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接到你的理賠申請以後,要首先進入審核,然後,到你所在的醫院進行契調病情,是否符合各項的檢查結果的真實性。然後審核通過以後,最後通知被保險人,就會把重大疾病保險金打入你的銀行賬戶上。因為要是異地的話,時間上可能會長一些,都會在一個月就有結果的。
『貳』 異地購買太平洋或者新華這樣的保險公司的大病保險有問題么
可以的,一般在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城市或者地區都可以購買商業重疾險,有些公司可以做到異地通保通賠,保單遷移和交費都可以。
投保商業重疾險,理賠金的給付是以約定病種的發生為條件的,一旦確診,即可理賠,理賠金額度一般也較高,對投保人而言,幫助其早日接受治療,特別是對初期治療費用的支援作用非常大。
在選擇商業重疾險時,一般分為定期重疾險和終身重疾險兩種,定期重疾險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歲、70歲時保障就會終止,但投保人如果在保險有效期內未發生任何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會以一定保費的形式或既定金額返還保險金。而終身重疾險保障期限為終身,保險有效期直到身故為止,不受年齡限制,滿期同樣可獲得一筆滿期給付金。
『叄』 北大方正人壽大病保險異地理賠嗎
只要不出國都是可以的
專業保險知識我幫你
『肆』 大病保險能夠異地購買嗎
如果您參加社保最多會產生3個戶頭:統籌基金帳戶(屬於公共基金,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大額互助帳戶(自己決定是否設立)以及個人帳戶(繳費工資高則個人帳戶余額高)。一般情況下繳費是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的,像您這樣的自由職業者可能社保就要由您自己承擔費用。
現在我們來分別看一下這三個帳戶不同的作用-也就是戶頭的支付范圍。
首先是統籌基金,在普通門診這塊,統籌基金是不管的。它主要管的是特別門診和住院的費用報銷。特別門診報銷是指-癌症的放療和化療以及尿毒症的透析所產生的治療費用的報銷,不包括手術費用。而住院費用報銷則是指一般住院的費用報銷和急診發生後前7天的住院費用報銷。
其次我們來看大額互助,普通門診這塊它是給予報銷的。而特別門診及住院這塊,大額互助報銷的是一年內超過統籌基金報銷封頂線的費用(費用我們下面談)。
最後是個人帳戶,只要個人帳戶里有餘額,就可以自由支配,總的來說就是花自己的錢。
我們現在來看一下每個戶頭的報銷規定。
統籌基金,普通門診它不報銷,特別門診和住院報銷這一塊的規定是:報銷85%-97%,起付線是1300元。一年累計費用封頂線是7萬元。它的報銷比例是跟醫院的級別成反比,跟開葯的多少成正比的。花的費用越高,報銷比例就越高,以北京市三級醫院(北京市把醫院分為3個等級,三級為最高)為例,醫葯費1300-3萬,報銷比例為85%;3萬-4萬,報銷比例為90%;4萬以上報銷比例為95%。
大額互助這塊,普通門診起付線是2000(相當於免賠額),2000以上報50%,最多可報2萬。特別門診和住院報銷,它報銷的是超過統籌基金封頂線(7萬)的那部分費用,報70%,最多10萬。
個人帳戶是自由支配的。個人帳戶每月收入是個人工資的2%+企業出個人工資的0.8%-4.8%.
在北京,35歲以下個人帳戶每月收入是其工資的2.8%;35-44是其工資的3%;45-退休是其工資的4%;退休-69是其工資的6.3%;79以上是6.8%。
『伍』 在異地買大病保險理賠會不會很麻煩
不麻煩,現在基本都是全國聯保通賠
『陸』 購買平安大病保險跨省可以報銷嗎
可以跨省報銷,
報銷比例標准:
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內容方面,《意見》指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
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險保障水平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柒』 大病醫療保險 異地保險
現在醫保異地報銷的問題正在嘗試解決中。
四川的醫保和安徽的聯網情況我不知道,你可以通過電話或者四川老鄉去問問,異地的治療憑證,老家四川方面可不可以報銷。
『捌』 購買外地疾病保險如何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重疾險合同對疾病的定義,一般是參照國際或國內權威機構推薦的診斷標准制定的,但有時可能較臨床診斷標准更為嚴格。例如,一般重疾險條款中要求,「急性心肌梗塞」必須有心肌酶素的異常增高作為診斷依據。某壽險公司相關人士舉例說,有位客戶在發病後未及時就診,雖被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卻錯過了查驗心肌酶素的最佳時間,從而給理賠帶來麻煩。不過,保險公司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出通融賠付。但如果客戶能夠事先了解一下合同對各種疾病的定義,在作購買決定時更慎重一些,理賠時遇到的麻煩事兒也就會少一些。一醫學界人士指出,保險公司註明的疾病定義與醫學臨床定義有所不同,不保范圍極為籠統,而可保疾病則註明得非常詳細,基本都是該病的最嚴重症狀。以惡性腫瘤為例,條例中不保腫瘤僅四種,但其實這四種涵蓋范圍極其廣泛。他建議說,客戶在購買重大疾病險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哪些疾病保險公司是可以賠償的,哪些是不賠的。否則,一旦出了事,保單受益人將拿不到任何賠償。「不少合同還規定確診與賠付的時間。」該人士指出,如果合同條款上沒有詳細寫明在確診後多少天賠付(一般是說在手續、單據完全時多少天內賠付),那麼原則上是確診即賠付。有的是規定確診後30天內賠付等等。他建議仔細閱讀條款,最好選擇確診即賠付的。陷阱四:即買即得病即賠付有投保人以為,購買保險不久如果發病就可以立即獲得理賠。其實,健康險都是有觀察期的。觀察期是自保單生效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不賠或者部分理賠的。打個比方,某人今天買了重大疾病險,這個重大疾病險的觀察期是90天,那麼如果某人不幸在兩個月的時候得了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或者只賠很少的一部分。一般說來,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在90天到一年,各保險公司條款上規定的都不一樣。另外,一些日常疾病在投保時不履行告知的話,理賠時也會產生很大的麻煩。畢竟,許多重大疾病與某些常見病,有著密切的關系,需要客戶在投保時進行告知。曾有客戶因患肝癌索賠重疾險。理賠調查時發現,客戶在投保前曾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當時由於客戶的疏忽而未告知。最終,該客戶未能獲得理賠。因此,在投保重疾險時,積極向保險公司告知既往病史,將有效杜絕日後理賠矛盾的產生。陷阱五:得不得病都可還本「買保險要遵循基本保本,獲利越多越好的不吃虧原則。」有不少投保人都有這樣的想法,將購買保險作為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這也是被部分代理人的虛假宣傳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