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保險賠償金額不滿意怎麼辦
正好我也是保險公司的理賠員,一般來講保險公司有員工是專業醫療專業人員負責審核醫療事宜,與醫院出具的證明可能有些出入,但一定是大差不差的。
建議題主先去律師那兒咨詢,如果真的是差很多再請律師打官司,不然就沒必要了,打官司所用時間精力律師費都是不少的支出
B. 對理賠結果不滿意我該怎麼處理
客戶對保險的理賠有疑問的話,有權利要求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或者業務員給您一個解釋! 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解釋仍然感到不滿意的話,可以有以下幾種途徑解決: 1、通過該保險公司的服務熱線或者客戶服務部門進行投訴,將情況象他們反映,由 他們調查後再對客戶進行解釋。 3、直接和當地的保監委或者國家保監委進行反映。 4、可以向簽發保險單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客戶也可以通過我們這里的熱線咨詢和投訴專欄進行反饋,我們也會作出相應的解釋,或者和當地的保險公司理賠部門進行聯系和溝通!
C. 對保險公司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你好:
對保險公司的理賠不滿意要看原因的;
1;保險公司沒按保險約定賠付的話就起訴保版險公司,通過法權律維護你的合法權利。
2;保險公司是按保險約定賠付的,那就沒辦法了,因為保險公司是按合同理賠的沒有違法。
D. 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對理賠金額有異議的,可以根據保險合同條款與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4)對保險理賠結果不滿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再保險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險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險費。原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險接受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再保險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險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險責任為由,拒絕履行或者遲延履行其原保險責任。
第三十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E. 我去年出車禍後對方負全責,但是對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不滿意,該怎麼辦
差不多行了,找4S點商量一下
F. 關於對保險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保險理賠是補償原則,且保單有賠付約定,如醫療費用需在醫保范圍內等約定。
對於所述賠案:
首先,你需要讓保險公司提供賠付項目的依據;
核對你所賠償項目與實際得到賠償,你需判斷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你可向該公司進行投訴。服務電話:95500
G. 我去年出車禍後對方負全責,但是對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不滿意,該怎麼辦
跑一百多公里去修車,你的車是該多寶貴。。。不是我說你,出了事故雙方協商處理,能給你換人家對方保險公司也肯定會給你換的,不要一直拿你的新車說事,再說了就算是4s店換的保險杠也沒你原裝的質量好,裝車件和配件是有區別的。最後回到你的問題,如果對賠償不滿意你可以找物價局對你的損失進行評估,最後拿評估單和事故認定書到當地法院起訴對方保險公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H. 對保險公司的拒絕理賠不滿意,要打官司要在多久之內起訴才有效急…
對保險公司的拒絕理賠不滿意,要打官司要在2年內起訴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
保戶提出索賠後,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保險人理賠審核時間不應超過30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而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後10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此外,核定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從被保險人、受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計算。這里「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是從法律角度認定,一種是有證據證明、確實知道事故發生;另一種是被保險人、受益人實際上未必知道事故發生,但是通過證據可以證明、應該知道該事實的發生,比如沒有及時處理收到信函、遺漏事故發生的信息。在實際案件處理中,保險公司就會從「被保險人、受益人應當知道事故發生」入手,證明索賠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等。
保險法規定的訴訟時效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I. 對保險公司結案結果不滿意 能更換維修廠嗎
1、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對理賠金額有異議的,可以根據保險合同條款與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3、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4、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