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用於哪些支出
為了保障將資金主要用於工傷職工的救治、救濟,條例 第十二條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只能用於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
鑒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用支出。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包括醫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待遇。 醫療康復待遇包括診療費、葯費、住院費用,以及在規定的治療 期內的工資待遇。傷殘待遇包括一至十級工傷職工的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勞動能力鑒定費是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支付給參加勞動能 力鑒定的醫療衛生專家的費用。如果勞動能力鑒定由勞動能力鑒 定委員會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費也
包括支付給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費用。
工傷預防費主要用於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預防的宣傳、教育與 培訓;安全生產獎勵;對高危行業參保企業作業環境的檢測和對 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主要是農民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補助;對用人單位工傷風險程度的評估等。依照條例的規定,下
一步將由國務院
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規定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 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
條例列舉了工傷保險基金具體支出項目,隨著工傷保險事業 的發展,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新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 條例目前的規定不可能窮盡所有應由基金支出的項目。因此,該
條還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法律、法規規定用於工傷保險的其 他費用。
為了加強對工傷保險基金的監管,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 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 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B. 工傷保險基金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金包括哪些
11、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哪些內容?
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傷保險待遇支出,用於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個人待遇方面的支出。支出項目包括:工傷醫療費,生活護理補助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輔助器具配置費,康復性治療費,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支出。
(二)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支付給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費用。
(三)儲備金支出: 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調劑支出。
(四)其他支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C. 急問法律問題: 工傷保險基金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金包括哪些
11、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哪些內容?
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傷保險待遇支出,用於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個人待遇方面的支出。支出項目包括:工傷醫療費,生活護理補助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輔助器具配置費,康復性治療費,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支出。
(二)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支付給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費用。
(三)儲備金支出: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調劑支出。
(四)其他支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D. 工傷保險基金是什麼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為了建立工傷保險制度,使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和享受工傷保版險待遇權,國家通過立法,按法定程序建立起來的專項資金,是社會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
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一、用人單位依法繳納;
二、利息;
三、財政補貼和依法納入的其他資金。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E. 工傷保險基金的籌集方式有哪些
工傷保險基金的籌集方式有: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F. 誰知道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什麼
工傷保險基金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專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屬資金構成。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工傷保險基金存入銀行
工傷保險基金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工傷保險基金存入銀行,所得的利息收入也要納入基金中。其他資金是指按規定徵收的滯納金、社會捐贈等資金。
G. 工傷保險基金由哪幾個部分構成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稅務機構通過各種方式徵集的,用於工傷保險事業開支的專項基金。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建立工傷保險基金是以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原則為依據的,即通過廣泛籌集基金,實現人員、單位、地區之間調劑使用。這樣,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才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各種待遇。
工傷保險基金遵循「統籌共濟」「大數法則」的原則,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廣泛籌集資金,解決勞動者因工傷殘或死亡之後本人或遺屬的經濟補償問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必須要考慮兩方面的因素。
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來說,各項保險費來源於社會。基金是勞動者個人、用人單位和國家政府三方面負擔的,這是由社會保險的性質和特徵決定的。但是工傷保險基金的負擔方式也有例外,一般情況,是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共同負擔或者全部是由企事業單位負擔,被保險人不承擔繳納保險費的義務,是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為減輕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擴大社會保險范圍而採取的一種方式。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建立了工傷保險制度,並且採取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或全部由企事業單位負擔的方式。用人單位必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一定工傷保險費。但是勞動者個人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由下列項目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