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企業退休養老金改革方案
天津市將改革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改變過去的傳統模式,形成「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新模式。今後,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將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直接掛鉤。
天津市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的內容包括: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每月計發標准為: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天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計發比例增加一個百分點;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為計發標准。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設立2006年至2010年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待遇低於原辦法的,減少部分給予全部補齊;高於原辦法的,增加部分給予封頂限制,封頂比例按10%、30%、50%、70%、90%逐年放開。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天津市: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覆蓋面
天津市養老保險制度做出重大改革
●到「十一五」末全市參保人數270萬人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將新增就業人員實時納入擴面范圍
●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
●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精神,保障城鎮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日前市政府出台實施《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實施意見》,對本市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等問題作出規定。《實施意見》的出台是繼1998年後,本市養老保險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對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養老保險機制,維護社會公平具有重大意義。
充分認識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實施意見》指出,全面貫徹《決定》精神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對於加快我市實施「三步走」戰略、全面推進濱海新區建設,建立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決定》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明確了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決定》,深刻領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按照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平穩過渡的總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要緊緊圍繞建立長效機制,以擴大覆蓋范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改革計發辦法、建立企業年金為重點,密切配合,抓住濱海新區加快開發開放的歷史性機遇,乘勢而上,積極穩妥地全面推進我市養老保險工作。
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到「十一五」末 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0萬人
《實施意見》要求各區縣、委局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市政府將繼續實行社會保險考核制度,對各區縣政府、各委局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要把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作為擴面工作重點,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政府下達的擴面考核指標完成。力爭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內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面覆蓋。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0萬人。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製做好參保服務工作
《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工作。按照市政府社會保險登記和征繳的有關規定,加強參保登記工作,實現規范化管理。充分利用「五局聯網」信息平台,實現新注冊單位與工商、稅務登記對接。原以「打捆」方式辦理登記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實行「解捆分戶」,各法人單位應分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參加養老保險。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加強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職介機構的工作協調。建立用工及勞動合同鑒證信息通道,實時掌握新增就業人員的動態,將新增就業人員實時納入擴面范圍。
以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為依託,將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延伸到社區。各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設立基本養老保險服務點,負責辦理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等工作。
進一步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認真貫徹《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津政發〔2006〕3號),為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摸清參保資源。各區縣、各委局要按屬地化原則,根據我市經濟普查基礎數據信息,逐戶、逐項排查,摸清參保情況,將應保未保人員納入參保資源庫,使擴面工作有的放矢。
加大綜合執法力度,開展全市監督檢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專門稽查,確保基金應收盡收。要依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和市政府有關規定,依法對拒絕參保繳費、隱報參保人數,瞞報繳費基數的單位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處罰,並在媒體曝光。
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
按照《實施意見》規定,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按照以下規定的月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計發比例增加一個百分點。
(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為計發標准。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設立2006年至2010年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待遇低於原辦法的,減少部分給予全部補齊;高於原辦法的,增加部分給予封頂限制,封頂比例按10%、30%、50%、70%、90%逐年放開。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從2006年1月1日起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進行調整。
2006年1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對於2006年1月1日前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06年至2010年各年的最低繳費基數分別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繳費基數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參保人員可以在最高、最低繳費基數間選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建立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金運行模式
