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存款和保險理財的區別是什麼
銀行理財和保險理財的區別主要有兩點:
一、保障功能不同
銀行理財產品不具備保障功能,保險理財則有死亡保險的保障功能。如變額壽險的繳費是固定的,在該保單的死亡給付中,一部分是保單約定的、由准備金賬戶承擔的固定最低死亡給付額,一部分是其投資賬戶的投資收益額,視每一年資金收益情況,保單現金價值會相應變化;萬能壽險的繳費比較靈活,投保人在繳納首期保費後可選擇在任何時候繳納任意數額的保費,只要保單的現金價值足以支付保單的相關費用。此外,還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設定死亡保障金額,即自行分配保費在准備金賬戶和投資賬戶中的比例。
給付是對於人身保險來說的,當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以上就是關於保險公司理賠方式及保險知識的介紹,投保人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對這些知識進行了解,才能夠避免保險公司理賠難的情況發生,有效保障自己的權益。
2. 介紹一下財產保險與人壽保險的區別
人壽保險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意外災害,不幸事故,致死亡、傷殘、喪失工作能力,可按照保險條款的規定,給予保險金或年金。通常一般只承保與「生、死」有關的險別,它叫人壽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的有形利益或無形利益作為保險標的。企事業單位或人們的一般財產,在遭受不幸事故而受損時,根據保險條款的合同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廣義的財產保險又統稱「非壽險」。它除了各種財產險(如火險、運輸險、盜竊、台風、洪水等保險)外,也包括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各種財產有客觀價值可以查證,而人們的生命價值是沒有客觀價值衡量的,它只能由投保人根據需要選擇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則按投保人的經濟情況、工作地位、經濟收入、生活標准、繳付保費能力等因素加以衡量。經過體檢認為健康情況正常,就可接受承保。也就是說,財產價值按市場或客觀估價,而生命價值由投保人自定,只有在保險公司認定金額過高時,才可以向投保人提出意見,協商修改或拒保。因為過高或不合適人幫險保額會引起投機或逆選擇的道德危險,也易於中途繳不起保費而退保。在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裡,不能以工資的高低或賺錢的多少來衡量人的生命價值,只能取決於人們的生活需要,或估算由於死亡而需要的物質上幫助。因此,人壽保險金額的合理與否,只能是從需要與可能上來衡量。
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危險性質有許多地方不同。人壽保險中的死亡危險及其費率,是根據職業危險和生活環境與年齡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一般來說,人壽險費率應逐年遞增,但實踐上按均衡費率在年度間進行平衡使各年費率保持一致,從而使費率結構發生變化,導入儲蓄因素。對於財產險,一般來說,作業條件,建築情況,消防設備,管理方法等項目,都不發生變化時,保險責任事故一般是比較穩定的,其費率也就無需均衡了,亦就不存在儲蓄因素。
財產險承保的現代化高科技火箭、飛機、投保大型工廠、高層大樓、集中存放在機器物資倉庫,以及萬噸級海洋輪船的貨物,集中著高度危險。在洪水、台風等災害中,廣大地區都在同一災害情況下受損,則是特大的高峰危險。為了分散危險,就必須分保。但是,人壽險業務中,特別在社會主義國家裡,沒有百萬富翁和億萬資本家投保人壽險,只有一般工資收入者投保各種人壽險,即使人壽險保險金額大點,一般符合危險分散原則,對分保的要求相對較少。
人壽險中的終身保險,如果被保險人沒有因退保或欠繳保費致使合同失效,那麼,每張合同最終都要給付保險金,因為每個人都是要死亡的。對兩全保險來說,即使被保人在期內沒有死亡,也有期滿的時候,那時也要給付保險金。但財產保險大都以1年為期,在保險期間,非遇事故損失,就不予賠償,期滿時也不退還保險費。但年度內安全無事故,防範工作做得好,不受損失,可以根據有關政策,允許返還少量保險費作購置防災器材及獎勵有關人員使用。
財產險除個別災年受損較多,或除個別特約保險危險程度集中而制訂的費率較高外,一般的險種災害損失率較低,保險期限又較短,因而保險費率亦較低。人壽保險情況就不同,不少長期性業務的死亡率逐年上升,加以費率中含有儲蓄因素,最終將通過各種方式予以返回,因而壽險費率相對高於非壽險。
3. 商業保險與儲蓄的異同有哪些
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而儲蓄保險是人壽保險的一種,訂有保險期限,在期限內如受保人不幸死亡或在期限屆滿時,受保人仍然生存,保險公司都需給付保險金額。下面是商業保險與儲蓄的異同點介紹。對於中國人壽怎麼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中國人壽怎麼樣?十大人壽保險產品排名榜單!
