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給員工不上保險怎麼辦理手續
公司給員工繳保險需要到社保局辦理。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公司給員工繳保險需要的手續及流程: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
(4)養老保險徵收比例:從2004年元月份開始施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繳費比例由23%下調至22%,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不變。外企、私營企業、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外來務工人員,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個體流動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5)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
(6)根據單位填報,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產生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應收應付帳。
(7)養老金發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或郵局統一發放。
(8)養老徵收由所在地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徵收時間在每月初。
(9)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月1---20日辦理各項異動業務。
(10)參保單位人員如有變動,必須在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每月1至20日)及時辦理手續。增加減少人員需填寫「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減少人員必須出示本人辭職報告並鑒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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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職工不要上保險,企業應該怎麼辦急!!
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咨詢問題,公司里的一部分員工提出要求,稱家裡經濟困難、小孩讀書開銷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給他們買社保,而把買社保的錢直接發給他們,而他們自願寫承諾書,承諾因自身原因不購買社保,保證以後不會因社保的問題找公司的麻煩,因未買社保的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大部分公司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這筆費用不會有什麼問題,便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但現實中,如果社保局發現公司未給這批員工買社保,一般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這批員工的社保費用,並且隨著《社會保險法》的施行,用人單位將承擔著更大的懲罰責任。針對這樣的情形,公司便會想問,員工自己的承諾難道沒有法律效力嗎?是員工自己要求不買,不是公司不願給員工買,員工不配合買社保,公司又能怎麼辦,以及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又該如何處理?
現實類似這樣的案例很多,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繳納社保的費用作為員工的福利直接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予以發放,他們實際上涉及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社會保險是否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的問題。我們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協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則,但這種自治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不管是簽到勞動合同還是書面承諾書,雙方雖然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是由於協議中有關社會保險的內容違反了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而導致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無效。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勞動者雖主動要求用人單位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並作出書面承諾,但會有最終會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故公司把相應費用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而並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將給公司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另《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也即意味著公司仍應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針對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如何處理的問題,《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義務後可依法要求勞動者退還已實際支付的相應費用。也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無效合同所獲取的利益應當予以返還。
另外,我們還應看到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也是責任的主體。我們知道,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即是說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允許的。
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所以個人覺得作為一名HR,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兩個戶頭里。如果繳滿了15年,以後你就可以享受養老金;繳不滿也沒關系,退休以後可以領出來的。讓他們明白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賦予勞動者的一種福利,我想大多數勞動者在理解之後是不會拒絕繳納社會保險的。
③ 員工不上保險,我該怎麼辦
1、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由他們進行解決,或是由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2、但如果你這樣做了,和公司的關系一定會不好,你考慮清楚
④ :員工不願意上保險怎麼辦
給他看勞動合同法全文(網路下載),告訴他社保是勞動局強制單位必須上的,這是法律。如對方不想上就辭職別幹了找不正規單位工作去。要在這干就配合單位上社保
這事不能妥協,單位和員工關系一旦未來不好隨時上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那單位損失慘重,這可就是你人事部的失職你該被開除了
單位和員工簽訂的不上社保協議法律上是無效的
單位盡早制定相關員工守則,要把社保問題加進去或抓緊出個員工必須上社保的公告文件,為以後再出這類事而有規矩可依。員工入職培訓要說這事
如手續齊全單位就強行上社保,如因員工原因導致手續不齊單位無法上社保限期要求補齊否則讓對方辭職或單位辭退處理(所以要求單位盡快把這問題寫入合同或員工手冊或有單獨的文件),這些手續該在轉正前辦理清楚,否則不給轉正不就完了
⑤ 員工自己不願意繳納保險怎麼處理
員工自己不願意繳納保險怎麼處理
1、設法說服員工購買,通過加強公司對購買社保的好處的宣傳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對社保的相關規定,盡量使員工能全面詳細地了解社保,並明確告知員工個人繳納的部分在其離職後可以退出來這一事實!(但實際上很多企業巴不得省下這些成本!)
