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第一是代理人是否將資料及時的交給公司,第二才是公司的理賠速度。
一般而言中資公司理賠速度從收到資料後7個工作日會完成理賠,合資外資公司5個工作日會完成理賠,個別公司能做到3個工作日完成理賠。但整體來說,在無爭議的情況下,保險法規定在收到理賠申請後一個月內必須完成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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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太平洋保險售後做起來難嗎
那個工作應該是去賣保險!
1,中國保險業利用合同法的保護,營銷如同傳銷,大量的增員是要業務員拉朋友,拉親戚去賣保險。 就是和傳銷一個性質!不過,一個是合法的,一個是不合法的,走的模式和傳銷是一個模式!不管他是合法的也好,不合法的也好,只要你記住,保險除了意外險,其他的險種都是忽悠人的,你就不會上當受騙,特別是分紅保險,要小心欺詐。 這個保險裡麵包含了更多的忽悠和欺騙, 給人留下的就是更多的心酸和不靠譜!
2,你以為這個大病保險就那麼好理賠, 這個重大疾病就是陷阱!
商業保險的重大疾病險是保死的,也就講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險里某一種病對號入座,這人就是「死路一條」了。如要買這種重大疾病險,不如買生命意外險(生命價值險,也是保死的),因為,功效是一樣,可是,交的保費要少的多。 所以啊,購買大病保險的時候,您最好去咨詢一下醫生,看看您的期望值離保險公司的承諾到底有多遠。 與其講重大疾病險是「宮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講「其實就是那個二鍋頭摻哪個白開水。」趙本山 > 忽悠人的。
3,保險公司每天開會(公司的晨會)就是講一些忽悠人的辦法,就是講這個分紅幾十年多少多,那個紅利幾十年多少多,再加上那個現金價值多少多,哎吆,你一看好多數字,把你忽悠的就眼紅了,簡直就把保險說的是神乎其神,利用利益誘導客戶上當受騙! 其實保險了解了就很簡單,就是,保險出險(發生合同上所列明的責任)時看你的《保障》,不出險看你保單的《現金價值》,不管是多少年都是看《現金價值》,因為壽險都是終身險,不到終老死亡取錢,那就視同退保(給你的現金價值),所以你理解了這兩個數字你就不會被賣保險的忽悠上當受騙!
保險,只談現金價值,不談本金和分紅,而那個現金價值保險合同上面就有現金價值表,多少年是多少錢,你看了就會明白的。那個錢遠遠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不管是取錢、退保,還有所謂的轉換養老金,都是看那個現金價值表。保險業務員他們就沒把保單的現金價值給你說明,說明之後客戶看了就不買了,所以他們忽悠你保費交清就拿錢。保險若干年取錢都是虧損的,其實若干年就算拿到本金,你的本金的貨幣貶值也是虧損了很多。以後要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
㈢ 大家認為太平洋保險公司服務理賠如何呢
一個保險公司的好壞,就是看一個保險公司的理賠如何.太平洋保險公司在保險業中早已站穩腳跟,立有一席之地了,一個保險公司既然能夠存在這么久,就說明這個公司還是有一定的市場,有一定的市民認可它的.至於有的人說好,有的人說不好,那是因為有的人出了險,是在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內的,加上賠償速度正好夠快,所以有的人稱贊不錯;而有的人說不好,有可能就是出的險不在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內,加上業務員有可能事先並沒有解釋給保戶聽,所以導致保戶認為保險公司是"保險容易理賠難",所以你想看一個保險公司的好壞,那就要看你所保的險種是否在賠償范圍內,如在范圍內,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態度如何,就能知道這個保險公司是好是壞了.
