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防控社會保險繳納法律風險
社會保險審計是企業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作為HR,應當知道如何去防控社保繳費、稽核、審計的種種法律風險。為此,英才網聯旗下金融英才網特邀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閆炳方律師,主講「社會保險繳納、稽核、審計法律風險防範」主題沙龍活動,結合實際案例,教會企業如何預防法律風險的發生,從內審的角度幫助企業梳理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問題。
一年一度的社保稽核季馬上又要來臨,作為企業,不希望成為被稽核審計的對象。閆律師首先問HR,公司在平時處理社保時是什麼感覺?HR們表示最大的感覺就是繁瑣。
閆律師表示,因社會保險法體系一直處於發展完善過程中,體系性相對較弱、變化較快,政策繁多、繁雜,專業性、實務性又非常強,處理起來是會感覺到十分繁瑣。
針對社會保險繳納中的實務問題,閆律師著重講解了社會保險繳納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社會保險繳納階段的風險主要有四種,即漏繳(不繳納)、晚繳(不按時繳納)、少繳(不足額繳納)和錯繳(繳納辦法適用錯誤)。對上述四種做法將會出現的法律後果,閆律師將其歸納為四個方面即經濟成本、責任處罰、信譽損失和隱性成本。
經濟成本是最直觀常見的,主要包括欠繳超期加收滯納金,跨年補繳的社評比值系數罰息,應保未保的社保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和損失賠償。前三項比較容易理解,對於損失賠償,閆律師舉了一個案例。
某國企員工1972年參加工作,那時北京還沒開始繳社會保險,1992年10月,國有企業試點和員工簽勞動合同並繳納保險,如不簽合同,則限期調出原單位。該員工於1992年11月和單位簽訂協議調出,並於12月底之前辦理調出手續,與原單位再無關系。該員工離開原單位之後也沒有再工作,2006年,到了退休年齡,該員工欲辦理退休,此時該員工的社保等都已轉到了街道,因其沒有繳納相應社保等辦理不了退休。於是,該員工以1992年10月到1992年12月期間原公司沒給其繳納社保為由,起訴要求賠償。閆律師介紹這個案子從2006年開始受理,開始法院一直沒有主張賠償,直到13年朝陽法院最終判定賠償養老保險5萬元。
對於上述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和法律後果,閆律師建議HR未雨綢繆,整體規劃公司員工薪酬,在員工工資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合理拆分員工工資結構,以達到為公司節省不必要的開支和規避相應的法律風險的目的。
Ⅱ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之間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急!
根據《條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預期年化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
而作為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用於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
區別有:
1、資金構成不同
社會保障基金是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預期年化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而社保基金則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構成。
2、用途不同
社會保障基金是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與調劑;而社保基金主要是用於公民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
3、投資運營不同
社會保障基金堅持堅持安全性、預期年化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由於短期內暫不發生支出,更適宜開展中長期投資;而社保基金對投資風險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資范圍較窄,投資運營活動限定條件更多。
(2)社會保險基金風險防控年活動擴展閱讀: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社保基金資產是獨立於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的資產。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可以進入股市的「社保基金」。
由社會保險機構為退休人員需支付退休養老金的總額進行社會籌資,即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或全部由單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
以支定收,不留積累,養老保險的負擔是代際之間進行轉移,即由在職職工一代人負擔已退休職工一代人的養老費用,在職職工本人則由下一代人負擔。
Ⅲ 社會保險基金包含哪些項目各項社保基金是混在一起的嗎是全國一樣嗎
小張於2013年6月份大學畢業後成功應聘成為一家大型國有企業的一名會計,該公司有完善的社保機制和福利制度。規定凡員工正式入職後均享受「五險一金」,小張入職後公司每月都會從他的工資賬戶上扣除一部分繳納社保基金,小張對「五險」的概念很模糊。那麼上述案例中的「五險一金」中的「五險」具體指什麼呢?各項社保基金是混在一起的嗎?是全國一樣嗎?
