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內容簡介
社會保險基金抄是一項特殊的社襲會公共基金,是支撐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經濟資源,也是社會保險制度得以穩步運行的物質基礎。社會保險基金,是整個社會保障基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強制籌資和個人繳費,是其主要的資金來源,政府的財政支持也經常成為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渠道。
社會保險基金的健全管理,是達成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鑒於該基金的性質和特徵,社會保險基金一般都由政府部門及政府委託的有資格的機構管理運作。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就是由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和分賬管理。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在社會保障及其相關專業中是一門重要的核心課程,它的特色是以綜合知識為基礎,科學管理為指導,交叉運作為內容,所以是頗具交叉、邊緣和實用特點的管理學科。同時,在它的研究對象、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上,都具有與其他課程不同的獨到之處。學習掌握好這門課程,對於我們研究社會保險科學的內涵,探討社會保險管理的規律,都是必經之道。
㈡ 社會保險的基金管理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主體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體制往往與一國的社會保險組織機構有關。主要回包括社會答保險基金公共管理制度和將個人賬戶制度上的基金交由市場主體管理的做法。
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管理
1.關於投資的安全性
2.關於投資的收益性
3.關於投資的流動性
4.關於投資的社會經濟效益性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變化及其原因
從20世紀80年代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這些變化是: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險基金對私人基金管理公司開放;另外在投資模式方面,不少國家進行多樣化投資,在基金的安全性與收益性之間探索一個平衡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發生變化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要求。第二,人們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經濟貢獻有了新的認識。
㈢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原則是什麼
社保基金管理應遵循的四項原則:
1、歸集原則
在堅持社保基金單位與職工「雙負擔」的基礎上,
強化基金征繳力度,
積極解決拖欠和擴面問題。針對目前部分企業存在拖欠保險費的情況,
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大催收力度,
視具體原因,
依據社會保險相關條例法規採取措施。
對符合參保條件、有錢不繳的單位,
應由社保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拒不繳納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有參保意識、經濟承受力薄弱的單位,
可考慮放寬政策期限,
採取辦理延期繳款或分期繳款等方式,
給予適當照顧。強化歸集,
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基金積累,
努力營造「人人自我保障,
社會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
自求平衡,
略有結余」的管理原則
各級財政社保基金專戶普遍基金結餘量較大,
需要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結餘量大,
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
保障實力雄厚,
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社保基金徵收計劃缺乏科學性,
支付范圍和額度狹小,閑置較大影響了社會保障功能的充分發揮等。
3、專款專用原則
各級財政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經辦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和確保基金專款專用。一是要保證基金及時足額支付,
確保當年符合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件的群體,
全部享受和領到社保救助金;
二是要切實採取措施杜絕各級經辦機構擠占挪用社保基金問題的發生。
財政、審計部門要從制度的落實和執行上入手,
加大對基金經辦機構監管力度。對因制度執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損失的,
應
依據《條例》給予嚴懲。若確因經辦機構辦公經費緊張造成擠占挪用基金的,
各級財政要給予必要扶持。
4、投儲結合、保值增值原則
出於支付和資金安全性考慮,
各級財政將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用於購置國債和其他安全系數高的金融工具總量很少,絕大多數社保基金處於銀行儲蓄狀態,
這種基金投資方式沒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的存在,
缺乏抵禦風險的能力。從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
大量基金閑置將無法應對未來非預期的貨幣貶值風險。沉澱基金管理應採取更為有效的方式。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根據國家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為和過程。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監督等。
㈣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論文!2000字
社會保險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老錢」、「救命錢」,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至關重要。近年來,各種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征繳社會保險基金數量逐年增加,給基金監管帶來一定難度。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基金管理風險,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是各級社保基金監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包括管理與監督兩方面的內容。管理是指社會保險基金籌集、保值增值、使用等全過程的行政、資產負債的管理,監督是對社會保險基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尤其指對社會保險基金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