㈣ 為什麼太平洋保險理賠這么難
呵呵,建議你熟悉該保險的賠付細則,
如果確實在理賠范圍內的,故意為難就是部分保險公司的個別部門的作風問題。
買保險容易賠付難,推銷時口快售後服務一口空話。
㈤ 太平洋保險公司壽險理賠難嗎
現在太平洋理賠開通了理賠透明化項目,
該項目通過客制化索賠資料清單、清晰透明的賠案內進度、客制化賠款容計算說明書、營銷人員服務小貼士、客戶滿意度評價等5項主要舉措,向客戶展現透明的理賠全過程。在理賠過程中,除了口頭、電話和信函等傳統方式,太平洋保險利用網路、電話、簡訊、E-mail等與客戶建立即時的互動關系,使客戶能夠及時、明白地了解理賠全過程,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為保證理賠透明化項目的要求落實到位,太平洋保險專門制定了標准作業手冊,對理賠條線人員進行實際操作培訓,以提升理賠服務的標准化和規范化;同時,將通過對外公開承諾和對內向業務人員宣導等方式,讓理賠服務接受廣大客戶的監督和評價,並將理賠客戶滿意度評價作為公司的一項重要KPI指標。
㈥ 太平洋壽險理賠難不難
各家保險公司理賠服務都大差不差,只要對保險對理賠有個正確的認識,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理賠都是不難的。
獲得順利理賠8項注意
既然理賠需要各種條件成立才能生效,那麼消費者該如何投保呢?只要消費者做好8方面的注意事項,獲得保險公司理賠並不是難事。
1、正確認識您購買的保險產品
對保險責任的理解和認識誤區是導致理賠產生爭議與糾紛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費者由於投保時對自身的需求和保險責任沒有足夠的理解,等到發生事故後,才知道所發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圍內,不能獲得賠償,情緒難免激動。
2、及時報案
保險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過電話、書面、傳真等形式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對於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殘疾等索賠金額較高的保險事故,請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否則有可能要承擔因遲緩通知而致使保險公司增加的調查費用。對於一些需要及時固定,卻因未報案而未固定的證據一旦滅失,保險責任難以認定,消費者面臨的損失就可能更大。
3、定點醫院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前往保險公司指定的定點醫院進行診治。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險公司的定點醫院診治,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得到保險公司的同意。否則將有可能給後續的理賠帶來不便和損失。
4、診治項目和葯品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消費者的各項醫療費用,需符合醫療保險管理部門的規定。如投保費用型醫療保險,就診時要提示醫生自身的保險情況。對於在醫療機構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收據原件外,還要保存好所有費用的明細,保險公司在辦理理賠時通常需要審核費用明細以確定是否屬於保險責任。
5、准備好必需的申請文件
包括:給付申請書、保險單、最近一次繳費憑證、相關人員的身份證明、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證明文件。
6、索賠時效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視為放棄權利。同時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如我國保險法第26條規定: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為2年。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
7、受益人要明確
保險金受益人是保險公司支付賠款的對象,因此保險公司在支付前會嚴格審核受益人的資料以避免發生給付差錯。因此建議投保人、被保險人在簽訂合同時即對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確。保險專家指出,如設立多個受益人,理賠申請時受益人身份確定困難;領取理賠款時多個受益人同時到場,也給受益人帶來諸多不便。一旦受益人之間發生財產分割糾紛,還需要對簿公堂,未來還有徵收遺產稅的隱患。
8、保持通暢的聯系渠道
消費者發生保險事故後,請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手機、座機)處於通暢,所留聯系地址正確無誤,以確保保險公司能夠及時與您取得聯系。理賠報案後:保險公司理賠人員通常會與您就出險的相關細節進行核實;理賠申請後:保險公司可能會通知您補充相應材料或了解核實保險事故,並將理賠進展情況知會您;理賠結案後:保險公司通常會通知您領取賠款或轉賬成功後通知您,並寄發相應的理賠單據。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人壽保險的拒賠率約在3%至5%左右,大部分的理賠申請都能順利獲得理賠。其實只要消費者在事前做足准備工作,獲得保險賠償並不是件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