從2006年開始啟動做實個人賬戶工作。做實賬戶規模從3%起步,每年遞增1%,2008年達到5%,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做實到8%。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按照國家試點工作的統一部署,從2006年開始啟動做實個人賬戶工作。做實賬戶規模從3%起步,每年遞增1%,2008年達到5%,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做實到8%。實現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賬管理運行,確保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建立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金運行模式。
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規范個人賬戶基本信息,根據繳費到賬情況,及時記錄個人賬戶,做到賬賬相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積極發展企業年金 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實施意見》規定,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實行企業年金的企業和已經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辦法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做好企業年金方案的備案和基金運作的監督工作,廣泛宣傳企業年金政策,提高各方面的認識,規范企業年金管理,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推動。
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基金實行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
《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進一步健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為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創造條件。要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具備條件的區縣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為退休人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
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整合應用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准,規范業務流程,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優化服務環境,建設人性化、規范化的業務經辦大廳,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企業和參保人員辦理業務。要嚴格崗位培訓制度,進一步加強人員培訓,增強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圍繞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等方面內容,做到宣傳內容規范化、手段多樣化、方式親情化、范圍最大化和效果最優化,使職工群眾全面准確了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各項政策,及時消除誤解和疑慮,自覺地支持和參與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保證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各項政策措施的順利實施。
❷ 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面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社會養老保險面臨的問題與對策
衡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做好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最近,衡水市勞動局赴各縣市區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衡水市養老保險工作面臨的不少新情況、新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
一、養老保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斷保問題日益嚴重。由於企業生產經營不景氣和改制等因素的影響,職工斷保問題嚴重。到今年 6 月底, 全市斷保人員共24571人,佔全市參保人員總數的18.6%, 其中自由職業者斷保的2457人,占斷保人員總數的10%,企業改制斷保的4103人,佔16.7%,企業破產而斷保的1622人,佔6.6%,「兩不找」人員16389人,佔66.7%。,大批職工斷保既導致這部分職工脫離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安全網」,也減弱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
(二)欠費數額增加,征繳率下降。97年衡水市企業養老保險費征繳率為98%,從98年後企業欠費逐年增多,到2000年底全市企業累計欠費3519.8萬元,平均征繳率為92.1%,同97年相比下降了近6個百分點。 今年征繳養老保險費難度更大,上半年全市應征繳7236.5萬元,實征繳5925.9萬元,征繳率為81.9 %, 其中有兩個縣市征繳率不足60%。征繳率的下降嚴重削弱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
(三)退休人員增多,基金供需結構失調。經測算,衡水市1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需要5.2名參保人員提供保障。96年度全市企業參保職工123562人,離退休人員20468人,離退休人員與參保職工之比為1:6。2000年度全市企業參保職工132020人,離退休人員 28534人,繳費職工118052人, 離退休人數與繳費人數之比為1:4.1。其中棗強、武邑、武強、饒陽、安平、深州、阜城離退休人數與繳費人數之比不足1:3.5。由於供需結構不合理,即使征繳率達到100%,養老金也入不敷出。
上述問題的存在,導致養老金收不抵支,2000年度除市直、冀州外,其他10個縣市區養老金收支相抵均呈現赤字,共虧2687萬元。同時,養老保險積累金越來越少,支付能力明顯下降。除市直、桃城區和冀州外,其他縣市積累金均不足3個月的支付能力, 超過了養老保險的警戒線,對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構成了威脅。
二、問題的主要原因
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對勞動保障征繳政策認識不到位,少數單位惡意逃繳、拒繳。調查發現,很多私營業主法律意識淡漠,對勞動保障政策不了解,認為給員工投保,增加成本、影響利潤,拒絕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同時由於就業難度大,職工因怕解僱而不敢奢求。如衡水市寶力橡膠廠、京華焊管廠都是具有較大規模的私營企業,效益狀況良好,但仍游離於養老保險范圍之外;有些國有、集體企業經營者談起養老保險政策,了解都很到位,但涉及到繳費時,卻總是以多種理由搪塞。市建材廠就是如此,該廠累計欠費已達220多萬元。
(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不景氣,停產破產企業增多影響征繳。最近,衡水市勞動局對安平縣化肥廠、食品廠、拔絲廠、絲網廠等14個企業進行調查,發現其中已有3個破產, 11個長期停產,涉及職工2100多人,這種情況雖然比較特殊,但嚴重堪憂的經濟狀況對養老金的征繳成效也產生了很大影響。
(三)執法力度不夠、影響征繳成效。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征繳制度和程序、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都作了規定,為養老保險征繳提供了政策依據,但部分經辦機構執法不嚴、違法不咎的現象比較普遍,嚴重影響了養老金的征繳成效。
三、意見與對策
(一)深化企業改革,提高經濟效益。提高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率的根本出路在於發展經濟,提高經濟效益。各級政府要緊緊抓住經濟結構調整這條主線,努力推動經濟持續發展。對扭虧無望和停產半停產企業要由政府出面,進行破產重組,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以搞活企業,促進經濟發展。
(二)努力做好城鎮個體私營人員的養老保險工作。從當前調查的情況看,城鎮個體私營業主普遍存在參加養老保險沒必要、不合算、不可靠的認識誤區。對此,要加強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提高他們參保的自覺性。同時加強政府職能部門的配合協調。認真貫徹好省政府冀政〖98〗33號文件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把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作為工商年檢的內容,對不參保的不予辦理年檢合格手續。各級勞動部門要同工商管理部門聯手制約,逐步將生產經營較穩定,效益較好的個體私營納入養老保險范圍。
