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旅遊保險的主要內容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旅遊保險的定義
旅遊保險是針對出國旅行途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意外(除疾病、外科手術、自殺、戰事變亂、職業性運動競賽與故意行為外)所導致的一切意外死傷事故所做的保障,一般皆可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其特點是保障旅遊安全,責任全面,保障高。
旅遊保險主要產品:
遊客意外傷害保險、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住宿遊客人身保險、旅遊救助保險和旅遊求援保險,其中前三種為基本保險。
㈡ 旅行社責任保險理賠案
如果您可以確定旅行社投保的是責任險,那麼通常理賠款是進旅行社賬戶,不會到你個人賬戶。多問一句,如果受傷後醫療費用是旅行社支付的,那麼實際上醫療賠款確實不會給您。如果醫療費用是您個人支付,那麼旅行社這就是在坑您的錢了。根據保險法,一個醫療賠案,不涉及壽險的,30天必須結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旅行社保險理賠內容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規定了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有:①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②由於旅遊者個人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導致需支出的各種費用,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③旅遊者在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後,或在不參加雙方約定的活動而自行活動的時間內,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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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旅行社的保險都保哪些內容
保險責任
基本險:
在本保險合同期限內,因被保險人(旅行社或遊客)的疏忽或過失造成被保險人接待的境內外旅遊者遭受下列經濟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因人身傷亡發生的經濟損失、費用;
2、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如醫療費;必要時近親屬探望的交通、食宿費,隨行兒童或長者的送返費用,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及補辦旅遊證件的費用和因行程延遲所導致的費用;
3、行李物品的丟失、損壞或被盜導致的損失;
4、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
5、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被保險人為減少賠償責任,搶救受傷的旅遊者及施救旅遊者的財產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6、旅遊者在從事由被保險人組織的賽車、賽馬、攀崖、滑翔、探險性漂流、潛水、滑雪、滑板、跳傘、熱氣球、蹦極、沖浪等具有高風險的旅遊活動過程中,由於被保險人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旅遊者遭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7、由於國家旅遊局、省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因下列原因宣布取消旅遊計劃,被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額退回旅客旅遊價款,導致被保險人無法從航空公司退回已購飛機票的費用或額外支出合理、必要的退票手續費用的損失,保險人在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人民幣3萬元內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1)自然災害;(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恐怖活動;(3)傳染病。
附加險:
在保險期間內,旅遊者、被保險人的隨行人員遭受人身傷亡,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承擔下述賠償責任:
(1) 意外身故賠償
(2) 意外殘疾賠償
(3) 急性病身故賠償
(4) 意外傷害及急性病醫療賠償
㈤ 旅遊意外保險的賠償范圍包括哪些
一、旅遊意外保險賠償范圍
1、人身傷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賠償
2、受傷和急性病治療支出的醫葯費
3、死亡處理或遺體遣返所需的費用
4、旅遊者所攜帶的行李物品丟失、損壞或被盜所需的賠償
5、第三者責任引起的賠償
6、旅遊保險一般包括醫療費用、人身意外、意外雙倍賠償、緊急醫療運送、運返費用、個人行李、行李延誤、取消旅程、旅程延誤、縮短旅程、個人錢財及證件還有個人責任等諸多種
二、旅遊意外保險保障范圍
1、人身意外保障
由於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傷殘而給予一筆預先約定的金額。
2、醫療費用保障
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醫療費用開支,完善的旅遊保險應包括國際醫療支援服務,萬一在外地發生嚴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國際醫療隊伍的服務
3、個人財物保障
保障在旅途中,財物因意外損毀或被盜竊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4、個人法律責任保障
在旅途中受保人因疏忽而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而被追討索償的保障。 由於不同的保險公司發出的保單條款可能有異,因此保障范圍可有不同
(5)旅行社保險理賠內容擴展閱讀:
旅遊意外保險賠付流程
一、取得有效憑證
1、費用憑證的取得
當旅遊者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按旅行社方所提供的索賠憑證,決定賠款外匯或人民幣,因此,陪同或客人在用外匯支付車費、醫葯費、急需用品費等費用時,要索取外匯發票
2、有效憑證取得
旅行社除取得事故處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憑證外,還必須及時取得事故發生地公安、醫療、承保保險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單位的有效憑證,並由組團社同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二、事故通知
事故發生後,全陪應協助地陪在24小時內通知當地分(支)社和當地保險公司,並在三天內向組團社遞交書面報告。若延遲通知,使承保保險公司增加的額外察勘和檢驗等費用,將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還,所扣部分則由組團社承擔,但因不可抗拒因素所導致的延誤除外。
三、事故核查
承保保險公司在接到旅行社報案後,進行調查核實,在核實期間,旅行社應做好協助工作,並向保險公司提供事故報告或出事地點當地政府的證明、縣級以上(含 縣級)公立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法醫的死亡鑒定書
四、保險金的申請與賠付
1、被保險人殘廢,則由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在被保險人被確定殘疾及程度後,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並在旅行社的幫助下,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需救治時,由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在被保險人救治結束後,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在旅行社幫助下,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行李物品錯運、錯發、丟失、損壞、被盜所造成損失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在事故處理結束後,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由旅行社負責連同下列證明和資料一並寄給承保保險公司並申請賠付保險金
