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專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屬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㈡ 什麼是社會保障的「三支柱」
社會基本保障、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商業養老保險。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促進保險與保障緊密銜接,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
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社會基本保障、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三支柱保障體系。前不久,國家又開始對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實行遞延納稅的優惠政策,對保障體系中「第二支柱」的進一步完善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此次常務會議再次提出,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這樣一來,企業年金的政策通道被大大拓寬,更多企業有望在保險機構的幫助下建立完善的年金計劃。
(2)養老保險基金的幾大支柱擴展閱讀:
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的提出和實行:
1991年我國首次提出「國家提倡、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2000年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式更名「企業年金」,提出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並實行市場化運營和管理。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帳戶方式進行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據有關預測結果顯示,到202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佔到總人口的比重將突破16%以上,屆時對養老金的需求將是目前的10倍以上。
因此,我國發展企業年金市場意義重大。企業年金制度的建立和企業年金市場的發育,是對傳統企業福利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和建立新型的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的迫切需要。
㈢ 養老保險基金由哪幾部分組成養老保險的支出包括哪些內容
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回、轉移收入、答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以及其他參保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3)養老保險基金的幾大支柱擴展閱讀
社保改革
2019年9月27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聯合召開了全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任務部署會,標志著自2017年啟動的國資劃轉社保改革進入「加速沖刺」階段。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2019年全面推開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和金融機構的10%國有股權,劃轉至社保基金會和地方相關承接主體,並作為財務投資者,依照規定享有收益權等權利。
隨著財政部等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全面推開劃轉工作「時間表」明確: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於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於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後予以劃轉;地方層面,於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財政部還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操作辦法,要求全國劃轉工作嚴格遵照操作辦法執行,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推進劃轉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基金
㈣ 俄羅斯 養老金 三支柱是什麼。。跟中國的一樣嗎 不一樣的話,那中國的是什麼
俄羅斯:形成了以建立由基礎養老金、保險養老金及積累養老金三個支柱構成的養老保險制度。
1 基礎養老金:為固定給付制;
2 保險養老金: 與工作期所繳納的保險費的數額相對應,多繳費者多得養老金,這樣就加強了養老金給付水平與工作期工資的聯系;
3 積累養老金: 根據個人賬戶基金的運用情況確定給付水平.
中國: 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社會統籌金,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
1 社會統籌金: 就是由國家和企業每年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錢,來支付養老金;
2 個人賬戶:參加養老保險的人開設一個個人銀行戶頭,每月交納一定的保費存入個人帳戶,到退休後再支取。
㈤ 基本養老金由哪幾部分組成確定的依據是什麼如何計發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5)養老保險基金的幾大支柱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㈥ 養老金規模包括哪些方面
我國的養老保險規模包括四個層次(或部分)。
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
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㈦ 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是什麼
2月9日出現在人社部官網的一則新聞,受到業內人士高度關注。消息顯示,2月6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召開會議,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
業內專家分析,隨著全球老齡化趨勢發展,「三支柱」模式正成為各國養老金體系改革的主流選擇。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對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對更加美好老年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具體來說,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的啟動,不僅有助於為政府分擔社會養老、醫療壓力的重任,同時也有利於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駛入增長快車道,同時亦利好資本市場。
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養老保險是各類要素市場的長線資金,不僅支撐了資本市場幾十年的長期穩定發展,同時也支撐了實體經濟的發展。
而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均已實現市場化投資運作,隨著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的啟動,「第三支柱」也將會迎來規模放量及投資市場化之旅。
這意味著,我國資本市場又將迎來新的長期資金。
意味著又要交錢了。
