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險理賠 > 騙取工傷社會保險基金

騙取工傷社會保險基金

發布時間:2021-03-05 22:21:44

Ⅰ 工傷定點醫院做假騙取國家保險費怎麼投訴

1.可以到當地人社局投來訴源舉報。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Ⅱ 企業騙取工傷保險,如何舉報

第五十二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工傷保險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社會版保險行政部門對舉報權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六條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挪用工傷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追回,並入工傷保險基金;沒收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打電話12333咨詢下,可能是去社保局舉報吧

Ⅲ 騙取工傷保險的處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的公告,明確了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Ⅳ 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應受到什麼處罰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內保障行政部門責容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企業騙取工傷保險基金多少為嚴重

騙一分抄錢都嚴重
第五十二條襲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工傷保險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五十六條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挪用工傷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追回,並入工傷保險基金;沒收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Ⅵ 騙取工傷保險五萬元將收到怎樣的處罰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回,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答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Ⅶ 工傷保險條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會受到什麼處罰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抄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
2.該起事故中,雖然受傷的農民工是臨時工,但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受傷情況其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應該可以認定為因工受傷。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如認為用人單位是騙保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

Ⅷ 企業職工利用社保制度漏洞騙取工傷保險會得到怎樣懲罰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立案責任: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應在5個工作日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對巡視檢查、書面審查及其他渠道來源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信息,應及時甄別立案。
2.調查責任: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於2人,並佩帶執法標志出示監察證,秉公執法,保守執法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秘密,為舉報人保密,符合應當迴避情形的,須迴避。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的調查,當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可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延長30個工作日。 3.審核責任:對審查案件調查報告,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的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方式補充調查)。
4.告知責任: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製作《行政處罰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告知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等權利。符合聽證規定的,製作並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5.決策責任:製作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依照相關規定進行集體討論,作出具體處罰內容的決定。 6.決定責任: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行政處罰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等內容。
7.送達責任: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整改指令書、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8.執行責任:依照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執行處罰。
9.案卷保存責任: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結案後應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當至少保存三年。
10.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應當履行的責任。
1.《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一條 勞動保障監察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內蒙古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依法履行工作職責,造成重大違法案件發生的;(二)不依法受理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或者拖延、拒絕處理案件,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三)泄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的;(四)泄露案情或者舉報者,造成不良後果的;(五)利用職權干擾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的;(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閱讀全文

與騙取工傷社會保險基金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通脹保值債券收益率低於0 瀏覽:741
買國債一千萬五年有多少利息 瀏覽:637
廈大教育發展基金會聯系電話 瀏覽:175
廣東省信和慈善基金會會長 瀏覽:846
哪幾個基金重倉旅遊類股票 瀏覽:728
金融債和國債的區別 瀏覽:515
銀行的理財產品會損失本金嗎 瀏覽:8
債券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 瀏覽:819
鄭州投資理財顧問 瀏覽:460
支付寶理財產品分類 瀏覽:232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瀏覽:856
文化禮堂公益慈善基金會 瀏覽:499
通過基金可以投資哪些國家的股票 瀏覽:943
投資金蛋理財靠譜嗎 瀏覽:39
舊車保險如何過戶到新車保險 瀏覽:820
易方達國債 瀏覽:909
銀行理財差不到交易記錄 瀏覽:954
買股票基金應該怎麼買 瀏覽:897
鵬華豐實定期開放債券a 瀏覽:135
怎麼查保險公司年投資收益率 瀏覽: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