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份額申購和買入有什麼區別
投資者提問的應該是基金份額申購和買入的區別,基金份額申購其實是對新發基金進行認購的叫法,正確說是基金份額認購,而買入是指已通過封閉期自由交易的基金。
開放式基金的認購和申購是購買基金在兩個不同階段的說法。如果投資者在一隻基金募集期中購買基金份額,稱為認購,每單位基金份額凈值為人民幣1元。
基金募集期結束並成立後,投資者根據基金銷售網點規定的手續購買基金份額則稱為申購,此時由於基金凈值已經反映了其投資組合的價值,因此每單位基金份額凈值不一定為1元,可能高於也可能低於1元。
所以同一筆資產認購和申購同一基金所得到的基金份額數將有可能不同。
⑵ 基金申購是T+1原則,那今天申購的話按照今天的凈值計算份額還是按明天(T+1)的凈值
如果你是今天工作時間申購,也就是工作日三點之前,申購,凈值按今天計算。如果是三點之後,凈值就按第二天計算。申購完第二天可以確認,如果確認申購成功, 第三天就可以查詢份額。
⑶ 申購的基金如何計算份額
申購基金的計算要先扣除申購費,之後再根據成交凈值計算所得份額。
公式:凈申購額=本金/(1+申購費率) 份額=凈申購額/成交凈值
比如買入10000元某基金,成交凈值為1.0500元,前端申購費率為0.6%
凈申購額=10000/(1+0.6%)=9940.36元 凈申購額是實際購買基金的金額,扣除了申購費,而申購費就是用10000減去9940.36
如果申購費是0.則凈申購額=本金
⑷ 基金贖回份額是申購份額嗎
1. 申購份額是您申購的金額按申購日的凈值扣除手續費得到的份額,贖回份額是您想贖回的份額。
2. 申購時以金額申請,贖回時以份額申請。在限制申購的情況下,申購費用按單筆申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乘以單筆確認的申購金額計算;當日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15:00以前撤銷。
之所以實行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原則,是因為投資者在當日進行申購、贖回基金單位時,所參考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是上一個基金開放日的數據,而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在開放日當日所發生的變化,需要在當天交易所收市後才能計算出來,因此投資者在申購、贖回時無法知道會以什麼價格成交。也就是說,投資者申購時無法知道其申購的金額能夠摺合成多少基金份額,同樣投資者贖回時無法知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能夠折算為多少金額,因此開放式基金要實行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原則。
3. 認購是指投資者在基金的設立募集期內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申購是指基金成立後,向基金管理人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贖回是指基金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賣出基金單位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認購期購買基金的費率相對來說要比申購期購買優惠。認購期購買的基金一般要經過封閉期才能贖回,申購的基金要在申購成功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進行贖回。在認購期內產生的利息以注冊登記中心的記錄為准,在基金成立時,自動轉換為投資者的基金份額,即利息收入增加了投資者的認購份額。
申購贖回的方式
基金的申購、贖回包括銷售櫃台的書面申請方式和電話、網站等其他申請方式。
投資者通過書面方式申購或贖回基金必須到基金銷售網點填寫申購、贖回申請書,交付申購款項,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通過電話或網站等其他交易方式提出申請的,需要在具備電話或網站交易相應條件的銷售機構處進行,投資者須按照電話語音或網路界面的提示輸入自己的基金賬戶卡號、資金賬戶卡號以及密碼。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可在T+2日到辦理申購的網點查詢並列印確認單。通過電話或網站等其他交易方式申購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方式進行查詢和列印確認單。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可在T+2日到辦理贖回的網點查詢並列印贖回確認單。通過電話或網站等其他交易方式申請贖回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方式進行查詢和列印確認單。銷售機構通常在T+7日前將投資者贖回的資金劃入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4. 每筆認購最低金額
根據每隻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契約確定每筆認購最低金額,一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認購起點都是1000元人民幣。在認購期,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基金。
認購費用和認購份額的計算
認購費用和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是:
認購費=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費)/基金單位面值
基金認購費計算時,若是小數,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發布的《招募說明書》中方式計算,由此產生的誤差在基金資產中列支。
5. 基金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非貨幣基金按照份額進行贖回,申請贖回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每次贖回份額不得低於1000份,基金賬戶余額不得低於1000份,如進行一次贖回後基金賬戶中基金份額余額將低於1000份,應一次性贖回。如因分紅再投資、非交易過戶、轉託管、巨額贖回、基金轉換等原因導致的賬戶余額少於1000份之情況,不受此限,但再次贖回時必須一次性全部贖回。
貨幣基金贖回時,單次贖回的最低限額為1,000份基金份額。任何基金賬戶內的基金份額余額不應低於10000份基金份額。如進行一次贖回後基金賬戶中貨幣基金份額余額將低於10000份,應一次性贖回。
⑸ 基金份額怎麼計算
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在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實行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所有買入的有效報價,按照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按照報價的時間先後順序排列;所有賣出的報價,按照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也按照報價的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排序在前的買入報價與賣出報價配對成交,即對買入最高報價與賣出最低報價優先配對成交;在同等報價條件下,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排序在前的報價配對成交。
