Ⅰ 民間互助理財投資合法嗎需要什麼條件才能從事
這個是有可能涉及違法的,所以需謹慎,也可以委託律師做調查。
Ⅱ 民間資本怎麼投資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民間資本主體為什麼不願進入於已於國都有利的創業投資領域?就此問題,我們走訪了大量的社會各階層相關人士,均簡而言之三個字道出心裡話:不放心!所以中國有6萬億的居民儲蓄在政府一再降息後仍然很少投資於高新技術創業企業,大量的保險、養老等各種基金尚未開展創業投資業務,而各地陸續組建的一批以政府為主要出資人的創業投資公司或基金,不但規模小,因來源渠道單一,風險過分集中於國家財政,既違背了市場運作的效率原則,自然也不能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起到很好的示範作用和主導作用。有的以貸款方式取代股權投資方式運作資金,使創業投資走了樣,變了形,還有的違規操作,造成不應有的失誤和浪費,甚至敗壞創業投資的名聲,加之保護投資的法律環境較差及缺乏誠信制度等等不利因素,讓民間資本主體更加地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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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關於民間理財一些問題
1.其實就你所說的協議來說,協議中沒有和法律相沖突的.你們雙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的,嚴格的來說,這其實就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形式.假如你感覺還是不放心,你可以請一個第三人來監督,或者做公正,當然這個人要和你們雙方沒有利益上的關系,也不具有利害關系.最後簽字,畫押,協議就應該是生效了.
2.對於你提到的如何來分享利益,分擔虧損的問題,這個需要你們當事人共同來協商.只要你們的理財或投資的方式方法沒有觸犯到法律,你吃虧多少.根本就不影響到協議本身.
3.就我個人的意見來看:任何事情都沒有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只不過我們通過更多的思考成熟後,讓事情都趨於合理化.大家都能接受.我倒是覺得每年10%的收益,不一定非要把它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來.每一年,每一段時期,也許投資收益都是在不斷的變化.也就是這個"時"是在不斷變化的.風險永遠都是和收益掛鉤的,10%是否過於具體了.應該是根據當年或者當期的收益或虧損之比來雙方共同承擔.因為投資是有風險的.
Ⅳ 我在民間借貸公司投資理財,現在本金拿不來了怎麼辦。我這邊有2000人都是這樣的
我在民間借貸公司投資理財,現在本金拿不來了怎麼辦。我這邊有2000人都是這樣的?
政府可以出面來解決的。不法存款。
Ⅳ 什麼是民間理財
民間理財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的理財或稱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
民間理財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同時又是一種法律現象,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
(1)民間理財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我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理財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
一般來說,民間借貸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不受保護。
Ⅵ 民間投資理財一般是用什麼方式
民間融資成本高,一般都是走現代金融的理財模式,如理財寶,年化收益10%,本金1萬元,一年下來本息一起總計是1.1萬元。
Ⅶ 所謂民間投資理財怎麼干贏利的涉及到非法融資嗎
民間投資理財的主體形式為民間借貸,而其盈利的途徑就是以高於銀行利息來獲得較高的收益,相對來說這種途徑是盈利最快,收益最高,但風險也是很大,所謂的高利貸就是指高於同期銀行基準利率四倍的利息,在四倍以內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非法融資就要看的錢是不是要真的放到這個公司裡面去,而且對方是不是已經承諾要保底收益,同時還要了解對方的投資方向是什麼,如果這些對方都不告訴的話,那自己也就明白了,這個非法融資的手法現在變的更為多樣化,所以在投資的時候,要找到有實力,被國家真正認可的投資公司,還要看這個公司的規模,盡量多了解,避免自己的損失。
所謂民間投資,目前經濟學界尚無統一定義,經濟學界相對主流的定義是:民間投資是根據投資項目資本總額構成中出資人的資金來源性質對投資進行一種分類。民間投資這一概念的提出源於我國經濟體制轉軌中公有制經濟大一統局面被逐漸打破,其他所有制經濟成分快速發展這一事實,可從語義上直觀理解為「來自民間的投資」,它是相對於國有投資和外商投資而言的,屬於投資來源或投資主體的概念劃分,但從本質上說這是一個具有深刻制度內涵的范疇。擴大民間投資有利於把社會資源蘊藏的巨大能量釋放出來,意義十分重大。
Ⅷ 民間小額投資理財的介紹
民間小額投資又名「民間自願互助理財」、「自願連鎖經營」、「自由連鎖經營業」、「民間合夥私募」等,屬於虛擬經濟(Fictitious Economy)的范疇。民間互助理財於1998年引進回國,現已遍布全國各地,從業人員數量眾多。其運作方式為:以五級三晉制為獎金制度,上線通過謊言的形式誘惑下線加入,從而獲取利益。在國家以及相關媒體的宏觀調控中,統稱為「新型傳銷組織」。
Ⅸ 聽說民間投資理財不安全, 去什麼地方投資好點
現在網上的投資-平台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