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傷人賠償程序不僅關繫到被傷害者的利益,同樣也關乎到駕駛員的利益。在我國機動車輛每年都是必須交納交強險的,交強險主要保障的就是第三者的人身安全,對於交通事故中產生的車輛傷人事件,交強險是可以進行理賠的。所以說了解車輛傷人賠償程序,對駕駛員來說也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具體介紹一下車輛傷人賠償程序的內容。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一定要第一時間進行報警,並且要打電話到車險公司進行報備。如果是比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話,交警一般會保留事故現場,一些車險公司也會派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勘查。一般車險公司對於車險的保障是必須在事故發生後的四十八小時內進行備案,才能進行理賠如果超出,這個時段則無法進行理賠。
車輛傷人賠償程序的第二步就是進行責任人的判定,一般都是由司法機關或者是公安機關進行判定的。如果自己是主要責任人的話再賠付的金額會比較高,如果對方是主要責任人的話則,賠付的金額較低或不需要賠償。
車輛傷人賠償程序的第三步就是到醫院對傷者進行傷殘鑒定。這主要是為了後續理賠金額的判定做出依據。發生車輛傷人事故後,車輛駕駛人對第三者的傷害,需要進行賠償的金額的判定,主要是通過第三者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綜合核定來決定的。所以在發生事故,以後要到行傷殘定級為後續做准備。
車輛傷人賠償程序的最重要一步就是先打電話給120急救。當把傷者安頓好以後就要打電話到公司行報備,車險公司的相關人員會對對應的里程賠償程序進行具體介紹,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可以打電話向他們咨詢。一旦發生車輛傷人事故,一定要做到不慌不亂,按照車輛傷人賠償程序,一步一步進行,這樣才能有效的保障第三方的身體健康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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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車禍事故傷人走法律程序賠償的步驟
車禍保險理賠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回復核、審批答、賠付結案等步驟。1、報案在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在汽車保險公司內勤接到報案後,會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2、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4、理算復核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5、審批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6、賠付結案。
C. 交通事故人傷的理賠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基本流程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事故發生後,基本的處理流程如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撤離現場。對事實、成因有爭議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打122,報告交警。車輛有保險的,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到現場。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召集當事人到交通事故處理中心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在收到認定書後10日內各方一致書面申請公安調解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調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機關申請調解、逾期申請、對事故認定、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 訴訟途徑解決
1、收到責任認定書後,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後,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治療的。
3、法院立案後,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開庭,可能構成需要傷殘鑒定的,向法院提交鑒定申請。
5、鑒定結果出來後,或者治療基本結束後,法庭開庭審理,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