(5)基金交易實行原則份額申購擴展閱讀:
基金交易實行原則:
1、未知價原則:投資者在買賣基金時,是按照交易當日的基金凈值來計價的。而基金凈值一般在第二天公布,所以在交易時還不知道當日的基金凈值是多少。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公司網站或相關報紙查詢。
2、先進先出原則:每份基金單位在贖回時是單獨計算持有期的。基金持有人每一筆交易申請的時間和金/份額明細,在注冊登記系統和銷售機構電子系統中均有記錄。基金贖回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即最先被買入的基金,最先被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與贖回費率的對應關系,可參見相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⑹ 如何申購etf的份額如何計算
ETF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申購和贖回的場所
基金管理人將在開始申購、贖回業務前公告申購、贖回代理證券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稱為「代理證券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稱為「代辦證券公司」,可以統一稱為「參與券商」)的名單。投資者應當在參與券商辦理基金申購、贖回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參與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和贖回。部分ETF基金管理人還提供場外申購贖回模式,投資者可以採用現金方式,通過場外申購贖回代理機構辦理申購贖回業務。
2.申購和贖回的時間
(1)申購和贖回的開始時間。在基金份額折算日之後可開始辦理申購ETF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起開始辦理贖回。
基金管理人應於申購開始日和贖回開始目前至少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2)開放日及開放時間。投資者可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的開放日為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開放時間為9:30—11:30和13:00—15:00,除此時間之外不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3.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制
投資者申購和贖回的基金份額需為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的整數倍。我國ETF的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一般為50萬份或100萬份。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進行更改,並在更改前至少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4.申購和贖回的原則
(1)場內申購和贖回ETF採用份額申購、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和贖回均以份額申請。場外申購贖回採用金額申購、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2)場外申購贖回ETF的申購對價和贖回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場外申購贖回ETF時,申購對價和贖回對價均為現金。
(3)申購和贖回申請提交後不得撤銷。
5.申購和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申請的提出。投資者須按申購和贖回參與券商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開放時閶提出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投資者申購基金時需根據申購和贖回清單備足相應數量的股票和現金。投資者提交贖回申請時必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和現金。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與通知。基金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在受理當日進行確認。如投資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購對價,則申購申請失敗。如投資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額不足,或未能根據要求准備足額的現金,或基金投資組合內不具備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則贖回申請失敗。投資者可在申請當日通過其辦理申購和贖回的銷售網點查詢確認情況。
(3)申購和贖回的清算交收與登記。目前,單市場ETF基金的清算交收是按照投資者T日申購和贖回成功後,登記結算機構在T日收市後為投資者辦理基金份額與組合證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現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辦理現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現金差額的清算;在T+2日辦理現金差額的交收,並將結果發送給申購和贖回參與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如果登記結算機構在清算交收時發現不能正常履約的情形,則依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登記結算機構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清算交收和登記的辦理時間、方式進行調整,並最遲於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Et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6.申購和贖回的對價、費用及價格
場內申購和贖回時,申購對價是指投資者申購基金份額時應交付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贖回對價是指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應交付給贖回人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申購對價、贖回對價根據申購、贖回清單和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基金份額確定。
