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險理賠 > 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流程

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流程

發布時間:2021-03-29 06:58:47

A. 您對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政策措施有哪些意見建議

醫保基金監管政策措施應該有三道關設置,基金的收交,交費資金由誰負責管理和支出審核報批。三是監督與督察相配合。這樣才能保證醫保基金的安全。因為這些錢都是用來看病和救命的,所以國家必須嚴格管控。謝謝!

B. 社會醫療保險需方監督

社會醫療保險體系是由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統籌基金)、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三部分組成。
基本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險體系的基礎,實行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能夠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於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
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是借鑒項商業保險機制為職工建立的大額醫療費命現保險形式。實踐經驗表明,它是參保人員必須參加的補充保險形式。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
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金由用人單位繳納或由用人單位與其職工(包括退休)人員)共同繳納。由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將費用集中向商業保險公司再投保,並監督賠付全過程。
公務員醫療補助是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國家為保障公務員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而建立的醫療補助制度。是對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住院和長期門診慢性病醫療費個人負擔的部分給予適當補助。原享受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可參照此辦法執行。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指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企業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可以為職工和退休人員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支付項目類似公務員醫療補助,但單位有更多的自主權。
商業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補充形式,是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國家鼓勵個人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如何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的堅督管理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 如何加強各制度之間銜接? (一)加大政府對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運行奠定基礎 政府的資金投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醫療服務供方(醫院)的投入,二是對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如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險、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和農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投入。對醫院,政府應考慮適當增加財政資助的比例,從補償機制上徹底改變「以葯養醫」的經營模式。需要強調的是,在醫療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承擔相應責任,兩級政府應該進行合理的分工,而不僅僅是靠中央財政撥款。當然,對於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應該有必要的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於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服務上面。對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有責任投入資金。同時,醫療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種籌資方式。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種社會力量,如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共同編制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對於農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也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明確了政府出資的標准,即地方財政為每個農民每年補助10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應切實覆行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中央政府還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農民得到醫療保障。 (二)醫保、醫療、醫葯「三改聯動」。創造醫療保障制度實施的良好環境 醫療、醫保和醫葯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三個組成部分,只有三個方面協調運作,才能保障整個醫療系統正常地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醫保和醫葯在醫療系統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決定了三項改革必須聯動,齊頭並進。首先,政府對公立醫院或其他非盈利醫療機構正確定位,通過適當的補償機制轉變醫院「以葯養醫」的經營模式。其次,政府要下決心徹底解決醫葯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扭轉葯品虛高定價的局面。最後,調整好醫療保險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的醫療制度改革目標。 (三)發展社區衛生事業。理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社區衛生醫療服務具有「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的功能。在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至關重要。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應該是雙層或三層機制,即小病、常見病在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社區醫院就診,大病、重病在較大的醫院就醫。社區醫院的醫療成本比較低,患者能夠得到比較及時和實惠的服務。為了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首先應當大力培養全科醫生隊伍,使其成為社區醫療服務的主力軍;第二,鼓勵醫生或醫生團體在社區開辦診所,診所或醫院既可以是新設立的,也可以是由區級(一、二級)醫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社區醫療服務領域,並鼓勵社會對社區醫療服務的捐助;第四,將社區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社區醫院或診所視同定點醫院。 (四)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證 醫療保險實行三方付費制度,所以,規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為,特別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十分重要。因此,要盡快對醫療保障進行立法。對於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葯店的准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葯店簽訂合同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於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為。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或停用的處罰。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征繳力度。基金上繳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於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也要有相應的行為規范,並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同時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其管理的業績,並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社會監督。 (五)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為此,應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對於社會保險管轄范圍的,商業保險不應插手;而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也不應干預。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目前的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大,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等。

D. 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抄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監管,要從制度入手,抓好五個環節:
一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二要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內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
三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的事業經費不能從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財政預算解決;
四要抓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監督和審計,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的監管,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五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統籌地區要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社會監督。

