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駐馬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多少
所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是指在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統籌基金開始支付參保人醫療費用前,參保人按規定須先自付的醫療費用數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統籌基金支付的「門檻」。
所謂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就是通常所說的「封頂線」,是指由統籌基金所能支付的醫療費用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則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所以,全國各省市的職工年平均工資不同,各城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也是有差別的。
⑵ 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1、2014醫保年度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醫療帳戶的標准,以及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准、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暫不調整,仍按2013醫保年度標准執行。
2、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和小城鎮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均從34萬元提高到36萬元。
3、簡單來說2014年度上海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為36萬元。
⑶ 城鄉居民最高檔繳費計算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是什麼意思
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以杭州市為例。
《杭州市內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對容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醫療費的結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應當由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二)應當由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的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按本辦法規定實時結算的,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三)應當由公務員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度擴展閱讀:
《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一條參保人員經醫保經辦機構批准轉市外(限上海、北京兩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的醫療費,先由個人自理總醫療費的10%。
再按本辦法有關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規定辦理。常駐外地工作3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和異地安置(含在異地連續居住滿1年)的退休人員。
第四十二條 經醫保經辦機構核准登記後,可在經常居住地附近選擇兩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中一家為門診醫療機構。臨時外出的參保人員患臨時性疾病時,可選擇當地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⑷ 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金額是什麼意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金額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社會統籌專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屬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支出,和從個人帳戶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住院醫療費用支出、門急診醫療費用支出、個人賬戶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醫療保險工作屬勞動保障業務范圍。參保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參保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除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外,全部作為統籌基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劑使用。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門診和購葯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
⑸ 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是什麼意思
醫保最高支付限額是指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醫回療費用的最高數答額。目前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假若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000元,則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左右。根據新醫改方案,城鎮職工或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逐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逐步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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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請教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
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規定:①第三十二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②第三十三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註:北京市2005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32808元,但實際上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一直是按照1300元實施的,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650元確定。現在依然實施的是這個標准。)③第四十條: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大額醫療費用按照下列辦法支付: (一)職工在一個年度內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的部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 (二)退休人員在一個年度內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500元的部分,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60%,個人支付40%;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 (三)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的最高數額為2萬元。 (四)職工和退休人員在一個年度內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含起付標准以下以及個人負擔部分)的住院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數額為10萬元。 (註: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的起付標准為2000元,最高數額為2萬元。對於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數額為10萬元。)
⑺ 目前醫保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超出限額以上部分如何支付
所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是指在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統籌基金開回始支付參保人醫療費答用前,參保人按規定須先自付的醫療費用數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統籌基金支付的「門檻」。
所謂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就是通常所說的「封頂線」,是指由統籌基金所能支付的醫療費用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則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⑻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
最高支付限額就是統籌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額度,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也不是由統籌基金全部負擔,個人也要負擔一部分。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其他方法解決。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具體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