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勞動法》對生育保險的規定有哪些
生育保險在社會保險法中有詳細規定,另外,各地區對生育保險的標准也有所有同,具體可綜合參考社會保險法和地方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保險法》
第六章生育保險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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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② 2019年生育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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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領,逾期超過六個月未及時申領者,不再受理;生育保險報銷是指生育保險對符合以下條件的職工的補充行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或是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經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持所有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貼費用。
③ 青島市生育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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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是在當地社保報銷,具體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程序。具體的流程如下: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④ 珠海市生育保險條例
1、所需資料:(1)申請人身份證,委託他人代領的,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手術證明及收據原件;(3)屬分娩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准生證)、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4)屬異地發生生育保險費用的,需提供填寫好的《生育保險職工異地分娩(手術)申請表》;異地分娩剖腹產或難產的,提供電腦列印的住院費用明細單或臨時、長期醫囑復印件,剖腹產的需提供市內授權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屬城區管轄的,提供珠海市婦幼保健院或珠海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香洲區計劃生育服務站的診斷證明;屬斗門區管轄的,提供斗門區計劃生育服務站的診斷證明;屬金灣區管轄的,提供三灶婦幼保健院的診斷證明。2、申請人帶齊所需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3、注意事項:(1)以上復印件一律使用A4規格紙;(2)職工發生生育分娩費用時已按規定參保繳費,繳費滿六個月時可報銷分娩費用;發生節育費用的參保職工可從參加生育保險當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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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深圳市生育保險條例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話7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⑥ 《生育保險條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你在北京工作且在北京生育的,
相關生育費用由企業承擔(因為企業沒有為你交生育保險)
但是,我不知道北京對於住院生育的,是否已經用了醫保(即生育是否享醫保待遇),如果已經用了醫療保險,則一般企業沒有義務再報銷醫療費用。
⑦ 濟南市生育保險條例最新
(一)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本人生育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後乘以產假天數(元以下四捨五入)。女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高於生育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女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後,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
(二)生育醫療費用。女職工生育或者引、流產的醫療費,實行定額包干,由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標准支付:
1.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300元;
2.順產或懷孕滿4個月以上引、流產的2200元;
3.陰式手術產的2700元;
4.剖宮產的4600元。
(三)生育補助金。男職工的配偶生育前六個月以上無工作單位,且生育時符合濟政字(2007)64號文件第三項第三款規定的,按照生育醫療費用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
男職工的配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生育醫療待遇按失業保險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再執行前款享受50%生育補助金的規定。
(四)生育並發症住院床位費據實報銷(原30元/天,現4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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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生育保險條例全文
這是社會保險法中有關條款。供參考:
第六章生育保險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⑨ 生育保險條例全文
生育保險條例: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目前,我國生育保險的現狀是實行兩種制度並存:
第一種是由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種是生育社會保險。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註:生育保險津貼:生完小孩五個月內辦理,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條例-一、津貼發放標准 (一)、女職工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6)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話7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二)男職工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
男配偶假期工資 = 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 (天)× 10 (天)。
二、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