E. 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管理策略

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安全管理,應採取以下六點策略:(1)堅持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則。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應遵循如下幾個原則:收支平衡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專款專用原則,設立醫療保險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基金分開管理原則;保證基本醫療需求原則;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與行政管理分離原則;遵循基金投資的安全要求,確保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原則;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的同時,應與社會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基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基金監督機構及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基金業務的各種應收、應付款應分別記賬,及時核算;基金投資必須以安全有效為前提,投資收益應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不足和因物價上漲帶來的基金貶值;基金投資帶來的收益應單獨核算,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2)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要與醫療保險行政管理分開。醫療保險行政管理主要是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並對醫療保險事業進行規劃、調控、監督等等。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並作為政府授權的非營利性事業機構,受政府委託,依法獨立行使職能,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正常運行。(3)規范基金籌集流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時、足額籌集,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基金能否根據規定按時、足額籌集,直接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給付,關繫到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平穩順利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標準是經過周密計算確定的,如果對基金實行減免,不僅影響基金的籌集總量和規模,也影響到職工個人的切身利益。(4)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構。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可以保證提供質量優良、價格低廉的醫療服務保證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保證基金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保證醫療投保人員受益,取信於民;保證合作醫療制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首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審計制度和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其次,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5)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金動用機制及基金超支應急機制。明確責任人,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特殊情況的及時處理。一是對月度基金使用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建立基金支出預警機制。二是按規定計提、使用風險基金,使風險基金在正常情況下,保持穩定的規模。三是出現基金超支時,應及時上報衛生部門和財政部門,並提出彌補超支的具體建議。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及時辦理各種舉報投訴,實行舉報人保密制度,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基金管理部門有效掌握信息、改進經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6)應對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的影響。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需求明顯高於中青年人,因此人口老齡化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影響重大,主要體現在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不斷增長。醫療保險基金是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的物質基礎和根本保障,對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至關重要。醫療保險基金的作用在於它醫療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能夠增強人們抵禦疾病帶來的經濟風險的能力,還能合理負擔社會保險費用的需要。但是由於基金數目龐大,一方面來自於個別人員的弄虛作假,還有來自於管理本身的風險,使得基金的安全管理成為問題,對醫療基金案前的研究是極其必要的。

F. 醫保監督檢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哪些

醫療保險不同的是在不同的地區,但頁面沒有相差太多,要看具體的地方法規,這可以參考以下
看看(二○○○年十月二十零日上海人民政府頒布第92號法令) BR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上海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職工of> 的實施方案第一章,「制定。文章

(適用范圍)

這種方式適用於本市市區范圍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團體和民辦非必要的社會企業(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醫療保險和相關的管理活動。

術語雇員,包括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和其他保險。文章

(管理)

上海醫療保險局(以下簡稱醫療保險)是城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市是負責統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

市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審計,葯品監督,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工作要做,基本醫療保險管理。

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集合城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上海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療中心)是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結算的醫療費用,以及資助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醫療帳戶)的管理。

第二章登記及付款

文章(注冊)

用人單位按照市醫保局的規定,並指定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新成立的用人單位之間應當自成立之基本醫療保險手柄登記手續之日起30天。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基本醫療保險事件的登記發生變化,則它必須在相關情況,注銷或變更登記原登記機關之日起30天。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本節的兩個段落,前處理的程序應按照審計市醫保局的要求進行,並根據用人單位及時,變更登記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通知市醫療保險。

文章(職工繳費基數和繳費率的計算方法)

我去年月平均工資在職職工的基本工資。去年我在過去一年中的平均月工資就業的300%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則超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在一年多的作為繳費基數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服務60%,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個人服務工作者應當按照繳費基數的2%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文章(用於計算和支付比例的僱主繳費基數)

僱主的繳費基數員工的基本工資的單位和。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基地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10%,根據自己的繳費基數工資的地方附加醫療保險的2%。

第七條(醫療保險費收取通道)醫療保險費。

第八條(收集管理)

僱主和在職職工繳納的計算,付款程序的數量,和爭議處理的收集,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個人醫療帳戶,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

第九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由統籌基金和個人醫療賬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構成。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除了方式第11.2條,第三段是包含在個人醫療賬戶,其餘進入統籌基金。