(一)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需要改革。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設計,政府既是社會保險制度和規則的制定者,又是社會保險制度和規則的執行者,政府承攬了社會保險的一切管理事務,社會保險體制運行的一切後果也完全由國家承擔。如「上海、廣州市挪用社保基金」案,最後的責任都由政府來承擔。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06年底全國累計挪用社保基金71億元人民幣。如此龐大的專用資金被擠占挪用,給國家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帶來隱患,隨著社保基金規模持續擴大,迫切需要改變目前國家在整個社會保險事務管理中承擔具體責任的現狀,轉向國家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中只負責制定宏觀政策,而社保基金監督則由社保機構主管部門、社會專業中介機構負責的格局。
2.國家社會保險政策不統一,統籌層次較低,沒有充分發揮基金的調劑作用。目前,我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不統一,經辦機構名稱不一,給人民群眾造成社會保險不規范、不嚴肅的表象。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過20年的改革實踐,已實現基本保險制度全國統一,養老基金省級統籌,但從地區差別來講,西部、中部地區的養老基金積累較低,社會保障支撐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有限。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從1996年開始探索改革,目前仍處於改革試點階段,基本養老金還是縣級統籌,並且各地征繳基數、徵收比例、發放形式、待遇標准也都不一致。失業保險仍停留在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處於起步階段,女工生育保險仍處於探索試點階段。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各地啟動時間不一,覆蓋范圍不一,嚴重影響不同性質單位職工和人才的合理流動,不利於職工跨地區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接續,容易挫傷參保單位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
3.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沒有形成合力。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明確規定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稅務、財政、審計及行政監察機關對社會保險費徵集、管理和監督的職責,但在實際施行過程中,社會保險擴面工作主要靠勞動保障部門;審計部門雖然經常安排社保基金審計項目,但基本上只對社保經辦機構在基金的財務管理方面實施審計,由於審計手段、時間和精力有限未能做到全部跟蹤審計,各地社會保險參保稽核面不足40%;財政部門僅對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監察機關很少對欠繳或拒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4.稽核檢查手段缺乏剛性、參保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現象嚴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收缺乏具體的法規支持。如企業職工徵收養老保險費按實發工資為基數,事業單位按檔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社保經辦機構在稽核徵收過程中,缺乏對參保單位有效的制約手段。《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但在實際中,有的企業欠費嚴重,對於上千萬元的欠費來說,加收的滯納金微不足道,有的企業把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也擠占挪用了。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對其處以任何經濟處罰都不起作用。據統計,我市欠費企業占參保企業總量的40%以上,拖欠養老保險費百萬元以上的企業17戶,欠費企業數量多,拖欠數額大,給社保事業可持續發展帶來隱憂。各險種各自征費,各自稽查,造成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和人力、財力浪費,還收不到好的稽核效果,一些私營企業、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參保人數降低,欠繳養老保險費現象也很嚴重。
5.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基礎工作薄弱。一是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備,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台賬及相關單位的繳費記錄等基礎性工作還不能完全應用計算機化管理;二是編制緊缺,人少事多,現有的編制已不能適應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影響了養老保險工作的健康發展;三是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因經辦機構人員少,經費不足,基金管理往往流於形式,未能落到實處。
(二)監督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缺少制衡式監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強調的是在監管職能的履行方面各機構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即社保部門、財政部門、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管委員會和外部監督機構共同監督基金運行的全過程,以及五者之間相互制約。目前我國現有社會養老基金監督體制是將社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對社保基金的監督僅是對存入財政專戶社保基金的管理,而對社保部門在基金徵收、支付環節的監督不到位。參保單位少繳、漏繳、未報現象缺少外部監督,另外財政部門管理的基金如何購買國債等項目,安全增值又缺少國家基金管理委員會的監督。
2.勞動保障部門內部缺少建立相應的審計監督。缺乏對基金的徵收、發放、管理全過程的跟蹤檢查和科學規范,沒有起到積極的內部控制、監督作用。
3.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缺少應有的監督手段。如:(1)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監管最基本的組成部分;(2)基金外部管理人,是限制騙取和盜竊基金資產機會的謹慎措施;(3)外部審計,能夠提供獨立和客觀的評估,可以成為監管的重要工具;(4)監管成本控制,可限制基金管理人將成本轉移到未被監管的基金項目上。
4.社保經辦人員自我約束意識淡薄。基金管理法制意識不強,缺少養成在監督環境下工作的習慣,應建立社保經辦機構定期的輪崗和培訓機制,增強社保基金管理職業道德意識。
二、加強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的幾點建議
中國養老社會保險模式選擇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度(下稱「統賬制度」)。這一制度,從產權結構看,是公共社保金和私人社保金的混合,從財務制度看,是隨收即付制度和積累制度的混合。這種制度決定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它要求採用不同於單一產權結構和單一財務制度的基金管理模式和監督制度。建議:探索建立與此復雜性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基金分權式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
