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剮蹭了大巴車,我全責,報保險還是私了
1、私了最好,省時省力。
2、走保險公司,明年你的保險費就沒有優惠了,交強險能省100,商業險可以優惠15%左右。
3、換車,無論舊車出多少險,都和新車沒關系。
2. 交通事故我全責,已經報案和保險公司了,現在還沒去定損,現在我還能和對方私了嗎
如果已經定損,保險公司還沒理賠的話,可以撥打保險公司電話進行撤案,自己就可以私了
3. 小事故是私了還是報保險
交通環境瞬息萬變,開個車剮蹭磕碰現在也是會常碰到的。由於保險新規中把出險次數和來年保費漲幅掛鉤,現在遇到事故後到底是私了好呢還是報保險就成為不少司機朋友的困惑。今天小編就在這分析下私了和走保險的各自利弊。
輕微剮蹭,私了或許更合適。
先看看保險新規在同一年人出險次數對來年保費的影響。
可以看出,承保時間段內出險次數越多,第二年的保費就會漲的越高。出險是指報險公司報了案,有了報案號,並且走完整個賠付程序就算作一次出險。
所以,如果開車發生小事故輕微剮蹭,並且自己和對方車都無大礙的情況下選擇雙方協商解決,一般來說,普通私家車一塊鈑噴的價格多在百元左右,只是對方不是獅子開口,關於賠付金額自行拿捏,即便談不成再報警定責走保險。
簡言之,算算賬,一塊漆幾百塊錢,出個事故走保險了以後,保費上浮部分大於修車費用的,就別走保險了,除非第二年要賣車或者不上商業保險。
假如對方同意私了解決,那一定要填寫機動車快速處理協議書,並且雙方簽字確認。這樣一來明確責任,二來防止對方事後找理由翻案。
但以下幾種情況不能私了:
對方駕駛員屬於醉駕、毒駕,這個不好分,情況不對就報警,
對方車輛未懸掛牌照。
發現對方沒有駕照,或過期,沒有年檢。
有人傷的(即便是無傷也號稱有傷)
要是覺得對方司機和車輛情況是上面前三類,即便你全責事故,也得對方承擔賠償,這種情況下急於私了的肯定是對方,建議不借機訛人,而是報警處理會更好。而最後一點,由於涉及人傷,最好報警處理,這是自我保護。防止碰瓷的方式。
如果與非機或行人擦碰,謹慎私了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我們駕車時不小心撞到了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遇到這種情況要兩說。如果碰撞比較嚴重,或者被撞一方表現比較痛苦,最好不要提私了,按部就班報警、出險,保留證據一步步走保險解決。由於人車事故不適用機動車快速處理協議書,因此最好報警處理,在交警面前雙方簽署書面協議,防止處理完的事後麻煩。
總之,能否成功私了,看雙方意願,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案。
經常會在一些輕微剮蹭中看到,全責方出價太低,或是無責方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談來談去到最後還是需要交警出馬才能解決問題。這種既浪費時間又沒有效果的私了方式還不如直接報警。所以,先拍照挪車,之後如果對方提出的要求不太合理的情況下,一旦發現無法談攏趕緊報警處理比較穩妥。
4. 小事故300元以下我全責需要走保險公司還是私了
建議私了,優惠金額一般為商業保險費的10%,而且影響三年
5. 開車遇小事故,私了還是報保險好
交通環境瞬息萬變,開個車剮蹭磕碰現在也是會常碰到的。由於保險新規中把出險次數和來年保費漲幅掛鉤,現在遇到事故後到底是私了好呢還是報保險就成為不少司機朋友的困惑。今天小編就在這分析下私了和走保險的各自利弊。
輕微剮蹭,私了或許更合適。
先看看保險新規在同一年人出險次數對來年保費的影響。
可以看出,承保時間段內出險次數越多,第二年的保費就會漲的越高。出險是指報險公司報了案,有了報案號,並且走完整個賠付程序就算作一次出險。
所以,如果開車發生小事故輕微剮蹭,並且自己和對方車都無大礙的情況下選擇雙方協商解決,一般來說,普通私家車一塊鈑噴的價格多在百元左右,只是對方不是獅子開口,關於賠付金額自行拿捏,即便談不成再報警定責走保險。
簡言之,算算賬,一塊漆幾百塊錢,出個事故走保險了以後,保費上浮部分大於修車費用的,就別走保險了,除非第二年要賣車或者不上商業保險。
假如對方同意私了解決,那一定要填寫機動車快速處理協議書,並且雙方簽字確認。這樣一來明確責任,二來防止對方事後找理由翻案。
但以下幾種情況不能私了:
對方駕駛員屬於醉駕、毒駕,這個不好分,情況不對就報警,
對方車輛未懸掛牌照。
發現對方沒有駕照,或過期,沒有年檢。
有人傷的(即便是無傷也號稱有傷)
要是覺得對方司機和車輛情況是上面前三類,即便你全責事故,也得對方承擔賠償,這種情況下急於私了的肯定是對方,建議不借機訛人,而是報警處理會更好。而最後一點,由於涉及人傷,最好報警處理,這是自我保護。防止碰瓷的方式。