㈧ 養老金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養老金的性質 養老金是政府或企業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用於保障日常生活的貨幣額。從發展過程來看,對養老金的認識經歷了兩種不同的觀點:即「社會福利觀」和「勞動報酬觀」。「社會福利觀」認為養老金不同於職工服務期間所取得的工資收入。職工服務期間提供勞務所賺取的工資是勞動報酬,體現的是按勞分配關系;而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是對剩餘價值的分配,體現國家和企業對職工的關懷。「勞動報酬觀」則把養老金看做勞動力價值的組成部分,認為其實際上是遞延的勞動報酬。職工服務期間提供勞務所獲取的報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服務期間獲得的工資收入;二是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目前大多數國家採用第二種觀點。 (二)養老金計劃 養老金計劃是企業和職工之間關於退休後養老金給付的一項協議,企業承諾在職工退休時,按協議規定的方法計算給付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根據給付的確定方法和風險承擔主體的不同,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將養老金計劃分為設定提存計劃(Definedcontributionplans)和設定受益計劃(Definedbenefitplans)。設定提存計劃下,企業根據事先確定的繳費水平向一個獨立實體(養老基金)支付確定數額的提存金,職工退休時所能獲得的養老金數額取決於所繳提存金及其投資收益在職工退休時的累積額,與基金資產相關的風險(包括精算風險和投資風險)完全由職工個人承擔。而設定受益計劃下企業承諾確定數額的養老金給付額,並確保提存金及基金資產投資收益的累積額能滿足到期支付所承諾數額的養老金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與基金資產相關的風險全部由企業承擔。 二、美國養老金會計處理的簡要介紹 由於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中養老金的具體內容和約定條款不同,相關的會計處理也存在明顯的差異,現就兩種不同計劃下美國的會計處理進行介紹。 (一)設定提存計劃下的會計處理 在這種方式下,企業各期應確認的養老金費用一般就是該期應提存的金額。企業實際向基金組織提存養老基金時,其現行義務就得到履行。相關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企業只需在提存時借記「養老金費用」,貸記「現金」(實際提存時)或「應付養老金費用」(尚未實際提存現金時)。如果企業各期應提存的數額與實際提存額不相等,兩者之間的差額就構成企業的一項養老金資產(應提存數額小於實際提存額)或是一項養老金負債(應提存數額大於實際提存額)。 設定提存方式下,企業在建立或修改養老金計劃時可能會對職工設立一筆額外的提存金。如果這筆額外的提存金是針對當期在職職工提取的,則應在職工的剩餘服務年限內進行系統攤銷,確認為各期的養老金費用;如果額外的提存金是為已退休職工而設置,則應該在發生的當期全部確認為費用。 (二)設定受益計劃下的會計處理 與設定提存計劃不同,企業不僅要定期向基金組織支付提存金,還要承擔向退休職工支付養老金的義務。相關的會計處理較為復雜,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確認各期的養老金費用;確認各期應提存的養老基金以及由此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確定各期已退休職工的實際養老金支付額等等。 美國養老金的會計處理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來自: 免費論文網 美國的養老金費用主要包括以下五個組成部分:當期服務成本、利息費用、基金資產的預期報酬、過去服務成本的攤銷(含計劃變更的情形)及精算損益的攤銷。另外,養老金計劃的結算和削減也會影響企業當期養老金費用的確認。在設定受益計劃下,企業還要將養老金資產和負債作為企業資產負債表的一個組成部分在會計報表中加以反映。職工已提供的服務所產生的企業養老金給付義務在各期期末的體現即為企業的養老金債務。企業除了在職工服務期間分期確認養老金費用外,還要對基金組織向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 三、對我國養老金制度會計處理的思考 (一)我國養老金制度及當前的會計處理 我國目前的養老金制度採取多支柱的養老保險模式,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部分組成。基本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社會統籌部分屬於設定受益計劃,而個人賬戶部分屬於設定提存計劃。 當前對於基本養老保險的會計處理方法是計入企業當期生產經營費用。即企業在發生資金撥付時按計提的金額直接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這種處理方法存在以下弊端:一是以現金收付制為基礎,沒有真正體現養老金作為「遞延工資」的性質。根據「勞動報酬觀」,養老金是職工在服務期間為企業提供勞務所賺取的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從而企業的養老金給付義務在職工服務期間就已形成,應該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在服務期間內分期確認養老金費用;二是沒有將養老金費用與企業當期的收入進行配比,不符合配比原則,從而導致企業各期的經營業績得不到真實反映;三是這種處理方法與國際慣例相悖,可能造成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曲解或是導致不必要的信息轉換成本,也不利於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 (二)對改進養老金會計處理的思考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設定受益制與設定提存制的結合。從制度設計上看,基本養老金計劃主要解決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強調社會公平與社會互濟。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企業基本養老金費用的確認從理論上說應該按照設定受益計劃來進行。但我國目前養老保險制度還不完善,企業養老金費用構成模糊,從事養老金費用和負債的核算工作的專業人才缺乏,這表明了按照設定受益計劃進行會計處理的條件尚不成熟。因此,目前養老金費用的確認應該按照設定提存計劃來進行,還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和充分披露原則。 具體來說,企業應增設「養老金費用」、「應付養老金費用」或相關科目對養老金進行單獨核算,其會計處理可分為以下兩個步驟:(1)對養老金進行計提時,按應計提的金額借記「養老金費用」,貸記「應付養老金費用」科目,對養老金費用和養老金負債加以確認;(2)在向基金組織撥付養老金時,按實際撥付的金額借記「應付養老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對以前年度基本養老金的補提可按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每年計提金額=以前年度應補提的基本養老金總額÷職工預計平均剩餘工作年限 職工預計平均剩餘工作年限=全體職工預計剩餘工作年限之和÷職工人數
希望採納
㈨ 養老保險的三大支柱指的是什麼
養老保險「三大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㈩ 養老保險分哪幾種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凡是企業職工,都需要參加這個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保險,必須參加繳費,男性60歲,女工50歲,女幹部55周歲退休即可停止繳納。
2、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養老保險:自願參保的,不強制要求,男性60歲,女性55周歲退休。
3、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自願參保,凡是年滿16周歲以上,沒有參加城鎮職工或者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保,男60周歲,女55周歲退休。
4、農村養老保險:自願參保,凡是年滿16周歲以上,沒有參加城鎮職工或者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的,既可以參保,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退休,退休後可以直接領取養老金,不必繳納費用,同時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該參加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