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016年2月起,廣東、天津、雲南、甘肅、貴州、江蘇、上海等地方下調社保費率措施。2016年2月3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在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
2018年社保之養老金開始全國統籌;2018年8月20日,社保費將由稅務部門徵收;12月10日前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⑵ 社會保險基金的性質是什麼
社會保障基金的特徵和性質:
(1)強制性:社會保障基金的設立、運行和征繳都是國家法律強制執行的。
(2)專用性:社會保障基金只能用於特定的醫療、疾病、失業、工傷、養老、家庭、殘疾、生育、遺囑等用途,由於有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其使用的范圍和標准都具有專屬性,在實踐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
(3)互濟性:社會保障基金創立的原理和目標即為籌集各方資金,進行保值增值操作,用於彌補參保人的經濟損失或者保障其基本生活權利。而參保人個人的資產具有隨意性,難以提供保障功能。可以說,社會保障基金就是集大家之力,幫助個人完善基本生活或減輕風險損失,具有一定的社會互濟性。
(4)穩定性: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使社會保障基金的繳納比例具有確定性,支付額度和期限具有預期性。此外,由於其用途的專用性,其支付額度波動比率較小,因而,其資金額度和結構都非常穩定。
(5)社會性: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使用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的層次和范圍不斷提高。西方多數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基金己經實現全國統籌。相對於其他基金來說,社會保障基金的社會性表現特別明顯。
(6)長期性:由於其目的的特殊性,社會保障基金的給付周期往往與人的生命周期密切相關,其給付責任期較長。例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除統籌部分現收現付以外,個人賬戶基金根據參保人的生命周期來運行,期限可以達到幾十年。
(7)雙效益性:由於其特殊的目的,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要同時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以社會效益為前提。社會效益是社會保障基金存在的根本目的,經濟效益是指為保證基金規模,減輕國家、企業和個人的負擔而必須提高基金的投資收益。因此,二者都很重要,但以社會效益為更重要者。對於損壞社會公眾利益的投資項目,經濟效益再高也不能予以釆用。
⑶ 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統籌
(1)社會保險基金統籌是在社會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各種來源和用途做回出統一的規定,規答劃和安排,並據此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統一的收支、管理和運營,以保證其收支平衡、合理使用和安全、保值、增值,充分發揮其社會保障職能。 (2)社會保險基金的統籌范圍是社會保險的社會化 程度和保障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它一般包括用人單位范圍、勞動者范圍、險種和待遇項目范圍和地域范圍,它表明了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的限度。 (3)社會保險基金只能從法定的各種來源中籌集,其主要來源有單位繳納的保險費、勞動者繳納的保險費、政府財政補貼、社會保險基金增值性收入以及基金所獲捐贈和其他收入。在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構成中,社會保險費占首要地位,是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的主渠道。 (4)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方式主要有三種模式,即現收現付式、完全積累式和半積累式。
⑷ 社會保險基金都包括什麼
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含五大類,分別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應專款專用,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侵佔或者挪用。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來源可以大致分為四個方面:
(一)由參保人按其工資收入(無法確定工資收入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二)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三)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四)社會保險基金的銀行利息或投資回報及社會捐贈等。
(4)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基金採取統籌方式。所謂統籌,就是在社會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和用途做出統一的規定、計劃和安排,以發揮社會保險的功能,促進保險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一種基金管理制度,或基金管理方式。
統籌范圍表明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程度和保障水平,從四個角度衡量:
(1)企業或用人單位。是全部企業,還是部分企業納入統籌范圍,我國傳統的社會保險主要是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逐步擴大到所有企業;
(2)勞動者范圍。是全部勞動者,還是部分勞動者納入統籌范圍,與投保企業相對應,我國納入社會統籌范圍的勞動者也在逐步擴大,由原來的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勞動和擴大到所有工資收入者;
(3)保險種類和保險項目。一般而言,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保險是社會保險的基本險種,也是現代企業員工基本的福利待遇。特別是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國都強制性的實行社會統籌。
保險項目視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繳費能力有所不同。經濟實力強的國家和企業,保險種類和保險項目相對寬泛,保障水平相對高,反之,則只能保障員工的基本需要;
(4)地域范圍,即在哪一級的行政區域內統籌。例如,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我國已經開始實行省一級的社會統籌。
按照統籌的原則,社會保險費用由不同的主體承擔。例如在我國,由財政撥款的單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用由國家負擔大部分,個人承擔小部分,工傷和生育保險由國家承擔;
非財政撥款的企業,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勞動者共同承擔,一般企業承擔大部分,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用,具體比例由地方政府規定。
⑸ 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社會保險費包括:(一)基本養老保險費
概念: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
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
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1、基本養老保險費納費人
具體包括: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和自由職業者、民合同工。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企業單位: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社會統籌部分繳費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解除勞動關系後續繳費人員繳費率為20%。
事業單位:對費率的規定因地區不同而各不相同,具體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
費率和計費依據:企業繳費費率為
20%左右,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企業職工個人費率為8%,計
費依據為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事業單位費率不同,職工計費依據
為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為計費依據。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解除勞動關系後接續繳費人員的費率為20%,8%計入個人賬戶。計費依據為本人月工資收入。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費率為8%。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⑹ 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國家以保險形式實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勞動者或公民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發生其他困難時,由國家、社會對他們給予物質生活保證。簡稱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6)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如下:
1、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2、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3、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