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
從存款保險覆蓋的范圍看,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也包括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的范圍。
《存款保險條例》
第六條存款保險資金的來源包括:
(一)被保險機構支付的保險費;
(二)被保險機構清算時分配的財產;
(三)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運用存款保險基金取得的所得;
(四)其他合法收入。
(1)理財產品不計入理賠范圍擴展閱讀:
《存款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罰:
(一)違反規定收取保費的;
(二)違反規定動用或者挪用保險存款資金的;
(三)違反規定,未按期足額繳納保證金的。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❷ 理財產品投資收益算不算非經常性損益
購買理財產品形成的收益一般應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公司主營為金融資產投資的除外)。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2008)》的規定:「非經常性損益是指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系,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由於其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因此,非經常性損益所具備的特徵主要是「與正常經營業務無關性」、「偶發性」、「金額重大性」。同時,監管機構設置該監管指標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財務信息使用者更合理、可靠地預測公司未來的正常持續盈利能力。
根據「非經常性損益」這一監管指標的設置目的,在判斷某一項目是否構成非經常性損益時,除了判斷其是否與正常經營業務無關以外,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因素就是該項損益項目能否在可預見的未來成為可預期的穩定收益來源,從而為報表使用者預測企業的未來收益狀況提供依據。因此,預計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重復發生、具有偶發性的項目,作為非經常性損益的可能性相對較大。
❸ 該理財產品不在銷售區間內是什麼意思
理財產品不在銷售區間,一般是指銀行個別理財產品銷售的地域限制,一般分專以下幾種情況:
1、理財產品屬指定銷售區域
個別理財產品只限定在個別區域銷售,超過限定區域就無法購買。
2、城市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限制
由於當地沒有銀行營業網點,其理財產品在超過其經營范圍的區域不能銷售。這種情況,可以提前到銀行開戶,然後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渠道購買。
3、理財產品銷售渠道限制
個別理財產品銷售僅限於某區域營業網點櫃台,那麼其他區域和電子渠道就無法夠。你購買的是定向理財產品;
(3)理財產品不計入理賠范圍擴展閱讀:
比較常見的銀行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只能在發行的時候買,經常要排隊,一旦錯過發行時間之後,投資者只能等下一期的憑證式國債發行時,再購買。
同時,一些封閉式基金,在募集期間,投資者可以進行認購操作,一到募集期間結束之後,進入封閉期限,投資者無法進行申購操作,只能等它下一次開放時間,再進行申購操作。
當然一些理財產品,不存在銷售周期,只要在交易日內,投資者都可以隨時買入,賣出,比如,一些開放式基金。
❹ 銀行理財在不在存款保險償付之內
雖然存款保險制度出台,但存款保險條例只能對銀行破產情況下儲戶的存款起到保護作用,以下三種情況卻「保不了」。
1、存款丟失。儲戶存款丟失是銀行內部信息系統、管理及監管方面的問題,很多情況下都是銀行「內鬼」監守自盜造成的,並非是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更非銀行面臨破產倒閉。所以,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出台了,但對儲戶存款丟失案件來說並無關系。
2、銀行理財產品本金虧損、收益不達標、變保險。如果銀行理財產品出現本金虧、收益不達標、理財變保險等情況,也不屬於銀行經營問題,這種情況下,存款條例對理財產品無法提供保障。
3、銀行代售理財產品出現兌付危機、資金虧損。銀行通常會代售大量債券、基金、保險、信託等理財產品,如果此類產品出現兌付危機或是資金虧損,存款保險條例也是保不了的。
❺ 銀行理財產品在存款保險制度賠付范圍內嗎
這話咋沒太看明白呢。
如果是存理財產品,就是存多少錢,到期能領取多少錢。
而保險主要是保障為主,其中含有理財功能。
這是2個東西……
❻ 銀行的理財產品不受保險制度賠付,怎麼辦
5月1日起,《存款保險條例》施行。該條例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能為中國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這一限額高於世界多數國家的保障水平。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
條例規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金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存款保險具有強制性,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都應當參加存款保險。除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等外,其他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的范圍。
一旦銀行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理財產品是否可以得到賠付呢?業內人士表示,《條例》中明確指出,被保險存款並不包括銀行理財產品,因此,一旦銀行出現破產,理財產品的債權清算將主要依靠法院判決。既然國家已推出《存款保險條例》,未來對於銀行理財產品的法律界定以及相關的破產清算將會有更進一步明確的法律法規出台。
❼ 中信理財產品購買顯示客戶不在適銷范圍內是什麼意思
購買理財產品時銀行要對你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理財產品風險等級不同,不在適銷范圍就是你的風險承受能力不符合這個產品的風險等級,不能購買。如果你想要購買就重新進行個人風險能力評估,提升風險承受能力後再購買。
❽ 銀行理財產品,在財產申報里,算哪一項
算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一項。
11項財產申報:
1、工資。
2、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
3、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4、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贈送的現金(禮金)、有價證券、各類支付憑證、珍貴禮品(包括以婚喪嫁娶、各類節假日、子女升學、喬遷、工作變動等各種名義收受的錢物) 。
5、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食宿行等方面的饋贈、款待和各種由對方給予的補償、優惠。
6、有權擔任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人的申報對象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7、數額較大的動產、不動產購置、交易、租賃情況及資金來源。
8、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
9、由繼承、贈與偶然所得等形式獲得的財產。
10、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單筆數額較大的債權債務
11、有權機關認為需要申報的其他財產或收入等。
(8)理財產品不計入理賠范圍擴展閱讀
領導幹部所申報的財產,必須比較全面、准確地反映申報者及其家庭成員的財產狀況。按照以往規定,申報的種類和人員范圍過窄,如1995年《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申報的內容只是強調「個人收入」,很容易給規避申報者以可乘之機。
新的規定強調,申報的財產范圍應當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債權和債務;申報的對象范圍,既包括領導幹部本人。
也包括財產申報者的近親屬(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以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防止一些官員通過轉移非法財產給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來逃脫監控。
❾ 衡水銀行若倒閉存款能取出來嗎
銀行倒閉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國務院法制辦和央行就《存款保險條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一旦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破產清算時,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9)理財產品不計入理賠范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後,即在償付金額范圍內取得該存款人對投保機構相同清償順序的債權。
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償付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