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會保險稽核具體做什麼的
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稽核內容包括:
1、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2、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3、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
4、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1)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保險稽核的環節,主要依據保險經營環節,即指保險展業、保險承保、保險防災防損和保險理賠四個環節。
保險展業是指保險企業的業務部門,通過各種形式的保險宣傳,廣泛組織和大力拓展保險業務的過程。
保險承保是指投保人和保險人雙方通過協商,對保險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並簽訂保險合同的過程。
保險防災防損是事先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給人類的生命和財產物資等造成的損失和傷害。
保險理賠是指保險合同覿定的事故發生後,當保險人接到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的申請賠款報告時,按約履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義務。
從以上四個環節可以看出,它們之間存在相互制約、相互依存的關系。展業和承保是進行防災防損和理賠的工作基礎和前提條件,而通過防災防損和理賠,才能較好地發揮保險的社會功能,進一步積累保險基金/以提高保險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從保險業務經營的四個環節,可以看出保險稽核環節的相應工作要求,即根據各環節的具體工作特點和程序,選擇適當的方法和相關內容進行稽核監督,才能保證保險稽核工作順利開展,卓有成效。
❷ 社會保險稽核培訓課件
社會保險稽核的最終目的是要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這樣才能保證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規章順利的執行下去,對於維護社會保險事業穩定和發展有很好的作用。
作用,社會保險稽核的主要作用有:促進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促進參保企業公平競爭;另外,可以提高社保管理質量。
社會保險稽核人員依法對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進行稽核。主要內容:
第九條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稽核內容包括:
(一)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二)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
(四)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社會保險中心稽核科職能
一、主辦單位: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綜合科
二、業務辦理依據:
1、《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
2、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細則》的通知(湘勞社發〔2003〕232號);
四、業務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稽核分為書面稽核和實地稽核兩種。
(一)書面稽核辦事流程
1、經辦機構稽核部門根據工作計劃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對象送達《社會保險稽核通知書》,告知稽核的內容、要求、需要報送的有關資料及資料報送時間。
2、稽核人員審核被稽核對象報送的資料、數據,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對不符合報送要求的資料、數據,應要求被稽核對象補報或重新報送。
3、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稽核人員根據筆錄填寫《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記錄表》,並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的,稽核人員應註明拒簽原因。
4、稽核情況的處理:
書面稽核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問題的,經辦機構在稽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被稽核單位其稽核結果,並送達《社會保險稽核情況告知書》。
發現疑似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問題的,經辦機構對被稽核對象實施實地稽核。
5、稽核資料整理歸檔。
(二)實地稽核辦事流程
1、經辦機構稽核部門根據工作計劃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對象送達《社會保險稽核通知書》,告知稽核的內容、要求、方法、時間及需要准備的有關資料。特殊情況下的實地稽核可不予事先通知。
2、稽核人員(兩人以上)應主動出示公務證件,說明身份,並做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宣傳和稽核協調工作,取得稽核對象的支持和配合。
3、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稽核人員根據筆錄填寫《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記錄表》,並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的,稽核人員應註明拒簽原因。
4、稽核情況的處理:
實地稽核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經辦機構在稽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被稽核單位其稽核結果,並送達《社會保險稽核情況告知書》。
實地稽核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稽核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定,在稽核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向被稽核單位送達《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備案,同時督促被稽核單位落實整改;被稽核單位在收到《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後超過30日未提出復查申請、對存在的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拒不整改的,經辦機構填寫《社會保險提請行政處罰建議書》,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並移交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處理。
5、稽核資料整理歸檔。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139,社會保險稽核與基金監督有什麼區別
社會保險稽核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之間,聯系緊密,相輔相成,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相同點是,二者均屬社會保障范疇,都是依據勞動保障的政策、法規進行工作,從根本上維護保護國家和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但從微觀上看,二者又有不同的主體地位、工作規范、工作對象、工作內容和目標任務。具體地講:
(1)工作的主體地位不同。社會保險稽核的主體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主體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2)工作的規范要求不同。社會保險稽核的工作規范主要是依據《稽核辦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工作規范主要是依據《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2號)。
(3)工作的主要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稽核的對象是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及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待遇者;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對象是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社會保險金發放機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和運營機構。
(4)工作的主要內容不同。社會保險稽核的主要內容是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主要內容是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的賬戶收支和結余情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支出及結余情況。
(5)工作的目標任務不同。社會保險稽核的目標任務是通過揭露參保單位隱瞞參保人數、繳費基數、少繳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或參保個人弄虛作假騙領社會保險待遇等問題,以更好地貫徹社會保險政策,保護國家和廣大職工的合法利益,確保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避免或減少社會保險基金流失;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目標任務是規范和化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摘自勞動和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主編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政策解答》)
❺ 社會保險稽核情況告知書
很簡單,就是一個函件文書。
題目《關於對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京社保稽2012第3號)所提整改意見的說明》
然後是收文單位:(寫整改意見書的發文單位,例如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說兩句客氣話,比如:在收到京社保稽2012第3號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後,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對照意見書所列內容進行了自查自糾…………等等
然後筆鋒一轉,例如:但是,對該整改意見書的部分內容,我們存在異議,分列如下。
再就按照原意見書順序一條一條提出異議,重要的是說明自己的理由
沒有異議的條目跳過。
最後是本單位落款、公章
日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如何開展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一、主辦單位: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綜合科
二、業務辦理依據:
1、《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
2、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細則》的通知(湘勞社發〔2003〕232號);
四、業務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稽核分為書面稽核和實地稽核兩種。
(一)書面稽核辦事流程
1、經辦機構稽核部門根據工作計劃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對象送達《社會保險稽核通知書》,告知稽核的內容、要求、需要報送的有關資料及資料報送時間。
2、稽核人員審核被稽核對象報送的資料、數據,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對不符合報送要求的資料、數據,應要求被稽核對象補報或重新報送。
3、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稽核人員根據筆錄填寫《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記錄表》,並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的,稽核人員應註明拒簽原因。
4、稽核情況的處理:
書面稽核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問題的,經辦機構在稽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被稽核單位其稽核結果,並送達《社會保險稽核情況告知書》。
發現疑似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問題的,經辦機構對被稽核對象實施實地稽核。
5、稽核資料整理歸檔。
(二)實地稽核辦事流程
1、經辦機構稽核部門根據工作計劃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對象送達《社會保險稽核通知書》,告知稽核的內容、要求、方法、時間及需要准備的有關資料。特殊情況下的實地稽核可不予事先通知。
2、稽核人員(兩人以上)應主動出示公務證件,說明身份,並做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宣傳和稽核協調工作,取得稽核對象的支持和配合。
3、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稽核人員根據筆錄填寫《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記錄表》,並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及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的,稽核人員應註明拒簽原因。
4、稽核情況的處理:
實地稽核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經辦機構在稽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被稽核單位其稽核結果,並送達《社會保險稽核情況告知書》。
實地稽核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稽核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定,在稽核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向被稽核單位送達《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備案,同時督促被稽核單位落實整改;被稽核單位在收到《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後超過30日未提出復查申請、對存在的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拒不整改的,經辦機構填寫《社會保險提請行政處罰建議書》,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並移交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處理。