(三)強化措施,做好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工作。當前,養老保險費征繳率仍然較低。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用好用足征繳政策。對那些不按規定申報繳費的,逐戶進行稽核,責令其整改,並加收滯納金。對拒不繳費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按《條例》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努力做好斷保人員的續保工作。為確保職工未來老有所養,增強基金支撐能力,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在積極推進再就業工作的同時,要抓緊抓好再就業人員的續保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續保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嚴格退休標准。職工退休標准執行的嚴格與否關繫到養老保險基金積累承受能力,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為此,要建立健全退休公示制度,對擬辦退休的人員,在報勞動部門前,先由企業在職工中進行公示,充分發揮企業工會、職代會和職工的監督作用。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和社保機構要實行聯合辦公,把好退休標準的執行關,使退休及養老金的發放與領取更公開、更合理,緩解社保資金的壓力。
❸ 整改報告怎麼寫
整改報告可以寫問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區委、區政府《關於在全區開展「推進富民強區打造效能海陵」活動的實施意見》下發後,城中街道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城中實際,制定我街道的實施工作方案,通過對機關行政效能和行政執行力的全面查擺,及時發現效能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查擺的問題
對效能建設的意義和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有與己無關,行動不夠自覺,沒有引起足夠重視;二是部分人對效能建設認識不足,認為效能建設是領導的事,與辦事人員關系不大,只要把本職工作做好就行了。三是效能建設推進力度不大。
機關考核制度抓的不嚴,堅持不夠,不能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出現時緊時松的現象,上下班遲到早退的現象時有發生,請銷假制度未能很好的履行。監督檢查不到位,個別部門月度考核不嚴謹,沒有嚴厲的獎懲措施,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約束機制。
工作不夠深入細致,大而化之;工作程序、工作環節不夠規范;服務態度不夠熱情,有態度生硬、服務不周、文明用語不規范等現象存在。
二、主要原因
對理論學習的重視程度不夠。工作重、事情多時,往往把理論學習看成是軟任務、虛工作,忽視了主動自學;有時有實用主義的思想,急用先學,存在時緊時松的現象,造成學習的內容不系統、不全面、不廣泛、不深刻。
工作標准不夠高。工作來時便做、不來時便等,沒有能夠主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一些部門不能嚴格按照社區分工聯系點的規定,定期深入社區開展結對共建活動。
三、整改措施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我街道認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確了整改時間和責任人,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確保機關效能建設的質量。抓好學習,建立落實各項學習制度。認真組織學習區委、區政府關於開展效能建設的重要精神,召開「增強紀律性、提升執行力」主題教育活動動員大會,緊密結合兩者,提高對搞好機關效能建設。
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失職追究制等、機關內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堅持嚴格請銷假制度,做到有事請假,無事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期間不得出現空崗現象,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打招呼就擅自離開,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有關工作紀律實行責任追究。
成立了機關能效建設督查領導小組,對機關效能建設情況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定期進行效能監督情況通報,發現存在問題及時督促相關部門整改。深入推進問責機制,對於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及時問責,處理到位,努力用效能建設的大提升推動經濟社會的大發展。
❹ 現在城鎮養老保險出了新的制度,與以往的相比有哪些改進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為了響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法律對社會保險的要求,相關部門對養老保險做出了新的調整,制定出來更適應我國發展國情,更貼近民生的養老保險新政策。
城鎮養老保險出了新的制度,與以往的相比有哪些改進?新的制度有哪些更好的服務呢?養老保險最近有沒有新的動態
1.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2.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3.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4.待遇調整。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❺ 社會養老保險現收現付模式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是什麼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由國家財政部門統一管理支付,任何人無權用於其他。一內般財容務所指的現收現付是現金收與支,但是社會養老保險很早就不存在現收現付模式了,問題不是太明確,希望可以幫到你。有事可以旺我號同網路。
❻ 農村養老保險交錢規定,不再了錢還能退嗎,一年沒有交
你好,長沙預計今年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期待中。。。
長沙預計今年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發表時間:2009-04-07作者:張懷中來源:長沙晚報
長沙預計在今年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記者昨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針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即將實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有關文件,確定了原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整改清退實施方案。
退保後仍可加入新型農保
據了解,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就建立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但它是個人繳費的「儲蓄式」農保,對農民的保障作用有限。為此,省政府要求有關部門及時穩妥清退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
自願退保的對象,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處理:原則上一次性清退個人賬戶養老金。自願退保的對象在所在縣市區新型農保啟動時,按規定納入新型農保范圍。
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自願退保對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積累總額,按民政部規定的辦法計算。自願退保對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利息計至縣市區決定清退截止當月。
現已經領取養老金的自願退保對象,一次性清退尚未領取完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
不退保個人賬戶可代管
不願退保的對象,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以下規定辦理:現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不再按原辦法繼續繳納保險費,個人賬戶養老金可暫予代為保管,並按規定計息。
現已經領取養老金,不願退保的對象,可繼續按原辦法,從原渠道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所在縣市區新型農保啟動時止;按規定納入新型農保范圍後,即按新型農保規定繼續領取養老金。所在縣市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啟動時,尚未領取完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轉入繳款人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設立的個人賬戶,或一次性退給繳款人。
