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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基金大數據審計方案

發布時間:2021-03-28 23:02:21

❶ 大數據分析系統平台方案有哪些

目前常用的大數據解決方案包括以下幾類
一、Hadoop。Hadoop 是一個能夠對大量數據進行分布式處理的軟體框架。但是 Hadoop 是以一種可靠、高效、可伸縮的方式進行處理的。此外,Hadoop 依賴於社區伺服器,因此它的成本比較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二、HPCC。HPCC,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and Communications(高性能計算與通信)的縮寫。HPCC主要目標要達到:開發可擴展的計算系統及相關軟體,以支持太位級網路傳輸性能,開發千兆 比特網路技術,擴展研究和教育機構及網路連接能力。

三、Storm。Storm是自由的開源軟體,一個分布式的、容錯的實時計算系統。Storm可以非常可靠的處理龐大的數據流,用於處理Hadoop的批量數據。 Storm支持許多種編程語言,使用起來非常有趣。Storm由Twitter開源而來
四、Apache Drill。為了幫助企業用戶尋找更為有效、加快Hadoop數據查詢的方法,Apache軟體基金會近日發起了一項名為「Drill」的開源項目。該項目幫助谷歌實現海量數據集的分析處理,包括分析抓取Web文檔、跟蹤安裝在Android Market上的應用程序數據、分析垃圾郵件、分析谷歌分布式構建系統上的測試結果等等。

❷ 社保基金收入退庫要內部送審,求大神指教好的解決辦法。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於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文名
社會保險基金
外文名
The social insurance fund
屬於
專項基金
分類
主要包含五大類,分別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含義
是指為了使社會保險有可靠的資金保障,國家通過立法要求全社會統一建立的,用於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專項資金
快速
導航
籌資模式模式評析未來趨勢監督審計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統籌范圍
含義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來源可以大致分為四個方面:
(一)由參保人按其工資收入(無法確定工資收入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二)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三)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四)社會保險基金的銀行利息或投資回報及社會捐贈等。