(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的建議
1.建立分權式管理制度。其要求是:第一,建立獨立、高效、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和管理委員會。監管委員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企事業單位代表共同組成,實行委員會制。監管委員會按城市設立地方監管辦事處(類似於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的管理體制),垂直管理。第二,建立專業性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由省級社保部門成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行政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養老基金完整性的重要保證,社保部門不能既是基金管理政策的提供者同時又是基金運營的主體,所以應建立獨立於政府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運營社會統籌賬戶基金。一方面基金管理局依據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要求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將統籌賬戶基金投資於以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為主的對象和國家重點開發項目。另一方面在給付時期,基金管理局按社保部門的指令將資金劃入財政專戶,社保部門建立臨時性賬戶,從財政專戶劃出給付資金並按時足額進賬職工在國有商業銀行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部門對社會統籌部分的給付負有最後責任。第三、個人賬戶基金交給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承擔,會遴選合適的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再根據與各省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的契約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多元化投資,以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益最大化。
2.以稽核為重點,建立擴面征繳工作的長效機制。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積極會同財政、審計、工商部門,加大對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清欠的工作力度。要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主動向政府報告,建立健全擴面征繳工作的長效機制,形成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的合力;要積極爭取審計部門在審計社會保險時,向繳費單位延伸審計,督促參保單位繳費;同時要加大社會保險宣傳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行政執法力度,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3.調整國家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的職能。一是立法職能,負責制定確保養老金系統健康順利運行的法律法規。二是對養老金事務的動作實施監督,確保養老保險的經辦管理規范化。三是接受有關個人和機構就養老金事務提起的申訴、舉報、批評、建議,調解有關養老金事務的糾紛,受理有關養老金事務的訴訟。
4.加強社保部門經辦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完善管理制度,簡化辦事程序,增強社保部門依法遵章辦事的透明度,提高計算機管理應用能力和經辦服務能力。
(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督方面的建議
1.建立制衡式監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是指在整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監管體系中,將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充足性監督權交給社保部門,將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的合法性監督權交給基金監管委員會,外部監管機構對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實現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相結合,以及實現交叉監管的目的。
2.完善監督手段。其主要內容包括:(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將基金管理公司置於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公司違法、違規操作,損害所有人利益。(2)增設外部保管人。外部保管人原則對於限制代理風險是非常必要的。在足夠的保管安排下,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持有養老基金,以此限制騙取和盜竊基金資產的機會。(3)加強外部審計。在法律和制度環境下,外部審計提供一個精確的、獨立的評估,向監管人報告有關基金的任何問題,而且成為監管的重要工具。
3.加強行政監督。建立有效的監管規則和監管機構,建立社會養老基金在徵收、支付、待遇、核定增值運用全過程全社會監督和適度監督制度。在勞動保障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同時加快中介機構市場化改革進程,加快培養精算、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和各種風險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強化外部監督機制。中介機構的目的是向各機構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使他們能夠獲得並准確理解有關基金運營的信息,從而加強對基金監管,減少基金的風險投資,保證基金的增值安全。今後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操作就像酒店、餐廳的開放式廚房一樣當眾操作,讓客人監督。
4.加強對社保部門隊伍建設的監督和素質提高的監督。培養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養成在監督下工作的習慣。對組織機構內部建立控制機制,包括道德風險、運營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預防、矯正和有效處理,以及投資范圍的適度管制,減少基金的風險投資,保證基金的增值安全。
㈤ 社保資金的管理
社保資金管理和增值操作
社保基金、QFII資金的陸續進場,有利於提升市場重心,但這種重心提升的效應是在一個長期趨勢中才能反映出來的,以一種急功近利的眼光去看待它們的作用,恐怕會令不少市場人士失望,投資者對此應有客觀的認識。
繼瑞銀華寶、野村證券成為准QFII之後,第二批QFII如摩根斯丹利等也已推出。與此同時,六家基金管理公司已陸續簽定了社保基金授權委託投資協議。受此鼓舞,股指重返年線,不少投資者歡欣鼓舞,認為大牛市序幕即將被拉開,那麼社保基金、QFII資金的入市果真有如此靈驗嗎?
