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撤銷理賠申請。一般來說,對於消費者的理賠申請,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理賠范圍,保險公司需要給具體的理賠結論的。
② 保險公司輕症理賠進度顯示已撤案啥意思
你打保險公司電話問一下。如果顯示已結案,就是已經准備打款了。
③ 保險公司理賠輕症需要材料原件嗎
需要,客服確認後還會還給你,如果是平安人壽的話業務員用手機安e賠,可以快速理賠。解決你的時間和麻煩。
④ 向您請教關於選擇保險的問題,如您方便請幫忙解答
您好,先將重疾險和醫療險的購買要點發給您,供參考,不過最好還是要結合自己的情況來挑選。
如何選擇性價比高的重疾險的10個標准
第1.是否有4種高發輕症,為什麼說重疾險不看重疾說輕症呢?因為重疾的前25種病種都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的統一標准統一條款統一釋義,各家保險公司一模一樣,所以不用看,而這前25種重疾呢,佔了所有理賠數據的95%,那輕症和中症保監沒有做規定,各家公司不太一樣,因此我們要看有沒有4種高發輕症,第一個叫極早期惡性病變,比如說原位癌、何傑金氏病、皮膚癌、前列腺癌、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第二個叫冠狀動脈介入,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心臟支架,第三叫不典型的心肌梗死,第四個就是輕微腦中風,總結一下就是極早癌症及心腦血管疾病。
第2.要看是否有被保險人的輕症豁免責任,大家都知道豁免分為5種,輕症豁免、中症豁免、重疾豁免、身故豁免和全殘豁免,而輕症是最容易發生的,顯然對於消費者來說輕症豁免是最重要的,因為一旦發生輕症就不用繳納以後的保費,而輕症豁免這個責任是中國大陸的首創、獨創,尤其要選擇自帶輕症豁免的條款,如果說一個重疾險交20年保障到終身,如果在繳費期間內,比如說第5年患了一個輕症,做了一個心臟支架手術,那後面15年的保費都不用交了。但合同還繼續有效,還可以再賠付其他的以輕症、中症以及重疾的責任。
第3.就要看是否有投保人豁免,這一點主要是大人給孩子買保險的時候,如果加了投保人豁免,那大人一旦出險,孩子的保單就不用繳費了,豁免後期所有保費,而保險合同還繼續有效,這是為了保護被保險人,因為她是未成年人,沒有繳費能力,那很多人把這一點用在夫妻互保上,正所謂夫妻互保雙豁免,一方出險,兩方的保單都不用繳費了,看似非常完美,其實存在風險,因為夫妻互保是一把雙刃劍,保單是終身的,而婚姻不一定,一旦出現離婚,這張保單將非常麻煩,所以我們在規劃的時候,要綜合考慮它的利和弊,合理規劃。
第4.就要看輕症、中症和重疾是否共用保額的問題,舉例保100萬保額,第一次發生輕症賠付30萬,那再發生重疾是賠付多少呢?如果是100萬減去30萬,只賠付你70萬,那就叫共用保額,一共賠付100萬;那我們要選擇什麼樣的呢?要選擇輕症、中症和重症非共用保額,分別是額外賠付的。舉例保100萬保額,第一次發生輕症賠付30萬,再發生中症賠付你50萬,再發生重疾賠付100萬,加起來一共是180萬的保障,所以我們要選這種分別額外賠付的條款。
第5.要看輕症和中症的賠付比例,各家公司不太一樣。以輕症為例,有些公司賠付保額的20%,有些公司賠付保額的30%,有些公司賠付45%,可見差異比較大;那我們作為消費者來說應該在價格差不多的情況下,甚至選擇價格更低賠付比例更高的,這是我們最好的選擇。因為買保險買得是條款,最終保障您的利益的就是合同條款,所以我們要選擇條款最優,性價比最高的產品,對於客戶來說是最有利的。
第6.就要看輕症、中症和重症的賠付次數,各家公司不太一樣,有賠1次、2次、3次到6次的都有,那到底賠付次數多少比較合適呢?我認為無論是輕症、中症還是重症賠付次數都應在2-3次以上比較合理,很多人認為重疾1次不就夠了嗎?那是10年前的觀點,10年前我們談癌色變,認為癌症就是絕症,而10年後的今天,很多癌症都已經攻克,未來癌症也許就是慢性病,所以第一我們的重疾的治癒率越來越高,第二重疾的發病年齡越來越早,因此重疾的多次賠付非常重要,而只賠付1次的一旦患病治癒之後,你就再也沒有保障了。
第7.看等待期和間隔期,所謂等待期又叫觀察期,就是保單生效過了等待期發生風險才可以理賠,如果等待期之內,它是不能按照保額去賠付的;等待期一般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等待期又分為90天和180天,那肯定更短的90天比較好一些;間隔期是針對於多次賠付的重疾,2次賠付之間有一個間隔期,一般是180天或者360天,那麼我們消費者應該選擇更短的比如180天就比較好一些;因此不管是等待期還是間隔期選擇更短的是更有利。