2、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3、針對那些流動性很強的工作崗位,員工不願購買社保的,公司可以為其辦理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或者單獨購買工傷險,並事先發書面通知給他本人,通知其於某月某日提供相關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的,一切後果由其本人承擔,當然這樣做也有可能補繳,但至少不會使公司被罰款!
4、為了避免今後再發生這樣情況,公司可以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明確提出相關規定,如在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寫明公司將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並讓其看完認可簽字,只要他同意簽了合同,到時候就強制辦理社保!實在不行就勸退!但話又說回來,很多用人單位處於無人可招、無人可用的狀況呢,怎麼還勸退啊?我的建議是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部分員工,除滿足上述第二項外,可以進行崗位變動。如安排到危險系數較小的崗位工作。
5、企業不為員工辦理社保相關手續,還有一種的可能是員工「已經辦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結合部居民已經參保了當地街道或者區的社保,且相關政策比普通社會保險更優厚,員工不願意放棄。這種情況下叫員工寫一份「自願放棄參保」聲明書,也可能成為企業免責的依據。
⑥ 員工不想上保險咋辦
一般都是農民工不願意上報險,他們流動性大。保險接續較麻煩,到歲數後退休待遇很多也不能享受。而且基本都是法盲,跟他們說也不懂。我們一般就是讓員工自己寫一個申請,注意因不想影響個人收入,所以同意公司不為其繳納保險。我們還會補給這些不上保險的員工補貼,並約定如果將來發生糾紛,員工需退還全部補貼。
⑦ 請問員工不願意上社會保險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公司加強宣傳對購買社保的好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對社保的相關規定,盡量使員工能全面詳細地了解社保,並明確告知員工個人繳納的部分在其離職後可以退出來這一事實。
一般而言,員工不願意購買保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我國法律法規規定,養老保險要交15年後才可享受到,造成了對於流動人口根本享受不到這一項;
第二、很多員工多是外地務工人員,即使買了社保後,如果離開工作單位,還得去轉,如果去退保,而退保時,只能退自己繳的那部分但公司幫繳的那部分是退不出來的,相當於只是無息存款還不如自己拿在手裡放心;
第三、在新的醫療體制下,多數員工在老家已購買農村合作醫療且繳費很少,比交社保劃算。
在人權驗廠中,如果出現員工不願意購買的情況,可以和員工簽訂一個聲明:公司雖然數次與員工溝通關於交納社保的事項,但部分員工仍不願意購買,經公司領導協商決議,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員工後續需進行如下記錄並由員工本人簽名確認:
本人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是XXXXX的企業員工,因XXX原因,現聲明主動放棄公司為我購買社保的權利。特此聲明!
員工不肯購買社會保險的處理方法:
一、辭退
在企業規章制度裡面規定員工不肯購買社會保險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購買社會保險資料視為嚴重違返企業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讓員工寫不原意購買社會保險的申請。
在個別城市讓員工寫「不原意購買社會保險的申請」可以規避掉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說員工不能再以企業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需要提醒的是補繳的風險同樣存在,因為代扣代繳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
三、找勞務派遣公司幫忙以更低的基礎購買。
⑧ 單位員工不願意上保險怎麼辦
社保屬於法定福利,強制性的。跟個人意願沒有關系,就譬如個人所得稅,有個人願意扣的嗎?「自願」與否在這里是失效的。不要去剋扣或者逃避,而且隨著員工意識的提高,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制定、草擬,養老保險跨年補繳乘以社平比值系數等一系列規定的出台完善,這方面可鑽漏洞在逐步縮小,風險在逐步擴大。一個規范管理的企業,是應該在這方面逐步做實,畢竟這是勞動用工重要風險以及直接關涉員工福利的事情。很早我們就在我要社保網說過,不討論惡意規避單位責任、鑽法律空子的事情。而且這種員工,此時「自願」,彼時就不一定了。因為眼前利益想多拿錢,到了離職時又找單位茬兒的先例多的是。不要留下管理漏洞,堵塞勞動用工風險,是HR必備功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