一、新增資金規模難以很快放大
就社保基金而言,所公開的大致入市金額為160億,主要投資於股票和部分企業債。從社保基金的性質看,由於是老百姓的養命錢,因此其安全性至關重要。按照有關規定,其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比例不得少於50%。由此可見,社保基金總體操作思路應是在保證本金安全的基礎上實現保值增值。
按社保基金規模看,理論上能進入股票二級市場的金額應遠不止160億這個數,但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不夠完善以及社保基金2001年投入12.66億元購買中國石化即告虧損的初次經歷,出於風險控制角度的考慮,應該說短期內繼續擴大規模的可能性不大。
關於QFII的入市情況,應該說進展比較順利,5月26日第一批QFII剛剛拿到牌照,在不到10個工作日即6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就批准瑞銀華寶銀行投資額度3億美元、批准野村證券5000萬美元,第二批QFII如摩根斯丹利等、第三批如德意志銀行、高盛集團、匯豐等也將陸續進入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審批之中。目前來看,QFII雖然熱情高漲,但由於初次涉足投機性較強的國內A股市場,尚處在相互了解的磨合期初始階段,因此後續潛力雖然較大,但短期內將會有所節制。總之,增量資金增加肯定有利於市場重心的提升,但對於兩市近5萬億市值規模而言,不能把期望值放得太高。
二、增量資金入市需要時間
據有關媒體報道,社保基金的建倉時間為6月9日開始的三個月之內。三個月的時間不算短,並且160億資金分散到六家基金管理公司運作,再扣除部分企業債所佔的金額,其市場影響將會是比較溫和的。QFII中入市意願最強的瑞銀華寶在與申銀萬國簽定協議後,基本上可說運作已經沒有障礙。但該行有關人士表示,公司原考慮在獲得投資額度後第一時間入市,不過資金未到位,所以還未入場操作。據他的解釋,資金未到位的原因是,這些投資資金主要不是已經在手的資金,而是從其客戶中募得的資金,所以會有一個過程。而同屬第一批的野村證券到目前為止尚未確定委託人,因而入市恐怕也得等待時間。可見,社保基金、QFII的資金投入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基本不會對短期市場走勢起到決定性的影響。
三、運行風格長線穩健,不會在市場上迅速激起波瀾
從社保基金、QFII的資金性質看:兩者都屬於長線資金,對長期內收益的穩定性、資金的流動性有著較高的要求,完全不同於以往通過借貸融資做莊的模式,社保基金持有近兩年的中國石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後者的資金由於有著嚴格的期限規定,因而促成了急功近利式的做莊模式,搞不好的話在規定時間不能按時還款造成資金鏈斷裂,而引發個股的連續跳水。可見,社保基金、QFII的資金運作將完全有別於以往的做莊模式,其運行風格是相對平穩的,這是由它們的資金性質所決定的,因而對二級市場的影響將以一種長期的、潛移默化的形式出現。由此可見,對社保基金、QFII的炒作更多地是來自於對其題材的炒作,並不是它們真正的市場影響。
四、帶動投資理念轉化,藍籌股地位將日益突出
在開放式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社保資金入市、保險資金入市比例提高、QFII機構的擴大等投資者結構快速轉換的市場背景下,崇尚業績、崇尚發展的投資理念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大型藍籌股地位的日益突出將是大勢所趨。一個最淺顯的例子就能反映問題,規模較大的機構投資者對股票流動性的要求都很高,能方便兌現的大盤股具有這方面的天然優勢,大盤股與小盤股冰火兩重天的走勢就是投資者結構改變所帶來的市場效應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現象。當然,並不是盤子越大越好,但是具有足夠的流動性,至少能進入機構的選股范疇之內。整個市場的資金供應相當充裕,從前述資金性質的分析上我們知道,越來越多的資金加入到長線資金的行列中去,與先前靠融資做莊,做完跑人有明顯的區別。藍籌股突出的戰略地位、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收益,受到長線資金的青睞是毋庸置疑的。當前老莊股的不斷跳水,在一定程度上宣告古老的做莊手法開始瓦解的同時,也促使市場對新型投資理念更深層次的思考,因此,藍籌股發展前景將繼續看好。
五、社保基金、QFII的資金投向有待更深入的研究
有關這方面的動向,已有不少媒體加以闡述,本文不再贅述。但需要提醒的是不見得當前最熱門的板塊就是它們所要介入的板塊。如汽車板塊:作為一個正在高速發展的國民經濟行業之一的新興行業,由於其業績短線巨增,引來熱錢滾滾,但在股價經過三番、四番炒作之後,其價值已經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再加該行業正處在一個爭奪市場份額、擴大生產規模、爭取行業突出地位的戰國時代,資金需求遠遠大於它能給與投資者的回報,今後究竟哪些公司能成為真正的藍籌,還存在不少變數。汽車業掀起新一輪降價風,這在人民幣跟隨美元貶值與鋼材價格高企的背景下,顯得不協調。顯示汽車市場環境趨於惡化。長安汽車的業績遭到質疑、一汽轎車一季度每股收益的下滑,都說明我國的汽車業還遠遠沒有達到發達國家的成熟水平。從這一角度講,境外資金並不一定會看好它。幾家QFII在公布投資理念時,並未將汽車股列於其中就是一例。社保基金顯然也不會在高位去接下這塊燙手的山芋。相比之下,石化、鋼鐵類股票潛力更大一點。
總之,社保基金、QFII資金的陸續進場,有利於提升市場重心,但這種重心提升的效應是在一個長期趨勢中才能反映出來的,以一種急功近利的眼光去看待它們的作用,恐怕會令不少市場人士失望,投資者對此應有客觀的認識。
社保制度
1.定義: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以社會保障基金為依託,為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提供保障的一種制度。
2.主要內容: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等內容。
3.目標: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標是,建立統一、規范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真正形成獨立與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
