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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原則有

發布時間:2021-03-31 09:31:54

⑴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包括哪些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有以下三種:

1、國家福利模式,責任主體是國家,籌資來源是一般稅收(不是單獨開征社會保障稅),待遇確定根據個人和家庭需要,與個人能力、納稅多少不相關。

2、社會保險模式,責任主體是勞資雙方,籌資來源是社會保險繳費,待遇確定根據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強調繳費義務與待遇享受權益的相關性。

3、個人儲蓄型保障制度,責任主體是個人,籌資來源是個人工資強制儲蓄,待遇完全取決於個人儲蓄和投資回報的多少,強調個人儲蓄的賬戶資產歸個人所有,不能調劑。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定位當屬第二和第三結合的統賬結合模式。

(1)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原則有擴展閱讀

我國籌集的現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實施部分積累制, 即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綜合。按照有關規定, 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由地方稅務部門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採用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進行籌集的, 這對不同的徵收形式下籌集基金時以不同的賬戶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我國社保基金現行管理體制是收支兩條線制衡體制。財政部門的財政專戶,社保部門的收入戶和支出戶,以及銀行現金管理流程規制,已經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約作用。現實情況是,大多數地區財政資金短缺,社會保險資金有結余儲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深化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改革問題解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金




⑵ 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主要有哪三個原則

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主要有哪三個原則:第一,強制性原則。所謂強制性,就是說國家為實行失業保險制度,以法律規定的形式,向企業收繳失業保險金。目前,凡屬國營企業,無論大小,無論經營生產情況如何,作為社會上獨立的經濟成員,都必須承擔保證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共同的責任和義務,都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繳納失業保險基金。在這一點上,要堅決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不能搞什麼自行其是或討價還價,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第二,無償性原則。所謂無償性,就是說國家徵收失業保險金後,不需要償還,也不需要向繳納單位付出任何代價。失業職工脫離原單位後,就成為社會失業人員中的一個成員,對他們的救濟和保險,已經和原單位無直接聯系。無償性和強制性是相聯系的,正是這種無償性牽涉到繳納單位的經濟利益,所以才使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從這一點上也可說明,確定享受失業保險的范圍對象是和確定繳納標准有一定區別的。
第三,固定性原則。所謂固定性,是指國家事先規定繳納保險金的對象和應繳的數量比例,要求繳納對象按此標准繳納。失業保險基金繳納的固定特點決定了國家建立這項基金具有最可靠的來源。

⑶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模式有哪幾種

1、現收現付制

現收現付制是一種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的籌資模式。所謂近期橫向收支平衡是指當年內征繳的社會保障基金總額與同期的社會保障基金支出額保持平衡。

現收現付制的具體做法是先將當年所需支出的社會保障費用加以預算,然後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到參加社會保障的所有企業和個人,在「以支定收」原則下,當年收繳,當年支付。

2、基金積累制

基金積累制又稱「基金制」、「儲蓄制」,是一種以遠期縱向收支平衡為原則的籌資模式。所謂遠期縱向收支平衡是指在整個投保期內,投保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障基金與其投資收益的總和,與投保人所享受的待遇總額保持平衡。

投保人基金積累制的具體做法是在對社會經濟指標(包括退休率、死亡率、工資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利息率等)進行長期預測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可以保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收支平衡的總平均收費率,將其分攤到保障對象的整個投保期。將尚未支出的保險金積累起來進行投資運營。

基金積累制要求企業和個人按照工資收人的一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將這些費用計入個人賬戶進行積累,在符合領取條件的時候將積累的基金按一定的方式發放給個人。

3、部分積累制

部分積累制又稱「部分基金制」、「混合制」,是將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部分積累制包括在現收現付的基礎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積累和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金積累兩種管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在現收現付的框架中,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將當年未支付完的資金積累起來,形成基金並在支付高峰期時用來補充當年收不抵支的缺口。

第二種方式是將收繳的社會保障資金分為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社會統籌賬戶按以支定收,不留結余的現收現付方式籌集;個人賬戶則實行完全積累。

部分積累制可以集中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的優點,並有效克服二者的缺點,既能夠根據短期支付需要進行社會統籌,又可以形成適度積累。積累部分通過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可以減輕下一代的負擔,緩解代際之間的矛盾。

