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會保險基金和商業保險基金的區別和聯系
商業保險是指按商業原則經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所謂商業原則,就是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為前提,具有有償性、公開性和自願性,並力圖在損失補償後有一定的盈餘。
社會保險是指在既定的社會政策的指導下,由國家通過立法手段對公民強制徵收保險費,形成保險基金,用以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運行中若出現赤字,國家財政將會給予支持。兩者比較,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商業保險具有自願性;社會保險的經辦者以財政支持作為後盾,商業保險的經辦者要進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商業保險保障范圍比社會保險更為廣泛。
我國的社會保險與國外比較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在:
(一)經營主體不同
國際上社會保險有國家社會保險、地方社會保險、民營社會保險、聯合社會保險和工會團體社會保險等。其中,地方社會保險是在國家政策和法令允許的范圍內,由地方政府自己舉辦的社會保險事業,比如,美國除老年人醫療保險項目由承邦政府管理外,其他社會保險項目由各州政府自治管理。我國目前各地統一遵照國家社會保險辦法實施,雖在執行過程中有一定的靈活性,但不屬於獨立舉辦的概念。
(二)強製程度不同
某些西方國家社會保險的對象,按法律規定只限於存在僱傭勞動關系的企業,而自由職業者、家庭雇傭人員都被排斥在社會保險之外。但法律同時規定,這些人經濟條件允許,又自願參加,也可以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只是交費或納稅負擔相對較高。我國社會保險一律強制實行。
(三)保障范圍不同
國際上通常的社會保險項目有養老、醫療、失業、疾病、工傷、殘疾、生育、喪葬和遺屬保險等。不同國家由於社會、歷史、經濟、法律等方面情況的不同,社會保險保障范圍也不盡相同。我國社會保險尚處在發展初期,保障范圍正在逐步擴展。
Ⅱ 商業保險基金是否屬於社會保險基金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分屬於兩個不同的系統。
兩者沒有多大的聯系。
因此。商保基金和社保基金也無隸屬關系
Ⅲ 商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什麼意思
第十九條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助;
(二)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
前款所稱保單持有人的損失,是指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與其從清算財產中獲得的清償金額之間的差額。
Ⅳ 商業保險基金面臨的問題和對策
取消商業保險基金
保險、基金、儲蓄,本來是財務安全的3角穩固的基石。
商業保險基金就相當於給相機三角架拴一條邊,多餘的東西終究會被拋棄的。
Ⅳ 商業保險基金的構成
就是商業保險公司收取保費扣除准備金等設立的保險基金,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運作。
Ⅵ 商業保險公司的保險基金包括哪些
沒有你說的這個東西。商業保險公司只有保險准備金,是根據保監會規定提留的。
Ⅶ 保險和基金有什麼區別嗎
1、定義不同:
(1)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2)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
2、分類不同:
(1)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2)基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3、適合人群不同:
(1)保險:年收入100萬以下的工薪家庭:主要考慮的是人身保障,轉移意外、健康、養老、理財方面的風險。
年收入100萬及以上非工薪的家庭:主要考慮的是資產安全(資產的轉移,資產的剝離,資產的傳承)。
(2)基金適合領固定薪水的上班族。固定收入者在扣除日常開銷後,常有所剩餘,此時小額的定期定額投資方式最適合。
4、賠償方面不同:
(1)保險: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財產保險的補償和人身保險的給付。
(2)基金:屬於個人行為,沒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