❸ 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審計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擬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
2、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組織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情況; 3、擬定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頒發社會保險管理系統內部審計檢查證;
4、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
5、制定社會保險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標准,認定投資機構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格;
6、擬定補充保險承辦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的資格並對其承辦的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7、負責本部的審計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1]第11號
頒布時間:2001-5-18 發文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已於2001年5月8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張左己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基金舉報管理,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和辦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就本條前款所列行為進行的檢舉、控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具體承辦舉報受理和辦理工作。
負責受理、辦理舉報案件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條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應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攔、壓制或打擊報復舉報人。
第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電話,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受理舉報的范圍,並為舉報人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第七條 監督機構受理當面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接待,做好筆錄,必要時可以錄音。筆錄應由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但舉報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絕錄音。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如實記錄,在徵得舉報人同意後,可以錄音。
受理電報、傳真、信函和其他書面方式的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拆閱、登記。對內容不詳的署名舉報,應當及時約請舉報人面談或通過其他方式索取補充材料。
第八條 對涉及重大問題和緊急事項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並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採取必要措施。
第九條 對不屬於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反映,或者將舉報材料及時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
第十條 凡符合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第十一條 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舉報案件,應當及時辦理,並向交辦單位書面報告調查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 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案件的處理確有錯誤的,應當責成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新處理,必要時也可以直接處理。
第十三條 舉報人要求答復本人所舉報案件辦理結果的,監督機構應當負責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十四條 監督機構應當嚴格管理直接辦理的舉報材料和交辦處理的舉報材料,逐件登記舉報人和被舉報人、舉報案件的主要內容和辦理結果。
第十五條 舉報材料和記錄應當按國家保密規定列入密件管理。辦結的舉報案件,應當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 監督機構對舉報案件應當每季度進行一次匯總分析,並於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將匯總情況報告上級監督機構。上級監督機構要求專門報告的,下級監督機構應當及時按照要求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 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受理、辦理舉報案件時,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不得私自摘抄、復制、扣押、銷毀舉報材料;
(二)嚴禁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情況;
(三)不得向被調查單位和被調查人出示舉報材料;
(四)對匿名的舉報材料不得鑒定筆跡;
(五)宣傳報道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除徵得舉報人的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和單位等內容。
第十八條 舉報受理、辦理工作人員及其負責人,推諉、敷衍、拖延舉報處理或徇私舞弊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基金監督的方式是指為履行基金監督職能,完成或達到基金監督任務或目的而採取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 第八章社會保險基金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然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第六十五條 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第六十六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第六十七條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第六十八條 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六十九條 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第七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第七十一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作為一個轉型中的國家,我國在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同時,尚存在著社會結構性矛盾、利益沖突、收入差距、失業率、老齡化等問題,為了確保社會經濟穩定、健康和協調發展, 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建立的,由繳費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用於解決社會成員因退休、醫療、傷殘等而提供物質幫助的專項基金,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五種。
社會保險基金一向被老百姓稱為「保命錢」,它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有力保證,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強大後盾。然而,山西、海南、河北、上海、雲南、浙江……多起涉案金額巨大的社保基金違法違規使用案件的曝光,使得公共基金管理問題屢次成為輿論焦點。統計顯示,在1986年至1997年間,全國有上百億元社會保險基金被違規動用。據不完全統計,1998年以來,全國清理回收擠占挪用基金160多億元。至2006年底,還有數十億元沒有回收入賬。截至 「十五」期間,勞動和社保障部接到擠占挪用基金舉報案件96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社保基金審計結果也表明,社會保險基金在運行管理中存在內控機制不嚴密、業務處理不規范、基金受到侵害等嚴重問題。
造成社保基金的違法違規使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管理體制的「泛行政化」、內部管理和控制不力、外部監督缺位等等,致使社保基金很難建立起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的會計審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
為了全面保證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必須著力加強內部管理,加大對社保基金的審計監督,藉助外部監督的力量,施行有效的控制,以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防止社保基金流失。
在社保基金管理體制暫時難以改變的情況下,各級審計部門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基金收支、基金運營管理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的監督檢查,能夠維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正常運行,防範基金管理的各種風險,發揮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通過審計監督,能夠有效地制止和糾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在增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自我約束力的同時,進一步促進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國家審計署多次表示,今後審計部門將把老百姓關心的醫療、養老保險作為審計的重點。 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屬於國家審計的范疇,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普遍性等特徵。筆者認為,為了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審計部門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審計時,應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審查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指經辦機構根據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的、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認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同級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審計部門應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和審計重點是:
1.基金預算編制是否堅持政策性、全面性、真實性、合理性的原則;
2.經批準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否被嚴格執行,有無超出預算的問題;
3.預算的調整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報經批准,年度預算和決算是否報經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二)審查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
社會保險基金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地進行徵收。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基金籌集范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構成社會保險基金組成內容的,包括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貼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審計內容和重點是: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是否按法定的項目和標准,及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基金、是否存在擅自擴大基金徵收范圍、任意提高或降低基金徵收比例,是否存在對企業實行減收免收社會保險費的現象。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是否將基金的增值收入納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有無坐支、截留、轉移或隱瞞資金收入,私設「小金庫」的問題。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無不按規定收取滯納金,或未將滯納金列入收入的情況。
4.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建立完整的基礎數據,是否對參保人群進行有效監督,對在征管過程中發生的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是否進行有效遏制。
5.社會保險基金登記、申報、征繳是否脫節。
6.經辦機構征繳的社會保險費是否及時足額繳入收入戶,有無不入賬,搞「體外循環」或被擠占挪用。
(三)審查社會保險基金的使用
社會保險基金應按社會保險的籌資范圍、國家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支出。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項目主要包括社會保險費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
對社會保險基金使用進行審計的內容和重點是:
1.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是否依法及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有無拖欠、截留和任意擴大或縮小開支范圍的情況,如拒絕支付應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或承擔不屬於社會保險基金開支的項目等問題。
2.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是否按規定編制預算、計劃,有無超預算、超計劃用款。調劑資金的分配、使用是否做到專款專用、合理合法,資金的調度和用款計劃是否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有無違規支付、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和擠占挪用等損害侵蝕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4.受益人是否存在虛報、冒領和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經辦機構是否定期對離退休人員進行必要的生存調查。
5.經辦機構是否對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嚴密的審核,如喪葬撫恤費的支取是否提供火化發票及死亡證明。
6.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對重大資金的支付是否實行集體決策,在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環節是否設置審核和監督崗位。
7.社會保險基金支付是否嚴格遵循統籌范圍內支付原則、專款專用原則、統一性原則、適度性原則。
(四)審查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存入財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共同認定的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及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基金根據國家的要求統一管理,按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占和調節。基金結余,除根據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商定的、最高不得超過規定預留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發行的特種定向債券和其他種類的國家債券,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保險基金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
對社保基金管理情況的審查,是整個社保基金審計的重點所在。其審計的內容和重點為:
1.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如財務和內部審計機構是否健全, 能否發揮核算監督和控制的作用。
2.社會保險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規。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社保管理部門、社保經辦機構和其他單位、個人有無以各種形式將社會保險基金用於對外投資、經商、辦企業,為企業貸款擔保、抵押、彌補行政經費和平衡財政預算等情況,是否存在貪污、私分基金等違法行為,是否存在長期掛賬,以前擠占挪用基金是否回收。
3.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基金預算、決算編制、審批、執行和調整是否存在不符合財務制度,有關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是否真實、合法;會計核算是否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4.結余基金收益狀況,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

