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金為什麼會出現收支赤字問題
「十二五」時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年均增長18.6%,收入年均增長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個百分點;全國職工醫保基金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分別高出2.5個百分點和5個百分點。
雖然從此次決算報告來看,收入仍大於支出,但由於養老金收入主要由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財政補貼和利息收入等構成,所以在剔除財政補貼等收入後,實際2014年職工養老保險當期結余已出現收不抵支現象。
2.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是什麼意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指截止報告期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累計余額。
年度或一定時期內,累計數計算出來的余額數,結存也就是余額。
本年累計結存=上年結存數+本年累計收入數-本年累計支出數
簡而言之,就是指某一年去除養老保險給付的數額之外還剩下的結余。
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撫養比為例,參保職工人數與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數的比值即撫養比在逐年下降,由2014年2.97:1降至2015年的2.87:1,2016年更是達到2.75:1。其中,有9個省份的企業養老保險撫養比跌破了2:1。
(2)養老保險基金赤字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屬於「新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後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3. 養老金2035將耗盡
其實根本撐不到2035年。我們用數據說話;2016年全國領取養老金人數為9800萬。供養比例為3.6:1。也就是說繳費人數為3.52億。2018年領取人數是1.2億,供養比例降至2.8:1。按我國人口結構看,1972年之前1960之後出生的人是到目前為止養老保險積累的主力軍,換個角度看,這些主力軍到2020年——2032年都將退休領取養老金,有多少人?理論上來說今天的供的人數就是今後養的人數——3.5億!這個時候,我國將快速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這種人口結構約到2040年開始緩解,逐步退出老齡化國家的行列。從2020年到2040年領取養老金人數我們就按平均2.5億人,人均每個月2000元算不過分吧 ,那麼需要多少養老金呢?120萬億!平均每年6萬億。就算繳費人口不降低,每年收繳4萬億,也存在每年2萬億的缺口。這還是在非常樂觀的算賬。實際情況可能比這差很多。
4. 社保連年赤字,與人口結構是否有關聯呢
隨著我國新生人口不斷減少,人口老年化變得越來越嚴重。人口老年化幾乎是每個經濟進入發達水平國家都面臨的問題,而且養老問題即便是對發達國家都感到頭疼,更別說還沒有成為發達國家的我國。不過,雖然我國面臨的養老壓力大,但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卻一直在漲,這也進一步加深了我國養老金的收支矛盾。
雖然我國面臨越來越大的養老壓力,但國家仍然堅持每年都上調養老金,讓退休人員生活更有保障的同時,也能享受經濟不斷發展帶來的福利。而我國的經濟在經歷了2020年的低迷後,今年有望迎來加速增長,既然養老金在去年那樣的艱難時期都漲了,今年大概率也會漲。
事實上。此前就有權威媒體報道,我國2021年的養老金上調窗口已經開啟,養老金也有望迎來第17連漲。只不過在上調幅度上,應該不會超過去年的5%,甚至有可能更低,具體看得看人社部的通知。
能看到養老金繼續上漲,相信不管是退休人員還是在職的參保人員都是高興的。但同時也 要看到,最近今年我國的養老金雖然每年都還在漲,但上漲幅度是越來越小了,這也是我國養老金發放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的表現。
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想辦法增加養老保險的收入,不然未來養老金的上漲可能就很難持續了。
5. 2001社會養老保險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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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的問題太寬泛了,不過不管任何國家任何地區,制度不會那麼完善,從我國來講,我們是在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斷來完善我們自己的制度體系,相信我們的制度會越來越好。
以下是有關養老保險制度缺陷的一些理論,僅供參考:
在我國構建「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中,養老保險體系的構建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養老保險體系保障了退休人群的生活,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然而,養老保險覆蓋面廣、成本高,在許多國家已經成為公共財政的一大負擔。在我國,光憑征繳養老保險稅的收入並不能滿足養老保險支出,財政每年都必須向養老保險基金進行補貼,並且這種補貼還在逐年增長。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不得不面對這一世界性難題。