小張的困惑和疑問也是大多數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普遍存在的問題。社會保障作為關乎人民幸福指數的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得到政府、人民群眾的廣泛重視。社會保險基金建立的目的是人民在遭受特定社會風險時,由社會為其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保證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其他社會保險項目的基金構成。並且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基金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機制,國家對此有明文規定並且嚴格依據法律實施。
Ⅳ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方式有哪些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方式是指為履行基金監督職能,
完成或達到基金監督任務或目的而採取的方式、方法。主要包 括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
1.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是監督機構實施有效監督的主要方法,也是社會
保險基金監督過程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現場監督是監督機構派人到被監督單位對基金管理水平、基金資產質量、基金收益 水平、基金流動性等進行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監督機構通過 檢查比較詳盡地掌握有關基金運作的控製程序和相關信息,對 其業務經營合規狀況、內部控制和管理水平,以及資金流動性、 安全性和效益性進行深入細致的了解,發現一些財務報表和業 務資料中很難發現的隱蔽性問題,並對有關機構的產財務狀 況和遵守法規政策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
現場監督主要包括日常監督(在日常業務活動的開展的定 期或不定期的基金監督工作)、專項監督(針對某項k體問題而 開展的基金監督)和挪用基金案件的檢查處理。
2.非現場監督
非現場監督是現場監督的基礎,也是基金監督的重要方式之一。監督機構通過報表分析,對經辦機構和有關機構管理運營基金的活動進行全面、動態的監控,了解基金管理的狀況、 存在問題和風險因素,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防範的糾正措施。 一般情況下,現場檢查間隔時間較長,在此期間可能發生一些 變化和問題,監督機構可以通過非現場監督,依靠督辦機構和有關機構報送的數據,進行多方面的分析、測算並加以管制。 非現場監督的目的主要是:發現那些目前管理運營狀況尚好, 但在短期或中期可能會出現問題的機構,防患於未密切監 視已經發現問題的機構,不斷獲得管理運營信息,把握改進情況,防止進一步惡化;評估整個基金管理運營系統的動態,通 過對有關報表和報告的綜合研究,分析基金管理運營的軌跡和 趨勢,為制定切實有效的基金政策和監督措施提供依。
Ⅳ 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區別
全國社保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的區別
一是資金來源不同。全國社保基版金由中央財政預權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社會保險基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統稱,主要依靠所在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形成。
二是性質和用途不同。全國社保基金屬於社會保障儲備基金,專門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而社會保險基金則主要用於個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
三是運營管理方式不同。全國社保基金由全國社保基金會管理運營,可投資配置於經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可以在中國境內市場和境外市場投資運營。而各種社會保險基金則由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目前,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存入財政專戶,投資運營范圍和領域受到嚴格限制。
Ⅵ 為什麼說社保基金可以忍受更大的年度波動
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介紹,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兩部分基金,最大的一部分是全國社保基金,這部分是財政撥款性質,去年年底已經超過16000億;第二部分比較小,是養老保險基金階段性結余,目前已經同7個省市簽訂合約,承諾委託管理3600億,現已到賬1370億。
Ⅶ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包括哪些內容
具體內容包括復社會制保險基金運營風險識別,風險預警管理組織建設,風險預警機制,風險預警內容及實施過程,風險預警警情、警素的確定,系統風險預警指標體系構建,系統風險預警模型的選擇及模型運行結果,系統風險預警報告,系統風險控制策略以及風險預警管理綜合應用平台等
Ⅷ 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會遇到什麼風險
既然是投資,那麼必然涉及到如何使其持續、穩定的問題,這是最大的風險項
Ⅸ 如何製作社保基金財務風險防控課件
(一)做好社會保險的監管工作
針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必須從內部和外部兩個角度出發,構建出具有約束力的管理系統。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會計監管中應該包括內部控制監管、核算監管和審計監管等幾個主要的方面;社會保險基金外部會計監管應該包括行政監管、社會監管、法律監管和審計監管等。內部會計監管能夠幫助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外部監管能夠從各個方面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形成有力的約束,內部和外部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就形成了系統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體系。這一體系的構建,不僅能夠促進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合理運用,也能夠促進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重點做好個人賬戶的管理工作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管理存在許多問題,所以在控制基金風險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對個人賬戶的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必須要統一納入到財務管理的范圍內,在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和支出賬戶中增設統籌和個人兩項,並確定賬戶的明細,實現兩者的獨立核算。通過對參保人個人賬戶的完善,可以為基金管理人員的工作帶來便利和依據。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風險降到最低,還應該使個人賬戶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統,這樣不僅能夠增強對個人賬戶信息的處理能力,也能夠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
(三)增強征繳力度,統一征繳標准
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工作更加順利,有關部門必須要做好相關的宣傳活動,讓單位和個人能夠認識到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作用和意義。在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力度的過程中,必須要保證相關法律、行政職能和經濟等問題能夠與征繳工作相協調,盡量讓中小民營企業能夠主動的參與到基金繳納的實際工作中來,進而最大程度的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盡量減小地區差異帶來的征繳費用不同的問題,必須建立起統一的征繳標准,將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到預算管理中。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指標必須根據評估結果來確定,這樣不僅增加了征繳的科學性,也能夠最大程度的減小管理風險。在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過程中,應該為其創設財政專戶,通過對收支的協調管理來提高財務管理的質量,並在管理的過程中發揮監督的重要作用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減少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風險。
(四)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
要想保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管理的水平,就應該從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來優化管理工作。在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方面,負責征繳的機構應該在當地銀行設立專項賬戶,並且這一賬戶必須通過當地財政與勞動部門的認可,在征繳費用的過程中,主要由稅務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其他部門無權干涉。在支出社會保險基金時,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實際支出情況來適當調整支出標准,這樣就能盡量減小外界因素給支出工作帶來的困擾。
(五)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體系
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系時,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制度的變革情況來調整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程序。社會保障體系的落實必須要以制度為依據,所以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改革情況來優化繳費程序,並做好基金運作的監督工作;根據會計人員的工作表現實行激勵制度,通過獎勵的方式來激發會計人員的工作效率。對社會保險基金人員崗位進行分解時,根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會計法》的有關規定來明確人員的職責,還應該設定考核目標,進而落實獎罰制度;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來檢查基金管理情況,不斷增強會計的監督職能,加強保險基金的征繳力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做好基金支出的監督工作,盡量避免不合理的基金支出,這樣才能達到控制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