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人壽國壽鑫福年年年金保險是騙局嗎
不是騙局,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年金險?B. 人壽鑫福年年保險條款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壽鑫福年年養老年金保險利益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國壽鑫福年年養老年金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國壽鑫福年年養老年
金保險利益條款(以下簡稱本合同利益條款)、個人保險基本條款(以下簡稱本合同基本條款)、
現金價值表、聲明、批註、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和其他
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
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八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
第四條 養老年金的領取方式及開始領取日
養老年金的領取方式為年領。
養老年金開始領取年齡為:
男性: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歲四種;
女性: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歲五種。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其中一種作為本合同的養老年金開始領取年齡。養老年金開始領取
年齡一經確定,在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內不得變更。養老年金開始領取日為本合同約定的養老年
金開始領取年齡的年生效對應日。
第五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一、養老年金
自本合同約定的養老年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八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若被
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5%給付養老年金。
二、祝壽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約定的養老年金開始領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
息)給付祝壽金。
三、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八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合同終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
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四、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養老年金開始領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終止,
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當時下列兩者的較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
1.本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
2.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自本合同約定的養老年金開始領取日起,若被保險人身故,本合同終止,本公司按被保險
人身故當時本合同的現金價值給付身故保險金。
(2)人壽保險理財鑫福年年擴展閱讀
產品結構:
投保年齡:0-60周歲
交費期間:5、10年交
保險期間:終身
險種類型:長期分紅型年金理財險,附加萬能賬戶
1.關愛金:合同生效第二年,被保人仍生存,按首次已交保費的 20%給付。
2.生存保險金:自合同生效第二年起,被保人每年生存,都可以領取20%保額。
3.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身故,給付已交保費+萬能賬戶價值,合同終止。
4.投保人意外傷害身故或意外傷害身體全殘豁免保險費:交費期間,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殘,且在18-61周歲,則豁免余期保費,被保人保障利益繼續有效。(需要自己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費 A 款定期壽險)
5. 紅利收益:可參與公司盈餘分配,財富穩定且增值,抵禦通貨膨脹風險,紅利是不確定的。
6. 資金增值:萬能賬戶配置,每年返還的錢「零費用」進入賬戶復利,坐享財富增值。
每到理財險,一般都會有浮動的地方,叫做分紅和萬能賬戶
參考資料:網路-分紅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