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保控費是怎麼回事,需要解決哪些矛盾,會有哪些影響
醫保控費的話,主要是發現醫保報銷中的各種欺詐就醫行為,比如偽專造材料、虛假報費、掛床、屬串換葯品、串換項目、醫療行為異常、過度醫療、葯品濫用等。2013年就有專家表示醫療保險基金違規金額占基金總額比例的20%~30%,因此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損失數額。
目前的控費手段對人工依賴程度比較高,技術比較落後單一,因此審核不夠全面和徹底。但是隨著大數據技術的發展,已經出現了數聯易康一類的三方監管平台,他們通過更為先進的大數據手段進行醫保基金的智能審核、監管和決策,大大提高了對欺詐騙保行為的發現和解決。
需要解決的矛盾:
1、醫院數據信息孤島問題,能否打通信息壁壘,成了大數據醫保控費的關鍵。
2、數據信息安全問題;最近剛爆出京東信息泄露問題。有的大數據公司會對數據進行脫敏處理,保證信息安全。
3、目前全國醫保系統尚未聯網,因此異地結算類的騙保事件頻發。數聯易康有解釋通過大數據針對申報人進行多維度行為分析可以發現一部分騙保事件,但解決異地就醫結報工作依然很迫切。
影響:最主要的還是減少醫保基金的損失,真正實現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另外大數據醫保控費的輔助決策功能還可以幫助醫保基金決策者制定科學的醫保政策。
⑵ 什麼是醫保控費
醫療控費,國家的一項長期政策。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病種收費,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化診療,達到臨床療效標准後出院,整個過程中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等各項費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費。醫院按此標准收費,醫保基金和參保患者按規定比例付費。
醫療控費的作用:
1、醫療控費的主要目標是從不合理的醫療費用中擠出水分。對於醫用耗材,不僅要擠掉「過度的量」,更要擠掉長期存在的「虛高的價」。哪些費用屬於正常的醫療需求,哪些是過度醫療的水分,要科學區別對待,各地區、各醫院有所不同。
2、改革指標需要細致地層層分解。比如,葯佔比、耗佔比等指標,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之間、不同級別醫院之間不具有可比性,按照單一的指標考核,不符合基本規律。而在醫院層面,應改變過去長期實行按項目收付費制下的粗放管理方式,優化臨床路徑,提高醫院運行效率,獲得合理適度的結余用於分配。
3、此外,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也是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緩解看病貴的重要舉措,能夠達到控制醫療費用的目標。
(2)醫療保險基金可持續性控費擴展閱讀:
醫療控費相關政策
1、2015年,國辦印發《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2、2016年,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兩次政策均強調,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葯佔比(不含中葯飲片) 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葯品收入) 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 元以下。後者進一步明確,「到2017 年,全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力爭降到10%以下」。
3、2017年9月底,中國已全面取消公立醫院葯品加成。根據《關於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下一步將鞏固取消葯品加成成果,進一步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4、2017年12月22日,國家衛計委官網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保醫療服務質量的通知》,明確指出,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同情況,科學設定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目標,不搞「一刀切」。杜絕只要結果、不管過程。
⑶ 如何正確理解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
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醫保的性質決定醫改的性質,醫保的保險屬性決定了醫改必須引入市場機制;
二、醫保是醫療服務價格機制形成的基礎,醫改中必須堅持充分發揮醫保的談判功能;
三、醫保為醫改提供物質基礎,必須保持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性。
醫保為醫改奠定物質基礎,首先強調的是物質基礎的合理性,要堅決反對對醫保物質基礎的不合理要求,其次強調的是醫保的物質基礎性作用要可持續,不能片面地提出增強醫保的物質基礎。值得注意的是,醫保的基礎性作用不等於兜底責任。