目前,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1993年11月,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議中,首次提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

1995年3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並逐漸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1998年12月,《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頒布,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3)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原則有擴展閱讀

方式

1、征稅方式

征稅方式即徵收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稅,亦稱工薪稅,它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向僱主和雇員依據工資總額和個人收入徵收的一種稅。美國是世界上最早採用稅收手段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的國家。到目前為止,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160多個國家中,有80多個國家開征了社會保障稅。

通過征稅方式籌集的社會保障基金是政府財政收入和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支由政府統一管理。

征稅方式具有強制性強、負擔公平、保險項目簡單明了、繳稅和支付有章可循、管理簡便等優點。不足之處在於稅收形成財政資金後只能通過年度預算來安排,且通常以年度收支平衡為基本目標,從而事實上無法積累社會保障基金,進而無法抗拒周期性的社會保障風險。

如一旦遇到經濟危機導致大批工人失業,或者人El老齡化趨勢加快,均可能因缺乏社會保障基金積累而對國家財政造成巨大沖擊,進而影響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此外,征稅方式通常只與現收現付型社會保障制度相適應,而不能適應完全積累型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

2、繳費方式

繳費方式是指由政府職能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規范,強制向企業和勞動者個人徵收,並用於特定社會保障項目的基金籌集方式。社會保障基金的繳費方式包括統籌繳費和強制儲蓄。統籌繳費是由僱主和雇員繳費,由政府指定的專門機構負責營運和管理。

這種方式籌集的資金由政府統籌支付,獨立於財政預算系統之外,實行專款專用,支付不足部分由政府補助。強制儲蓄也是由僱主和雇員繳費,但不進行統籌管理,所籌資金存人個人賬戶,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支配權極其有限,這種籌集方式對應的是基金積累制的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3、自由籌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除以上常見方式之外,還有多種方式,如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基金;對社會福利事業的服務性收費構成社會福利基金的重要來源;還有社會募捐等。這些基金籌集方式都能對社會保障基金起到重要的補充作用。

⑷ 社會保險的基金籌集模式有哪些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稅務機構通過各種方式徵集的,用回於工傷保險事業開答支的專項基金。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建立工傷保險基金是以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原則為依據的,即通過廣泛籌集基金,實現人員、單位、地區之間調劑使用。這樣,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才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各種待遇。
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來說,各項保險費來源於社會。基金是勞動者個人、用人單位和國家政府三方面負擔的,這是由社會保險的性質和特徵決定的。但是工傷保險基金的負擔方式也有例外,一般情況,是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共同負擔或者全部是由企事業單位負擔,被保險人不承擔繳納保險費的義務,是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為減輕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擴大社會保險范圍而採取的一種方式。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建立了工傷保險制度,並且採取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或全部由企事業單位負擔的方式。用人單位必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一定工傷保險費。但是勞動者個人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由下列項目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⑸ 中國工傷保險基金籌集時應遵循什麼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是指由專職的社會保障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和計征對象徵收社會保障費(稅)的一種行為,它是關繫到能否建立充足和穩定的社會保障基金的重大問題,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環節。
基本原則
國際勞工組織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提出了三項原則:一是受保職工負擔的費用不應超過全部所需費用的一半;二是避免低收入者負擔過重;三是要考慮本國的經濟狀況。[1]
在實踐中,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要遵循以下原則:
1.確保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因此,在基金來源渠道上應有多種准備,既要有正常條件下的基金來源,又要有在特殊情況下的基金來源;既要保持來源渠道的暢通,又要保持來源渠道的穩定。在基金籌集方式上應當與制度模式相適應。在基金籌集的量上,要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這里的收支平衡,既指短期的收支平衡,也指長期的收支平衡。
2.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關系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尤其是在基金積累制模式下,基金的積累會將一部分當前的消費推遲到未來,在宏觀經濟需求大於供給的情況下,較多的積累有利於緩解求大於供的狀況;但是,在宏觀經濟供給大於需求的狀況下,較多的積累則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因此,要根據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宏觀經濟的形勢,科學確定社會保障基金中積累部分的比重。
3.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用於抵禦風險的,但是,抵禦風險的程度可以是不同的。抵禦風險需要一定的成本。經濟學證明,隨著風險程度的降低,降低風險所需的成本遞增。成本實際上也是資源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我們將資源投入一種用途,就會失去將資源投入另一種用途所帶來的收益。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我們必須權衡資源的投入方向。所以,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還取決於社會保障水平的確定。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國家,社會保障水平也不能太高。必須將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只有經濟發展了,社會保障基金才有更可靠的來源。

