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和綜合性文件的起草;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秘、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以及其他黨群工作。
(二)綜合計劃與政策法規科。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有關貫徹實施辦法、規范性文件並指導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人員社會化管理措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統計管理、數據發布和法制宣傳工作;承辦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等法制工作。
(三)財務與基金監督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基)金預決算;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並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綜合平衡社會保險調劑基金和就業資(基)金;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審計工作。
(四)就業促進科。
組織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規范;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措施;承擔外企就業服務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的設立初審和管理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
(五)軍官轉業安置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規;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分配計劃並協調落實;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有關解困和穩定的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調解仲裁管理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范;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管理調解員、仲裁員,組織仲裁庭審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培訓教育科。
擬訂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准;指導、協調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培訓工作;承擔職業培訓機構的認定工作;組織承擔技工學校辦學資格初審、申報和指導管理工作;擬訂培訓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范;承擔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市直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農村勞動力等培訓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組織實施和指導管理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制度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承擔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學科帶頭人的綜合管理工作;管理、協調智力引進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承擔市直事業單位招收聘用制幹部相關工作。
(十)勞動關系與工資福利科。
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分配和離退休政策;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崗位等級規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辦理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承擔企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承擔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審核市屬和中央、省駐陽江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准;擬訂勞動關系調整措施、制度建設、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實施規范;指導勞動關系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關閉、破產、改制等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導勞動標准制定工作;貫徹執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十一)養老失業保險科。
統籌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審批正常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關工作;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養老失業保險基金調劑、使用、管理政策和失業保險調劑金分配計劃;擬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生育、死亡等有關待遇政策。
(十二)醫療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的葯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和支付標准;承擔市直公費醫療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康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定標准和管理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工作;組織擬訂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政策並依法實施。
(十三)農村社會保障科。
擬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運營辦法和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參與指導、監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待遇的核發工作。
(十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宏觀指導和綜合管理;監控新農合資金的運作;對全市農村醫保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組織制訂有關政策、補償方案和各項管理規定,並協調、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政策的制定、宏觀指導和綜合管理。
(十五)公務員管理科。
組織實施公務員綜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等相關工作;辦理市直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考核、獎勵、調任、轉任、日常登記和職位設置、非領導職務職數核定等工作;承辦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指導市直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
(十六)勞動監察科。
擬訂勞動監察制度、執法規范和標准;依法受理舉報投訴;承擔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指導和監督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有關勞動、人事重大案件,處理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十七)合同制職員管理科。
指導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政策,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的聘用、解聘、辭聘、勞動工資、檔案管理等工作。
㈡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2)陽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科室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㈢ 社會保險管理局哪個科室管理檔案
每個地區社保局都有檔案管理處,不是那個科室的問題。
㈣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30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議案、建議、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3、法規處。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
4、規劃統計處。
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並對外發布統計數據;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並組織實施。
5、職位管理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職位分類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以及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的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和任職資格審查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6、考試錄用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規定;組織本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務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獎懲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的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等規定,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目標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相關工作。
8、教育培訓處。
負責本市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9、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
擬訂本市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來京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因公赴國(境)外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負責市屬專項經費資助的重點外國專家聘請計劃審批並指導監督項目實施,負責對外交流和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10、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
組織擬訂本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促進城鄉就業政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關停破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協調、指導。
11、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12、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完善本市和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工作。
13、流動調配處。
擬訂吸引外埠人才、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人才餘缺調劑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選調工作;擬訂解決夫妻分居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政策范圍內各類人員的調京、家屬「農轉非」以及知青安置遺留的有關工作。
14、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大學生村官處)。
擬訂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
負責離校後北京生源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擬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
15、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本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准和行業標准;
擬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訂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政策,並組織實施。
16、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負責指導實施本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及職稱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按照職責分工,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17、專家與博士後工作處。
擬訂本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國家高層次專業技術後備人才的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博士後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博士後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
18、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19、勞動關系處。
擬訂本市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時、休息休假標准,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和辦法;
擬訂企業最低工資標准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20、公務員工資福利處。
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公務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離休、退休政策;