不願退保的對象在所在縣市區啟動新型農保時,可按規定納入農保范圍。
長沙將率先試點
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與原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比,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增加了政府投入,提出由「個人、集體和政府」三方共同籌資,明確了政府的財政投入責任。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一樣,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金將會相應增加。
根據有關方案,長沙將按照個人賬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建立「低費率、廣覆蓋、能接續、可持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並在相關縣區率先進行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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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好消息甘肅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已經出台
2012年4月6日10:28:12
曹玉龍:今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標准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普調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1.按退休(職)人員人均調整。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人均增加109元。
2.按退休(職)人員全部繳費年限調整。在普調第⑴項的基礎上,退休(職)人員,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3.給2011年1-6月退休(職)的人員補調。凡2011年1-6月期間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先按照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號)規定的普調標准進行調整(不含特調部分),之後再進行調整。
二是特調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1.在普調基礎上,在職期間經國家或本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按相應組織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正高職稱退休(職)人員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職稱退休(職)人員(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每月再增加130元。
2.按退休(職)人員年齡調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再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再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3.在普調和特調第⑴、⑵項基礎上,企業已退休(職)的原軍隊轉業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849元的,一律調整到1849元。
三是已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領取600元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112元;領取500元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領取400元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86元。對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五七工、家屬工」,在2012年3月底前納入計發待遇時,按2012年調整的辦法和標准,把應調整的部分增加上後再發放。
另外,中央財政從2000年起,就安排對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給予補助,並且逐年增加。中央財政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補助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主要通過中央財政補助來彌補我省的養老保險金收支缺口,保持我省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支撐能力。這是國家對西部邊遠和困難地區多年未變的政策,也是對甘肅社會保險事業的關心和照顧;另一部分按照國家批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的額度補助40%,為定額補助。比如,今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為1500元,按10%的幅度調整是150元,中央財政補助40%,即月人均補助60元;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調整養老金的支出全部由我省企業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
2012年4月6日10:39:07
甘肅省人民廣播電台:請問我省將採取哪些措施力保最低工資制度的貫徹落實?
2012年4月6日10:39:35
吳雄成:為了確保新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得到全面落實,我們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將重點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工作力度。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和互聯網等各種新聞媒體,多層次、全方位集中開展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活動,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通過宣傳,使社會各界了解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提高用人單位自覺守法意識和廣大職工依法維權意識,在全社會營造遵守最低工資制度的良好氛圍。二是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標准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廣泛深入開展日常巡視檢查,督促企業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對發現的拖欠工資行為限期整改,妥善解決。要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網格化、網路化」監察管理體制,明確工作對象和責任范圍,加強對城鄉所有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的信息整理和動態監管。三是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做好對涉及最低工資標准問題的舉報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嚴肅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監督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四是加大勞動爭議調處工作力度。各地要加大因最低工資標准問題引發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力度,積極引導職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勞動權益。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以勞動保障部門為主導、工會及企業組織聯合參與的三方調解機制,對小額、簡單案件以及涉及人數較多的案件,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平穩解決。對申請仲裁的的最低工資爭議,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要按照「快立、快審、快結」的原則,及時受理,及時裁決。對涉及10人以上的拖欠工資爭議案件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及時裁決,確保因最低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得到及時妥善解決。
2012年4月6日10:44:12
公務員報:請問,此次調整後,最低工資包括加班工資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企業繳納的「三金」?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的工資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准,該向哪個部門舉報?
