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教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
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規定:①第三十二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②第三十三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註:北京市2005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32808元,但實際上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一直是按照1300元實施的,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650元確定。現在依然實施的是這個標准。)③第四十條: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大額醫療費用按照下列辦法支付: (一)職工在一個年度內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的部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 (二)退休人員在一個年度內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500元的部分,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60%,個人支付40%;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 (三)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的最高數額為2萬元。 (四)職工和退休人員在一個年度內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含起付標准以下以及個人負擔部分)的住院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數額為10萬元。 (註: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的起付標准為2000元,最高數額為2萬元。對於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數額為10萬元。)
Ⅱ 醫療保險什麼是統籌基金支付
統籌基金是指所有單位醫保繳費都統一放到一個公共的基金部分,是不版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繳權費。而統籌基金支付是指用統籌賬戶資金支付參保人員相關醫療費用,使用統籌基金支付要符合當地醫保政策,包括就診醫院、醫療機構,報銷費用范圍、起付線和比例等。不滿足相關政策規定的情形,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費用只能由個人承擔。
Ⅲ 如何理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
醫療保險主要由地方政策調控。受制於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各地的起付線標准各不一樣。起付線標准主要與醫院的等級掛鉤。
1、醫保起付線是「基本醫療保障」的起付標准。按照「醫保基金與參保人員個人共同負擔住院醫療費」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原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實際發生的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
2、自己要先承擔一部分後,醫保基金才按規定比例支付。這個個人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數額標准,就是醫保基金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的「起付線」。起付標准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由病員個人負擔。
3、一級醫院的起付線最低,三級醫院的起付線最高,二級醫院的起付線居中。部分城市也增設異地醫院的起付線標准,高於本地三級醫院的起付線。
4、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1、行政機關由各級財政安排。
2、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由各級財政視財政補助及事業收入情況安排,其他事業單位在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中提取的醫療基金中列支。
3、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4、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5、掛編、請長假、未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停薪留職等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由原單位代收代繳。
Ⅳ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哪些醫療費用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1、基本醫療保險葯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葯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葯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葯物。這類葯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准支付費用。
乙類葯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葯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准支付費用。
以下葯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范圍:(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葯品;(2)部分可以入葯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干(水)果類;(3)用中葯材和中葯飲片泡製的各類酒制劑;(4)各類葯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5)血液製品、蛋白類製品(特殊適應症與急救、搶救除外);(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葯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准;(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內。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確定。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葯費;(4)膳食費;(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Ⅳ 哪些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專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屬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它與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關於「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的規定,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參保人由於第三人的原因發生人身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承擔。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經費標准按單位服務綜合成本核定,所需經費由政府預算安排。
(4)在境外就醫的。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Ⅵ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來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源險費中,除規定計入個人醫療帳戶外的部分,構成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統籌基金可以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下列醫療費用:
(1)職工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部分醫療費用;
(2)職工在門診進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所發生的部分醫療費用;
(3)職工家庭病床所發生的部分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
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Ⅶ 統籌基金用於支付的范圍是什麼
統籌基金用於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及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具體包括: (1)住院起付額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住院費用; (2)門診特定項目的部分醫療費用; (3)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部分醫療費用。
Ⅷ 關於醫療保險目錄中限定支付范圍的問題
「備注」一欄標有「△」的葯品,門診使用時只能在你的個人帳戶中支付,如你個人帳戶沒錢了,就只能自掏腰包了.沒地方報銷的!
但在住院時是可以報銷的,和沒標有「△」的葯同等對待的.如六味地黃丸.
補充:
1,如果"也是只支付按照比例應當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那和沒有「△」的葯有區別嗎?
2,門診超過起付標准後只支付按照比例應當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那其餘的費用必定要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內支付.不就違反了醫保目錄凡例中的規定嗎?
我不是北京的,不知你地的規定,只能對文件的理解談我的看法,和你探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