5、稽核資料整理歸檔。
❼ 社會保險在稽核部門怎麼轉出來
這里除了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法律法規意識不強、有意規避法律義務等原因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缺乏有力的糾正、查處機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是社會保險的一項基礎內容,同時又是規范社會保險各業務環節的重要手段。加強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是社會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體現,是社會保險機構的重要職責,也是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一、加強稽核工作,有利於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意識和法律法規意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感到社會保險工作有法可依,拒不參保、不依法登記、申報、繳費是可以查出並會得到處罰的。二、加強稽核工作,有利於進一步摸清參保單位家底。通過開展稽核工作,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對全統籌范圍內的參保單位構成、變更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有了進一步地了解。為今後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據和第一手資料。三、加強稽核工作,有利於進一步規范參保單位登記、申報、繳費、待遇申領等行為。稽核工作的開展,也是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和貫徹,通過開展稽核工作,使參保單位加深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理解。四、加強稽核工作,有利於促進社會保險申報登記、核定繳費、待遇發放等工作的順利開展,使不按規定參保、不如實申報、拒繳和拖欠社會保險費,虛報和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等行為都將得到有效地遏制。一、健全稽核體系,提高人員素質。近幾年來,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非常迅速,黨中央、國務院對社會保險工作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同時社會保險事業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社會保險機構人員的增長速度遠不適應事業發展的需求,許多社會保險機構僅疲於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無力開展社會保險費的稽核工作。工作再忙,也必須做到有序。因此,必須提高對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認識,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稽核機構,從上至下形成社會保險稽核體系。省及地級市都要成立專職稽核機構,以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領導,縣級社會保險機構也要配備專(兼)職稽核員,以保證稽核工作得到具體落實。在健全體制的同時,還必須重視稽核隊伍的培訓工作,以提高稽核人員的素質。目前,瞞報與反瞞報、冒領與反冒領的手段是同步前進的,加強對稽核隊伍的培訓,不斷提高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提高稽核工作的質量。1、建立稽核制度。應建立定期走訪稽核制度、日常稽核制度、立案稽核制度、專項稽核制度和書面稽核制度。定期走訪稽核制度是指稽核人員定期到殯儀館、醫院、老幹部局等單位了解離退休人員死亡情況,結合單位申報,查處其瞞報、冒領養老保險金的情況。日常稽核制度是以內部科室移交的資料為主,針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對相關單位開展稽核。立案稽核制度是以舉報為主,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實行立案處理並進行專項調查的制度。專項稽核制度是以上級部門部署為主,有針對性地開展稽核工作的制度。書面稽核制度是以繳費單位自查為主,對繳費單位申報的各類數據進行綜合分析,並對其存在的問題,社會保險稽核機構進行稽核查處的制度。2、規范稽核行為。制度制定以後,必須制定稽核工作程序,以規范稽核行為。一般的稽核程序應具備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確定稽核單位。二是下發稽核通知書。把稽核的時間、內容、要求等通知被稽核單位。三是被稽核單位攜相關資料到稽核機構接受詢問、檢查和稽查人到單位實施稽核。重點稽核應付工資,管理費科目,和有關往來科目,並視情況巡視工作場所,詢問職工代表等,全面了解被查單位的財務狀況、社會保險登記、繳費基數申報、社會保險費繳納等漏報、瞞報、拖欠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四是做好調查稽核筆錄等取證工作。五是建立稽核台帳、製作稽核意見書。根據稽核情況,對違規問題進行性質界定,提出處理意見。六是下達書面通知。向被查單位提出存在的問題、稽核結論及限期整改責任書,要求被稽核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七是實施處罰。對愈期未按要求整改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三強化措施,為稽核工作提供製度保障。為充分發揮稽核工作預防性和主動性的特點,稽核工作還必須強化措施,使之真正做到事前指導、事中監督、事後處罰的作用。一是建立目標責任制。社會保險工作必須納入年初工作計劃之中,將社會保險稽核工作作為日常工作來抓,形成制度,做到常抓不懈,以避免稽核工作中的「陣雨」現象。每年實際稽核面不低於20%,其中大中型企業不低於40%。同時,在稽核工作中,實行稽核責任制、錯誤追究制,對未及時發現問題、處理不力或違法亂紀的,進行嚴肅處理。二是建立監督舉報機制。設立社會保險監督舉報電話,受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申報審核、征繳管理及冒領養老金等舉報。建立舉報備案制、結果反饋制,及時查處舉報問題並向舉報者反饋處理結果,熱情細致為咨詢者提供政策解答服務。三是建立部門協作制度。一方面,稽核機構與經辦機構加強合作,建立反饋制度。經辦機構將涉嫌違規的單位及時向稽核機構通報,稽核機構查處後,將情況及時向經辦機構反饋。另一方面,稽核機構與監察機構加強協作,稽核機構對違規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向監督機構通報。將三種情況移交勞動監察機構立案查處:一是不接受社會保險詢問稽查或實際稽核的單位;二是在稽核中不提供相關資料的被稽核單位;三是稽核中存在問題在規定期間內未整改的單位。稽核機構和勞動監察機構共同加強督辦,確保違規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問題,接受查處。作者:佚名文章來源:阜寧縣機關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怎麼稽核
這個其實來可以根據國發【2009】源32號文件 規定的內容來對應稽核就可以了舉例:從參保范圍這一條就可以稽核很多問題:是否按國家規定的范圍參保了,可以看看是否又小於16歲的,有在校生、有已經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有非本戶籍所在地的、有城鎮戶口的等等又舉例。
從基金籌集這一條說:當地是否足額補貼到位、是否按照文件規定設立檔次等等稽核的目的是看看他是否符合文件規定,所以在稽核之前建議你熟讀政策,要做到看到任何參保行為就可以立刻與政策相對應,對的放過,錯的提出。
(8)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