場外申購和贖回時,申購對價和贖回對價均為現金。
投資者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或贖回參與券商可按照0.5%的標准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T+1日公告,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售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T日的申購、贖回清單在當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7.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
(1)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的內容。T 日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公告內容包括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所對應的組合證券內各成分證券數據、現金替代、T日預估現金部分、T-1日現金差額、基金份額凈值及其他相關內容。
(2)組合證券相關內容。組合證券是指基金標的指數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將公告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所對應的各成分證券名稱、證券代碼及數量。
(3)現金替代相關內容。現金替代是指申購和贖回過程中,投資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用於替代組合證券中部分證券的一定數量的現金。採用現金替代是為了在相關成分股股票停牌等情況下便利投資者的申購,提高基金運作的效率。基金管理人在制定具體的現金替代方法時遵循公平、公開的原則,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出發點,並進行及時充分的信息披露。現金替代分為三種類型:禁止現金替代、可以現金替代和必須現金替代。
①禁止現金替代是指在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分證券不允許使用現金作為替代。
②可以現金替代是指在申購基金份額時,允許使用現金作為全部或部分該成分證券的替代,但在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分證券不允許使用現金作為替代。可以現金替代的證券一般是由於停牌等原因導致投資者無法在申購時買入的證券。對於可以現金替代的證券,替代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替代金額=替代證券數量×該證券最新價格×(1+現金替代溢價比例)
最新價格的確定原則為:a.該證券正常交易時,採用最新成交價;b.該證券正常交易中出現漲停時,採用漲停價格;c.該證券停牌且當日有成交時,採用最新成交價;d.該證券停牌且當日無成交時,採用前一交易日收盤價。
現金替代溢價又被稱為「現金替代保證」。收取現金替代溢價的原因是,對於使用現金替代的證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證券恢復交易後買入,而實際買入價格加上相關交易費用後與申購時的最新價格可能有所差異。為便於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購、贖回清單中預先確定現金替代溢價比例,並據此收取現金替代金額。如果預先收取的金額高於基金購入該部分證券的實際成本,則基金管理人將退還多收取的差額;如果預先收取的金額低於基金購入該部分證券的實際成本,則基金管理人將向投資者收取欠缺的差額。
③必須現金替代是指在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分證券必須用現金作為替代。必須現金替代的證券一般是由於標的指數調整,即將被剔除的成分證券。對於必須現金替代的證券,基金管理人將在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數量的現金,即「固定替代金額」。
固定替代金額=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該證券的數量×該證券經除權調整的T-1日收盤價
④預估現金部分相關內容。預估現金部分是指為便於計算基金份額參考凈值及申購和贖回,參與券商預先凍結申請申購、贖回的投資者的相應資金,由基金管理人計算的現金數額。
T日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公告T日預估現金部分。其計算公式為:
T日預估現金部分=T-1日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必須用現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額+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日預計開盤價相乘之和+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禁止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預計開盤價相乘之和)
式中:T日預計開盤價主要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供的標的指數成分證券的預計開盤價確定。另外,若T日為基金分紅除息日,則計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需扣減相應的收益分配數額。預估現金部分的數值可能為正、為負或為零。
⑤現金差額相關內容。T日現金差額在T+1日的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公告。其計算公式為:
T日現金差額=T日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必須用現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額+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日收盤價相乘之和+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禁止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日收盤價相乘之和)
T日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時,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現金差額進行資金的清算交收。
現金差額的數值可能為正、為負或為零。在投資者申購時,如現金差額為正數,則投資者應根據其申購的基金份額支付相應的現金;如現金差額為負數,則投資者將根據其申購的基金份額獲得相應的現金。在投資者贖回時,如現金差額為正數,則投資者將根據其贖回的基金份額獲得相應的現金;如現金差額為負數,則投資者應根據其贖回的基金份額支付相應的現金。
8.申購和贖回的暫停
出現如下情況,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申請:
(1)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接受申購和贖回;