4.作用:
總——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推進器」,是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是維護社會安定的「穩定器」。
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對企業深化改革起著促進和保證作用。企業富餘人員在再就業過程中必須得到適當的生活保障,才能為企業參加市場競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
②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有助於增強企業的活力,促進經濟發展。使新老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③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有助於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穩定。調節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的過分懸殊,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社會的公平分配。這對緩解社會矛盾、協調社會關系、維護社會安定、具有積極作用。
當前中國社保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社會保障總體目標確定後,缺乏具體目標及長期規劃□政府、企業、個人的權利與責任邊界不清晰
□對歷史遺留問題的逃避形成制度性缺陷
□統籌層次過低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不同社會群體的保障待遇不公平
社會保障總體目標確定後,缺乏具體目標及長期規劃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基本建立起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權利和義務相適應、管理和服務社會化的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十四屆三中全會還提出「社會保障水平要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一是缺少對不同保障層次的目標設定。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保障與保險混在一起。作為公民究竟有哪些權利,社會保障到底保障了人們的哪些權利,基本上是混亂的。哪些方面是應該由政府保障的,哪些方面應該由個人保障,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這樣就導致應該被保障部分的權利沒有被保障,不該由社會保障的卻花費了大量財力物力來保障。
二是缺少不同階段的目標設定。我國經濟社會正處於轉型與快速發展時期,什麼樣的社會保障水平與什麼樣的經濟生活發展階段相適應,以及如何適應,有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更沒有長期規劃和總體部署。這樣,經濟社會出現什麼問題,就趕緊出台相關政策,難免形成「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局面,臨時性政策多,長期性政策少,制度設計越來越復雜,執行成本越來越高,而政策效果卻往往不盡如人意,甚至導致不滿。
政府、企業、個人的權利與責任邊界不清晰
我國社會保障改革是以減輕政府和國有企業的責任為起點的。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責任界定依然模糊不清。全國財政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由1998年的5.5%增長到2005年的11.2%,年均增長29.8%。僅中央財政用於「兩個確保」和「低保」的資金投入就從1998年的96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804億元,年均增長35.5%。各級地方政府用於社會保障方面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是,與此同時,企業和個人都普遍感覺到繳納社會保障金的負擔越來越重。個人的基本養老金繳費比例由開始的3%逐年增加至8%,而且繳費基數也在逐年增加。人們對於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滿意程度也在增加。造成這種各方都不滿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方責任的界定不明確。政府的錢花在哪裡,老百姓並不十分清楚;企業與個人繳費有多少回報率,也沒有明確的預期。因此,政府的責任在哪些方面,應承擔多大程度;企業與個人的責任在哪些方面,趨於何種水平,都應該進一步明確,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責任共擔的機制。
對歷史遺留問題的逃避形成制度性缺陷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面臨兩個基本的現實條件:一是人口老齡化問題;一是歷史債務問題。
人口老齡化是指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所佔比重不斷增高的趨勢。21世紀,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而且老齡化程度正在加劇,養老保險基金負擔系數逐漸提高,養老保險金支付將進入高峰期。在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的同時,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資金短缺的現象日益突出,養老保險基金進入緊張運行狀態,一些地區甚至出現了基金赤字運轉的局面。再加上企業改制實行提前退休,使這一問題更加嚴重,直接影響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及作用發揮。
