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理賠案例,由第三方責任,保險公司還會進行理賠么?
客戶:張某投保意外傷害及意外醫療保險(1萬元)。
張某在上班途中被汽車撞傷,經交通事故認定司機趙某負
全部責任,張某在治療期間共花費醫葯費用7000餘元,經協商肇事者趙某共計賠付張某醫葯費、營養費、誤工費及相應費用共計3萬元。張某出院後提出理賠申
請,但因趙某已支付其醫葯費用時拿走治療費用原件(因趙某有車險,需要用原件),張某無法提供相應住院治療費用原件。
這樣的案例,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么?
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全額按照意外傷害醫療報銷標准報銷。
損失補償原則:
案例、被保險人獲得第三方賠償後,如保險條約沒有明確約定保險人不承擔理賠責任,被保險人仍然可以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人身意外傷害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發生死亡、傷殘及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後,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有很多的夥伴認為意外傷害醫療,有第三方補償後,保險公司就不會進行賠償了。
這樣就放棄了自己應有的權利。
意外傷害醫療,和第三方責任沒有關系。如果先去保險公司報銷,再上第三方去進行補償,也是可以的。何況是反過來。
雙方進行補償並不是鼓勵客戶獲利。人的傷害,分為精神傷害,身體傷害,經濟上的傷害。
所有的補償都是在經濟上進行補償,但精神上的,身體上的都不能進行彌補。故可以多方獲得經濟補償。
人不是物,作為財產保險會有第三方責任問題,但人身保險是沒有的。
不過要注意的地方是,保險條款上有沒有規定第三方責任問題(極少會有這個規定)。
發票沒有的問題,一定自己有復印、掃描、或拍照,如果沒有,有第三方賠償的確認函,也是可以的。
B. 汽車保險與理賠案例
保險責任
第一條 在保險期間內,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或發生的合理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規定在保險金額內負責賠償:
(一)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部門立案偵查,自立案之日起滿兩個月未查明下落的;
(二)保險車輛在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後受到損壞或因此造成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保險車輛在全車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賠償處理
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後找回的:
(一)如保險人尚未支付相應的保險賠款,保險車輛歸被保險人所有,保險人無須按本條款第一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保險人已經支付相應的保險賠款,保險車輛可以歸被保險人所有,但被保險人應退還相應的保險賠款;如被保險人不願意接受保險車輛,則保險車輛所有權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應協助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C. 百萬任我行理賠案例,有出險,保險公司理賠過嗎
保哥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買保險不是一件小事,需要對比多家,才知道哪家性價比更高。這里有一份限時免費放送!
有的。不同省份的都有出險案例。如果你是准備購買這款產品的,你可以看看我對這款產品的測評分析。
平安百萬任我行是一款返還型意外險,想必普通人會覺得特別劃算,買了百萬任我行,就像找了個不掏錢的保鏢,沒事不花錢,出了事有百萬賠償,多好的事啊!要不是我夠機靈,都差點信了,現實真的有說的那麼好嗎?建議你先看看這篇文章:有哪些好的意外險推薦?2020年熱銷前20的優質意外險!
那麼「百萬任我行」是否像它說得那麼好呢?我們來看看~廢話不多說,看圖:
這款產品的優勢包裝地非常明顯:
1.保障內容較多:基本覆蓋海陸空所有常規的交通出行方式。
2.杠桿比高:特定意外保險金是基本保額的20倍。
3.能返本:領取滿期金的前提是,沒有發生意外險。
另外,這款產品還存在這些缺點:
1.有限的保障內容:百萬任我行意外傷害只保障全殘與身故,也就是說因意外導致的傷或殘是不在保險的保障范圍內的!
2.意外險部分核心缺失:一款好的意外險一般由意外身故、意外傷殘和意外醫療組成。而平安百萬任我行這款產品缺失了意外醫療這一部分!額外附加還需要加錢!
3.看似能返本,實際不劃算:如果保障期內不發生意外,能退回保費的1.3倍,也就2萬多,試想一下,30年後的2萬多元價值還有多大?如果不幸發生意外,理賠後就不會返還保費,而每年所交的保費比消費型意外險貴了不要太多!還有前面說到的保障缺失,難道不是虧大了嗎?
