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買了交強險(強制險)(交強險還是可以賠對方財產2000元),及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30萬, 打比方如果對方死了要賠41萬,總共交強險賠11萬,商業險賠30萬,那對方車損就沒保額賠了,你可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投訴。
⑵ 保險公司理賠後就算結案嗎
不一定的,如果你買的是輕症豁免功能的險種,那理賠後合同繼續有效,而且不用交後續的費用了
⑶ 交通索賠,保險公司已經賠償了,怎麼樣去交警結案
交通索賠,保險公司已經賠償了,必須雙方達成一致才可以的,要雙方簽字確認才能結案,如果對方提出要求過分的話,交警會居中協調的。交通事故賠償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台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⑷ 處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好以後就可以去交警隊結案嗎
是先交警判責任,然後在去維修車輛,然後保險公司理賠完就算結案了。
⑸ 關於車輛事故結案和保險公司賠償的問題
你們不是買交強險了嗎?直接咨詢你所買車險的那家保險公司。這些問題是保險公司的事!
⑹ 交通事故如何結案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 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繫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 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借機提出訛人。 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 賠,交警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您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
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 需要的單證如下: 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葯費收據。 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 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 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 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⑺ 保險公司報案後結案需要哪些程序
第一 保險公司結案 需要被保險人 保險人等相關權利人去簽字的
第二 這個要看理賠情況來定 根據不同的理賠標的 保險案件來操作
第三 一切以合同上載明為准 你看下合同上面都有如何理賠的程序
第四 具體可以咨詢你所購買保險的公司或者業務員
第五 如果聲明放棄保險理賠 需要簽訂聲明書 以及相關法律公證 不是出爾反爾
第六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⑻ 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到場能否結案保險理賠要怎麼辦求解
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到場不影響正常案件審理的,可以缺席審理案件。也可以結案的。
保險理賠方法:
先由交強險賠償,超過交強險部分由商業險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8)保險公司理賠如何能結案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