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抄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監管,要從制度入手,抓好五個環節:
一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二要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內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
三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的事業經費不能從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財政預算解決;
四要抓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監督和審計,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的監管,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五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統籌地區要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社會監督。
B. 現在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什麼基金管理模式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地方補專充醫療保險和生屬育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醫療保險基金因疾病暴發流行、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不敷使用時,由市財政給予補貼。
C. 醫療保險基金的醫療保險及基金使用
醫療保險工作屬勞動保障業務范圍。參保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回賬戶;參保單位繳納的基答本醫療保險費除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外,全部作為統籌基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劑使用,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門診和購葯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我國目前推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籌集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模式,即通過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形成社會醫療統籌基金和個人醫療賬戶基金。
D.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有何規定
若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的情況,可由同級財政部門給予適當支持。版 一、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權 答:指國家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用人單位、參保個人、政府以及集體組織等按規定繳納或籌措的,專門用於支付法定的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相關支出的專項基金。 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哪些項目? 答: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劃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應實行哪一級統籌? 答: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層次關繫到在多大范圍內調劑使用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越高,基金規模和調劑使用的范圍就越大,基金的保障能力也越強。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全面實現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積極推進省級統籌。 四、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應如何補足? 答: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E. 如何理解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實現專款專用,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醫療保險基金要與其他保險基金統一管理、分賬核算。根據《社會保險費征回繳暫行答條例》的規定,社會保險費實行「三費合征」,由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三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徵收。《財務制度》要求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管理,按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占和調劑。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具體就是機構、人員、財務管理要求、財務政策、財務報告的編制等等方面的統一。但由於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屬不同險種,其保險的原則與方針、管理與協調、權利與義務、范圍與標准、資金來源與運用等環節的不盡相同,國家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具體要求和規定也不盡一致。因此,在基金統一管理的原則下,基金要按不同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各項基金都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做到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同險種的基金不得相互擠占和調劑。
F. 醫療保險基金營運分析有哪些問題
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合同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版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權優點是法律關系明確清晰,監督約束機制較為完善;但契約型基金在設立上更為簡單易行。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法律形式的不同,並無優劣之分。
G. 如何理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
醫療保險主要由地方政策調控。受制於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各地的起付線標准各不一樣。起付線標准主要與醫院的等級掛鉤。
1、醫保起付線是「基本醫療保障」的起付標准。按照「醫保基金與參保人員個人共同負擔住院醫療費」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原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實際發生的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
2、自己要先承擔一部分後,醫保基金才按規定比例支付。這個個人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數額標准,就是醫保基金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的「起付線」。起付標准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由病員個人負擔。
3、一級醫院的起付線最低,三級醫院的起付線最高,二級醫院的起付線居中。部分城市也增設異地醫院的起付線標准,高於本地三級醫院的起付線。
4、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7)醫療保險基金運營原則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1、行政機關由各級財政安排。
2、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由各級財政視財政補助及事業收入情況安排,其他事業單位在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中提取的醫療基金中列支。
3、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4、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5、掛編、請長假、未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停薪留職等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由原單位代收代繳。
H. 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管理策略
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安全管理,應採取以下六點策略:(1)堅持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則。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應遵循如下幾個原則:收支平衡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專款專用原則,設立醫療保險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基金分開管理原則;保證基本醫療需求原則;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與行政管理分離原則;遵循基金投資的安全要求,確保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原則;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的同時,應與社會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基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基金監督機構及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基金業務的各種應收、應付款應分別記賬,及時核算;基金投資必須以安全有效為前提,投資收益應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不足和因物價上漲帶來的基金貶值;基金投資帶來的收益應單獨核算,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2)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要與醫療保險行政管理分開。醫療保險行政管理主要是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並對醫療保險事業進行規劃、調控、監督等等。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並作為政府授權的非營利性事業機構,受政府委託,依法獨立行使職能,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正常運行。(3)規范基金籌集流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時、足額籌集,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基金能否根據規定按時、足額籌集,直接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給付,關繫到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平穩順利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標準是經過周密計算確定的,如果對基金實行減免,不僅影響基金的籌集總量和規模,也影響到職工個人的切身利益。(4)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構。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可以保證提供質量優良、價格低廉的醫療服務保證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保證基金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保證醫療投保人員受益,取信於民;保證合作醫療制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首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審計制度和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其次,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5)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金動用機制及基金超支應急機制。明確責任人,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特殊情況的及時處理。一是對月度基金使用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建立基金支出預警機制。二是按規定計提、使用風險基金,使風險基金在正常情況下,保持穩定的規模。三是出現基金超支時,應及時上報衛生部門和財政部門,並提出彌補超支的具體建議。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及時辦理各種舉報投訴,實行舉報人保密制度,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基金管理部門有效掌握信息、改進經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6)應對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的影響。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需求明顯高於中青年人,因此人口老齡化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影響重大,主要體現在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不斷增長。醫療保險基金是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的物質基礎和根本保障,對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至關重要。醫療保險基金的作用在於它醫療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能夠增強人們抵禦疾病帶來的經濟風險的能力,還能合理負擔社會保險費用的需要。但是由於基金數目龐大,一方面來自於個別人員的弄虛作假,還有來自於管理本身的風險,使得基金的安全管理成為問題,對醫療基金案前的研究是極其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