歷史隱性債務是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設計方面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此前退休的人員沒有繳納過養老金,也就沒有個人賬戶,此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個人賬戶由開始繳納養老金時算起,個人賬戶不完整。因此這些人的退休費用就只能由正在工作中的人員來承擔。在歷史債務壓力下,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部分基金積累模式在大部分地區因為個人賬戶空賬運行而名存實亡。一旦我國經濟進入平穩發展時期,進入老齡化社會後,當期收取的養老金是不可能支付得起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用的。如果不能採取多種措施化解由於新舊養老制度轉型而形成的對中老年職工的歷史欠賬,未來終將會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產生重大沖擊。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在巨額缺口,支付壓力逐年增大,支付風險日益凸顯。
統籌層次過低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統籌層次過低問題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一個嚴重缺陷,它引起了其他一系列問題。
一是各地方之間的社會保障制度不統一。多年來社會保障改革由地區決策,各地區分別制定僅適用於本地區的政策、標准、措施,形成各地區之間繳納水平、管理方式不相同的現象。
二是區際轉移的困難。由於各地保障制度不統一,就使得社會保障在區際之間的轉移阻礙重重,不但省際之間很難轉移,就是省內地區之間都難以轉移。這與市場經濟對勞動力自由流動的要求是完全相悖的。在我國人力資源流動性不斷加強的現實情況下,區際轉移的困難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征繳和發放都形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是各種社會保障政策缺乏統一標准。社會保障政策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最低社會保障等多個險種,不同險種往往由不同部門制定。然而社會保障覆蓋對象既有針對性,又存在交叉性,各種政策的出台往往是為了解決現實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不可能經過長時間醞釀,所以出現了各種制度之間的矛盾與沖突。根據不同的政策可以實施不同的救助或保障標准,新出台的政策會影響以前政策的實施。
四是基金管理的困難。根據我國當前的政策,省及省以下的社會保障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而一段時期以來,我國銀行和國債利率都較低,銀行利率已經低於通貨膨脹率。在實際利率為負的情況下,社會保障資金事實上正在貶值。這使我國本來就嚴峻的社保資金形勢更加嚴峻。另一方面,省及省以下的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的話,安全性也難以保障。因此,要想實現基金的保值升值,必須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統籌層次,由中央一級進行統籌管理。
不同社會群體的保障待遇不公平
一是各地區之間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公平。中西部不發達地區是勞動力的輸出地,輸出的勞動力在發達地區打工並繳納社會保障金。但是在社會保障統籌層次難以提高、區際轉移難以推行的現實情況下,他們繳納的資金只能留在發達地區,而不能帶回去。這也是造成東部發達地區社會保障資金充裕,中西部不發達地區資金匱乏的重要原因之一,從而形成「以貧養富」的奇怪現象,使原本就不平衡的區域發展更加不平衡。
二是企業與事業單位、政府機關人員之間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公平。一直以來,企業與事業單位、政府機關人員之間的社會保障雙軌運行、調整機制不同,既造成了企業和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在職人員之間不同的社會保障負擔,又擴大了企業和事業單位政府機關退休人員的待遇差距,造成不公平現象,已經引發社會不滿。
三是不同所有制企業以及不同就業形式人員之間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公平。離基本養老保險金覆蓋的目標還有不小差距,為數不少的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進城農民工、被征地農民還游離在養老保險體系之外,已經參保的人員實際繳費率不高,繳費年限時斷時續。失業保險方面,工作最不穩定的股份制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等職工實際上沒有失業保障。工傷保險方面,當前我國面臨高風險行業事故率高的現實情況,2006年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112822人。職業病發病率在增長,2006年全國累計報告職業病676562例。農民工受到職業傷害的問題十分突出。進入城市工作的農民工大多在高風險行業工作,受到職業危害的風險大大高於其他行業從業人員,而他們又常常沒有參加工傷保險。
事實上,按照當前的制度,越是需要社會保障的弱勢群體反而越因為負擔不起社會保障而無法享受到社會保障。以靈活就業與失業人員為例,沒有人替他們繳納企業應繳納部分,而繳費基數卻要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為准,因此有很大一部分低收入群體根本繳不起各類社會保障金,成為社會保障的長期欠繳費群體,從而無法享受社會保障。