⑹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原則和渠道是什麼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是指由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和對象徵收社會保障費(稅)的一種行為。它關繫到能否建立穩定和充足的社會保障基金,因而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內容,構成社會保障制度運行的基礎。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涉及政府、企業和職工個人之間的權力和義務,涉及到經濟利益的平衡和再分配,影響到社會經濟的發展。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渠道,又稱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它是國家依法確定的用於社會保障事業所需專向基金取得和形成的渠道,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環節。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原則是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留有部分積累。
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模式籌集和建立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得以建立並正常運行的前提和財力保證。縱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實施的情況,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渠道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主渠道: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籌基金的籌資渠道,主要包括財政撥款、企業繳費、個人繳費三方面。 按照三方共同負擔的原則,國家、企業及勞動者個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並且通常是以國家立法形式明確下來的。

二、輔助渠道:社會捐獻、基金的運營增值及彩票收入等。

社會保障機構通過一定的途徑和辦法向社會團體、單位和個人募集作為社會保障用途的資金或實物,也是一條重要的社會保障基金來源渠道。社會捐獻是以自主自願的方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的一種形式。社會捐獻直接吸納到社會保障基金名下,由社會保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使用;或者根據某些特定事件或特定對象的需要,臨時採用直接籌款、義演、發行彩票等方式向社會募捐。
三、特殊渠道:減持國有股,變現國有資產,發行長期國債等。

減持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是指向社會公眾及證券投資基金等公共投資者轉讓上市公司(包括擬上市公司)國有股的行為。 屬於社會保障基金來源的一種特殊渠道。國務院代表國家統一行使國有股所有權。國有股東代表單位是指按照國有資產「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原則,被授權代表國家持有上市國有股的單位。減持國有股所籌集的資金交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實施。國有股減持主要採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未滿3年的,擬出售的國有股通過劃撥方式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並由其委託該公司在公開募股時一次或分次出售。國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減持國有股原則上採取市場定價方式。
國家還可以通過發行長期國債,或者特殊國債的形式來籌集社會保障基金,這對緩和因社會保障基金不足帶來的壓力有很大的幫助。
綜上可見,社會保障改革一方面要建立企業、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承擔的籌資機制,另一方面也需要由政府通過其他多種渠道籌措資金來支付資金缺口和承擔轉軌成本。

⑺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原則是什麼

社保基金管理應遵循的四項原則:
1、歸集原則
在堅持社保基金單位與職工「雙負擔」的基礎上,
強化基金征繳力度,
積極解決拖欠和擴面問題。針對目前部分企業存在拖欠保險費的情況,
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大催收力度,
視具體原因,
依據社會保險相關條例法規採取措施。
對符合參保條件、有錢不繳的單位,
應由社保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拒不繳納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有參保意識、經濟承受力薄弱的單位,
可考慮放寬政策期限,
採取辦理延期繳款或分期繳款等方式,
給予適當照顧。強化歸集,
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基金積累,
努力營造「人人自我保障,
社會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
自求平衡,
略有結余」的管理原則
各級財政社保基金專戶普遍基金結餘量較大,
需要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結餘量大,
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
保障實力雄厚,
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社保基金徵收計劃缺乏科學性,
支付范圍和額度狹小,閑置較大影響了社會保障功能的充分發揮等。
3、專款專用原則
各級財政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經辦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和確保基金專款專用。一是要保證基金及時足額支付,
確保當年符合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件的群體,
全部享受和領到社保救助金;
二是要切實採取措施杜絕各級經辦機構擠占挪用社保基金問題的發生。
財政、審計部門要從制度的落實和執行上入手,
加大對基金經辦機構監管力度。對因制度執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損失的,