自從《「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首次明確提出「充分發揮全民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在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現,如《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43號)、《關於積極推動醫療、醫保、醫葯聯動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6〕56號)、《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等均提出要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
全民醫保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既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醫葯衛生體制的重要內容,所以無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還是在推進「健康中國」戰略中,都具有重要的制度功能和基礎性作用(王東進,2015)。但是如何發揮基礎性作用,理論與實踐中眾說紛紜,其中不乏誤解之處。本文旨在修正相關的錯誤認識,並提出對醫保在醫改中基礎性作用的三大見解。
醫保的性質決定醫改的性質
我國現代醫療保險制度自建立之初,就是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明確提出,「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要「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提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而互助共濟、分散風險正是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因此,從概念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應是保險制度而不是福利制度。《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也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醫保的性質決定了醫改的性質,醫保的方向決定了醫改的方向。醫保的保險屬性決定了醫改必須引入市場機制,要充分發揮市場在醫療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不能走計劃經濟回頭路。我們強調鼓勵和允許各地對醫改進行積極探索,但所有探索都不能動搖醫保保險屬性的基本前提,都不能違背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醫改實踐中曾出現過第三方付費與「一手托兩家」的爭論,其實質是選擇市場機制還是計劃經濟模式。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充分發揮第三方付費機制的作用,而不是「一手托兩家」。有人或許會對此提出疑問,認為新醫改方案中提出了「強化政府責任與投入」的要求,強化第三方付費機制是否與「強化政府責任與投入」的要求相違背呢?第三方付費並不是否定政府責任,而是強調應該通過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第三方付費的方式補貼醫療保險的需求方,而一手托兩家,通過直接補貼醫療機構,讓醫療機構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則是走計劃經濟老路。
醫保是形成醫療服務、葯品價格機制的基礎
在醫療領域,醫療服務、葯品價格機制應該由買賣雙方相互談判形成,而不是由政府拍腦袋決定。充分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充分發揮醫保作為需求方代表的談判功能,通過與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等談判,為合理的醫療服務、葯品價格形成機制奠定基礎。
談判功能是醫保的基本功能之一。從理論上講,醫保作為需求大戶,應該具有較強的談判能力和威懾力,能夠起到有效規范和約束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行為的作用。但實踐中,醫保的談判功能未能發揮作用。原因有很多,如當前醫保經辦機構與醫保行政主管部門管辦不分,醫保經辦機構不是獨立的法人主體,缺乏主動搜索相關醫療信息控制醫療費用的動力。但根本原因在於醫療服務、葯品價格不是由買賣雙方相互談判形成的,而是由政府定價決定的。作為需求大戶的醫保,未能參與到醫療服務、葯品價格的形成過程中。