內容有點多,我就不過多描述了,有需要的朋友戳藍字查看:
D. 理賠案例舉例
2019年315期間,各地保險行業「十大典型理賠案例」陸續揭曉。憑借在保險理賠、客戶服務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優異表現,富德生命人壽多家分支機構理賠案例入選當地「十大典型理賠案例」。
遼寧分公司:快賠自駕車意外保險百萬理賠金
2017年7月29日,曾投保了「富德生命安行無憂兩全保險」的遼寧分公司客戶王先生因車禍不幸身故。遼寧分公司得知消息後,立即啟動「重大事故理賠處理」應急機制,開通理賠綠色通道。在核定案件責任、收齊理賠資料後,遼寧分公司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流程審批和賠款支付工作,依約賠付被保險人自駕車意外保險理賠金100萬元及身故利息335.34元,向王先生的親屬受益人送去最及時的慰問和保障。百萬理賠金為不幸身故的客戶延續了守護妻女的責任,入選遼寧保險業產壽險十大典型理賠案例。
杭州中支:海外特定醫療保險金理賠暖人心
2018年4月,年僅6個月大的小客戶因肝母細胞瘤接受肝移植手術,此前該小客戶的父母在富德生命人壽杭州中支為其投保「富德富貴金生年金保險(分紅型)」、「附加康悅人生費用補償醫療保險(A款)」、「富德生命附加金色一號海外特定疾病醫療保險(標准版)」等多款保險產品。接到報案後,杭州中支立即啟動理賠流程,密切跟蹤客戶的病情發展狀況,為客戶提供及時的保障和服務。因其病情復雜,杭州中支主動聯系客戶父母,積極對接海外醫院為其提供治療方案。客戶父母綜合考慮治療方案以及自身情況,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做進一步治療,多次提出理賠申請。截至2019年3月,杭州中支在此案中已累計賠付金額20萬余元。
此外,在2018年10月,杭州中支於2日內快速支付海外特定醫療保險金68000元,這是該產品在杭州中支推出以來的首例賠付。該案件入選2018年度浙江保險業十大理賠案例。
長沙中支: 防癌險3天快賠30萬元
2018年6月,年僅30歲的客戶李女士被確診為「乳腺癌」。此前,她在富德生命人壽長沙中支購買了「康愛星防癌疾病保險」。得知客戶出險的消息後,長沙中支第一時間前往慰問,積極協助客戶准備理賠所需資料。短短三天時間內,李女士就收到了長沙中支的30萬元理賠款。李女士對富德生命人壽的理賠服務表示高度認可,「富德生命人壽在我最需要的時刻給予了最快賠付,解了燃眉之急,讓人感動」。該案例入選2018年度湖南保險行業十大典型理賠案例。
荊門中支:網上投保重疾險,出險也無憂
2016年12月,客戶徐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壽官網在線投保了「富德生命愛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險」。2018年11月10日,徐女士被確診為「顱內動脈瘤破裂伴蛛網膜下隙出血」,隨後在當地醫院進行手術治療。待病情穩定以後,徐女士便回家休養。此時她想起了在網上投保的那份重疾險,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徐女士委託家人代其遞交了相關理賠資料。富德生命人壽荊門中支審核確認徐女士已達重疾賠付標准,依照條款約定向其支付30萬元理賠款。該案例入選荊門保險業2018年度典型賠付案例。
荊州中支:速賠防癌險 生命顯真情
2018年2月1日,在富德生命人壽荊州中支投保了「富德生命康愛星防癌疾病保險」的吳女士被確診為「角化型鱗癌」,經治療後康復出院。2018年5月中旬,吳女士向荊州中支提出了理賠申請。接到吳女士的理賠申請後,荊州中支第一時間前往探望,並積極協助吳女士辦理理賠事宜。不到5個工作日,吳女士便收到了60萬元理賠款。該案例入選2018年度荊州保險業典型賠付案例。
據悉,每年各地保險業「十大典型理賠案例」,需經過公司初選、協會復選、專家評審,從社會影響力、查勘理賠水平、特色服務、保險賠款金額和時效、消費者滿意度等多個指標綜合評選。上述「十大典型理賠案例」是富德生命人壽理賠服務的縮影。數據顯示,2018年富德生命人壽累計賠付15.12億元,較2017年同比增長58.99%,充分印證了公司踐行「保險姓保」、堅持「客戶利益至上」的決心和行動。
E. 汽車保險理賠案例
不會上調,保險公司是按報案次數不是按理賠金額來判斷來年的保費的~!一次不出險優惠原來保費的20%,出一次和兩次是一樣的,優惠10%;三次就不優惠了。交強險一次不出險也可以優惠10%.
F. 車輛保險理賠案例
可以賠償 雖然機動車所有人為工戶,但依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回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答上承認的利益。車輛發生買賣關系,但由於沒有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因此,買車人並沒有取得該車法律上的所有權。但值得注意的是:並非只有在投保人取得保險標的完全的所有權的情況下才具有保險利益。以車險而言,佔有、保管、租用車輛的情況下,都可以認為具有保險利益。買車人雖未取得該車的所有權,但事實上已合法佔有該車,該車的損壞、滅失以及由該車引起的第三者責任都有可能造成其個人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認為買車人對該車具有保險利益。
司機對標的車具有保險利益。
G. 關於保險理賠案例的
應由對方賠償。因為被保險人在本起事故中付主要責任,剩下的次要責任是劉某版的。劉某也要為自權己承擔的責任買單。好友,這種演算法是不對的,2006年開始,國家要求必須承保交強險,那麼保險公司賠付的方式是:
65000-10000=55000
55000*0.7=35000
35000+10000=45000
最終保險公司要承擔45000元的損失,超過的部分20000元需劉某自行承擔。
H. 一個保險理賠的案例分析(急……用)
建議還是找個專業理賠師幫你解釋吧
I. 保險理賠案例分析
10天猶豫期是保險合同生效後的10天好不好? 一般這樣的情況責任是不在保險公司,主要責任是保險代理人李某身上,李某收到保費沒盡快交上公司,耽誤保險合同生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