❹ 大數據審計常見的幾種框架是

數據分析工作雖然隱藏在業務系統背後,但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數據分析的結果對決策、業務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❺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審計對策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目的是保證其安全與完整,促進我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基金使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的權益,維護社會穩定。針對我國社會保障工作的特點,在今後的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中,應做到以下幾點:
1.豐富審計內容。
隨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財務制度的不斷健全,監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的不斷加強,社保審計圍繞資金安全開展財務收支真實性、合規性審計已經遠遠不夠。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內容要隨著審計目標的拓展而不斷豐富。
首先,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必須從重點關注資金安全向更多地關注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轉變。制度保障是帶有根本性的,只有解決制度問題,才能確保資金的安全、有效。同時,只確保資金的安全、有效,並不能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完整、有效和可持續。揭露和反映社保制度問題,對促進完善社保制度、規范社保業務管理更有意義。
其次,必須從養老、失業、醫療等單項制度和資金的審計,向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整體為出發點和歸宿點深化各項制度和資金審計轉變。更多地發現和揭露不同社保制度之間、不同社保資金管理之間存在的不系統、不協調、不銜接問題,促進大社保體系的健全、完整和有效。
第三,要從審計某單個部門或單項社保信息的准確性、有效性向以多部門相關信息為基礎分析檢查某部門或某項社保信息的正確性、完整性轉變。圍繞應保盡保和社會保障全覆蓋的目標,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工作,必須綜合各方面有效信息來對比分析社保信息,促進社會保障工作績效。
第四,要適應社會保障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從主要關注書面的賬冊數據資料審計向更多關注信息化管理條件下的系統數據的安全性、系統分析預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轉變,促進更多更好地依靠信息技術管理社保業務。
2.創新審計方式。
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具有雙重性:既要接受國務院主管部門的縱向管理,又要接受地方政府的橫向管理。為此,有必要改進傳統的專項基金的審計方式,採用「同級審」和「上審下」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社保經辦機構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檢查監督。根據現行的審計模式,審計機關隸屬於各級政府,而各級政府既是審計機關的領導者,又是審計機關監督和控制的對象,這就使審計人難以獨立於被審計人。因此,需要發揮注冊會計師審計雙向獨立的優勢。在一定條件下,為了保證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全面監督,國家審計機關可以將某些審計任務委託給民間審計組織。同時,國家審計機關還應加強對內部審計機構的指導,積極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在具體審計工作中,要把切實摸清社保資金底子與揭露違法違規問題結合起來,把全面審計與重點抽查結合起來。多種審計監督方式的有效結合,有利於調動各方面力量,實現對社會保障基金全方位的監督,充分發揮審計的整體效能。
3.改進審計方法。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應當主動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拓展審計目標,豐富審計內容,特別是要適應績效審計和計算機審計的要求,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
第一,必須加快計算機審計技術的開發與運用,探索聯網審計,提高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效率和質量。
社會保障基金聯網審計,就是利用計算機網路技術,採用一定的傳輸接受方式將社保、財政、稅務部門等被審計單位及其他數據關聯方的計算機網路與審計機關相連接。通過審計業務操作平台及配套的審計應用軟體系統對採集的共享資源進行數據轉換,開展異地遠程實時的聯網核查、分析、排疑、預警,更高效地為審計目標服務,為社保資金高效運轉服務。
社會保障基金的聯網審計可實現:從事後審計向事中、事後審計相結合轉變,數據採集達到了隨需隨取,審計數據涵蓋的周期得到大幅度縮短;從靜態審計向靜態和動態審計相結合轉變,實時數據成為被審計對象,使審計預警成為可能;從現場審計向現場和遠程審計相結合轉變,經過審計軟體系統處理後的原始數據被重新整合,有效地提高了跟蹤核查和現場取證的審計效率;從財務審計向財務和業務審計相結合轉變,大量業務數據進入審計視野後,將更有效地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必須更多地運用審計調查的方式實現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目標。在大社保體系下分析判斷某類社會保障制度和資金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求審計人員有更廣的視角和更寬的視野,以防止和避免就事論事和死扣條文的審計判斷。審計人員的信息渠道要多,信息來源要廣,以確保信息充分。同時,任何一項社保制度的執行和社保資金的管理都涉及多個部門、單位,而且分工比較明確,傳統的以一個單位為審計對象的審計方式,無法滿足現代社保審計的需要。多部門、多信息來源和績效審計的目標要求,都需要我們在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中更多地採用審計調查的方法。
第三,必須探索建立完善的績效審計方法及評價體系。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做好合法性和真實性審計的基礎上,還必須關注社會保障基金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開展社會保障基金績效審計是國家審計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表現,是社會保險工作重心轉移的必然要求,是順應國際審計發展潮流的現實需要。績效審計在我國尚處於初步實踐階段,有許多問題制約著它的開展,需要我們進一步去探索和完善。
4.積極實施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體現了「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也體現了審計監督依法獨立的原則。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應積極採用審計通報、公告的審計處理方式。審計機關將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處理及處罰、向政府報告,引起政府領導的重視等,為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起了重要作用。但僅憑這些是不夠的,還必須建立審計通報、公告制度,通過通報、公告其違紀違規事實,利用社會輿論促其整改,才能進一步發揮審計的威攝力,取得更好的審計成效,同時也可以提高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工作水平。