依據《條例》給予嚴懲。若確因經辦機構辦公經費緊張造成擠占挪用基金的,
各級財政要給予必要扶持。
4、投儲結合、保值增值原則
出於支付和資金安全性考慮,
各級財政將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用於購置國債和其他安全系數高的金融工具總量很少,絕大多數社保基金處於銀行儲蓄狀態,
這種基金投資方式沒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的存在,
缺乏抵禦風險的能力。從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
大量基金閑置將無法應對未來非預期的貨幣貶值風險。沉澱基金管理應採取更為有效的方式。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根據國家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為和過程。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監督等。

⑻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模式

社會保險基金順利籌集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前提和基礎, 而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中, 應始終貫徹收支平衡(包括橫向平衡和縱向平衡)的基本原則對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進行分類。世界主要有三種籌資方式: 現收現付制, 完全積累制和部分積累制。 現收現付制是一種以橫向平衡為指導原則的基金籌集方式, 依規定收益方式實施, 由社會保障機構按所需支付的保險金額進行社會籌資。一般由僱主和雇員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交納社會保險稅或社會保險費, 這種籌資模式要求先做出當年或近幾年內某項社會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費用預算, 然後按一定比例分攤到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 當年提取當年支付。這種模式一般以支定收, 不留積累。
該制度的主要優點是, 第一, 依靠需求變動及時調整征稅比例或繳費額度, 保持收支平衡; 第二, 政策取向相對公平, 強調社會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 第三, 現收現付制無需過多的個人資料, 操作簡便, 管理成本相對比較低; 第四, 可以有效避免通貨膨脹造成的貨幣貶值風險及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或政治風險。不足在於, 這種制度受人口年齡結構影響較大, 每年籌集的資金和支付的保險費會隨著人口老齡化和有資格享受保險金的人數不斷增長而相應增加, 因此, 其抗人口老齡化的能力較弱。
從目前來看, 雖然人們對現收現付制頗有爭議, 但它在各國仍佔主導地位。截止目前, 在全世界已經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165個國家和地區中有146 個國家採用了這種模式。 完全積累制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是以遠期縱向平衡為原則的籌資方式。其實質是個體一生中的代內再分配製度。
一般要求勞動者從參加工作開始, 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僱主和雇員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納保險費, 記入個人賬戶, 作為長期儲存積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權歸個人, 到規定條件領取時, 一次性領取或按月領取。
該模式的主要特點: 第一, 由個人繳納其社會保險費, 且資金記入個人賬戶, 未來收益與投保期間的繳費高度正相關, 激勵功能明顯; 第二, 透明度高, 基金提取的比例相對穩定; 第三, 制度建立初期, 繳費率較高, 籌資見效快, 長期內費率相對穩定, 具有較強的抗老齡化能力, 即受人口年齡結構影響比較小; 第四, 積累的預籌資金可以進入資本市場進行運營, 以便保值增值。同時, 該模式存在不足, 一是無再分配功能, 財富不能發生轉移, 不利於緩解貧富差距, 遠離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初衷。二是實行個人賬戶制度, 要獲取大量的私人信息, 管理成本較高。
三是個人賬戶上基金的積累是一個長達幾十年的過程, 隱藏著一定的風險, 尤其是保值增值功能不確定。
世界上採取完全積累制的國家只有少數幾個, 以智利和新加坡為代表的基金制的巨大成功, 以及人口老齡化的巨大壓力和福利國家的普遍危機, 人們對基金制的認識不斷加深, 而且有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這種模式。 部分積累制是對現收現付制與完全積累制的整合, 這是一種兼容橫向平衡原則和遠期縱向平衡原則的籌資模式。
保障費用一部分採取現收現付方式, 滿足當前需要, 另一部分採取積累方式以滿足未來支付需要的增長, 這種籌資模式是對原有兩種模式的綜合和創新。

