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國社保基金與養老保險基金是什麼關系
沒有關系。全國社保基金其實指的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不包括養老保險基金。
全國社保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財政預算撥款,部分彩票公益金劃撥、國企股份的劃轉等等,作為儲備基金使用,可以投資股票、基金等。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是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國家給予的財政補貼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1)養老保險基金日報擴展閱讀:
《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勞動部負責制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全國基金管理情況。地方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基金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地區基金管理情況。
第三條 勞動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全國基金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的基金管理工作。經國務院批准實行系統統籌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部門、總公司的直屬國有企業基金管理工作。
B. 養老保險基金還能撐多久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日前介紹的情況,2017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收入3.27萬億,支出2.86萬億,累計結餘4.12萬億,累計結余資金可以支付17.3個月,確保發放沒有問題。實際上,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加劇,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壓力近年來不斷凸顯,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問題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一增一降的兩條曲線,反映出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矛盾。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巡視員符金陵曾表示,當前養老保險制度的最大問題之一是可持續性,近幾年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增幅明顯低於基金支出增幅。隨著中國老齡化社會推進,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矛盾或將更加突出。
各省份的養老金情況報告也印證了收支矛盾愈發突出的窘境。報告數據顯示,養老保險基金「入不敷出」的省份近年來快速增加。
養老金問題並不是個別國家面臨的難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部副部長劉培林指出,養老金問題不僅是中國的難題,也是人類社會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將要面臨的困難。
C. 人民日報詳解養老金上調6.5%是如何確定的的最新相關信息
上調6.5%如何確定的?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此前11次的幅度都是10%左右,今年為何確定為6.5%?
據介紹,從2005年到2015年,國家連續11年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2015年達到2200多元,與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長率12%左右。
人社部社保所金維剛所長表示,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主要的參照系是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同時也要兼顧養老保險基金和財政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促進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
此次上調幅度定為6.5%,有兩方面考慮。其一,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期轉入了中高速增長期。GDP增速由2005年11.3%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由2005年的14.6%降到2014年的10%以下,2015年進一步降低。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2012年以來一直保持在3%以內,2015年下降到1.5%。綜合來看,近幾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已遠遠超過了物價漲幅,也超過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過了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不少地方,養老金和在崗職工工資倒掛現象突出。許多企業臨近退休的員工發現,退休後的收入要比在職時高,養老金調整的頻率也高於工資調整頻率,出現了千方百計提前退休的狀況。
其二,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十二五」末,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2.22億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萬。企業離退休人員目前已有8500多萬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萬人,年均增長8%左右。而同期參保職工年均增長率由「十一五」期間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養老保險撫養比由2011年的3.16 1下降到2015年的2.88 1。隨著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
D. 養老保險基金具有哪些特點
養老保險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專人都必須參加屬,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E.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一般來源於哪三方面
1)養老保險費,往往指支付當期待遇後的剩餘部分;
(2)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內收益;
(3)滯納金;
(4)政府容補貼等。其中第一種是我國現行體制下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按照規定的繳費工資基數和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繳費形成的。至於投資收益目前只有銀行利息和國家債券利息兩種,目的主要是實現節余基金的保值。政府補貼一般只在養老基金出現政策性虧損時才予給付。
F. 養老保險基金的重要性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 全國養老保險暨社會保險局座談會
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G. 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
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一般都是」五子模式」即:政府定點子,社保開單子,內稅務收票子,財政補空子容,銀行發票子的運行模式。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H. 養老保險與養老保險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養老保險又稱老年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版最權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基金的全稱為養老保險基金。
它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也稱養老保險制度。就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現狀來看,它是在勞動者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時,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體系.如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後,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了。
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企業和勞動者共同負擔,由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籌集並管理。企業上繳本企業工資總額的20%,勞動者按自己上年的工資總額的8%上繳,所謂國家負擔這一部分,沒有具體額度,只是體現在稅收上,既上繳28%部分不用納稅了。
I. 養老保險基金的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與平衡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區際統籌與平衡是以行政性區域為觀察點的一種分析方式,著眼於地區間的統籌與平衡。從我國目前現狀看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低且條塊分割。我國目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區際統籌層次低且條塊分割,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功能不強。自1986年始推行社會統籌及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籌集模式,從其實施的情況來看,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並不理想。到目前為止,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還較低,調劑范圍還比較狹窄,基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大多數還僅限於縣級范圍或地市范圍。 同時,經國務院批准電力、交通、郵電等11個行業部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實行行業統籌,不參加地方養老保險統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影響了地方統籌基金的供給,盡管行業統籌工作於1998年初月底向當地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移交完畢,並按先移交,後調整原則,參加所在地區的社會統籌,但其實施期間所產生的後遺症以及行業移交前的不規范操作,如擴大統籌項目、調低繳費率、提高支付標准等,在短期內是難以消除的。
(2)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區間發展不平衡。由於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養老基金的供給能力與需求壓力各不相同,在經濟發達、人口年齡結構年輕的地區或城市,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較多,但經濟落後、人口年齡結構老化的地區或城市則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較少,少數地區甚至入不敷出。一方面,部分發達地區或城市養老保險基金積累較多;另一方面,部分不發達地區的離退休人員不能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這樣,養老保險基金不能在較大范圍內相互調劑,使經濟發達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不能補足經濟落後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的欠缺,在總體上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使用效率。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代際統籌與平衡是以參加養老保險人口的年齡為劃分點進行分析的一種方式,著眼於上下代之間的統籌與平衡。目前我國實行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意味著現在在職的一代人既要承擔繼續供養上一代老人的義務,又要為自己將來養老進行個人賬戶積累,代際統籌與平衡矛盾已經凸顯出來。
(1)現收現付方式不能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求。在現收現付的養老保險模式下,養老金可由僱主的收入或資產支付,或由政府自僱主及雇員的收入抽稅支付,一般而言沒有成立基金。這一制度通常在工作人口遠大於退休人口,或人口結構年輕時,並無困難,但在老齡化較為嚴重的情況下,這種養老金世代移轉,無以為繼。據預測,中國城鎮企業退休人員與在職職工的比例2030年將達到48.95%,2050年將達到55.46%,若採取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基金提取比例將超過工資總額的40%,因此必須成立基金以便積累。
(2)退休年齡是影響養老金負擔水平的一個基本因素。一般來說,在平均預期壽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況下,退休年齡提高,則平均享受養老金年限就縮短,養老金負擔就能降低。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規定是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特殊工種職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在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的職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這些規定與國際上隨著人口壽命增長而不斷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相比一般要早退5年~10年。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區和企業為減輕職工下崗和失業壓力,通過採取提前退休的方式解決老職工再就業難的矛盾。實際上是把就業的壓力轉移給養老保險,把近期的問題推向遠期。
(3)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欠繳嚴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收繳率逐年下降已是事實,全國養老保險基金收繳率1999年為88.84%,其中有部分省份低於85%。據有關資料顯示,從1993年到1999年因養老保險基金收繳率不到位一項,就造成欠收養老基金472億元。目前這一狀況並沒有好轉,各地追繳的呼聲此起彼落,巨額欠費無疑削弱了基金的營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