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會賠償的。
在做出理賠決定前,保險公司需要對事故進行勘查與核實,如果延誤了時間沒有及時通知他們,這會給調查取證增加困難,影響理賠的進程。如果因此而致使保險公司增加勘查檢驗的費用,也可能需要車主自己承擔。
車主及時報案後,保險公司的理賠專業人員會對如何進行理賠給予指導。我們會及時提醒出險的車主,在理賠時應該准備的資料、票據,以及後續的手續如何開展。車主及時報案,不僅能讓保險公司盡快確定保險事故的事實,而且還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理賠款。
延時報案雖然可以理賠,但是可能會帶來保險事故事實的認定困難,導致理賠的時間延長;而如果影響到保險事故不能確認,還有可能無法得到理賠。因此在出險的時候記得及時撥打交警電話以及保險公司的服務電話,以便及時享受保險理賠。
報案不及時無法定損
2013年5月1日,高某駕駛自己的汽車在重慶市沙濱路上行駛,由於不小心,駕車沖上了隔離花台,車輛受到損壞。事故發生後,高某非常緊張,鎖好車門後徑自離開現場,當時並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向交警報案。
直到第二天上午,高某才想起到交警隊備案,並通知保險公司理賠。在保險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以高某未及時報案,也未及時通知交警到現場,導致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無法定損理賠為由拒絕賠償。高某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請求判決該公司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高某在駕駛車輛發生事故後,並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向交警隊報案,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結合雙方簽訂的保險條款,綜合案情判定保險公司不承擔此次事故的保險賠償責任。
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此案中,高某在事故發生後未向公安機關或保險公司報案,存在重大過失,由此導致事故性質、成因無法查清,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❷ 交通事故當時沒報案一個月以後報案保險公司能理賠嗎
可以向交警部門補報案,請參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另外一點,保險公司已經查勘了現場,因此,不能以沒有事故認定書為理由拒賠。至於具體的賠償金額,要按你的投保情況和保險條款確定。
❸ 交通事故當時沒報案事後報案保險公司還會賠嘗嗎
應該補報案,開證明之後是可以賠償的。分析如下:
1、可以向交警部門補報案,請參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2、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4、另外一點,保險公司已經查勘了現場,因此,不能以沒有事故認定書為理由拒賠。至於具體的賠償金額,要按你的投保情況和保險條款確定。
(3)交通事故延後報案保險不理賠擴展閱讀:
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
交通事故賠償也可以是由於地震、台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醫療費
(掛號費、醫葯費、檢查費、住院費、其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對於收入超過法定納稅數額的,需要出具納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一般原則是一人,除非存在醫囑)。
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給予註明;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
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准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
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原則按照國家公務人員出差標准)
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補充營養,應根據治療醫院或法醫的意見確定。營養費給付標准可根據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情況酌定。(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❹ 交通事故離開現場後報警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要報交警部門,保險公司48小時之內報案都是可以的,如果達到傷殘要去做傷殘鑒定,看是幾級,保險公司會按國家標准賠償,(三責)可以賠償,撫恤金,傷殘器械用具,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傷殘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撫養人與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建議起訴
❺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理賠
我就是保險公司的抄。你說的情況是理應得到賠償的,保險公司這樣的做法是說不過去的。你可以這樣考慮:你打報案電話他們是有記錄的,包括時間、出事地點、報案人、事故的詳細過程。你可以叫他們查記錄。其次,定損員的職責只是查勘定損,是無法下最後定論的,只有核賠部門才能下此結論。現在是定損員打電話給你說不賠,我想其中是有貓膩。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沒有第一現場,保險公司只能是免賠百分之幾,一般是百分之二十。最多也就三十!沒有說都不賠的。理賠的事最好自己去辦,雖不省事,但自己放心。你要親自到公司跑一趟,弄清情況後就好解決了!再不行的話,就照一樓說的去做吧。事情沒你想像的復雜!good lucky!
補充:就怪你選錯保險公司了。安邦股東空得一個實力,管理混亂!你說得對,定損員既然開單了就默認了這個賠償,要是不給賠的話定損員第一時間就應該說清楚,現在想反悔。真的說不過去!況且你材料齊全,證據確鑿,不用怕,告他!
❻ 交通事故沒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是否會拒絕理賠
應當賠償。你應該找個真正懂這方面業務的律師幫你。
❼ 保險報案超過48小時保險公司就有權不予理賠嗎
保險報案超過48小時無法確定造成損失或損失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有證據能證明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還是要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7)交通事故延後報案保險不理賠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❽ 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報交警,只報保險,保險認定對方全責,對方不理賠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後未報警,僅有保險公司定責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可以憑事故照片報警由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然後協商理賠。協商後拒不理賠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交通事故延後報案保險不理賠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