⑼ 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原則

國際勞工組織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提出了三項原則:一是受保職工負擔的費用不應超過全部所需費用的一半;二是避免低收入者負擔過重;三是要考慮本國的經濟狀況。
在實踐中,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要遵循以下原則:
1.確保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因此,在基金來源渠道上應有多種准備,既要有正常條件下的基金來源,又要有在特殊情況下的基金來源;既要保持來源渠道的暢通,又要保持來源渠道的穩定。在基金籌集方式上應當與制度模式相適應。在基金籌集的量上,要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這里的收支平衡,既指短期的收支平衡,也指長期的收支平衡。
2.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關系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尤其是在基金積累制模式下,基金的積累會將一部分當前的消費推遲到未來,在宏觀經濟需求大於供給的情況下,較多的積累有利於緩解求大於供的狀況;但是,在宏觀經濟供給大於需求的狀況下,較多的積累則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因此,要根據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宏觀經濟的形勢,科學確定社會保障基金中積累部分的比重。
3.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用於抵禦風險的,但是,抵禦風險的程度可以是不同的。抵禦風險需要一定的成本。經濟學證明,隨著風險程度的降低,降低風險所需的成本遞增。成本實際上也是資源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我們將資源投入一種用途,就會失去將資源投入另一種用途所帶來的收益。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我們必須權衡資源的投入方向。所以,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還取決於社會保障水平的確定。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國家,社會保障水平也不能太高。必須將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只有經濟發展了,社會保障基金才有更可靠的來源。

⑽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模式有哪幾種各自的特點以及優缺點是什麼

一、現收現付式

這種籌資模式適用於大部分社會保障計劃,要求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該籌資模式的特點是國民收入在不同群體間進行轉移支付。

現收現付式的優點其優點是:

計算方便、操作簡單;費率調整及時、靈活,利於保持收支平衡;有利於體現社會保障的互助互利的功能;沒有或較少基金沉澱,可以避免通貨膨脹造成的基金貶值風險。

現收現付式的缺點是:

不同群體間的轉移支付會使不同時期加入保障計劃的人員的供款和收益失衡;由於當期收入當期支出沒有資金積累,不利於促進儲蓄和資金市場的發育;在社會經濟風險事故嚴重情況下,保障金支付壓力的增大會使收支平衡難以實現,從而動搖整個制度的維持和發展。

二、完全積累式

這種籌資模式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計劃、住房公積金計劃、教育投資計劃等。要求以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 儲蓄積累,即現時籌資為將來之用,資金沉澱形成基金。

完全積累式的優點其優點是:

在科學預測基礎上通過適當的收費率實現的基金積累,能化解社會經濟風險事故加劇時所帶來的不斷上漲的社會保險金的支付壓力;因不存在不同群體間的轉移支付,所以避免了由此引起的許多矛盾沖突;積累的資金通過合理的投資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經濟的發展;採用個人賬戶實行基金積累增強了投保主體的社會保險意識,避免了漏逃繳費現象的發生。

完全積累式的缺點是:

數額巨大的積累基金投資增值的壓力大;受工資、物價變動等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積累基金貶值的風險大;採用個人賬戶式的自助方式,缺乏社會互助性,再分配功能弱化;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轉化的難度大初期的繳費負擔過重;對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和規范程度要求高,很多發展中國家難以做到。

三、部分積累模式

這是一種把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也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計劃。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不同主體間的轉移支付與自身收入延期支付並存。

部分積累式的優點:

其優點是所籌措資金既為原制度中的受益人提供保障,又為新制度中的投保人積累了將來的保障基金;相對於現收現付制的無基金積累而言,部分積累制有了資金的沉澱積累,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經濟的發展;相對於完全積累制龐大積累基金而言,部分積累制基金增幅較慢,數額較少,基金的投資風險和貶值壓力相對也小了許多。

部分積累式的缺點是:

由於處於新老制度的交替轉軌中,在職職工要承擔為原制度受益人的現時保障待遇供款和為自己將來保障待遇籌款的雙重負擔,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壓力較大。

(10)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原則有擴展閱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實施部分積累制,即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綜合。按照有關規定,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由地方稅務部門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採用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進行籌集的,這對不同的徵收形式下籌集基金時以不同的賬戶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主要包括收入戶和財政專戶兩個賬戶,前者由經辦機構管理,後者由地方財政部門管理。實行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經辦機構開設收入戶暫存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並定期或定額轉入財政專戶;實行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不設收入戶,繳費收入直接存入財政專戶。

就籌資而言,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收入和接受財政部門撥付的財政補貼收入。

在我國的大部分地區,已經實施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保障模式,社會統籌實行現收現付制,用於支付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但由於該部分人沒有個人積累,所以社會統籌資金在彌補這一部分缺口。隨著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這部分缺口也越來越大,社會統籌資金收不抵支,侵佔了個人賬戶的資金,使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從而背上了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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