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險理賠 > 工傷保險基金資格認證制度

工傷保險基金資格認證制度

發布時間:2021-04-07 15:03:39

A. 領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現場認證什麼意思

進行現場生存驗證。


領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人員,是指一至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每年一度進行生存驗證,確定是否依然具有領取資格。具體的認證方法,與退休職工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發放雷同,並一般一同辦理。


現場認證是指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本人到場參加驗證;本人行動不變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上門或者遠程視頻認證。


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關於開展2016年廣州市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驗證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參保人:

根據《廣州市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核查暫行管理辦法》(穗勞社綜〔2003〕6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4〕66號),以及《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現開展本年度我市社會保險待遇資格驗證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驗證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


二、驗證對象

  1. 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2.領取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3.1—4級工殘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三、驗證方式

  1. 現場辦理

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對應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其中屬退管人員到退管部門辦理。證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2.異地認證辦理

屬於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在廣東省內居住的人員,可提供身份證明到居住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網點或省社保局授權辦理驗證業務的郵政儲蓄銀行網點辦理驗證手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的人員,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澳門工會聯合會、澳門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署辦理驗證手續。


3.委託辦理

如屬外地定居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提供委託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受託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及委託人生存證明原件。其中,生存證明具體格式如下:

①省內外定居的: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原件或當地社保部門加蓋公章的《廣州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表》。

②國外定居的:提供我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使館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提供居住國所在地公證機關證明。

③香港地區定居的:提供「香港民政總署」或「香港工會聯合會」的證明。

④澳門地區定居的:提供「澳門民政總署」或「澳門工會聯合會」的證明,或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蓋章確認的《澳門居住人員在生證明協查表》。

⑤台灣地區定居的:提供當地公證機關證明。

⑥從國外或港、澳、台等地區回國探親的離退休人員,提供相應的定居證明與入境證明,如《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4.單位辦理

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已驗證的人員名單以及驗證人員的戶口薄復印件,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驗證手續。其中,屬工殘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只需提供生存證明原件,格式要求同上。



四、注意事項

  1. 逾期未辦者,將從本年度7月起停發待遇,待重新辦理驗證手續後再予以恢復。

2.按月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當月內,單位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繼承人)應及時辦理死亡待遇。如逾期未辦的,死亡後所多發待遇須足額收回。情節嚴重,或涉及金額巨大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設立舉報獎勵,如發現他人冒領基本養老金的,舉報一經查實,可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咨詢電話:12345。


2016年4月1日

B. 工傷保險基金怎麼領取

工傷保險基金是在符合工傷保險的領取條件,才可以領取工傷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用於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2)工傷保險基金資格認證制度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C.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做了哪些規定

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凡在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回戶(以下稱答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准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並上報;
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D. 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

(1)《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 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回統籌層次答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
(2)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繳費基數,按時繳納工傷保險 費。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單位職工的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 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3)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不同的行業,工傷風險有很大差別,工傷保險費率在實現社會共濟的同時,與用人單位所屬行業掛鉤,形成行業差別費率,使工傷保險繳費更為公平。在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的基礎上,建立單位繳費浮動機制。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傷發生情 況和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4)工傷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E. 可以按照哪些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F.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社會保險法確立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細化了先行支付的具體細節。從先行支付所需提交的材料來看,無論是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工傷,還是普通的工傷,都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第三人或用人單位不能賠償或拒不賠償的相關材料,也就是說,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必須在工傷認定之後,所以,發生工傷後,職工要及時收集整理自己的勞動關系證明和早日開出診斷證明,去申請工傷認定,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創造條件。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第一、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訴訟,向用人單位索賠;第二、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向用人單位追償。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也只是工傷保險待遇中應當由其支付的項目,如工傷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工傷死亡待遇等,並不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這樣,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就多了一條支付途徑,而用人單位面臨的不僅是工傷職工的索賠,更有可能面臨工傷保險基金利用行政手段強行劃撥,查封、拍賣單位的財產。
在一定意義上講,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勞動行政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導致的,如: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欠薪等。從勞動爭議的案由來看,80%以上的勞動爭議為討薪和工傷糾紛,從形成糾紛的原因來看,只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能夠盡職盡責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這種糾紛不僅會大幅減少,更能快速處理。所以,用行政手段處理勞動糾紛,筆者一直認為是處理此類問題比較好的辦法。

G. 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在我國,《工傷保抄險條例》是為了襲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健康,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而制定的法律條例。自施行以來,對於及時救治和補償受傷的職工,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我國的勞動者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深遠意義。在現行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中,內容有以下幾點:一、總則,包括工傷保險基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二、附則;三、決定;四、修訂解答。

H. 個人申請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基金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這是哪家的規定

1.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在工傷職工受傷之日起30日內為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版的,工傷保險基金權不承擔任何工傷費用,對此,《工傷保險條例》有明文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用人單位負有在法定時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義務,如用人單位未履行上述義務,應負有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法律責任。

I. 工傷保險條例中工傷保險基金條例有哪些

工傷保險條例網頁鏈接

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第八條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第九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定期了解全國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及時提出調整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的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條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J. 怎麼申請工傷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法》第41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63條的追償。」《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5號)對此作了進一步的明確。根據該辦法,(1)申請先行支付的主體必須是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工傷職工有行為能力的,由其本人申請;本人無力申請或者不願自己申請的,可以依法委託其近親屬或其他合格人員申請。職工工亡或去世,由其近親屬提出。(2)必須已經認定為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必須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3)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4)用人單位不支付或無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包括: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用人單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5)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根據第6條提出的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並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告知其如在期限內不按時足額支付的,工傷保險基金在按照先行支付後,取得要求其的。(6)個人申請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當提交所有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汕頭招聘網
根據上述,在李某不同意放棄部分請求的前提下,單位是支付全部工傷保險待遇,還是部分工傷保險待遇,需取得相關(如,單位支付的書面意見)。對於單位支付的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李某可以依據上述向負責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先行支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再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向用人單位追償。汕頭招聘網

閱讀全文

與工傷保險基金資格認證制度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通脹保值債券收益率低於0 瀏覽:741
買國債一千萬五年有多少利息 瀏覽:637
廈大教育發展基金會聯系電話 瀏覽:175
廣東省信和慈善基金會會長 瀏覽:846
哪幾個基金重倉旅遊類股票 瀏覽:728
金融債和國債的區別 瀏覽:515
銀行的理財產品會損失本金嗎 瀏覽:8
債券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 瀏覽:819
鄭州投資理財顧問 瀏覽:460
支付寶理財產品分類 瀏覽:232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瀏覽:856
文化禮堂公益慈善基金會 瀏覽:499
通過基金可以投資哪些國家的股票 瀏覽:943
投資金蛋理財靠譜嗎 瀏覽:39
舊車保險如何過戶到新車保險 瀏覽:820
易方達國債 瀏覽:909
銀行理財差不到交易記錄 瀏覽:954
買股票基金應該怎麼買 瀏覽:897
鵬華豐實定期開放債券a 瀏覽:135
怎麼查保險公司年投資收益率 瀏覽: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