消費者不同;保險的消費者必須符合保險人的承保條件,經過核保可能有一些人被 拒保或有條件得承保;儲蓄消費者可以使任何單位或個人,一般沒有特殊條件的限制。
技術要求不同:保險集合多數面臨同質風險的單位和個人分攤少數單位和個人的損失,需要有特殊的分攤計算技術;而儲蓄總是使用本金加利息的公式,無須特殊的分攤計算技術。
受益期限不同:保險有保險合同規定受益期限,只要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間,無論何時發生保險事故,被保人均可在預定的保險金額內得到保險賠付,其數額可能是其所交納的保險費的幾倍,幾十倍甚至於幾百倍;而儲蓄則以本息反還為受益期限,只有達到一定的期間,儲戶才能得到預期的利益即儲存的本金及利息。
保險用全部投保人交納的保費建立的保險基金對少數遭受損失的唄保人提供補償,是一種互助行為;而儲蓄是個人留出一部分財產做准備,以應對將來的需要,無須求助他人,完全是一種自助行為。
消費目的不同:保險消費的主要目的是應付各種風險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儲蓄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得利息收入。
保哥提示:商業保險與儲蓄的異同有哪些?上文已經從五方面為您做了詳細的介紹。和儲蓄相比,商業保險不僅可以為消費者提供保障,而且還可以帶來一定的收益。所以,您還等什麼?趕緊到保哥網上為自己選擇一份合適的保險產品吧。
4. 1、什麼是保險比較保險與賭博、救濟、儲蓄的異同。2、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的
保險,本意是穩妥可靠;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1]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5. 保險與儲蓄的區別有哪些
儲蓄有利息可拿,不論任何情況都能取錢.保險沒有利息,只有受到損失時才能得到補償
保險(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在:(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從經濟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由此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儲蓄
個人將節余的或者暫時不用的貨幣即錢存入銀行,或者存入按規定可以辦理存儲業務郵局的一種貨幣信用行為。存入銀行、信用社的叫銀行儲蓄,存入郵局的叫郵政儲蓄。儲蓄基本上分為定期儲蓄和活期儲蓄兩種形式。定期儲蓄是儲戶在存款時約定存期、到期支付的一種儲蓄,它適合生活餘款和大宗用款的存儲,適應人們為了一定的用途而有計劃存取的需要,其特點是金額大、存期長、利率高、存款較穩定。定期儲蓄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華僑儲蓄等形式。活期儲蓄是一種不規定存期、儲戶可以隨時存取的儲蓄,它的特點是隨時可存,隨時可取,存儲的金額和存取的次數不受限制,辦理存取手續簡便靈活。儲蓄是一項利國利民的事業。發展儲蓄可以將分散在人們手中暫時不用的貨幣集中起來,用於國家的各項建設事業,對於穩定經濟、調節貨幣流通也有著重要的作用。對於個人來說,參加儲蓄不僅可以得到利息,還可以幫助人們安排好生活,培養勤儉節約的風尚。我國實行鼓勵和保護儲蓄的政策,堅持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儲蓄的好處就是銀行幫您保管錢財,錢會更安全。而且銀行會給你補貼,那就是利息。本金就是你存進去的錢,利息就是銀行給你多支付的錢,利率就是計算利息的標准。利息的計算公式是:本金乘利率乘時間。國家規定存款的利息要按20%的稅率納稅(反正你絕對有得賺)而有一種特殊的儲蓄叫國稅,就不用交利息稅。儲蓄分活期,整整,零整,活一本通,定一本通,教育,定活,通知,存本,整零,國債,還有其他。
6. 請問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1、含義不同
人壽保險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或者利益作為保險標,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2、經營范圍不同
人壽保險可以經營的范圍除保障人的疾病、健康外還包括一些投資分外保險等,同時可以為財產險公司代理財產險業務;
財產保險可以經營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還可以經營短期意外險和健康險,同時可以產銷團。
(6)財產保險與儲蓄的區別擴展閱讀:
投保後的注意事項
1、妥善保存各種保險憑證,並向單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盡快將保險單復印一份交單位有關人員或家人保存,同時,保險單、保費發票及各種保險憑證,應存放在安全可靠處。
2、保戶有義務保護好保險財產安全。《保險法》第51條規定:「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投保後,保護對自身財產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按時續交保費。《保險法》第14條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因此,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保險合同中關於交付保險費和保險合同生效之間關系的規定。
4、保險對象變化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保險法》第52條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這便於保險公司及時辦理批改手續。否則,因保險對象的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拒賠。
5、保單內容變更,需申請批改合同內容。《保險法》第20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如被保險人可就保險期限、財產使用性質、保險人、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進行調整,並可追加險種。