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在經歷了一系列的改革之後,以企業為主的養老金制度完成了向社會化的轉變,初步形成了以企業和個人繳費結合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障體系。中國的養老金制度表面上採取了混合養老金制度的形式,但是由於歷史積累的巨大養老金隱形債務,迫使個人賬戶資金被挪用,形成了大量的名義賬戶,實質上沒有按照混合制度的養老金制度運作。這種以名義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為標志的養老金制度存在較大的缺陷。
目前中國養老金制度存在的缺陷
養老金制度再分配和縮小貧富差距的功能缺失
再分配功能是養老金制度的一個重要功能,我國養老金制度雖然實際上是一個現收現付制度,但並沒有起到應有的再分配功能。
這是因為改革開放後我國由於把精力集中於經濟發展,過分強調效率,忽視了社會公平,走上了一條強化效率弱化公平的道路。中國經過了改革開放後,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中國的基尼系數1991年為0.282,到2000年已達0.458,增長幅度較大,目前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0.41。中國養老金制度沒有起到縮小收入差距的功能,相反存在逆向補償的傾向。
就城鎮居民來講,根據國家統計局1995年對2.5萬戶居民的調查,富裕戶得到的養老金待遇與貧困戶的相差4.2倍,加上醫療保險和住房等方面的補貼,貧富差距進一步加大。經過二次再分配,我國居民收入的差距是加大了而不是縮小了。這說明包括養老金制度在內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制原則和制度設計上存在問題,再分配功能沒有得到正確的體現。
養老金制度再分配效應的缺失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從公平角度看,過大的貧富差距、未來老年生活的不安全感和一部分人當前生活的陷入困境,部分地傷害了社會公平感和改革所依賴的社會共識基礎。從效率角度看,貧富差距的擴大和對於養老金制度改革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對將來老年生活的不安全感,已對居民消費起到抑製作用,於是消費者花錢更少而存錢更多。這些造成了中國國內需求不足和經濟增長更多的依賴對外出口,強化了中國經濟的脆弱性。一旦中國的對外出口面臨波動,將會導致國內市場供應的增加和商品價格的下降。屆時很多養老負擔較重的國有企業財務狀況就會惡化,反過來又使國有企業改革更加緊迫。國有企業改革帶來更多的工人下崗和消費信心的進一步削弱,從而更加不利於經濟增長和發展。
養老金收支赤字問題
中國的養老金基金正面臨出現赤字的問題,造成這一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特殊的人口問題。從2001年開始,中國老齡化人口的增長持續加大。據測算,2001年中國年齡在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7%,而40年後這一比率可能會達到20%。這一特徵導致養老金的支出不斷加大。在人口老齡化的同時,由於中國政府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使得人口生育率從本世紀六十年代的5%降低到八十年代的2.5%,目前大約2%。根據測算,今後25年的生育率基本保持不變。由於現收現付制度本身的代際再分配特徵是從工作的一代向上一代再分配養老金。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工作一代的人口減少,而退休一代人口正在增加。工作一代人已經不能為退休一代人提供足夠的養老金,保障他們的生活水平。
造成養老金收支赤字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偏低,由於不同統籌層次的基金無法調劑使用,就嚴重製約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功能的發揮。由此所帶來的問題是:各地區社會統籌養老金結余與赤字並存,財政補貼負擔沉重。據統計,2000年中央財政用於基本養老赤字的補貼已達300億元。這種補貼還會造成新的不平衡:支付標准高、赤字大的地區,往往可以從中央政府獲得較多的補貼;而支付標准低、赤字小的地區,則從中央政府獲得補貼卻較少。
養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應和儲蓄功能混同
國務院1995年發布的《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了「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確立了養老金制度的個人賬戶的儲蓄功能。
養老金制度實行部分積累,實現再分配和儲蓄功能的具體操作方式是:為每個職工設立一個個人賬戶,實行個人和企業共同繳費;企業的繳費一部分歸為社會統籌,另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但是由於在養老金制度改革過程中沒有具體規定對已經退休和臨近退休的老年職工的養老金安排,他們在過去的傳統制度下沒有養老金繳費積累,所以他們無法憑借現在的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於是在實際操作中就不得不依靠當前基本養老金制度中的繳費進行支付,這樣就會破壞了現在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儲蓄和積累。這種分配和儲蓄功能的混同,同時又降低個人和企業對於繳費的激勵,造成了大量的養老金繳費的逃避。
繳費率偏高直接影響居民的現期消費
