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郵政儲蓄卡怎樣查詢一年內的明細
用手機下載郵政銀行APP即可查詢。下面介紹具體做法供參考:
1、首先在手機的應用市場中下載安裝好郵政銀行APP,然後點擊打開。
㈡ 郵政銀行消費記錄可查詢最久時間是多少
您好,原則上可以查近5年的記錄,具體建議以當地為准,您可本人持卡和有效實名證件在開戶省內聯網櫃台辦理查詢或列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對於未清戶賬戶1年內的對賬單列印免費;未清戶賬戶1年至2年的對賬單列印10元/次/賬戶;未清戶賬戶2年以上的對賬單列印20元/次/賬戶。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㈢ 郵政儲蓄轉賬明細最長能查多長時間的是一年嗎如果想查一年以後的有沒有辦法啊
60個月的賬戶交易明細。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一)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如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涉及正在被反洗錢調查的可疑交易活動,且反洗錢調查工作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屆滿時仍未結束的,金融機構應將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工作結束。
同一介質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存。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採用不同介質保存的,至少應當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章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更長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規定。
(3)郵政儲蓄銀行交易明細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52條的規定,發卡行的義務如下:
(1)發卡銀行應向申請人提供銀行卡使用說明,包括公司章程、使用說明和收費標准等。現有持卡人亦可取得上述資料。
(2)發卡行應建立公平、有效的銀行卡服務投訴制度,公開投訴程序和投訴電話。發卡行應在30日內對持卡人的查詢和改正財務狀況的請求給予答復。
(3)發卡銀行為持卡人提供對賬服務。每月向持卡人提供賬戶對賬單。如有下列情況,本行不得向持卡人提供對賬單: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摺或其他交易記錄;
2、自上一份報表以來,無交易發生,賬戶內無未償余額;
3、與持卡人另行約定的。
(4)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銀行對賬單應載明以下內容:
1、交易金額和賬戶余額(借記卡還應列出到期還款日期、最低還款金額和可用信用額度);
2、交易金額記入相關賬戶或從相關賬戶中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及類型;
4、事務記錄編號;
5、商戶的名稱或代碼作為支付對象(非本地交易除外);
6、查詢或報告失蹤帳戶的地址或電話號碼。
㈣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可以查到交易的詳細時間嗎 不是日期是時間 幾點幾時
可以查詢,但需要到銀行櫃台。
追問:
櫃台嗎
我之前去查回交易明細也是在櫃台
可是只有日期答
回答:
列印單筆銀行交易流水就可以知道什麼時間交易的。
追問:
我是卡丟了
裡面的錢被取走了
我需要准確時間
回答:
銀行櫃台查詢,會知道取錢時間與地點。
追問:
謝謝
是可以查到幾點幾分嗎
回答:
可以的,銀行都有記賬的憑證。
㈤ 郵政銀行交易記錄能保留多長時間
郵政銀行的銀行賬戶交易流水記錄是永久保存在資料庫裡面的。 如果是一年之內的轉賬交易記錄,隨時可以查詢。 如果是一年以上的轉賬交易記錄,需要在銀行卡開戶網點申請查詢。
㈥ 郵政儲蓄銀行最多可以查詢多久的賬單!幾個月的
您好,在郵政儲蓄銀行櫃面可以查詢個人活期結算賬戶的近五年的賬戶交易明細;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㈦ 郵政儲蓄的銀行卡可以列印出多久的交易明細
到不同級別的分行,可以調取不同級別的交易流水明細,一般的網點許可權是三年,支行是5年,總行可以更長時間,具體要問下銀行了
㈧ 銀行卡交易明細最多能查幾年,郵政儲蓄銀行的
您好,一般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查詢賬戶交易明細,可以查詢近5年的賬戶交易明細;未辦理清戶的賬戶查詢明細可以在開戶省內的郵政儲蓄銀行的營業廳;已清戶的賬戶需要到開戶行進行查詢賬戶交易明細。
㈨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取款明細最多能查到幾個月的
60個月的賬戶交易明細。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一)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如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涉及正在被反洗錢調查的可疑交易活動,且反洗錢調查工作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屆滿時仍未結束的,金融機構應將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工作結束。
同一介質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存。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採用不同介質保存的,至少應當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章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更長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規定。
(9)郵政儲蓄銀行交易明細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發卡銀行的義務:
(一)發卡銀行應當向銀行卡申請人提供有關銀行卡的使用說明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及收費標准。現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資料。
(二)發卡銀行應當設立針對銀行卡服務的公平、有效的投訴制度,並公開投訴程序和投訴電話。發卡銀行對持卡人關於賬務情況的查詢和改正要求應當在30天內給予答復。
(三)發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對賬服務。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在下列情況下發卡銀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摺或其他交易記錄;
2、自上一份月結單後,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賬戶沒有任何未償還余額;
3、已與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銀行卡對賬單應當列出以下內容:
1、交易金額、賬戶余額(貸記卡還應列出到期還款日、最低還款額、可用信用額度);
2、交易金額記入有關賬戶或自有關賬戶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與類別;
4、交易記錄號碼;
5、作為支付對象的商戶名稱或代號(異地交易除外);
6、查詢或報告不符賬務的地址或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