五、保險金的賠付
承保保險公司在收到保險金賠付申請和有關部門證明、資料後,經調查核實,造出賠款計算書並簽署意見後寄給保險總公司,保險總公司在接到保險分(支)公司的意見和賠款計算書後,20—30天內將賠款支付組團社或通知拒付
若承保保險公司收到賠付保險金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60天內,對賠付保險金的數額難以確定,可根據已有證明和材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等最終確定賠付保險金額後,再給付相應的差額部分
㈥ 旅行社責任險包含哪些內容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以及批單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並登記注冊、合法經營的旅行社,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本保險合同期限內,因被保險人的疏忽或過失造成被保險人接待的境內外旅遊者遭受下列經濟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因人身傷亡發生的經濟損失、費用;
(二)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
1、醫療費;
2、必要時近親屬探望的交通、食宿費,隨行兒童或長者的送返費用,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及補辦旅遊證件的費用和因行程延遲所導致的費用;
(三)行李物品的丟失、損壞或被盜導致的損失;
(四)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
上述第(一)至第(四)項每人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人賠償限額。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被保險人為減少賠償責任,搶救受傷的旅遊者及施救旅遊者的財產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該項費用每人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人賠償限額。
責任免除
第四條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員的故意行為;
(二)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騷亂、暴動;
(三)政府有關當局的沒收;
(四)核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火山爆發、地下火、龍卷風、暴風等自然災害。
第五條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旅遊者的犯罪、過失行為或自身疾病;
(二)被保險人的旅遊服務質量未達到國家、行業或合同規定的標准;
(三)既不提供全陪或領隊,也不提供地陪的散客旅遊活動;
(四)被保險人委託非旅行社的單位或個人代辦旅遊業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的下列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員的人身傷亡,以及上述人員所有的財產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與他人簽訂的協議所約定的責任,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不在此列;
(三)發生未經公安部門認定或無外來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所導致財產的損失;
(四)因保險責任事故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
(五)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六)直接或間接由於計算機2000年問題引起的損失;
(七)被保險人對其接待的境內外旅遊者的精神損害。
第七條 下列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金銀、首飾、珠寶、文物、軟體、數據、現金、信用卡、票據、單證、有價證券、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及其他不易鑒定價值財產的丟失和損壞。
第八條 從事下列活動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賽車、賽馬、攀崖、滑翔、探險性漂流、潛水、滑雪、滑板、跳傘、熱氣球、蹦極、沖浪等高風險活動。
第九條 其他不屬於本保險責任范圍的一切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人義務
第十條 本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第十一條 保險人依本保險條款第十五條取得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
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保險人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補充提供。
第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後,應當及時就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情形復雜的,保險人在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後三十日內未能核定保險責任的,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根據實際情形商議合理期間,保險人在商定的期間內作出核定結果並通知被保險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保險人依照前款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出拒絕賠償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所獲義務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並如實填寫投保單。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第十六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交清保險費。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在保險期間內,如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繼續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險費的保險合同重要事項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或上述保險合同重要事項變更而導致保險事故發生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應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嚴禁超范圍經營。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應自覺接受有關管理部門和保險人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就旅遊安全情況必須事先對旅遊者給予充分提醒、勸戒、警告,並對有可能發生的旅遊意外事故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一旦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旅遊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發生,應該:
(一)盡力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發生涉及治安案件的事故,應及時向相關保安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否則,對因此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書面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三)保護事故現場,允許並且協助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對於拒絕或者妨礙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導致無法確定事故原因或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或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收到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作出的任何承諾、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保險人不受其約束。
對於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於本保險責任范圍或超出應賠償限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處理索賠過程中,保險人有權自行處理由其承擔最終賠償責任的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資料和協助。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獲悉可能發生訴訟、仲裁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後,應將其副本及時送交保險人。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處理有關訴訟或仲裁事宜,被保險人應提供有關文件,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對因未及時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協助引起或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旅遊合同、旅遊團成員清單、保險單正本、事故證明書、損失清單、裁決或仲裁書、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以及其他投保人、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單證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有關責任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行使或保留行使向該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履行賠償義務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
在保險人向有關責任方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由於被保險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賠償金額。
賠償處理
第二十六條 被保險人給旅遊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該旅遊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直接向該旅遊者賠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給旅遊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旅遊者賠償的,保險人不負責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第二十七條 保險人對每人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確定的金額為准,未經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的,以本保險單所附《旅行社責任保險賠償處理標准》約定的金額為准,但該賠償金額與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之和,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人賠償限額;
在本保險合同期限內多次事故的累計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保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第二十八條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為減少賠償責任,搶救受傷的旅遊者及施救旅遊者的財產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在規定的限額內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如果被保險人的損失能夠從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險項下也獲得賠償,則本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賠償限額與所有有關保險合同的賠償限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
被保險人在請求賠償時應當如實向保險人說明與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有關的其他保險合同的情況。對未如實說明導致保險人多支付保險金的,保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三十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且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保險合同的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相當於保險費5%的退保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剩餘部分保險費;保險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續費並應退還已收取的保險費。
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自通知保險人之日起,保險合同解除,保險人按短期費率計收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並退還剩餘部分保險費;
保險人也可提前十五日向投保人發出解約通知書解除本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與保險期間的日比例計收保險費,並退還剩餘部分保險費。
(6)旅行社保險理賠內容擴展閱讀
旅行社責任險保障不完備
據悉,一般旅遊團在出境前購買的保險有兩份:一是根據政府部門的規定,旅行社必須購買的旅行社責任險;二是旅行社代遊客購買的普通意外傷害險。
對此,有關專業人士表示,如果由旅行社單方面統一購買,肯定無法應對財物失竊、人身意外、醫療險等各種各樣的問題。由此,一旦發生意外,很可能發生因投保項目與意外相左而無法索賠的情況。事實上,很多案例中遊客的不幸,都不在這兩份保險的承保范圍之內,遊客獲得賠償的可能性相當小。
因此,出境游如果想吃"定心丸",遊客自身應當再購買一份保障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罹患疾病、行李物品遺失的保險,其中最好還包括緊急醫療救援、遊客責任導致他人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的緊急處理協助及其他信息咨詢服務。
超短期意外險很靈活
目前,各家壽險公司移推出了針對旅遊的意外險產品。一些保險公司,還專門針對出境游,設計了專門的險種,如平安壽險,就推出了專門針對出境游的海外旅行平安卡,而也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的意外險產品,並沒有專門針對出境游還是境內游,但只要符合投保規定,都能承保,如太平洋安泰保險推出的旅行平安險。
保險業人士建議,遊客出境游前不妨在旅遊團已購買保險的基礎上再自費購買一份國際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及隨身財產保險,這樣的保險並非十分昂貴--目前,旅遊意外險的保費從數十元到數百元不等,而相對應的保障額度也從數萬元至0數十萬元不等。
另外,相較於以往1年期的短期意外險,目前針對遊客出行的這類超短期(最短的保險期間只有1天)意外險,除了費率靈活外,其繳費方式也很靈活。除了代理人投保方式外,投保人還可自行網上投保、電話投保,還有的保險公司推出了卡式保單,投保人可預先購買,要出行前,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簽單就行。
