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來的費用都有標准,如果沒有源住院,就沒有以下費用。
1、護理費:按照保險公司的標准,比如四川標准一般在30-50元不等。
2、營養費:此項較低,一般在10元到30元不等,根據你的城市來定。
3、誤工費:按照你的工資標准,平攤到住院的每一天,包含出院休息天數。
4、交通費:憑票據報銷,不過一般計算都是按照公交車計算。
❷ 營養費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會的,但在有一定的憑證
❸ 交強險賠付包括營養費嗎
交強險只賠付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受傷治療費用。只有購買了商業保險才會對受傷人員的營養費,陪護費和誤工費進行理賠。
❹ 出事故後,保險公司在賠償護理費和營養費是什麼標准補充一下,傷者家人護理和專業護理有區別嗎
護理費和營養費是按規定標准支付後保險公司進行賠付。
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標準是按照當地或者住院時具體情況來定,可以向保險公司提供出院證明。
護理費是指人身傷害案件發生後,受害人住院期間,由於身體健康等原因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親屬的陪同和護理,並由相關責任人根據一定的標准予以賠償的費用。
關於護理費的標准及計算方式如下:
(1)護理人員原則上是一個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需要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可以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的人數。不得擅自使用護理人員。
(2)護理費的賠償,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員的期限來決定的,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無收入的,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如果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
(4)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
(5)護理費賠償計算公式為:人身損害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關於營養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確定營養費的根據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和理療機構的意見,最重要的依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應當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另外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的營養,必須是因為侵權人的行為受到損害,為了彌補該損害而需要補充的營養。
營養費的賠償金額計算公式: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酌情建議的數額。
❺ 人被撞,保險公司怎麼樣理賠,有沒有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
有誤工費、治療費、陪護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有醫囑病情需要有營養費、法律一般不支持精神賠償費。
❻ 營養費保險公司 賠償標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護理費時間是根據醫院出具的醫囑和診版斷證明權確定的,標准一般是根據護理人員護理時,因為護理而產生實際誤工費的標准計算的。營養費一般是出院期間需要加強營養,出院後也是根據醫囑和診斷證明確定是否需要出院後加強營養,營養費標准各個地方法院判決標准不同。家人護理跟專業護理賠償標准有點區別,家人護理的賠償標准根據家人誤工情況決定,專業護理有專業護理標准,有點區別。對你有幫助請採納。
❼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誤工費營養費嗎
會賠的,誤工費和營養費在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里都有,但是保險公司對這些費用的報銷堅持一原則「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險公司認為這些費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會扣除這部分費用,比如營養費,在保險公司是這樣理解的:必須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復健康的醫療葯物費用。我們普通大眾會認為營養費是不是就是我吃了點人參燕窩,吃了只土雞之類的,這些費用在保險公司眼裡可不是營養費哦,不會報銷的。
所以,法院判了多少,並不是全部都會報銷的,除非法院明確要求這些錢都必須要保險公司支出,不然你自己還是要承擔一些的
❽ 保險賠不賠營養費
最高院人身損害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營養費也屬於交強險醫葯費項下包含的費用。如醫葯費已經超過一萬元,則保險公司交強險部分不負責賠付。
舉證
營養費需要醫院的診斷證明有「增加營養」內容的醫囑,至於購買營養品的票據,雖然傷者會作為證據提供,其中包含的費用也五花八門,如餐票、超市購物票、葯店購買補品的發票等,但法院很少有全部認定的,一般以酌定為准。
法院認定通常尺度
法院認定營養費是以醫囑結合病情綜合認定,如果傷者病情較輕,即使醫院有增加營養的醫囑,法院大都也不會認定。如果傷者病情較重,或者屬於未成年人,即使沒有醫囑,法院也會根據傷者的主張酌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