目前世界各國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率一般為10%,國際警戒線為20%。按國務院1997年頒發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我國企業總的繳費比例一般不得超過20%,職工自己向個人賬戶繳費的比例從4%起步,以後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企業向職工個人賬戶劃入的比例隨著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而相應下降,即由最初的7%下降到最終的3%。企業和個人向個人賬戶繳費比例之和應達到11%。在實際中,由於企業參保率不高和轉製成本沒有落實等原因,按現行標准執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收入不能滿足其支出的需要。許多地區不得不提高參保企業的繳費率,致使國有企業的繳費率居高不下。
目前,我國企業的平均繳費率為23%,高於世界平均水平1.3個百分點,高於國際警戒線三個百分點。30個省、市、區中,平均繳費率在20%以上的有24個,超過25%的有5個省市。繳費率偏高必然導致職工收入增長速度放慢,從而會直接影響居民的現期消費。1994年我國全部職工工資增長速度曾高達35.4%,1995年和1996年分別為12.7%和12.1%,但1997年以後,我國職工工資增長速度急劇下降為3.6%,1998年進一步下降為0.2%。
相關改革思路
當前實施的以現收現付為基本特徵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可以說是一種難以令各個階層、各個方面滿意的模式:政府承擔了過大的財政成本;企業的稅費負擔太大,不利於企業改革的深入;退休職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在職職工也需要承擔很沉重的社會保障成本。因此,這一制度模式必須進行改革和完善。重新規劃和設計新型養老保險制度,我們不能忽略現實國情和曾經的經驗教訓。因此,改革應把握以下的原則:
第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再改革不是對現行制度的全盤否定,而是在其基礎之上所實施的制度修正,現行制度向未來制度的這種平滑過渡,有助於保證現行制度對受保人所作的先期承諾以及其中重要的制度參數在未來制度中得以連續。第二,鑒於我國國情,未來的養老保險制度在相當長時期內還會是多層次或者多支柱的體制,新的制度應該在包括一個強制性的全國基本養老保險結構外,還應將自主部分設計得更有彈性,以滿足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乃至不同階層的特殊需要。第三,未來的養老保險制度安排要同時包含再分配、儲蓄和保險的功能。未來的保險制度將包括多層次或者多支柱的制度結構,而各個不同的制度結構可能只是負責其中的一項功能。這種通過功能分解以安排養老保險制度結構的做法正在成為國際范圍內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新趨向。
構建養老保險的三根支柱
未來的養老保險制度應當包括三個層次或三根支柱,它們分別是:
第一層次――將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社會統籌基金部分獨立出來,使其成為一個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共養老保險計劃。該計劃是一個規定受益額但工資替代率較低的現收現付計劃,建議採用工薪稅融資並由財政部管理。由於公共養老保險計劃是純粹的政府行為,因此其管理費用要來源於財政預算。
第二層次――將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個人賬戶基金部分獨立出來,使其成為由政府監管、強制性的、規定繳費額的養老保險計劃,我們稱之為繳費性養老保險計劃。繳費性養老保險計劃的治理結構是多個相對獨立的養老保險基金會,可以考慮將現在省一級社會保險行政管理機構內的投資營運機構改造成為由政府監管的養老保險基金會。
第三層次――自願的個人儲蓄和個人投保,以及企業開辦的職業年金計劃。由於這一層次計劃屬於微觀主體的自願行為,故稱其為補充養老保險計劃。
以上三個層次的養老保險計劃可以達到將再分配功能、儲蓄功能與保險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個共同養老保險制度之中的目的。
擴大養老社會保險覆蓋面
在現階段,非正式就業者與城鎮職工養老社會保險體系接軌存在一定困難。鑒於目前實際狀況,決定了我們擴大養老社會保險必然要經歷多元化制度安排的漫長過渡。出於中國國情的需要來探討新的思路,筆者認為,以下步驟不失為可行方案。
1.分層保障。分層保障是將各類國有部門的職工進行分層,按照他們的需要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障。例如,當前對於農民工來說,最迫切的是盡快確立工傷保險制度。而那些長期在城市國有部門工作的人員,工齡長且工作穩定,對於這層人員,養老社會保險的實行則是完全必要也是完全可行的。
2.分類保障。對非正式部門職工群體實施養老保險,要對其進行分類,從而制定不同的保險方案。例如,憑借自己的技術和資金進行個體經營,政府應給予享受相當於本市居民、較為正規的社會保障待遇。對於經常處於流動狀態無穩定職業的農民工,管理難度最大,對其就要實行更為靈活的方案。
3.分地區保障。根據勞動經濟理論的原則,勞動力流動的主要誘因是資源和收入的差異。例如,大量的農民工主要是集中在經濟發達的城市及省市,這就為我們分地區逐步實施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創造了條件,可先在這些地區開始對農民工試行社會保障。
4.靈活機動的社會保險政策。對非正式部門職工一定要實施靈活的養老社會保險政策並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例如,①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可選擇性,②繳費形式多樣性,③允許暫停並補繳保險費等等。
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再分配功能
社會保障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追求的是公平或至少是某種程度的公平,是政府幹預市場分配結果的一個手段。現代政府的主要職能或活動都是圍繞為社會成員提供福利和服務或滿足人民的生活需要這一目標展開的。那麼,政府究竟應該如何正確發揮其再分配的功能呢?