充分發揮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必須堅持發揮醫保的談判功能,加強醫保談判實力和談判能力建設。為此,必須要:(1)改變職工醫保、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各自為戰的局面,加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力度,提升基本醫療保險的整體效能。(2)積極推進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醫保經辦機構與醫保行政主管部門的「管辦分開」,強化醫療領域相關市場主體的獨立法人地位,強化獨立法人自負盈虧的約束機制。醫保機構只有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強調醫保機構的控費責任才能不會成為一句空話,醫保機構也才有動力主動的搜集相關信息,約束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的行為,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3)改變醫療服務、葯品的政府定價機制,改變過去買單方與點菜方分離的狀態,積極探索醫保機構直接參與醫療服務、葯品定價的談判模式,形成醫保與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談判決定的價格形成機制。
醫保為醫改提供物質基礎
醫保為醫改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據相關資料顯示,2011年,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已達6140億元,參保人員的醫療總費用占醫療機構全部業務收入的60%-70%,部分地區甚至高達90%(王東進,2012)。醫保基金已經成為醫療機構的最大付費方。醫療保險的運行狀況和醫療保險基金的穩健性,直接關系醫改成敗,影響醫改方向。如果醫療保險基金出現崩盤的危險,整個醫改就會停頓,甚至會走回頭路。因此,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確保醫保基金穩定運行,保證基金不出險。
實踐中,有種錯誤觀點認為醫改之所以不成功,是因為醫保的物質基礎不牢;醫改要取得成功,就要築牢醫保的物質基礎,提高醫保的報銷比例。事實上,醫保的報銷比例已經達到70%-80%,部分地區甚至高達90%。過高的報銷比例已經嚴重影響醫保基金安全,醫保基金結余不足或當期收不抵支的現象已經越來越嚴重,這對醫保健康可持續產生嚴重影響。
還有種錯誤觀點認為,為推進分級診療,應該進一步改革醫保付費機制,提高基層就診時醫保的報銷比例。事實上,分級診療制度一直未能建立,其根本在於醫療資源配置出現問題,行政對醫療資源的管控導致醫療機構大的越來越大、強的越來越強。如在衛計委嚴令限制醫院病床數量的情況下,號稱全球最大醫院的鄭大一附院今年仍新增了3000張床位。行政管控的結果是基層醫療機構逐漸被掏空。中央層面一直在強調強基層,但基層依然羸弱、沒有好醫生。這不是因為醫保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支持不夠,而是因為行政的過度管控,多點執業、管辦分開一直沒有做好。
醫保為醫改奠定物質基礎,首先強調的是物質基礎的合理性,要堅決反對對醫保物質基礎的不合理要求,其次強調的是醫保的物質基礎性作用要可持續,不能片面地提出增強醫保的物質基礎。為此,一要確定合理的報銷比例,考慮到保險與激勵的矛盾,國際經驗表明75%的報銷比例能夠較好地協調保險與激勵的關系;二要設計合理的起付線、封頂線和費用支付方式,要認識到醫保的基礎性作用,不等於醫保的無限責任,醫保不能也沒有能力承擔所有醫療費用。
醫保的性質決定醫改的性質
實踐中,有種觀點把基礎性作用與兜底責任混為一談,認為應該強化醫保的兜底責任,尤其是在因病致貧問題上,應該進一步提高醫保報銷比例、降低醫保的起付線、提高最高支付限額,建立大病保險制度解決大病導致的因病致貧問題。基本醫療保險是保險而不是救助或福利,是一種分散疾病帶來的財務損失風險的機制,而不是消除貧困的制度。基本醫療保險講責任分擔,即個人在籌資和醫療費用上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使參保人有節約醫保基金的經濟動力。設置醫保的起付標准、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就是落實責任分擔的具體政策措施。而且,起付標准不是越低越好,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也不是越高越好,否則,難免會失去節約基金資源的動力,甚至導致浪費。
基礎性作用與兜底責任不同,不能混為一談。雖然保基本和兜底線通常一起使用,但二者屬於不同的范疇:保基本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范疇,兜底線屬於醫療救助的范疇;基本醫療保險只能夠保基本,不能也沒有能力兜底線。現實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大量出現,原因不在於基本醫療保險保基本功能沒有發揮好,而是醫療救助兜底線能力不強。民政部門管理的醫療救助項目,本應承擔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兜底責任。然而,財政投入杯水車薪,使得這種兜底功能遠遠未能發揮出來。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政府應該加大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的兜底線能力建設,而非一味強調醫療保險的保基本作用。
總之,正確理解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要求既不能貶低該作用,也不能誇大該作用,更不能在爭權時貶低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在諉責時刻意誇大醫保基礎性作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誇大醫保基礎性作用的傾向。以分級診療為例,有種觀點把分級診療制度沒有建立歸結為醫保的基礎性作用沒有發揮好,歸結為醫保的指揮棒沒有發揮作用。實際上,醫保的指揮棒能夠發揮作用,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密切的關系,取決於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進程。
