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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難主要有三點:
一、理賠慢:
各家保險公司都在拼理賠速度,除個別保險公司外,大部分還好。特別是新保險法出台,要求理賠30日內結案,所以理賠慢的問題慢慢就好起來了。
二、服務不好
買保險就是買服務,產品都差不多。理賠住院探視、講解理賠資料、送禮品都成為保險公司服務的常規措施,故此,這個也不是問題。
三、拒絕賠付
硬性的就是拒賠,一般的據賠率大概是5%左右,主要是由於不實告知引起的,隨著保險法的兩年的不可抗辯的推行會好一些。同時,自己簽字之前閱讀好條款也是十分重要的。不是業務員說什麼就是什麼。
沒有最好的保險,只有最合適的保險,希望你多多選擇。
② 車險理賠的車險理賠新指標
車險理賠難曾經備受詬病,而如何規范理賠流程成為解決難題的突破口。2015年2月,保監會發布16項指標 ,敦促保險公司在理賠服務方面實現標准。保監會日前下發《機動車保險理賠基礎指標第1號(試行)》(以下簡稱「基礎指標」),為車險理賠圈定涵蓋理賠效率、賠付金額在內的16項指標。這是繼《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後再發理賠實操規定。
機動車保險理賠基礎指標第1號(試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5年2月
LP-Ⅰ理賠效率類指標
LP-Ⅰ-1:案均報案支付周期
LP-Ⅰ-2: 案均報案理算周期
LP-Ⅰ-3: 案均理算核賠周期
LP-Ⅰ-4: 案均核賠支付周期
LP-Ⅰ-5: 立案結案率
LP-Ⅰ-6:金額結案率
LP-Ⅱ理賠管控類指標
LP-Ⅱ-1:報案立案率
LP-Ⅱ-2:系統強制立案率
LP-Ⅱ-3:賠案重開率(筆數/金額)
LP-Ⅱ-4:估損(代數/絕對)偏差率
LP-Ⅱ-5:零賠付結案率
LP-Ⅱ-6:報案注銷率
LP-Ⅱ-7:立案注銷率(筆數/金額)
LP-Ⅲ理賠成本類指標
LP-Ⅲ-1:案均已決金額
LP-Ⅲ-2:案均未決金額
LP-Ⅲ-3:已決案均直接理賠費用
③ 每個保險公司的賠償能力是多少
保險公司成立需要有2億人民幣的資產,並將其70%交由中國保監會監督管理。所以無需擔心保險公司的賠償能力,只是有些條約限制要看清楚,會有很多限制賠償額度的條款。
償付能力(Solvency):是保險公司履行財務責任的能力,是保險人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能力。償付能力監管由保監會負責實施, 即檢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 並判斷保險人的財務狀況能否保證其履行財務責任、並在長期中維持經營。
償付能力是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時必須考慮的基本指標。償付能力是保險人可以償還債務的能力。公司的資產必須大於負債, 認可資產總值與負債之間的差額就是保單所有人盈餘。為了確認保險公司沒有誇大它的保單所有人盈餘, 監管者要求它們採取保守的會計程序。這些程序只允許保險公司將認可資產體現在財務報表上。認可資產的種類有一定的規定, 它們必須可以較為容易地轉換為現金。保險公司必須採取的會計程序還要求保險人將損失准備金和未賺保費准備金作為負債列示。
④ 在中國,什麼是衡量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指標
在中國,評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用的指標是償付能力充足率。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
其中,實際資本是指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是保險公司股東所持有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是指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保險公司為吸收資產風險、承保風險等有關風險對償付能力的不利影響而應當具有的資本數額,即監管機構要求保險公司股東必須持有的最低資本要求。
⑤ 關於財產險理賠中指標如何管控
財產險理賠指標是真實反映公司的負債和經營成果,是理賠管理成果的集中體現,是衡量理賠管理水平高低的尺度,提高理賠指標主要在兩個方面:
(1)內強管理、降低車險理賠成本:
①提高車險理賠管理水平;
②落實崗位責任;
③提高系統和流程的優化、改造;
④提高車險經營效益。
(2)提高承保理賠質量、贏得客戶和市場。
⑥ 保險賠付支出這個指標反映了什麼
賠付支出就是保險公司用於賠付的支出啊。
一般不單看賠付支出,而是看賠付支出與已賺保費的比率,叫賠付率。定義:保險公司已發生賠款支出與已賺保費的比率,已發生賠款支出包括賠款支出、分保賠款支出與未決賠款准備金提轉差,並扣除攤回賠款支出與追償款收入。