如果與非機或行人擦碰,謹慎私了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我們駕車時不小心撞到了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遇到這種情況要兩說。如果碰撞比較嚴重,或者被撞一方表現比較痛苦,最好不要提私了,按部就班報警、出險,保留證據一步步走保險解決。由於人車事故不適用機動車快速處理協議書,因此最好報警處理,在交警面前雙方簽署書面協議,防止處理完的事後麻煩。
總之,能否成功私了,看雙方意願,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案。
經常會在一些輕微剮蹭中看到,全責方出價太低,或是無責方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談來談去到最後還是需要交警出馬才能解決問題。這種既浪費時間又沒有效果的私了方式還不如直接報警。所以,先拍照挪車,之後如果對方提出的要求不太合理的情況下,一旦發現無法談攏趕緊報警處理比較穩妥。
6. 交通事故報警後 私了,還能走保險修車嗎
交通事故私了,保險公司應當賠償。
根據保險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調解的,應當作為保險公司理賠數額的依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3條之規定解答如下: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即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也叫快速處理。在發生符合「私了」規定的交通事故後,事故駕駛員應主動出示駕駛證,對事故事實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
各執一份,並按規定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協商賠償事宜。
(6)事故自己全責私了還是保險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台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事故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事故
7. 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可以私了之後再向保險公司索賠嗎
需要具體分析:
1、如果事前未報警或未向保險公司報案,屬於事故後直接自行私了的,因無法證明是否發生車禍,故保險公司拒賠。
2、如果是通過報警後才私的,或保險公司確認事故的,則在取得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後,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但是,賠償的金額不能以雙方自行協商的金額來確定,而應該由保險公司根據具體證據核定金額為准。
另外,發生車禍的,應該及時報警和向保險公司報案,在由交警認定責任並由保險公司定損後,再由雙方來協商賠償,以免在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沒有證據,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因此,對劉某所多獲得的賠償金應該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
一、保險代位求償權是法律賦予保險人的一種特殊權利,保證保險人不會因為支付了賠款而降低其經濟補償能力,又使有過錯的第三者不能因為有保險人的賠付而推卸自己應承擔的責任,還可避免被保險人獲得不當得利的可能。
二、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一方在協議賠付對方時應保留好賠付憑據,避免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權追責,保護自身權益。
8. 小刮蹭,我全責,沒出過險,是私了還是走保險
只要全年金額不是很高,次數不是太多的話走保險,本來買保險就是為了預防出現狀況讓保險給你抵擋風險,不然買保險幹嘛。是否優惠是是看具體狀況而定,不超過一定金額都會有折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