⑷ 2018年醫保控費怎麼執行
醫保控費打響2018年醫改「第一槍」, 多地啟動按病種收費。
朱恆鵬表示,在全民醫保條件下,相當比例的看病費用由醫保機構來支付,為避免醫患雙方的過度醫療傾向,應該盡可能避免按照服務項目進行支付的付費方式,而採取其他一系列更為科學的付費模式。國內部分地區的試點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比如,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門診付費可以嘗試採取按人頭付費的制度,住院付費可以採取總額預付和按病種付費相結合的制度。這些制度能夠有效地緩解過度用葯和過度檢查現象。
⑸ 為何說醫保控費打響2018年醫改第1槍
近日資訊。醫保控費打響2018年醫改「第一槍」多地啟動按病種收費 醫保改革漸入深水區
作為醫改重頭戲之一,醫保控費開始打響2018年醫改「第一槍」。近日廣西、浙江、四川、河南等多個省份密集發布擴大按病種收付費范圍的通知。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全國近三分之二省份已經實施或正試點實施按病種收費。業內人士表示,這一變化意味著我國醫改正邁出實質性一步。
朱恆鵬表示,在全民醫保條件下,相當比例的看病費用由醫保機構來支付,為避免醫患雙方的過度醫療傾向,應該盡可能避免按照服務項目進行支付的付費方式,而採取其他一系列更為科學的付費模式。國內部分地區的試點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比如,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門診付費可以嘗試採取按人頭付費的制度,住院付費可以採取總額預付和按病種付費相結合的制度。這些制度能夠有效地緩解過度用葯和過度檢查現象。
⑹ 醫保改革漸入深水區多地啟動按什麼收費
多地啟動按病種收費, 醫保改革漸入深水區。
隨著深度老齡社會的步步逼近,收少支多將成為醫保基金的新常態。事實上,目前對於醫保部門而言,開源空間並不大,費用控制也就成了醫改一條必經之路。
朱恆鵬表示,在全民醫保條件下,相當比例的看病費用由醫保機構來支付,為避免醫患雙方的過度醫療傾向,應該盡可能避免按照服務項目進行支付的付費方式,而採取其他一系列更為科學的付費模式。國內部分地區的試點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比如,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門診付費可以嘗試採取按人頭付費的制度,住院付費可以採取總額預付和按病種付費相結合的制度。這些制度能夠有效地緩解過度用葯和過度檢查現象。
⑺ 醫保控費有哪些挑戰和機遇
醫保控費的話,主要是發現醫保報銷中的各種欺詐就醫行為,比如偽造材料、虛假報費、掛床、串換葯品、串換項目、醫療行為異常、過度醫療、葯品濫用等。2013年就有專家表示醫療保險基金違規金額占基金總額比例的20%~30%,因此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損失數額。
目前的控費手段對人工依賴程度比較高,技術比較落後單一,因此審核不夠全面和徹底。但是隨著大數據技術的發展,已經出現了數聯易康一類的三方監管平台,他們通過更為先進的大數據手段進行醫保基金的智能審核、監管和決策,大大提高了對欺詐騙保行為的發現和解決。
需要解決的矛盾:
1、醫院數據信息孤島問題,能否打通信息壁壘,成了大數據醫保控費的關鍵。
2、數據信息安全問題;最近剛爆出京東信息泄露問題。有的大數據公司會對數據進行脫敏處理,保證信息安全。
3、目前全國醫保系統尚未聯網,因此異地結算類的騙保事件頻發。數聯易康有解釋通過大數據針對申報人進行多維度行為分析可以發現一部分騙保事件,但解決異地就醫結報工作依然很迫切。
影響:最主要的還是減少醫保基金的損失,真正實現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另外大數據醫保控費的輔助決策功能還可以幫助醫保基金決策者制定科學的醫保政策。
⑻ 醫療保險制度的存在問題
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我國醫療保險仍存在不少問題,有些問題還非常嚴重,甚至到了制約經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的程度。這些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以葯養醫」是目前我國醫改所面臨的最核心的問題
政府對醫療機構投入資金不足、供給能力弱,又將醫療機構推入市場讓其自身適應市場、自負盈虧,這樣的做法導致了絕大多數醫院不得不選擇「以葯養醫」這種方式來維持醫院的正常收入和運行。久而久之,「以葯養醫」這種方式就變成了醫院在市場經濟之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醫療機構喪失了其公益性的性質,群眾看病時的負擔越來越重。其實問題的根源就在於政府對醫療機構的投入不夠。在2011年,中國GDP總額為47.16萬億元。據財政部發布的《2011年公共財政收支情況》,財政收入為103740億元,其中醫療衛生支出6367億元,僅佔GDP總額的1.35%,比許多國家的醫療投入比例都低。而且這6367億元也並不是全花在對每個老百姓的醫療服務上,去除衛生部門三公消費、基建等其他項目外,用在全國百姓和醫療機構身上的,就只剩下20%左右。這使得大多數省份的財政補助占公立醫院收入的比例都不到5%,甚至還有低於2%的,這樣也迫使醫院不得不從葯品、器材之中獲得資金來維持正常運轉。2、醫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多樣性有待提高