2012年4月6日10:45:52
龐波:按照《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規定: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我省發布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勞動者個人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但不包括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五金」。
可以肯定地說,如果企業按照最低工資為基數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這肯定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行不通的。我省社保繳費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最低繳費費率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按照這一規定,以2010年為例,我省社會月平均工資為2465元,我省養老繳費基數最低為1479元,用人單位必須以1479元為月最低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而不能按照最低工資為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此該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認真查處,堅決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
本次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企業要繼續承擔社會責任,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收益。
2012年4月6日10:47:39
吳雄成: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的工資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准,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部門將認真查處,嚴格最低工資制度,落實最低工資標准,堅決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
2012年4月6日10:48:34
香港大公報: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體現了效率原則,如何理解和掌握全部繳費年限?
2012年4月6日10:48:58
曹玉龍:退休人員退休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越長,享受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水平越高,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的做法,充分體現了國家普調和特調相結合的指導思想。全部繳費年限既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也包括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建立個人賬戶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比方說,我省的地方企業,1996年1月1日開始建立個人帳戶,1996年1月1日之前的繳費年限叫視同繳費年限,之後參保繳費建立個人賬戶的年限叫實際繳費年限。
2012年4月6日10:52:21
主持人 梁和平: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2012年4月6日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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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養老保險年審整改報告
網路沒
❾ 養老保險的缺點是什麼該如何改進
1、從外地轉入戶口所在地時,公司交的部份不能轉,只轉個人部份,這是最不公平的,這是社會保險的最讓人無法接受的地方
2、交是交了,以後能拿多少,還不知道
❿ 現在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年一個樣,到時候改進的好不好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必須繳納滿15年才可以在退休後獲得養老金,而未來社會養老保險發展方向未明誰都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您最好搭配一份商業養老保險,以盡早為品質晚年生活做規劃。
商業養老保險該如何購買
1.目前市場上有養老功能的保險產品主要有傳統型、兩全型、投連型和萬能型等幾種。而且商業養老保險從購買到領取,時間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因此投保需要按需進行。
2.傳統型養老保險的預定利率固定,且以年金產品居多;兩全型保險具有保障和儲蓄功能,同時還有分紅功能,對抵禦通貨膨脹有很好的作用;投連型保險,不設保底收益,但保險公司要收取賬戶管理費等費用,盈虧由投保人自己負責;萬能型保險一般有保底收益,保險公司要收取保單管理費、初始費等費用,適合長期投資,一般要在5年以上方可看到投資收益。
3.傳統型和兩全型保險回報額度明確,且投入較少,比較適合工薪階層的養老需求。而投連型和萬能型保險由於投入較高、風險較大,比較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收入人群。
4.商業養老保險提供的養老金額度應佔到全部養老保障需求的25%-40%。因此,在有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考慮到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物價等因素,投保人購買20萬元左右的商業養老保險比較合適。
5.對大多數資金還沒有積累到一定程度的工薪族而言,最好選擇10年、15年或20年期繳方式來存保費。每年(每月)拿出一定量的錢作為保險費,既能滿足儲蓄養老的需求,又不會造成太大經濟壓力。繳費期限不同,保費差別會很大。
6.養老險繳納期限越短,繳納的保費總額越少。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縮短繳費期限是較為經濟的。
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未來發展方向不明朗的情況下,個人最好通過搭配商業養老保險的方式來完善自身養老保障,建議您結合自身具體的保障需求和經濟實力來綜合對比選擇,上提供的商業養老保險不僅種類多,而且保費實惠,是您最佳投保選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