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規定:用人單位職工參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合理分擔。
在職期間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計算: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8%、個人按工資總額的2%共同繳納,單位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記入其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入參保人員個人帳戶的具體比例是:
1、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工資的0.8%劃入個人帳戶;
2、41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按本人月工資的1.5%劃入個人帳戶。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和門診特殊病種及治療項目就醫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住院不分病種。
職工連續參保時間(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6個月的,在該期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額為1萬元;
滿6個月不滿2年的,在該期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額為2萬元。參保時間(含視同繳費年限)二年以上的住院就醫、門診特殊病種及治療項目就醫的醫療費用,達到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職工基本醫保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8萬,大病補充醫療保險15萬。
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住院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800元—600元,支付比例在85%-90%,年度內多次住院每次遞減200元,直至降至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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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余額什麼意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余額指的是個人賬戶里的錢,在看病或者購買葯品時,在醫保定點單位可以直接使用其個人賬戶內的余額進行支付。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五條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和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購葯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等,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核算,不得相互擠占挪用。
(2)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構成職工醫療保險基金,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一)不滿45歲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劃入;
(二)年滿45歲尚未退休(退職)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劃入;
(三)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4.5%劃入。
剩餘部分作為統籌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和支付。
C.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是怎麼回事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來基金又稱基本醫自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該項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個人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結構等因素確定。職工年齡越大,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以本人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單位繳費劃入部分按不低於職工最高劃入比例劃入,同時按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從單位繳費中再劃入其個人帳戶。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分開管理使用,不得互相擠占。
D. 什麼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來保險統籌基源金是指縣市行政區域內參加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職工個人賬戶後的余額。
用人單位向縣社保局按時足額繳納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後,其職工從用人單位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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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城鎮職工醫保的個人帳戶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戶、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F.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是怎麼回事
1、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又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該項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個人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2、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一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記錄單位按規定劃轉的養老保險費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作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時計發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的依據。
(6)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限額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G.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可以由職工隨意支配嗎
李某所在的單位早在2000年就參加了基本的醫療保險。這幾年,李某的身體健康狀況不錯,一直沒有看過病買過葯。2010年3月,李某准備買房,但需要一次繳納首付款30萬元。李某一時間很難湊齊這么多錢。他聽說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自今年屬於個人所有,就想把錢取出來買房。問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可以由職工自由支配嗎?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只可以用於法定的目的,不可以由職工隨意支取。國家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職工在特殊情況下看不起病的問題。建立個人賬戶的核心是解決參保職工的門診和小額醫療費用,同時為職工年老體弱時積累部分資金。我國《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個人賬戶原則上實行錢賬分管,個人檔期的醫療消費可以採取劃賬的形式,最後由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統一進行結算。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禁止用於醫療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費支出。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個人賬戶支出情況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納入個人賬戶基金的支付范圍。所以,李某不可以支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基金用於買房。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
個人賬戶基金必須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按規定編制基金預算和財務決算報告。要加強個人賬戶基金的支出管理和監督。個人賬戶基金只能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醫療服務設施標准所規定項目范圍內的醫葯費用。個人賬戶原則上要實行錢賬分管,個人當期的醫療消費支出可採取劃賬的形式,最後由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統一進行結算。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禁止用於醫療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費支出。各地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個人賬戶支出情況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納入個人賬戶基金的支付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是為了解決特殊情況下看不起病的問題,賬戶資金依法不得用於其他目的,不得隨意支取。
H. 醫保單上個人帳戶支付是什麼
醫保單上個人帳戶支付是指用個人賬戶的錢支付醫葯費用。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兩個帳戶,即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一、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1、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二、統籌基金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2、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
3、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
(8)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擴展閱讀:
醫保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I.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如何籌集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回工月工資總額答的7%繳費,職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的2%繳費。其中個人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用人單位應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負責扣繳。退休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保障困難企業職工的醫療權益,困難企業可以按本企業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4.5%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全部納入統籌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