一般是保險公司自己看本公司的經營狀況的指標,並且由精算師計算考慮以後的再保等問題的。
⑦ 車輛保險理賠指標落後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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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基本實際工作有多個崗位
按一般流程分為接報案(也叫專線崗),查勘定損,理算,核賠。
到大的機構分的更細專線崗類就分為接案員,派工員(也叫調度員),有些公司還有回訪員等等
要想入門車輛保險理賠工作就必須從車輛保險理賠這6個字入手
首先是車輛,這里主要指機動車輛不包含自行車,火車等...對車輛要基本熟悉,當然越熟悉越好,熟悉車輛原理,構造,車輛市場,車輛修理基本程序,各類車輛配件及修理工時費用等,熟悉這些以用於查勘定損等工作
再是保險,要明白什麼是保險,什麼又是車輛保險。弄清楚各保險條款含義,能分析是不是屬於保險賠償范圍等決定賠還是不賠,要能利用技術因素判斷案件的真假(現在很多騙保行為)。
最後是理賠。理賠說簡單簡單,說復雜也復雜。理賠即是在充分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盡大滿足客戶需求,服務於客戶。理賠各個環節都很重要。要想真正入門還是要進行各環節的一個了解和培訓。三言兩語還真是說不清呵
建議在網上查找資料或書籍有條件可以請教保險公司理賠員。
⑧ 車險理賠考核指標有哪些 選擇對了理賠並不難
帶著車主們關於車險理賠考核指標的一些問題,筆者登陸了平安車險網銷平台,在提示下注冊、登錄了平安「一賬通」,簡單的幾步,短短的幾分鍾。所有的問題都得到了解答。
了解車險理賠考核指標前我們先來了解車險理賠的過程,過程一般分為報案、查勘、定損、資料收集、理算、支付六個步驟。向保險公司索賠,最重要的就是及時報案平安的客戶發生保險事故後,客戶可撥打熱線電話95511,平安保險會在三分鍾內完成報案受理。在此提醒廣大車主出險後一定要第一時間報案,以免延誤理賠速度。
由於投保的金額不同,所以具體的賠償金額也不同對車輛的賠付金額。我們可以仔細閱讀投保時保險公司提供的相關理賠材料及車輛保險理賠標準的規定,來了解車險理賠考核指標。避免日後出現得不到必要的保障。
在保險行業迅速發展的今天,選擇一家好的保險公司購買車險顯得尤其的重要。很多選擇平安車險的車主朋友往往因投保時正確選擇了平安車險,而享受到更完善、更快捷的理賠服務。作為一家大型保險公司,平安車險對車輛車險理賠考核指標的設定是非常合理以及人性化的,能最大限度的減少因交通事故而給您帶來的麻煩,還可以享受全國通賠的服務,無論車在何地,只要撥打95511就能獲得幫助,所以選擇平安車險被很多人逐漸認可。平安車險在嚴格按照車險理賠考核指標設立統一的客服電話,車主撥打後都能得到當地平安公司優質的理賠服務,如果按照規定準備了所有資料後,就可以享受到「萬元以下,資料齊全,一天賠付」的快速理賠服務了。讓車主們在出險後的最短時間內得到理賠。
⑨ 考核保險公司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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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保險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我國保險市場主體越來越多,各保險公司之間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各家保險公司也更加註重保險統計和公司的業績考核工作,以期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促進業務發展。應收保費率反映公司應收保費資產狀況,而結案率反映理賠進度,兩者均為保險公司比較重要的經營考核指標。但一直沿用至今的應收保費率和結案率指標的計算方法明顯是錯誤的,它們沒有真實反映保險公司應收保費情況和理賠部門結案進度,需要予以改進和糾正。
一、傳統結案率計算公式存在的爭議
結案率既可按月、按季計算,也可按年計算,它是一個對外樹立公司形象,對內考核各級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情況的重要指標。因此,不論從實務角度還是從理論角度來看,我們都需要科學、合理地計算結案率,通過它來真實反映保險公司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效率,尤其是理賠部門的結案進度。計算結案率的現行公式如下:
結案率=已決件數/(已決件數+末決件數)×100%
經過分析和檢驗,我們不難發現該公式至少存在三個方面的錯誤。第一,從統計原理而言,「已決件數」是時期指標,而「未決件數」是時點指標,兩者不宜在公式的分母中直接相加、在分式中直接相除,也就是說,由於兩者性質不同,「已決件數」和「未決件數」這兩個指標根本不具有可加性和可比性。第二,在年初的幾個月里,由於理賠工作剛剛開始,「已決件數」數值偏小,而「未決件數」對於已經開業多年的保險公司來說,基本上是常年相差不大而數值卻相對較大的一個數,所以,由此公式在年底之前按月或按季計算結案率時,所計算出的年初結案率就比較小,不能真實地反映理賠人員和保險公司當期的實際工作業績。第三,在一家新開業的保險公司計算結案率時,或保險公司無上年未決賠案而計算結案率時,由於「未決件數」數值為0,該公式變成:
結案率=已決件數/已決件數×100%
這時計算出的結案率始終為100%,結果顯然是錯誤的。
此外,在其他一些文獻中還陸續出現了幾個不同的結案率公式,主要有:
結案率=本年累計已決件數/本年累計已立案件數×100%(1)
結案率=本年已決賠案數/(本年發生賠案數+上年末決賠案數)×100%
(2)顯然,公式(1)只適用於新公司,或者無上年未決賠案的保險公司,而一家經營多年的保險公司在年初時是不可能沒有上年未決賠案的,所以此時公式(1)便是錯誤的。實際上,公式(1)的關鍵之處就是分母「本年累計已立案件數」只考慮到了公司新立案的案件數,沒有考慮到上年未決的賠案,而分子「本年累計已決件數」中顯然包含了屬於上年未決的賠案,這就形成該公式的分子分母不可比。而公式(2)的錯誤之處同傳統的現行公式是一樣的,即分子分母中的時期指標與時點指標不具有可加性,這樣計算出的結果仍然錯誤地表現為:年初時計算的結案率太小,以及新保險公司計算的結案率為100%等等。
二、結案率計算公式的「改進公式」仍不完善
對上述幾個結案率計算公式中的錯誤目前已有人提出了改進公式。其中,《保險研究》2004年11期刊發了周德俊同志撰寫的《科學設置結案率指標進行精細化管理》一文就很好地分析和指出了現行結案率計算公式的錯誤,並得到了結案率計算公式的「改進公式」。然而,經檢驗發現,該文章雖然指出了傳統公式的錯誤,但是所謂的「改進公式」卻並沒有真正改進原公式中的錯誤,而是把其中的一些錯誤又延續了下來。該文章的「改進公式」如下:
結案率=已決件數/(已決件數+末決件數)×100%(3)
其中A隨時間進度按月依次取值為1,2,……,12。毫無疑問,公式(3)的確改進了原來的結案率公式。但對照前面所指的傳統公式的三個錯誤進行分析,不難發現,公式(3)只是解決了其中年初結案率太小的問題,而其他錯誤仍然未解決。第一,「未決件數」是時點指標,修正後的「未決件數×A/12」還是時點指標,兩者仍然不宜直接相加和相比。第二,在計算一家新公司的結案率時,我們會更直觀地看到該公式的錯誤。例如,某家新開業的公司當年一月立案1200件,同期已決900件,顯然該公司此時的結案率應是900/1200;75%,可是按上述「改進公式」計算則變成9001(900+300/12)=97.3%,與實際結果相差很大。第三,公式(3)也沒有真正解決年初結案率指標太小的問題,因為一方面如上所述,「未決件數×A/12」還是時點指標,它與時期指標「已決件數」不宜直接相加,另一方面這樣計算的結案率也不符合真實情況,不能客觀地反映出一個公司當時的結案進度。
三、正確計算結案率的思路
事實上,根據統計原理和保險理賠工作的實際情況,只要針對現行結案率計算公式中的錯誤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就能得到正確計算結案率的思路:第一,結案率是一個結構相對指標,反映的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這里的「整體」就是一家保險公司當時所面對的所有案件,「部分」即所有案件中已經結案的案件。隨著時間的推移,「整體」與「部分」均應越來越大,也就是說這兩者應構建成時期指標來相加和相比。第二,這里的「部分」即已決案件容易明確,即到計算指標時為止,已經結掉的案件,而「整體」即所面對的所有案件則可以分為當年新立賠案和上年未決賠案兩部分來處理,分別稱為「本年累計立案件數」和「年初未決件數」。第三,上年未決案件或稱「年初未決件數」就是上年底轉至當年初公司未結案的案件數,這個數是一個固定數值而不是時點指標了,並且在計算結案率時把年初未決案件數分攤到一年的12個月中去,這樣,每個月、每個季度就可以按時間進度計算結案率指標。根據以上思路,提出新的結案率指標計算公式如下:
結案率=本年累計已決件數/(本年累計已立案件數+年初末決件數×A/12)×100%(4)
其中,A:1,2,……,12。
應該說,公式(4)解決了結案率的計算問題,它能夠真正反映保險公司的理賠進度。現在對照現行公式中的不足,逐一分析如下:第一,分子、分母中的三個指標中「本年累計已決件數」和「本年累計立案件數」為同一時期的時期指標,而「年初未決件數」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數,三者之間具有了可加性和可比性。第二,解決了原來計算公式中年初結案率指標值太小的問題;第三,作為一個特例,計算一家新開業公司的結案率指標時,由於沒有上年遺留下來的未決賠案,即「年初未決件數」為零,因而公式變成了:
結案率=本年累計已決件數/本年累計立案件數×100%
它的分子、分母為當年同期的兩個時期指標,所反映的也完全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因此計算結果更直觀、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