第8.就要看多次賠付的分組或不分組的問題及如何分組的問題,有70%-80%的公司是多次賠付都是要分組賠付,比如說100種病賠5次,它是分5組賠5次,每一組賠1次,那這樣降低了一個保險公司賠付的概率,也有20%-30%的公司是不分組賠多次,比如說不分組賠2次,不分組賠3次都是有的。顯然不分組賠付的要比分組賠付的要貴一些,如果能承擔這個成本,當然選擇不分組最好,如果想保費更低一點,性價比更高一點,選擇分組的也是可以的,主要是高發重疾在不同的組里,比如說癌症、心梗、腦中風、尿毒症都在不同的組里,甚至癌症單獨分一組,這樣是比較好些。
第9.是否有癌症的二次賠付,甚至三次賠付,因為所有的重疾險,癌症是最高發的,癌症佔了所有理賠數據的60-70%,如果說加上心梗、腦中風這三種可以佔到80-85%左右,再往後尿毒症、冠狀動脈搭橋、重大器官移植這6種,佔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率的90%,再往後前25種佔了95%,大概是這樣一個概率。而癌症又易復發和轉移,那麼能不能在間隔3年以後或者間隔5年以後再賠一次呢?這個也是很重要的一點,叫癌症的多次賠付。
第10.就一個字「早」,就是早購買,顯然保費更便宜,因為年齡越小保費越低,年齡越大,保費越貴,這是第一點;但不是最重要的一點,最重要的是早買身體健康有投保的資格。如果晚買有可能身體發生一些變化,出現一些狀況,可能就會加費,除外,甚至拒保。所以,我們要珍惜我們健康的這個時候的能夠投保的機會很重要,所以為什麼一再強調保險是要先做基礎保障後做儲蓄保障。因為基礎保障尤其是重疾險醫療險等這些保障型險種需要核保,身體出現狀況,可能就投保不了,所以一定要早投保。
【在挑選醫療險時,我們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看保障范圍:報銷哪些醫療費用?限制社保范圍嗎?有多少報銷額度?覆蓋多少醫院?
2)看報銷條件:重點關注免賠額和報銷比例
3)看續保條款:關注續保條款是否足夠寬松,不會因為身體條件變化影響續保
4)看增值服務:不少醫療險產品會附加像就醫綠色通道、費用墊付一類的增值服務,這部分注意抓大放小,詳細了解增值服務是否真的有價值
⑤ 輕症沒有統一定義,但要包含四大必保輕症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對於輕症責任,保監局沒有統一的規定,因此輕症的種類和定義各家保險公司區別很大。 從歷年的理賠數據來看,以下四種為最高發的輕症,通常被定義為「必保四輕症」: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非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介入手術。
輕症是指重大疾病前期較輕的疾病或者重大疾病可採取先進技術微創治療的疾病。輕症往往是重疾的潛伏階段,需要早期發現和積極治療,才能防止往重疾轉變。例如,日常感冒發燒並不屬於保險中的輕症范疇。
(5)保險公司輕症理賠數據擴展閱讀:
1 、保險公司將產品定名為重大疾病保險,且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上)階段的。
該產品保障的疾病范圍應當包括本規范內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除此六種疾病外,對於本規范疾病范圍以內的其它疾病種類,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同時,上述疾病應當使用本規范的疾病名稱和疾病定義。
2、根據市場需求和經驗數據,各保險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增加本規范疾病范圍以外的其它疾病種類,並自行制定相關定義。
3、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和配套宣傳材料中,本規范規定的疾病種類應當按照本規范3.1所列順序排列,並置於各保險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種類之前;同時,應當對二者予以區別說明。
4、保險公司設定重大疾病保險除外責任時,對於被保險人發生的疾病、達到的疾病狀態或進行的手術,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規范3.2規定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