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負擔方式中 屬於政府全額負擔的是哪國
政府全額負擔的國家應該是丹麥,他們國家的國民幸福指數比較高,就算不上班也不用擔心看病呀,醫療呀,這些方面的問題。
2. 醫療社會保險投保人的費用支付方式及內容
一、醫療社會保險投保人的費用支付方式主要有:
1、起付線法或扣除法
起付線法是指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首先自付一定額度的醫療費用,超過此額度標準的醫療費用才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這個自付額度標准稱為「起付線」。
起付線法又可分為三種類型:
(1)年度費用起付線法:採取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計算,在一個年度內累計醫療費用在一定額度內由參保人自付,年度累計費用超過此額度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2)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參保人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額度的費用,每次就診費用超過此額度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3)單項目費用起付線法:即對某些特殊的診療項目,參保人每使用一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自付一定部分,其餘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2、按比例分擔法或共付法
指無論發生多少醫療費用,參保人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自按一定比例共同負擔費用,分擔比例可以恆定,也可以隨醫療費用遞減或遞增。由於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自付費用的絕對值將隨醫療費用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只要比例適當,此方法能夠有效地增強被保險人的費用意識,起到良好的費用控製作用。
採用此辦法的技術關鍵是如何制定適當的分擔比例。
3、最高保險限額法
最高保險限額指的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支付醫療費用達到一個規定額度不再支付了。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可以控制醫療費用。
主要缺點是對發生大額醫療費用的人群不能發揮減輕醫療負擔的作用。
4、最高自付限額法
指被保險人在一定時間內自付的醫療費用達到一定額度後,就不再自付應該自付的醫療費用。這種辦法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避免少數發生重大疾病的被保險人產生經濟困難。此方法一般與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單項目費用起付線法和比例分擔法聯合使用。
5、混合式
混合式指的是將上述多種費用分擔方式綜合在一起應用的支付方法。實際上,現今多數支付方式都是混合運用不同費用分擔方式的。
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建立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新的籌資機制
按照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待遇與責任相對應的原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變了過去由財政或企業包攬、資金來源單一的做法,實行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共同繳納。
2.建立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另一部分即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職工個人賬戶,具體劃入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但只能用於支付本人的醫療費。
3.明確劃分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和支付辦法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大額和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主要支付小額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時,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和基金的承受能力,確定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但個人也要負擔一定的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再由統籌基金支付,而是通過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4.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實現社會化
一是各統籌地區要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的、政府主管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和服務是社會保險的一個基本原則,目的是要打破過去公費、勞保醫療的界限,打破過去不同所有制單位之間、不同職工身份之間的界限,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減輕企業的社會負擔。二是在一個較大的地域范圍進行統籌。在這一范圍內,所有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基金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簡稱為統籌地區),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為統籌單位,也可以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上海、天津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
5.健全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機制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過去由用人單位分擔的基金管理風險轉為主要由政府承擔,加強基金支出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必須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占和挪用。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由各級財政預算解決,不得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提取。統籌基金不能出現赤字,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必須建立健全基金的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審計制度。
6.強化醫療服務管理,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事業
醫療機構是職工醫療服務的供給方,是控制醫療費用的源頭,其行為直接影響了職工醫療費用的高低,因此,必須強化醫療服務管理。主要政策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管理,並制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職工可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也可持處方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葯;制定基本醫療保險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及相應的管理辦法,不符合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在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之列;實行醫、葯分開核算,分別管理。同時,要按照區域衛生規劃的要求,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結構調整,加快醫療機構改革,規范醫療行為,減員增效,提高衛生資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快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的雙向轉診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方便職工的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7.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