首先,應正確處理再分配功能與儲蓄的作用,通過個人儲蓄功能的加強減輕政府在再分配上的負擔。
其次,應堅持適度再分配的理念和政策,使保障水平同經濟水平相適應。
第三,要發揮政府在財政政策方面的再分配功能,加大政府對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力度。
最後,確立政府在社會福利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法律監控作用。
推進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
1.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體化需要明確的幾點原則
首先關於社會保障的定位。市場經濟體制是一種能夠促進經濟發展的最優機制,而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則是實現人的自由和全面的發展。因此,社會保障的性質應是滿足人權發展的需要。尊重人的基本權利,維護人的尊嚴,按照以人為本的保障原則,根據人的各種動態、生存狀況設計相關的保障政策、保障標准及保障體制,使社會保障貫穿勞動者的一生。這應該是我們社會保障政策制定的出發點。否則,我們的政策目標就會不協調。
其次,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應充分考慮經濟和人口條件在長期內可能發生的變化。同時,還要在有關技術方面加強其科學性。
2.在推進社會保障制度一體化過程中政府應關注的兩個問題
(1)向財政的部分統一轉化。雖然國務院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就已要求省級統籌,但現在大多數赤字的彌補仍舊依靠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對地方赤字的負責將會統一不同區域的繳費率,使賬戶能積累起來。但它面對著兩個重要的政治經濟障礙:第一,中央必須擁有必要的財富,它不可避免地要將收入從高增長地區轉移到低增長地區,而利益受損者會有抵制行為;第二,養老保險的管理仍舊是地方的責任,盡管財政上越來越統一。因此,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養老保險的管理雖仍在地方,但中央政府應逐漸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2)提高統籌層次。統籌層次過低己成為目前社會保障體制健康發展、體現全體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障公平公正原則的桎梏,統籌層次難以提高根源於財政分灶和社保分割的管理體制。在目前全國統籌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嘗試把社會統籌分為國家級統籌和地方(省)級統籌兩部分,即實行分級統籌的體制。
3.一元化目標,多元化過渡――目標與現實的矛盾
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體化無疑是實現公正的收入再分配的最優模式,但中國社會的多元化又造成了社會保障問題,是一個異常復雜的特殊問題。在目前的經濟狀況下,把社會各層、各類勞動者全部納入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之中是不現實的,因為無論從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還是目前的制度安排都還不具備相應的條件。因此,一元化的制度安排只能作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長期發展目標。目前較為實際又可行的辦法就是,根據各階層勞動者的需求與目前的條件,按照分層保障的原則來提供社會保障。
6. 養老儲備金是什麼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國家為化解公民老年風險而提供定期收入的社會保障制度。世界各國大都通過立法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為實現勞動者老有所養提供保障。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自上世紀50年代初期開始創建,80年代開始進入快速發展時期,90年代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對於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建立完善以養老等社會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制度,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關繫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是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黨和政府對養老保險工作極為重視,1998年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了實現「兩個確保」的工作要求。然而,當前養老保險制度在運行方面卻面臨著嚴峻的財務危機,主要是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赤字逐年加大。這一問題如果不及時研究解決,將危及到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動搖社會保障制度的根本。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統籌制度的實施是從1986年開始,到2002年收繳支付總量達到240億元,人員覆蓋范圍包括職工和退休人員達到近400萬人。1998年以前基金收支基本上年年有結余,1999年開始出現赤字,收支狀況逐年失衡。1999年赤字為1.4億元,2000年為5.4億元。鑒於基金的嚴峻形勢,北京市2001年和2002年均下大力量組織進行了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強化基金的征繳工作,市政府與區縣政府簽訂了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指標責任書,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增加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才止住了赤字進一步增大的勢頭。即使如此,北京市2002年養老保險的赤字仍在4億元左右。預計幾年下來,過去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將會消耗殆盡,而且這兩年的擴面征繳工作比較深入,下一步基金增收的潛力已非常有限。在今後一定時期內,如何籌集充足的資金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已成為一個現實問題。