(2)證券交易所決定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證券交易所、申購和贖回參與券商、登記結算機構因異常情況無法辦理申購和贖回;
(4)法律法規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情形。
在發生暫停申購和贖回的情形之一時,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可能同時暫停。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及時公告。在暫停申購和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和贖回業務的辦理,並予以公告。
ETF的上市交易特點總結如表16—12所示。
續表
原則
1.採取份額申購、份額贖回的方式
2.申購和贖回的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
3.申請提交後不得撤銷
申購和贖回
程序
提出一確認與通知一清算交收與登記(T+2日內)
對價及費用
場內交付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場外交付現金對價贖回按0.5%的標准收取傭金
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
清單內容
T日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公告內容包括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所對應的組合證券內各成分證券數據、現金替代、T日預估現金部分、T-1日現金差額、基金份額凈值及其他相關內容
組合證券相關內容
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將公告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所對應的各成分證券名稱、證券代碼及數量
現金替代相關內容
1.禁止現金替代
2.可以現金替代:替代金額=替代證券數量X該證券最新價格×(1+現金替代溢價比例)
3.必須現金替代:同定替代金額=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該證券的數量×該證券經除權調整的T-1日收盤價
4.預估現金部分相關內容。T日預估現金部分=T-1日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必須用現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額+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日預計開盤價相乘之和+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禁止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預計開盤價相乘之和)
5.現金差額相關內容。T日現金差額=T日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必須用現金替代的同定替代金額+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日收盤價相乘之和+申購清單和贖回清單中禁止用現金替代成分證券的數量與T日收盤價相乘之和)
暫停申購和贖回的情形
1.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接受申購和贖回
2.證券交易所決定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證券交易所、申購和贖回參與券商、登記結算機構因異常情況無法辦理申購和贖回
4.法律法規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情形。
是更加自信了,還是更加沒底了?無論怎樣考試依舊會如期而至,那麼請放寬心態,沉著應對周末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⑺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怎樣理解
申請者將手中持有的基金單位按公布的價格賣出並收回現金,習慣上稱之為基金贖回。
基金的贖回,就是賣出。上市的封閉式基金,賣出方法同一般股票。開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一部分,申請賣給基金公司,贖回您的價金。贖回所得金額,是賣出基金的單位數,乘以賣出當日凈值,再減去贖回費用。
⑻ 基金申購贖回的原則是怎樣的
1) 「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 「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 在限制申購的情況下,申購費用按單筆申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乘以單筆確認的申購金額計算;
(4) 當日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15:00以前撤銷;
(5) 基金存續期間單個基金賬戶最高持有基金單位的比例不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由於募集期間認購不足、存續期間其它投資者贖回或分紅再投資等原因而使個戶持有比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不強制贖回但限制追加投資;
(6) 基金存續期內,單個投資者申購的基金份額加上一開放日其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得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超過部分不予確認;
⑼ 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T日基金單位凈值 。
申購(認購)費率通常在1%左右, 不同類型的基金申購(認購)費率也存在著天然的區別,另外費率隨購買金額的大小相應的減讓,通常不得超過申購金額的5%。
申購費通常高於認購費率,但是申購費經常會不同程度的打折。基金公司直銷平台上的折扣通常是4折~8折,因為銀行不同而不同。一些第三方理財平台常會有1折的折扣優惠。另外不同銀行網銀上購買也會有不同折扣。
(9)基金交易實行原則份額申購擴展閱讀:
基金交易實行原則:
1、未知價原則:投資者在買賣基金時,是按照交易當日的基金凈值來計價的。而基金凈值一般在第二天公布,所以在交易時還不知道當日的基金凈值是多少。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公司網站或相關報紙查詢。
2、先進先出原則:每份基金單位在贖回時是單獨計算持有期的。基金持有人每一筆交易申請的時間和金/份額明細,在注冊登記系統和銷售機構電子系統中均有記錄。基金贖回時按照 先進先出的原則,即最先被買入的基金,最先被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與贖回費率的對應關系,可參見相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3、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基金份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