四是城鄉之間的不公平。農村人口占我國人口的大多數,然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形成。雖然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一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但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還處於探索階段,大多數地方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處於停滯狀態。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制度模式,各地的發展也極不均衡。
制度設計與管理的技術性問題
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得越來越復雜,管理成本越來越高。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具有明顯的應急特徵,某項保障制度受重視的程度隨著不同社會群體政治呼聲的大小、部門勢力的大小或者個人影響的大小而發生變化。非制度化特徵十分明顯,法制化水平不高,即使已有法規也嚴重缺乏執法力度,部門之間、制度之間、上下級之間缺乏溝通、缺乏協調,越位和缺位現象時有發生。社會保障資金籌措不規范,對資金的管理水平有限,對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有待改善。電子化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
㈥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干什麼的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一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㈦ 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經驗
人口老齡化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沖擊,一些國家如愛爾蘭,挪威。法國和紐西蘭建立了國家養老儲備基金。就性質而言,這些養老儲備基金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非常相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考察了部分國家的養老儲備基金,他們的一些經驗值得借鑒。第一,立法先行,法制健全。在建立儲備基金後,這些國家都專門制訂並頒布儲備基金管理運作的法律法規。挪威於1990年建立石油基金,同年頒布了《石油基金法》,1996年又制定了《石油基金管理條例》;2000年,愛爾蘭建立國民儲備基金,同時制定了《國民儲備基金法》;2001年紐西蘭建立了養老基金,同時通過了《養老基金法案》;法國在建立國家儲備基金後,相應修改了社會保障法案。通過這些法律,儲備基金的性質、資金來源、用途都很清楚,管理架構、管理機構的職責、投資運作模式也有明確規定。第二,管理目標明確,資金來源穩定。籌資方面,法國要求到2020年,儲備基金的規模必須達到一萬億法郎,愛爾蘭要求儲備基金的規模,必須能夠承擔養老金支付高峰階段1/3的支出額。為了穩定資金來源,愛爾蘭規定每年從財政預算中按GNP的1%撥款,紐西蘭、挪威也建立了財政預算撥款的機制,這些國家還將一部分公共資源收入、國有企業變現收入及其分紅作為籌集資金的重要手段。第三,管理機構權責明確,實行市場化運作。這些國家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儲備基金的管理運作,投資管理的目標都是在對整個基金不造成過度風險的情況下實現投資回報最大化。例如,法國成立儲備基金監管委員會,愛爾蘭成立儲備基金理事會,紐西蘭成立養老金監管人委員會,盡管稱謂有所不同,都是負責管理運作的責任主體和權力主體。為了有利於市場化運作,減少政府的干預,法律中有相應條款保障管理機構擁有獨立的管理決策權力。
㈧ 簡述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即在全國或整個地區建立一個管理機構,集中管理社會保障事務。 其優點是社會互助、協調性較好,政令暢通,運行簡便,成本低,保險落實。
㈨ 簡述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標及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回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答金。
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目標
在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下,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具體目標有:
1.確保社會保障資金安全
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社會保障資金,而社會保障資金的首要目標是確保資金安全。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推進,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問題變得越來越重要。
2.講求社會保障資金效益
社會保障資金在運行過程中,要講求資金效益,要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社會保障資金在運作過程中,要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提高經濟效益的很好途徑。
3.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
社會保障制度與我國經濟一樣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管理好社會保障資金,即當社會保障制度面臨一系列的困難如人口老齡化、突發性的自然災害等意外情況時都能從容應對,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4.實現社會公正與和諧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