由於諸多歷史性的原因和地區制度差別而形成的醫保差別對待依然存在,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區的醫療水平存在著很大的差距,仍有部分人員由於各種原因未參加醫療保險。各地醫保中心都有針對各自地區的政策,造成各地區醫保病種、報銷比例都存在差異,全國各地區各種險種也缺乏統籌規定和有效的相互銜接。因此,這種全國性的制度的公平性還有待提高。隨著社會發展,就業形式呈現多樣化,醫療保險的險種需求的多樣性逐漸顯露出不足。並且參保人員轉移工作和地區出現的醫保銜接困難、「一卡通」措施不完善的現象,也暴露出對於醫保政策多樣性的需求。3、醫保政策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由於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醫療保險政策分別實行以省、市、縣各級分級管理或者以行業統籌為主的分割管理。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差,無法做到順利應用於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大額商業保險基金在應用銜接上缺少協調性,多種醫療保險基金無法最有效地發揮功能。醫保資金涉及政府、醫療保險中心、參保人員和醫院等環節。時常發生醫患關系緊張,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基金不足、參保群眾套取個人醫保賬戶資金、騙取醫保基金、醫療機構和醫葯代表的暗箱操作等現象也經常出現。因此,國家需要制定強有力的規定來統籌協調醫保資金的使用,以保證我國全民醫保事業的可持續發展。4、醫保基金風險的可控性需要加強
醫療保險基金是醫保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基金的安全可控性是我國醫保政策實施成功的前提和關鍵。我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特有的年齡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醫保的籌資和收入,老齡化趨勢直接導致了醫保基金支出的負擔並且提高了基金的風險性。特殊類型疾病、老年慢性病、長期住院護理等費用的增加會危及醫保基金的可控性。與此同時,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在醫療領域也隨之出現越來越多的新葯品、新技術、新治療手段。這些新技術方法的出現會直接導致醫療費用的增加,使得醫保基金支出風險大大增加。醫保中心、參保群眾和醫療機構組成了三個互相關聯的利益主體。參保群眾追求醫療服務的最優化,醫療機構追求獲得利益的最大化。醫保基金也因此存在著不斷增長的支出風險。參保群眾和醫院套取醫保基金、醫務人員獲得葯品回扣、誘導患者過度醫療消費等違法現象也時有發生。
5、醫療保險資源分布不合理,費用負擔苦樂不均。醫療保險各分制度板塊結構的特點,使政府在分配醫療保險資源上受到很大限制,醫療衛生設施部門間、行業間、城鄉間的差別巨大,上海、北京、廣州等中心城市集中了全國最優秀的醫葯人才、最先進的診療設備,經濟欠發達地區醫療設施遠遠滿足不了需要。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企業舉辦的醫療機構,其醫療衛生資源供過於求,利用率低下,浪費嚴重。而農村的醫療衛生資源嚴重短缺,供不應求,看病難、吃葯難的問題非常普遍,農村這種缺醫少葯的問題,使一些地方的防病、防疫能力不斷下降。以醫院床位為例,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75%以上,1995年,城市醫院病床佔全國醫院床位的52.3%,農村佔47.7%,城鄉醫療服務設施分布極不平衡。我國醫療保險供給是由勞動者所處的經濟組織的性質決定的,醫療費用主要由勞動者所在單位進行核算。由於本單位供款、職工年齡結構、身體素質、職業病概率等差異,使單位或企業之間醫療費用負擔畸輕畸重,甚至出現醫療費用不堪重負的現象,影響了勞動力的生產和再生產,使企業生存、發展環境惡化,造成企業市場准入規則和競爭機制的扭曲。
6、醫療費用急劇膨脹,「免費搭車」現象嚴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屬直接免費型保障,被保險人只需支付微額掛號費,就可直接進入消費領域,參與醫療保險資源的分配,其消費的數額不受限制,這就容易出現小病大治、無病也治、開大方、開人情方、一人看病全家吃葯的現象。據有關部門估計,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約佔全部醫療費用的20.3%。1978年,全國職工醫療費用27億元,1997年增加到 774億元,增長28倍,年遞增約19%,而同期財政只增長6.6倍,年遞增約11%,職工醫療費用增長速度遠遠高於同期財政的增長速度。醫療消費的無節制,導致少數地方醫患相互勾結、道德淪喪的情況。有的人到醫院開葯,到葯店套現。有的處方竟能開出電視機、洗衣機等生活日用品。有的地方在醫院旁邊總有林林總總的葯品收購小店。我國醫療費用急劇膨脹的原因,除由於葯品、醫療衛生管理體制不順而造成的以葯補醫以及醫葯生產成本上升和葯品銷售不規范的因素外,上述人為因素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思考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