離休人員、老紅軍、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國家公務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待遇標准,在此基礎上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此外,要解決好下崗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職工繳納,並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3. 大多數國家普遍採取的醫療保險基金繳納方式為
年繳
4.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劃分為什麼
針對不同的分類標准,醫療保險的分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內容: 按保險金支付方式分類:
一、 醫療費用補償型這種類型的醫療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因患病治療開支費用可在保險公司合同規定的限額以內由保險公司予以報銷補償。要注意的是,這種費用補償型的醫療保險一般要求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供患病治療花費的單據。所以,看了病以後單據要收好,以免保險公司"不認賬"。把單據交給保險公司以後,保險公司會在合同規定的金額內給予補償。
二、 固定費用津貼型它是指按照合同規定疾病種類或治療方式,保險公司向被診斷患有保險合同規定疾病,或者採用保險合同規定的治療方式的被保險人一次或分期支付定額補償。這種保險方式一般不需要提供醫療費用單據,而且與目前公費醫療費用報銷制度並不發生矛盾,對保險公司而言也較好控制經營風險,越來越受到大家的歡迎。
按照醫療過程的不同形式來分類:一、 門診醫療保險這是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因患病在醫院門診進行治療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而提供的保障。這種醫療保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比較低,風險不易控制而且支出頻繁,所以品種比較少。二、 住院醫療保險它是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因患病在醫院進行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床位費、護理費、檢查費、治療費及其他雜項支出所提供的保障。為什麼要將住院治療當作一個獨立的保障呢?我們都知道,一旦住院,那錢可是花得像流水一樣,沒點經濟補償可不行。補償的形式分為兩種:費用補償式和固定費用津貼式。保險合同對不同疾病的住院時間長短有限制。三、手術醫療保險。它是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因患病需要手術治療,在治療過程中發生的手術、麻醉等費用所提供的一種保障。保險公司會負擔全部手術費用。這種保險可以作為單獨保險,也可列為附加險種。
按照保險疾病種類來分類:一、 一般疾病醫療保險這是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因患一般性疾病所產生治療費用所提供的保障。不過,小病小痛的,保險金額一般高不到那裡去。二、特種疾病醫療保險顧名思義,這是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如心臟病、癌症、全身癱瘓等產生的治療費用所提供的保障。這種保險形式保險金額一般較高,多採用支付一筆固定費用的方式來提供保障。
一)具有本市戶籍(含藍印戶口,以下同)的在職人員;(二)具有本市戶籍的原農村城市化人員;(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戶籍,由市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四)退休前具有本市戶籍,參加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並由廣東省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本市戶籍,沒有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具有本市戶籍,未在國內其他地方享受醫療保障的人員;(七)具有本市戶籍,18周歲以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人員;(八)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的外國人和港、澳、台人員;(九)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經用人單位申請,非本市戶籍的在職人員可參加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適用於下列人員:主要是非深圳戶籍人員(一)非本市戶籍的在職人員;(二)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非本市戶籍退休人員;(三)具有本市戶籍,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四)具有本市戶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18周歲以上的人員;(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勞務工醫療保險適用於與在深圳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少兒醫療保險適用於深圳市經教育、衛生、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批准設立的所有托幼機構、小學、初中、高中、中專、特殊學校、技校與職校(不含大專段)在冊的所有少年兒童以及具有本市戶籍未入學、入園的未滿18周歲少年兒童。具體辦法由政府另行規定。
醫療保險制度可以分為:①間接醫療保險制度。政府的社會保險機構與私人醫療機構簽訂合同,病人先自付醫療費,然後再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其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這類制度多見於西方工業化國家。②直接醫療保險制度。政府直接擁有並管理醫療機構,勞動者的醫療費用全部或部分由國家承擔。這類制度多見於社會主義國家。③基本醫療照顧。即預防性、治療性和綜合性的衛生保險服務。包括營養改善、衛生用水供應、母嬰照顧、對主要傳染病的免疫、流行病的預防和控制,以及常見病的治療等內容。這類制度多見於發展中國家。享受醫療保險的條件,根據就業期限或交納保險費的期限確定。通常情況下,醫療保險的資格條件與疾病保險的資格條件相匹配,享受疾病保險現金補助者就可享受醫療服務。中國的現行醫療保險制度,分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和企業實行的勞保醫療制度。醫療費用由國家或企業承擔,80年代後期試行由個人負擔部分費用的辦法。●商業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 分報銷型醫療保險和賠償型醫療保險。報銷型醫療保險(普通醫療保險)是指患者在醫院里所花費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來報銷。一般分門診醫療保險與住院醫療保險。賠償型醫療保險(專項醫療保險)是指患者明確被醫院診斷為患了某種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來給付給患者治療及護理。一般分單項疾病保險(如癌症保險)與重大疾病保險(10種、20種及30種等重大疾病保險)。上述兩類醫療險有相同點但又有不同點,相同點是患病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不同點主要是:普通醫療險屬全類型即各類疾病都能獲得保險給付。專項醫療保險屬專項類即某項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的疾病或手術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常常會綜合上述兩大類保險的一部分來組合成。