第十條(建立個人健康帳戶)市醫療中心,個人醫療賬戶應建立員工。

11(計入個人醫療賬戶資金)

支付的服務人員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我所有的個人健康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在職職工的下列比例計入個人醫療賬戶:

(一)34,0.5上年%歲以下按職工平均工資在城市;

(二)35至44歲,根據上一年度工在城市的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一;

(三)45歲退休,按照上一年度,工資一般城市工人的1.5%。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退休人員納入個人醫療賬戶的比例如下:

(一)退休至74歲,根據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全市4%; 4.5%

(二)超過75年,根據上一年度職工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

12(個人健康賬戶資金停止計入)

員工應不間斷地支付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停止這種做法第十一條兩種型號都包括在資金或第三段。

第十三條(使用個人醫療賬戶和計息基金)

歸個人所有的個人健康賬戶資金,可使用多年結轉和繼承的法律。

個人醫療賬戶和基金中的基金都包含在歷年分為盈餘資金。

個人醫療賬戶基金,按照有關規定計息,並計入個人醫療帳戶。

第十四條(訪問個人健康賬戶資金)

工作人員可以查詢和支出計算在內,市醫保局,縣,市醫療保險我有個人醫療保險中心在資本賬戶應該是工作人員查詢方便。

15(額外資金)

如果僱主支付額外的醫療保險,都包括在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為額外的資金)。

16(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定義)

術語定點醫療機構,並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允許練習和復習,由市醫療保險後,醫療機構允許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定點零售葯店的期限,是批准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業務的資格並經過市醫療保險審核結算獲准設立基本醫療保險葯品零售企業之間的關系。

第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和服務要求)

指定的定點零售葯店應為工人提供服務的醫療機構,並按照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和葯品標准應用的治療方案范圍和支付醫療費用結算。

18(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用葯和支付標准范圍)

城市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和葯物的范圍和支付標準的,市醫療保險與相關部門共同按照國家法規。

第十九條(職工醫療和制葯)

工人可以到定點醫療機構全市就醫之內。

工人配葯醫療機構,也可以按照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的規定。

居住或工作在其他省份,以及在城市以外的急救人員,你可以去當地的醫療機構。

第20條(健康保險證)

職工定點醫療機構在城市,當定點零售葯店配葯,須出示醫療保險證明。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或醫療保險證書的工人應該是驗證。

任何個人不得冒用,偽造,塗改,出借醫療保險憑證。章

支付醫療費第21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條件)

僱主和雇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勞動者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勞動者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僱主的健康保險申請緩繳按照核准緩繳期間的有關規定,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納醫療保險費沒有僱主及雇員支付,全額支付醫療保險後,職工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僱主和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同繳費期)累積超過15年,工作人員可以在退休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同繳費期限由市政府醫療保險分別計算。 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照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沒有這一部分的限制。

第22條(緊急醫療服務人員門診費用)

門診急診醫療服務工作者,或到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事情,除了第24條,收費第25條外,其個人醫療賬戶的規定資金。按下列規定(不包括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費用)不足部分支付:

(一)生於1955年12月31日,31日2000年12月參加工作,由個人先10%支付一年的工人在城市的平均工資,醫療費的一部分超出的額外資金的70%由在職職工自負支付其餘部分。

(二)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誕生於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上年度支付的職工個人在全市10%的平均工資,超過根據基金額外60%支付部分醫療費用,其餘由承擔在職職工。

(3)出生1966年1月1日之後,2000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由個人第一年支付的職工在城市平均工資的10%,從附加多餘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50%,由在職職工承擔的休息。

(4)2001年1月1日,工作後的新學員,由在職職工個人自負。

第23條(緊急門診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醫療診所或急診室,除了第24條,在定點零售葯店配葯外發生費用的第26條,其個人醫療的規定賬戶資金。按下列規定(不包括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費用)不足部分支付:

(一)2000年12月31日已經退休手續,第一個人支付工人的第一年全市2%平均工資水平的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額外資金支付90%的多餘的醫療費用;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護理,醫療費用超過額外的資金來支付85%的部分;在三級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和醫療保健費用超過了一些額外的資金,以支付80%;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二)生於1955年12月31日,工作2000年12月31日及2001年1月1日以後退休手續,第一個人繳納上年度職工在全市5%的平均工資,在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85%;緊急診所在二級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80%的額外醫療費用;在三級醫療門診急診,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75%;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3)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日以後的工作退休手續,第一個人繳納上年度平均工資的5%工在城市,在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70%的額外醫療費用的水平;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支付,由基金65%的額外多餘的醫療費用; ,在三級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60%的額外醫療費用門診急診退休人員的休息自負。

(4)出生196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2000年12月31日及2001年1月1日以後退休手續,第一個人繳納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在全市5%在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55%;緊急診所在二級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50%的額外醫療費用;在三級醫療門診急診,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45%;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5)2001年1月1日以後的工作和處理程序,第一個人支付第一年的工人在城市平均工資的10%,在急診門診醫療機構的水平,超過部分退休後根據基金的額外55%支付的醫療費用;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50%; ,在三級醫療機構,由另外的資金的45%支付額外醫療費用門診急診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第24條(門診疾病和家庭病床醫療費用)

嚴重的尿毒症工人在門診透析,醫療費用癌症化療和放射治療(以下統稱門診內科疾病)發生後,服務人員通過集中資金來支付85%;退休人員支付的統籌基金的92%。歷年由缺工的部分繳納的資金,個人醫療賬戶余額,其餘自負。

家庭病床醫療費用發生的職工支付80%的統籌基金,以及缺乏工人,多年來深受資金的個人醫療賬戶余額支付部分,其餘自負。

第25條(住院,為在職職工急診醫療費用)

服務人員在醫院急診科或住院觀察的由統籌所發生的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讓起付標准。起付標准上年同期10%的工人在這個城市的平均工資。

1年住院或急診觀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要統籌基金的85%之內的在職職工。

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以下在職職工的發生,由個人醫療賬戶余額超過通過匯集資金,由在職職工承擔差額的剩餘部分後,支付醫療費資助的年度支付。

由(住院,退休人員的急診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住院治療或急診觀察發生後,位於起付標准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第26條。 2000年12月31日退休起付標准去年工在城市平均工資的5%;參加2000年12月31日,2001年的工作,已退休的1月1日以後,起付標准為工在城市的前8%的年平均工資;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後繼續工作,並在退休以後,起付標准上年同期的10%的城市平均工資。一年住院或急診觀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累計超過由統籌基金的92%支付起付標准部分的內

退休人員。起付標准以下

退休人員醫療保健費用和統籌基金的其餘部分,由基金的個人醫療賬戶余額多年來付出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足之數承擔的退休人員。

第27條(統籌基金和超過最高支付費用)

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去年的四倍,工人在城市的平均工資。 1年住院內的員工,在觀察急診住院起付標准觀察會發生什麼了醫療費用,以及重病或家庭病床的門診醫療費用,在不到最高支付限額由依照本辦法支付第24條統籌基金第25條支付第26條。

統籌基金以上最高支付限額由一個額外的80%的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其餘由員工自負。

第28條(醫療費用支付的特殊疾病部分)職工,計劃生育手術及其後遺症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醫院門診急診,急救的規定發生在醫院接受觀察部門的醫療費用,支付全部由統籌基金支付。

工人因工傷,職業病住院或急診醫療費用留院觀察發生的起付標准以上統籌基金,費用超過整個基金的一部分支付50%,醫療急救的休息和相關按照國家和城市的有關規定,門診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29條(不支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資金,更多的資金,而不是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

(一)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葯品和非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醫療費用;

(2)或分配處理時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和設施,其他情形(4)國家和本市規定所發生的醫療工作者;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醫療費用

(三)因自殺,自殘,打架斗毆,吸毒,如醫療糾紛或事故發生的工人。醫療費用第六章

解決第30條(計費的醫療費用和賬戶劃扣)

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發生的醫療或醫葯工作者,工人按照下列規定健康保險證:

(一)是匯集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支付額外資金,應當如實核算;