❻ 大數據審計和審計大數據的區別

大數據審計是利用大數據進行審計,
審計大數據是審計有關的大數據,
一個是審計利用的,
一個是審計形成的。

❼ 如何利用大數據開展審計工作

數據可以反映問題,大數據管理是審計的一個非常有效的工具。
首先明確你們企業需要審計的方向:比如量、價格等等,有了方向之後,再有針對性的收集數據、分析數據,你就會看到很多問題。再結合發現的問題,到項目現場實地踏勘,找尋原因。

❽ 大數據背景下的審計分析方法有哪些

一、「大數據」時代的數據挖掘的應用與方法

數據挖掘是在沒有明確假設的前提下去挖掘信息、發現知識。所以它所得到的信息應具有未知,有效和實用三個特徵。因此數據挖掘技術從一開始就是面向應用的,目前數據挖掘技術在企業市場營銷中得到了比較普遍的應用。它包括:資料庫營銷、客戶群體劃分、背景分析、交叉銷售等市場分析行為,以及客戶流失性分析、客戶信用記分、欺詐發現等。審計部門的數據挖掘以往偏重於對大金額數據的分析,來確實是否存在問題,以及問題在數據中的表現,而隨著績效審計的興起,審計部門也需要通過數據來對被審計單位的各類行為做出審計評價,這些也都需要數據的支撐。

