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社保費用的繳費金額是根據繳費基數來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由各地的社保部門根據當地的工資水平來確定的。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1)員工保險繳納基數擴展閱讀:
以張家港市為例,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公布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第一條 關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1、2018結算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63556元(21963元/月),下限為33000元(2750元/月)。
2、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2018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檔次按下列標准執行:一檔:2750元/月;二檔:3523元/月;三檔:4923元/月。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2018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一為3523元/月。
3、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8結算年度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按不低於3523元/月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7321元/月。
4、2018結算年度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上、下限按省人社廳規定執行,繳納職工基本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89236元(24103元/月),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
5、在2018結算年度內辦理退休(職)手續的參保職工,按張政發〔2017〕42號文規定補繳醫療保險費的,補繳基數為42276元/年。
6、以上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自2018年8月1日起執行,2018年7月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2017結算年度有關規定執行。
B.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基數有規定嗎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保(在本單位新參保,而不是從未參保的員工)員工,以合同約定的起薪當月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C.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是根據員工在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資收入所得到的月平均數來確定的,剛進公司的新員工是以員工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的。而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消費基數是每年的7月份,參保單位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申報的。參保單位在申報繳費基數之前,是要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的。
員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3)員工保險繳納基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
D.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到底應該是多少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4)員工保險繳納基數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E. 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基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社會養老保險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F. 公司每月給員工繳納保險的比例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購買社保,是我們國家法律強制規定的,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拒絕為員工購買社保,之前由社保部門來徵收,這個社保征繳力度,並不是特別強,所以說很多中小企業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所以不願意給員工購買的,社保的現象比比皆是的。
那麼今後,由稅務部門開始徵收社保。稅務部門的徵收力度,在全國范圍內是最強的,所以說就不會存在像以前,社保部門來徵收社保逃避徵收社保的一個情況,實際上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以後,就不會存在這種現象了。
不但要嚴格按著自己的用工人數,去購買一個社保的費用,而且還要按照員工本人的實際工資,去繳納這個社保的繳費基數,也不可以按照最低的繳費基數給員工購買社保,實際上有很多企業都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購買社保,因為法律當中沒有明文規定,按照個人基數購買社保,實際上這種情況屬於一個偷漏稅的現象,當然由稅務部門徵收,以後這種現象就一去不復返了。
G. 單位給員工交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單位給員工交保險的繳費基數也就是社保繳費基數,是參保人按比例繳費的依據。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繳社會保險費。登記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的,根據其參加培訓和就業狀況,可向批准該定點培訓機構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H.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怎麼算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I. 員工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怎麼確定的有誰決定
【摘要】郭小姐所在公司的工資分解為基礎工資、獎金、津貼等幾個部分。因此郭小姐的每月工資收入變化較大,於是,公司與她約定,以基礎工資的標准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郭小姐雖然無奈,但也只能接受,直到三年後她與公司合同終止,她才向公司提出社保繳費基數與自己工資收入不符的問題。社保繳費基數可以「約定」嗎?社會保險的繳費多少,主要根據繳費基數的多少來決定,因為單位或個人繳納部分的比例是固定的,即單位為36.5%,個人為11%。繳費的總額是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之積,由於比例是確定的,所以繳費的基數就成了關鍵。什麼叫繳費基數呢?通俗點講,就是職工的平均月收入。比如,你上年度的平均月收入是3200元,但是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是2000元,那麼社會保險繳納應當按哪個工資來計算呢?郭小姐是某公司的員工,該公司對員工的工資分配實行結構工資形式,即將工資分解成基礎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幾部分,根據具體考核計算每月工資。由於企業生產經營隨著市場情況不斷調整變化,郭小姐的每月工資收入變化也較大。為了確定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公司與郭小姐約定:以基礎工資的標准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郭小姐雖然對公司的說法有異議,但為了能夠在公司長期工作下去,因此也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於是,公司就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基礎工資為郭小姐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後,公司在合同終止時通知郭小姐不再續訂勞動合同,郭小姐對公司不再續用自己感到失望。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郭小姐向公司提出了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與自己工資收入不符的問題,希望公司予以解決。公司表示雙方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已有約定,公司按約定為郭小姐繳費不存在問題,所以對郭小姐的要求予以拒絕。於是雙方發生爭議。社保繳費基數有明確的規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該規定,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勞動法》對勞動關系當事人確定的法定義務。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險局聯合頒發的《關於調整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從2000年4月1日起,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按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相一致的原則確定;單位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按單位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月繳費基數」。以上規定表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勞動關系當事人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有明確的繳費基數統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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