簽單前務必先申請
而投保人無論採取何種方式投保這類超短期意外險,太平洋安泰保險公司精算師孫先生提醒說,投保人一定要在簽單前,先向保險公司申請,哪怕你是在上飛機前一刻買的保險,都務必通過傳真或電話的方式報備,"哪怕只是留下電話錄音給保險公司也行。此舉目的是知會保險公司保單從什麼時候已開始生效"。
據他解釋,保險公司要求客戶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倒簽單"現象--先出險,再出保險的情況的發生,而客戶也可以避免出險後,與保險公司之間產生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案例一:泰國游中小張迷上了海上摩托快艇,盡管是自費活動項目,他也仍樂此不疲。但意外發生了,快艇高速行駛中的顛簸造成他脊椎壓縮性骨折。
由於傷勢不輕,小張無法乘座普通航班回國,但對於緊急醫療運送的高額費用他無力承擔,不得不滯留在國外接受治療,並要支付高額醫療費用。對此,根據國家規定,旅行社也愛莫能助。
對策:小張應立即撥打24小時對方付費救援電話,報上保單編號,SOS救援公司會及時派出救援人員,根據醫療情況將他送往國內治療,醫療運送費用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最高可承擔人民幣100萬元。
案例二:嚮往歐洲游的吳小姐終於踏上了去法國的航班。不想到了巴黎的第二天,就發現裝有數碼相機、錢包、手機、往返機票的小包被竊,幸好錢包內現金不多。一家知名旅行雜志社的調查表明,42%的遊客曾經在旅行中丟失財物。
對策:吳小姐需先往當地警局報案,在回國後撥打理賠熱線,保險公司會根據她出具的有關證明給予理賠,隨身財產最高理賠額為人民幣4000元L。
案例三:北歐游時沿途的美景讓祁先生心曠神怡,然而他臨睡前總忍不住要點上幾支煙過過癮,無意中把地毯燙了個洞。第二天飯店領班找到導游,要求祁先生按原價賠償150歐元。
對策:祁先生應立即撥打24小時救援服務電話,由SOS救援組織處理賠償事宜。境外個人責任最高理賠額為人民幣80萬元
㈦ 旅行社責任險是什麼保險賠付項目包括哪些
您好!
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官方定義是,承保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過程中因疏忽、過失造成事故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的險種,該險種的投保人為旅行社。投保後,一旦 發生責任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對無辜的受害旅客進行賠償。旅行社責任險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它的賠付項目包括哪些呢?1、因人身傷亡發生的經濟 損失、費用。2、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3、行李物品的丟失、損壞或被盜導致的損失。4、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
以上答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中民保險網是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大型保險電子商務網站,方便快捷,歡迎在線投保。
㈧ 最新旅行社責任險賠償范圍
國家旅遊局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制定頒布的《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於2011年2月1日開始施行。該辦法對於旅行社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做出了新的規定,是旅行社責任保險的最新法律依據。
《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旅行社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應當包括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中依法對旅遊者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承擔的賠償責任和依法對受旅行社委派並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導游或者領隊人員的人身傷亡承擔的賠償責任。具體包括下列情形:(一)因旅行社疏忽或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二)因發生意外事故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三)國家旅遊局會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此規定即是法律對旅行社責任保險責任范圍的具體規定,其中除了第一項是與一般保險公司制定的保險責任一致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二項。作為與第一項並列的單項,該項明確去除了「因疏忽或過失」而保險責任承擔的前提條件,即並非只有旅行社「因疏忽或過失」導致的事故保險人才予以賠償。並且,將旅行社責任中最主要的意外事故單列加以強調,明確旅行社的法定責任屬於保險責任范圍。
旅行社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即是法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民事責任。依照《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旅行社的法定責任主要包括提供優質的旅遊服務、保障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其中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既是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責任范圍,也是最容易發生責任糾紛的領域。
旅行社主要是承擔合同責任,但是由於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侵害的多樣性和特殊性,旅行社責任並不僅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旅行社民事責任中經常發生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旅行社不僅要承擔因自身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侵權責任,很多時候還要承擔因第三人對旅遊者侵權而發生的民事賠償責任。雖然旅遊者與旅行社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而且旅遊過程中必然包含的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等事務的服務並非旅行社直接提供,但是由於任何一個環節都屬於旅遊過程的一部分,旅行社對於各個環節的制定與選擇具有主導性,旅行社應當就各個環節對旅遊者的安全保障承擔一定的義務。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按照約定解決。《旅行社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因境外旅行社違約,使旅遊者權益受到損害的,組織出境旅遊的境內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然後再向違約的境外旅行社追償。《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組團社或者其委託的境外接待社違約,使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依法對旅遊者承擔賠償責任。
㈨ 旅行社保險理賠內容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規定了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有:①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②由於旅遊者個人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導致需支出的各種費用,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③旅遊者在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後,或在不參加雙方約定的活動而自行活動的時間內,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