(二)支付或指定的定點零售葯店應劃扣個人醫療賬戶工人醫療機構個人醫療賬戶資金,缺乏資金支付個人醫療賬戶的,應當計入員工。

定點零售葯店或醫療工作者配葯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應當計入員工。

第31條(醫療費用申報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乾脆從員工中扣除個人醫療帳戶的醫療費用,每月向指定的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占基金屬於統籌額外資金,以支付每月的醫葯費到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職工統籌基金可能已根據本辦法第19(3)條規定,醫療開支占額外的資金或個人的資金用於支付醫療保健,憑借他們的醫療保險憑證到指定區域,發生縣醫療保險辦公室結算。

第32條(醫療費用批准並資助)

或者區,縣辦事處申請醫療保險結算的醫療費用,應當在收到結算日申請的初步審查的10個工作日內,和初審意見報送市醫療保險。

市醫保局應當由區,縣醫療保險不接受6月10日的初步意見工作日內作出授予付款支付或不審查暫停支付的決定。市醫療保險局決定推遲付款作出准予的決定應當在工資或不支付,並告知相關單位後的90天內作出後。

批准,由市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市醫療中心應當自批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的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撥付;經不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或員工自己負擔支付的市醫療保險醫療費用。

第33條(結算醫療費用)

市醫療保險可以採取總預付費計費,結算服務,結算服務單位等,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用。

第34條(申請費用結算的禁止行為)

定點醫療機構,或個人定點零售葯店不得偽造,變造帳目,資料,門診急診處方,醫療費用單據等不正當手段,結算醫療費用。

第35條(監督)

市醫療保險局,區,縣機關應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結算相關醫療費用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記錄,處方和醫療史以及與該結算等信息。

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違規責任)

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違反了第17條第30條或第34條,零售葯店市醫保局應當責令改正收回的醫療費用已經支付,並可以處以警告,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在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暫停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第三十七條(個人法律責任的罪行)

違反了20個人(3),第34條,市醫療保險應當責令改正,追回醫療費用已經支付,並可以處以警告,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38條(責任保險行政違法行為)

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和市保健中心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市醫保局收回的損失醫療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第39條(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

基金和額外的資金,統籌管理和監督活動,按照國家和城市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的有關規定。

基金和額外的資金,統籌年度預算和決算,市醫療保險局與市財政局按要求編制相結合,市人民政府簽署後批准。

第40條(其他人的基本醫療保險)

名城名鎮名業主和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員,基本醫療保險的自由職業者的具體措施分別。

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期限和城市失業人員。

第41條(特別規定延長員工的工作壽命)

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暫時延長員工的工作生活,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按照執行的規定;之後退休手續,按照同年齡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42條(社會化的過渡期管理)

一年的過渡期限內,從實施這一具體操作辦法之日起執行過渡期的基本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城市分開處理。

第43條(生效日期)
本辦法自2000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先前發出的這種做法不一致的,有關條文,以這種方式為准。

G.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群眾的保命錢,在基金管理全過程中,必須貫徹保證基金什麼樣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群眾的保命錢,在基金管理全過程中,必須貫徹保證基金安全性,開放性,配置的合理性的基本理念。

閱讀全文

與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流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通脹保值債券收益率低於0 瀏覽:741
買國債一千萬五年有多少利息 瀏覽:637
廈大教育發展基金會聯系電話 瀏覽:175
廣東省信和慈善基金會會長 瀏覽:846
哪幾個基金重倉旅遊類股票 瀏覽:728
金融債和國債的區別 瀏覽:515
銀行的理財產品會損失本金嗎 瀏覽:8
債券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 瀏覽:819
鄭州投資理財顧問 瀏覽:460
支付寶理財產品分類 瀏覽:232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瀏覽:856
文化禮堂公益慈善基金會 瀏覽:499
通過基金可以投資哪些國家的股票 瀏覽:943
投資金蛋理財靠譜嗎 瀏覽:39
舊車保險如何過戶到新車保險 瀏覽:820
易方達國債 瀏覽:909
銀行理財差不到交易記錄 瀏覽:954
買股票基金應該怎麼買 瀏覽:897
鵬華豐實定期開放債券a 瀏覽:135
怎麼查保險公司年投資收益率 瀏覽: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