7. 請論述保險與儲蓄的聯系與區別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費,保險人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行為。
對於保險的概念,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理解: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投保人向保險人繳納保費,保險人在被保險人發生合同規定的損失時給予補償,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從經濟學角度看,保險是對客觀存在的未來風險進行轉移,把不確定性損失轉變為確定性成本(保費),是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而且,保險提供的補償以損失發生為前提,補償金額以損失價值為上限,所以不存在通過保險獲利的可能。
從社會學角度看,保險體現了人們的互助精神,把原來不穩定的風險轉化為穩定的因素,從而保障社會健康發展。
究其本質,保險是一種社會化安排,是面臨風險的人們通過保險人組織起來,從而使個人風險得以轉移、分散,由保險人組織保險基金,集中承擔。若被保險人發生損失,則可以從保險基金中獲得補償。換句話說,一人損失,大家分攤,即"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可見,保險本質上是一種互助行為。
從表面上看,保險與賭博存在許多相似之處,如都是以隨機事件為基礎,都可能以較小的支出獲得較大的回報,但事實上,二者存在本質的區別。
從參與者對風險的態度看,投保人屬於風險厭惡者,理論上,他願意付出比期望損失價值更小的成本(保費)來轉移損失的不確定性;而賭博者屬於風險愛好者,他願意付出比期望值更小的成本(賭本)來獲得利益的不確定性。
與保險轉移風險相比,賭博行為則是主動創造風險,把確定性的成本(賭注)轉變為不確定性的收益,除成本外,不承擔損失風險。同時,賭博也是一種投機行為,把原本穩定的收入轉化為不穩定的風險,只會給社會、家庭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保險和儲蓄都是人們應付未來風險的一種管理手段,目的都在於保障未來正常的生產和生活。所不同的是,儲蓄是將風險留給自己,依靠個人積累來應對未來風險。它無須付出任何代價,但也可能陷入保障不足的窘境。而保險是將所面臨的風險用轉移的方法,靠集體的財力為風險帶來的損失提供足夠的保障。但同時,保險須付出一定的代價,即保費;而銀行儲蓄不須支出,到期獲得本金和利息。可見,保險與儲蓄各有其特點。現在,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出現了許多具有儲蓄性質的險種,如兩全壽險,無論被保險人於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都將給付保險金。
8. 儲蓄和保險的區別
儲蓄有利息可拿,不論任何情況都能取錢.保險沒有利息,只有受到損失時才能得到補償
保險(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在:(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從經濟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由此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儲蓄
個人將節余的或者暫時不用的貨幣即錢存入銀行,或者存入按規定可以辦理存儲業務郵局的一種貨幣信用行為。存入銀行、信用社的叫銀行儲蓄,存入郵局的叫郵政儲蓄。儲蓄基本上分為定期儲蓄和活期儲蓄兩種形式。定期儲蓄是儲戶在存款時約定存期、到期支付的一種儲蓄,它適合生活餘款和大宗用款的存儲,適應人們為了一定的用途而有計劃存取的需要,其特點是金額大、存期長、利率高、存款較穩定。定期儲蓄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華僑儲蓄等形式。活期儲蓄是一種不規定存期、儲戶可以隨時存取的儲蓄,它的特點是隨時可存,隨時可取,存儲的金額和存取的次數不受限制,辦理存取手續簡便靈活。儲蓄是一項利國利民的事業。發展儲蓄可以將分散在人們手中暫時不用的貨幣集中起來,用於國家的各項建設事業,對於穩定經濟、調節貨幣流通也有著重要的作用。對於個人來說,參加儲蓄不僅可以得到利息,還可以幫助人們安排好生活,培養勤儉節約的風尚。我國實行鼓勵和保護儲蓄的政策,堅持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儲蓄的好處就是銀行幫您保管錢財,錢會更安全。而且銀行會給你補貼,那就是利息。本金就是你存進去的錢,利息就是銀行給你多支付的錢,利率就是計算利息的標准。利息的計算公式是:本金乘利率乘時間。國家規定存款的利息要按20%的稅率納稅(反正你絕對有得賺)而有一種特殊的儲蓄叫國稅,就不用交利息稅。儲蓄分活期,整整,零整,活一本通,定一本通,教育,定活,通知,存本,整零,國債,還有其他。
9. 財產保險都包含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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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市場上家庭財產保險包含的種類有以下三類:消費型、儲蓄型、組合型。三種不同的家財險種側重的功能各有不同。消費型家庭財產保險,最大特點是保費低廉,保險期滿後,若未出險所繳納的保險費不退還。儲蓄型家財險則兼顧儲蓄和保障雙重功能,保險期滿時,無論在保險期內是否發生賠付,保險公司會在期末按約定利率返還本息;組合型的家財險就是既能保財產又保人身的組合家財險。
家庭財產保險一般分為基本保障部分和附加保障部分,基本保障部分,基本保障部分保障范圍可以包括房屋、房屋附屬物、房屋裝修、傢具、家用電器和文化娛樂用品等因火災、爆炸、雷擊、暴雨等造成的損失,幾乎涵蓋所有的家庭財產。附加保障部分,包含了盜搶,第三者責任等保障,針對於家庭的特殊需求可以進行添加不同的附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