數據挖掘的方法有很多,它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數據進行挖掘。其中絕大部分都可以用於審計工作中。1. 數據概化。資料庫中通常存放著大量的細節數據,
通過數據概化可將大量與任務相關的數據集從較低的概念層抽象到較高的概念層。數據概化可應用於審計數據分析中的描述式挖掘,
審計人員可從不同的粒度和不同的角度描述數據集, 從而了解某類數據的概貌。大量研究證實, 與正常的財務報告相比,
虛假財務報告常具有某種結構上的特徵。審計人員可以採用概念描述技術對存儲在被審計資料庫中的數據實施數據挖掘,
通過使用屬性概化、屬性相關分析等數據概化技術將詳細的財務數據在較高層次上表達出來, 以得到財務報告的一般屬性特徵描述,
從而為審計人員判斷虛假財務報告提供依據。2.統計分析。它是基於模型的方法, 包括回歸分析、因子分析和判別分析等,
用此方法可對數據進行分類和預測。通過分類挖掘對被審計資料庫中的各類數據挖掘出其數據的描述或模型,
或者審計人員通過建立的統計模型對被審計單位的大量財務或業務歷史數據進行預測分析, 根據分析的預測值和審計值進行比較, 都能幫助審計人員從中發現審計疑點,
從而將其列為審計重點。3. 聚類分析。聚類分析是把一組個體按照相似性歸成若干類別, 目的是使得同一類別的個體之間的距離盡可能地小,
而不同類別的個體間的距離盡可能地大, 該方法可為不同的信息用戶提供不同類別的信息集。如審計人員可運用該方法識別密集和稀疏的區域, 從而發現被審計數據的分布模式,
以及數據屬性間的關系, 以進一步確定重點審計領域。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會隨著企業經營業務的變化而變化, 一般來說,
真實的財務報表中主要項目的數據變動具有一定的規律性, 如果其變動表現異常, 表明數據中的異常點可能隱藏了重要的信息,
反映了被審計報表項目數據可能存在虛假成分。4. 關聯分析。它通過利用關聯規則可以從操作資料庫的所有細節或事務中抽取頻繁出現的模式,
其目的是挖掘隱藏在數據間的相互關系。利用關聯分析, 審計人員可通過對被審計資料庫中的數據利用關聯規則進行挖掘分析, 找出被審計資料庫中不同數據項之間的聯系,
從而發現存在異常聯系的數據項, 在此基礎上通過進一步分析, 發現審計疑點。

二、應對「大數據」時代,審計分析應做出的調整

從以上分析過程中,我們不難看出「大數據」時代的數據存貯、處理、分析以及挖掘的各個方面雖然與傳統方式相比,在技術層面上有了較大的改變,但是在基本的原理方面並沒有顯著的改變,原有的審計分析模式沒有必要因為「大數據」時代的來臨而急於做出相應的改變。然而「大數據」時代在給審計分析帶來機遇的同時,還是給我們帶給了相當大的沖擊,對此我們有必要引起相當的重視,並在日後的信息化建設過程做出相應的調整。

1、數據的存貯與處理。大數據分析應用需求正在影響著數據存儲基礎設施的發展。隨著結構化數據和非結構化數據量的持續增長,以及分析數據來源的多樣化,此前存儲系統的設計已經無法滿足大數據應用的需要。基於塊和文件的存儲系統的架構設計需要進行調整以適應這些新的要求。審計部門在選擇相應的存貯系統的時候,要對非結構化數據有足夠的重視,做好採集的相關准備。同時隨著採集數據的單位和年份越來越多,數據量必然是會有大規模的增長。即使是海量數據存儲系統也一定要有相應等級的擴展能力。存儲系統的擴展一定要簡便,可以通過增加模塊或磁碟櫃來增加容量,甚至不需要停機。同時,為了提高數據的處理能力,解決I/O的瓶頸問題,可以考慮各種模式的固態存儲設備,小到簡單的在伺服器內部做高速緩存,大到全固態介質可擴展存儲系統通過高性能快閃記憶體存儲都是可以考慮使用的設備。

2、非結構化的數據處理。非結構化數據的多元化給數據分析帶來新的挑戰,我們需要一套工具系統的去分析,提煉數據。語義引擎需要設計到有足夠的人工智慧以足以從數據中主動地提取信息。

3、可視化的分析。數據分析的使用者有數據分析專家,同時還有普通用戶,但是他們二者對於數據分析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可視化分析,因為可視化分析能夠直觀的呈現大數據特點,同時能夠非常容易被讀者所接受,就如同看圖說話一樣簡單明了。

「一個平台、兩個中心」建設,是審計署目前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數據中心的建設,可以在相當程度上解決數據存儲與處理的問題;而數據式審計分析平台,同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行可視化分析的相當一部分功能,但是對於越來越龐大的非結構化數據的存儲和處理,將會是審計部門接下來所面臨的最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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