●社會醫療保險中國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它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保險的重要項目之一。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費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醫療保險就是當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按照醫療費用的高低可大致分為三個級別:門診、住院、重大疾病。1.門急診保險。相對而言,門診的頻率最高,費用最低。門急診費用通常由社保、單位與個人分擔。目前,針對個人只有意外門急診保險,並沒有綜合的門急診保險。團體保險中有門診保險。2.住院保險。住院的頻率較高,費用也較高,是最受歡迎的健康保險。住院保險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住院費用保險,另一種是住院補貼保險。住院費用保險用於報銷住院期間花費的各種費用,包括:床位費、診療費、葯品費等費用。一般不會100%報銷,如報銷80%或90%;住院補貼保險用於彌補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每住院一天賠償若干元,如50元或100元。一般有3天的免賠期,另外一年中往往最多賠償180天。3.重大疾病保險。重大疾病的概率相對較普通住院為低,但對個人與家庭殺傷力更大。中老年朋友比較親睞此類保險。照賠償的方式可分為報銷型(補償型)與補貼型(給付型)1.報銷型。報銷各種醫療費用,根據實際損失賠償。如住院費用保險、意外門急診保險。2.補貼型。根據保險合同中約定的金額進行賠償,並不考慮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用。如住院補貼保險、重大疾病保險。
5. 中國醫療保險的形式有哪些各有什麼特點
1、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形式為實物補償。參保人員只有患病或受傷後才可享受醫療保險。盡管醫療保險是通過支付費用,補償參保人員的經濟損失,但參保人員最終獲得的是醫療服務,而非現金。
2、醫療保險待遇補償方式為非定額補償。參保人員患病後就醫機會均等,不受其經濟和社會地位影響。但由於病情不同,每個患者所獲得的經濟補償額並不相等。因此,醫療保險對每個患者一般依據傷病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償金額,不採用定額補償。
3、疾病風險具有較強的不可避免性、隨機性和不可預知性。在人的一生中,疾病是不可避免的。人們很難對疾病的發生時間、類型、嚴重程度進行准確判斷;因此,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群體,無論患病與否,必須一律參加醫療保險,以有效分擔不可預期的疾病風險,提高全社會的醫療保障能力。
4、醫療保險必須處理好醫、患、保、葯等各方面的關系。患病時每個人的實際醫療費用無法事先確定,支出多少不僅取決於傷病的實際情況,也取決於所採用的醫療處置手段和醫葯服務提供者的行為。由於在醫療服務消費中,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處於相對壟斷地位,難以完全通過市場手段,由患者選擇醫療服務的內容和數量,來控制醫療費用的支出;因此,醫療保險的支出管理需要對醫葯服務提供者以及醫葯服務的項目和內容進行管理,以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利用效率。
6. 求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的優缺點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支付費用的主要方式 起付線法或扣除法 起付線法是指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首先自付一定額度的醫療費用,超過此額度標準的醫療費用才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這個自付額度標准稱為「起付線」。 起付線法又可分為三種類型: 年度費用起付線法:採取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計算,在一個年度內累計醫療費用在一定額度內由參保人自付,年度累計費用超過此額度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參保人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額度的費用,每次就診費用超過此額度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單項目費用起付線法:即對某些特殊的診療項目,參保人每使用一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自付一定部分,其餘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按比例分擔法或共付法 指無論發生多少醫療費用,參保人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自按一定比例共同負擔費用,分擔比例可以恆定,也可以隨醫療費用遞減或遞增。由於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自付費用的絕對值將隨醫療費用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只要比例適當,此方法能夠有效地增強被保險人的費用意識,起到良好的費用控製作用。 採用此辦法的技術關鍵是如何制定適當的分擔比例。 最高保險限額法 最高保險限額指的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支付醫療費用達到一個規定額度不再支付了。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可以控制醫療費用。 主要缺點是對發生大額醫療費用的人群不能發揮減輕醫療負擔的作用。 最高自付限額法 指被保險人在一定時間內自付的醫療費用達到一定額度後,就不再自付應該自付的醫療費用。這種辦法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避免少數發生重大疾病的被保險人產生經濟困難。此方法一般與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單項目費用起付線法和比例分擔法聯合使用。 混合式 混合式指的是將上述多種費用分擔方式綜合在一起應用的支付方法。實際上,現今多數支付方式都是混合運用不同費用分擔方式的。 看著辦吧!!! 校友!!
7. 哪些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專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屬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它與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關於「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的規定,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參保人由於第三人的原因發生人身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承擔。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經費標准按單位服務綜合成本核定,所需經費由政府預算安排。
(4)在境外就醫的。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8.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開管理有何要求
按規定,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一是要分開管理,分別核算,這就要求統籌版基金要自求收支平衡權,不得擠占個人賬戶;二是要明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各自支付范圍,這就要求制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一般個人賬戶主要用於門診(小病)醫療費用支出,統籌基金主要用於住院(大病)醫療費用支出;三是要嚴格限定基本醫療保險醫葯服務的范圍和給付標准,主要內容包括限定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葯范圍,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即超出這個基本醫療保險醫葯服務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