造成養老保險基金赤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養老保險實行現收現付制,單位從參加養老保險開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就開始由統籌基金支付,基金缺少一個必要的積累過程,而同期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又明顯不足。二是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速,退休人員數量增加較快,總量不斷加大,而繳費人員數量增加相對緩慢,人口負擔系數逐年上升。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以2000年11月1日為標准時間進行的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為6.96%(按國際標准,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以上或65歲及以上人口佔7%以上,即進入老齡化社會),表明我國已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北京65歲及以上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已超過8%,老齡化更加突出。養老保險負擔系數接近0.5,即幾乎是每2個職工繳費供養1名退休人員,負擔很重。同時,近幾年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顯著,支付壓力逐年加重。三是養老保險承擔了過多的體制改革成本,近幾年國有企業實行減員增效,股份制改造,大批職工失業或隱性失業,大量富餘人員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繳費人員減少,退休群體急劇增大,企業負擔實際上轉化為社會保險負擔。2000年和2001年部分中央勘察研究設計單位和部分市屬科研院所轉制為企業,參加養老保險統籌,從轉制之月開始繳費,以前年度不補繳,視同繳費,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統籌基金支付,原來由財政負擔的部分費用轉由養老保險統籌負擔,更加重了基金壓力。四是社會保險覆蓋面不夠廣,個體私營企業參保率不高。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有很多單位依法繳費意識不強,為了少繳社會保險費,瞞報、漏報繳費基數,拖欠養老保險費,造成養老保險費不能應收盡收。
北京經濟較為發達,養老保險基金到位率每年都在95%以上,基金收支狀況如此,全國形勢更不容樂觀。近兩年國家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都在幾百億元,但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應從現在開始採取措施,解決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問題。鑒於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矛盾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相應的解決辦法也應從多方面系統考慮。如,確定和保持合理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嚴格控制退休人員的增長,重點是控制提前退休;提高養老保險基金資本化管理運營能力,使其保值增值;考慮適當延遲退休年齡;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繳費基數的審核,爭取應收盡收。
即使採取以上辦法和措施,仍難以徹底解決目前存在的養老保險基金不足問題。為此,建議建立養老保險財政儲備金制度,彌補當前的養老基金不足並為今後進行必要的積累。儲備金主要來源:一是每年從財政收入中(包括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提取資金彌補當前養老保險基金不足,再從財政增收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養老保險財政儲備金,專項用於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二是建立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機制,將出售小企業或國有股減持所得變現資金、國有土地佔有稅等收入,注入儲備金;三是發行社會保險彩券,從社會上籌集一部分資金。同時對通過這些渠道籌集到的儲備金,進行資本化管理運營,實現儲備金的保值增值。
養老保險制度關系國計民生,加大對養老保險的投入,建立養老保險財政儲備金制度,不僅是市場經濟體制下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的需要,也是保證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行的迫切要求。建議財政等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解決。如果不從現在就採取措施建立儲備金,積累養老保險基金,就難以應對未來時期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屆時財政也難以承擔。
7. 為什麼會出現養老金赤字怎麼解決
養老金赤字是不是偽命題很難說,目前的解決辦法是讓老百姓買單——也就是延長退休年齡。
8. 2019年社保赤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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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虧空怎麼可能是好事?想不通了吧,但其實就像赤字一樣,過去的社保虧空還是有一定好處的。
當然,是有兩個大前提,一是社保是國家立法撐腰的必要的一種社會福利制度。二是社保虧空原因在於不可避免的歷史遺留問題。
社保虧空解決了92年之前,沒繳納社保費用的人的養老問題
過去人們工資不高,年紀大了之後普遍面臨沒有生活來源的問題。養老保險將他們的工齡視同為繳費,直接發放了養老金,這部分欠賬背的挺值的。
9. 養老金個人賬戶兩難,是"以富濟貧",還是鼓勵多繳多得
社保不是慈善機構,沒有扶貧責任,更不會去扶貧。社保的原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不知你何用意,該問題你提問三次了,並且也都回答你了,你也都採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