負責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分析、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工作以及市級機關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處。
負責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
22、職工養老保險處。
擬訂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標准及基本養老金、福利養老金調整政策;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
23、居民養老保險處。
擬訂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的具體政策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規則和流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24、醫療保險處(公費醫療辦公室)。
擬訂本市醫療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公費醫療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政策並組織實施;
擬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葯品目錄、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及職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定標准、辦法並監督實施;
擬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醫療保險救助工作;負責核定本市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單位、人員資格及公費醫療經費預算工作。
25、工傷保險處。
擬訂本市工傷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使用辦法;
擬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檔次;擬訂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范圍;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和監督管理辦法。
26、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本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准;組織社會力量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組織受理投訴舉報,查處相關案件;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機關專項經費及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27、調解仲裁處。
指導協調本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有管轄爭議的案件;負責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
28、信訪處。
負責依法接待處理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並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建議;調查群眾反映的特殊困難,提出解決意見;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矛盾排查與調處工作。
29、財務處。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30、人事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安全保衛、統戰等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4)陽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科室擴展閱讀:
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秩序,嚴厲打擊騙取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全區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工作會議,要求依法從嚴查處一批欺詐騙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區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指出,醫保基金是社保專項基金,是參保人員的救命錢。
確保醫保基金運行安全,不僅是重大民生問題,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務。醫保基金總體運行平穩,有效保障了參保人員的各項醫療保障待遇。
但是,由於醫保基金監管的對象點多、線長、面廣,少數不法分子利慾熏心、違法違規行為隱蔽,欺詐騙保事件仍有發生,社會不良影響很大。因此,嚴厲打擊騙取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志在必行。
會議要求,高度重視打擊醫保詐騙工作,始終堅持「零容忍」和嚴打方針不動搖,要依法從嚴查處一批欺詐騙保案件,從嚴懲治一批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
從嚴處理一批組織者、策劃者、獲利者,有效遏止「欺詐騙取醫療保險基金」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開展此次專項行動,旨在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和輿論氛圍,堅持問題導向,敢於揭短亮醜,達到宣傳法規、強化管理、凈化環境的目的,最大程度減少醫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吳進嶺說。
㈤ 社保中心分哪些科室
河南省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下設綜合處 、地方養老保險處 、在職職工管理處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處、基金管理處、稽核處 、信息處。 其他省份就不清楚了,您可以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了解。
㈥ 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怎麼樣
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㈦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分工
局長、黨組書記黃正歡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洪健祥同志分管勞動關系與工資福利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合同制職員管理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朝健同志分管軍官轉業安置科(軍轉辦)、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局駐市行政服務管理中心服務窗口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莫潔蘭同志分管養老失業保險科、醫療工傷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障科、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科及局婦女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顏仰建同志主持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葉植滾同志分管就業促進科(含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培訓教育科(含市人力資源綜合訓練中心、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工作,負責市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工作。
調研員馮萬寧同志受局長委託,分管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監察科(含市勞動關系協調處理中心)及信訪維穩、安全生產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林舉燦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管財務與基金監督科工作。
調研員莫國驅同志協助局長督促抓好社會保險專項工作。
副調研員何經泉同志受局長委託,分管綜合計劃與政策法規科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工作。
副調研員雷自南同志受局長委託,主持市高級技工學校全面工作。
副調研員林良基同志協助局長管公務員管理科工作,協助局長管理辦公室(黨委辦、市人事考試中心)、局工會、共青團和計劃生育工作。
㈧ 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內8設個副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綜合協調及督辦工作;承擔文秘、人事、業務培訓、紀檢監察、信訪、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局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檔案的歸集管理工作;開展局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二)保險關系科
承擔具體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經辦工作,承擔具體社會保險關系的經辦管理,建立和管理個人帳戶、檔案資料;承擔視同繳費的建帳具體經辦;承擔單位和參保職工信息資料的具體經辦管理;承辦企業補充保險,承擔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具體協征經辦;承擔醫保IC卡發卡信息的傳送工作,承擔職工補繳審批後各項保險費、滯納金的核定經辦事項;承擔與地稅部門的具體社保費徵收經辦業務協調、聯動。
(三)醫療保險科
承擔全市及市直基本醫療保險具體經辦業務工作與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直企業離休人員醫療統籌的業務經辦工作,承擔補充醫療保險的協議方案並承辦日常業務;開展全市及市直醫療保險基金每年的核算、統計,分析醫療保險基金的運作情況、作出報銷比例增、減的建議;擬定提出每年調整基本醫療的最高支付限額和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准建議;承辦市直參保人員醫保個人帳戶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劃撥;承辦市直生育保險的待遇審核業務和支付,承辦市直工傷保險待遇的審核和支付;參與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規范和開展社保機構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具體經辦業務。
(四)待遇核發科
承擔市直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定、待遇審核和發放具體經辦;承擔市直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承擔市直離退休人員及遺屬、供養人等生存情況的具體經辦;承擔全市提前退休人員申領待遇的具體經辦;承擔市直退休人員的生存認證具體經辦;承擔市直失業人員每月簽到具體經辦工作;指導、規范和開展全市養老、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支付業務;協助開展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五)稽查科
組織、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的稽查工作;承擔市本級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稽查工作;指導、檢查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工作;制定全市稽查、內控工作規范和業務規范;承擔社會保險投訴舉報案件的處理工作;承擔建立全市社會保險欠費大戶檔案,加強對單位欠費的追收、清欠工作;參與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直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的年審工作;承辦社保法律涉及事務。
(六)計劃財務科
承擔市級基金的收支會計核算工作;承辦社會保險各項待遇支付;承擔全市系統內會計、統計、基金管理制度的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擬定提出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調劑金上繳下撥的計劃建議;具體承辦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資金的錄入與劃轉;承擔編制全市及市本級社保基金預算及本年度市本級社保基金決算、匯總全市社保基金決算報表及上報工作;擬定全市統籌基金待遇下撥的用款計劃;承擔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支付、結存的核算管理工作;承辦銀行往來數據傳遞和票據業務;保管現金、銀行票據、有價證券等票據;承擔局經費的財務管理及固定資產的帳務管理工作。
(七)信息技術科
承擔規劃和組織全市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工作,制訂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開展全市社會保險信息培訓,為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咨詢和必要保障;承擔全市社保網路系統的建設和社保中心機房的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開展社會保險信息技術交流、合作;依法規范管理參保繳費信息數據。
(八)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科
承擔全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建立和業務協調管理、待遇審核和各級政府補助資金的申撥核定工作;承辦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負責與其他社會保險制度的轉保銜接工作;協調銀社合作業務經辦關系;承擔各項業務報表統計工作;承擔全市業務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㈨ 陽江社會保險資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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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創業路
電話:(0662)3104856
詳細可鏈接下面網址聯系具體的分局來詢問一下
希望可以幫到你。
㈩ 陽江市陽東區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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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陽江市社保局是正縣處級別編制。
2、所以陽江市社保局下屬分局屬於副處或正科級別。
3、分局長是副處或正科級別,分局副局長是正科或副科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