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工友》編輯部:
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程序和項目如下:
首先,申請先行支付的條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你前面已經提到的《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另一種為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其次,申請先行支付的程序一是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十八條之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工傷的性質並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二是個人或者其近親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含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屬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還應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再次,先行支付根據不同情形所支付的項目並不相同。一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僅限於醫療費用,而不包括工傷保險待遇。二是因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則包括《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所列舉的九項費用,即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因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償還或者向用人單位追償。
『貳』 每多一次工傷單位傷殘保險系數會增加嗎
請工傷鑒定。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由社會保險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繳納保險金。
1,確定為一至四個殘疾,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35):
(一)由傷殘等級從傷殘撫恤金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標準是:
殘疾27個月本人工資,二殘疾我的工資25個月,三級傷殘23個月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等級為本人工資21個月的;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每月傷殘津貼,標准為:
殘疾程度為90%,我的工資,二為85%,我的工資,三名受傷的殘留殘疾的80%自己的工資,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實際金額,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退休手續,暫停傷殘津貼,享受基本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退休金福利。低於傷殘津貼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由於工作的殘疾職工被鑒定為一至四個殘疾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補助金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確定為五類,六類殘疾,享受以下待遇(36):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
5為18個月本人工資的傷殘,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領取傷殘津貼每月發,標准為:由用人單位按照該規定
5的70%他的工資的傷殘,六級傷殘為他的工資的60%支付支付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的實際金額。
我做了受傷的工人,工會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工傷保險基金由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支付的,由用人單位時間傷殘就業補助金支付。
一次性醫療補時階段傷殘就業補助金,並授予直屬中央政府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3,確定為七到十級傷殘,享受以下待遇(37):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補助金,為標準的程度:七級傷殘13個月我的工資,8傷殘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九個月禁用我買單,十級傷殘七年裡,我的工資;
(二)勞動,終止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建議勞動,勞動合同的解除,並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補助一次性傷害,由用人單位時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醫療補時階段傷殘就業補助金,並授予直屬中央政府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4,傷勢復發,確認需要治療,享受本條例第30條,第32條和工傷待遇第33條。
5,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並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適時調整由統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調節方式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
6,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44):
(一)享受待遇條件的喪失;
(二)拒絕接受鑒定工作的能力;
(三)拒絕治療。
7,傷害再次發生,應該享有在規定的傷殘津貼,按照享有公認傷殘傷殘津貼的治療提供了新的水平。
『叄』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有哪些
你好
答案:
ABCD
《中復華人民共和制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肆』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做了哪些規定
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凡在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回戶(以下稱答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准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並上報;
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伍』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社會保險法確立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細化了先行支付的具體細節。從先行支付所需提交的材料來看,無論是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工傷,還是普通的工傷,都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第三人或用人單位不能賠償或拒不賠償的相關材料,也就是說,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必須在工傷認定之後,所以,發生工傷後,職工要及時收集整理自己的勞動關系證明和早日開出診斷證明,去申請工傷認定,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創造條件。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第一、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訴訟,向用人單位索賠;第二、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向用人單位追償。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也只是工傷保險待遇中應當由其支付的項目,如工傷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工傷死亡待遇等,並不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這樣,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就多了一條支付途徑,而用人單位面臨的不僅是工傷職工的索賠,更有可能面臨工傷保險基金利用行政手段強行劃撥,查封、拍賣單位的財產。
在一定意義上講,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勞動行政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導致的,如: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欠薪等。從勞動爭議的案由來看,80%以上的勞動爭議為討薪和工傷糾紛,從形成糾紛的原因來看,只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能夠盡職盡責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這種糾紛不僅會大幅減少,更能快速處理。所以,用行政手段處理勞動糾紛,筆者一直認為是處理此類問題比較好的辦法。
『陸』 因工傷發生的哪些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治療費,抄伙食補助、交通食宿,後襲續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