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方銷售的理財產品和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銀行往深了抄說也不算是自產自銷他要是拿著客戶的資金去投向什麼什麼項目什麼什麼股票什麼什麼基金外匯期貨在我個人眼裡銀行和三方沒什麼區別,都不屬於發行方。所謂的資產分析,哪個有實力的公司不能給你分析?只有三方可以|?
2. 為什麼三方的理財產品比銀行的理財產品高那麼多
我不太清楚你說的三方是指哪哪些。
就目前的理財產品,比銀行高的有很多,有信託公司發的信託類產品,券商自己發的理財產品(部分也會給銀行代銷)還有部分基金產品,銀行,券商處都可以買到。
信託產品 大概8%--15%都有,說是穩賺不賠,實際上都有風險,到期未必會有那麼高的收益,因為這些產品存在如何兌付的問題。
基金:債券型基金的收益,一般都比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要高,風險也比較低,但要注意篩選,對於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
券商自己發的理財產品,也首選 保本型的,5%--8% 左右的比較多。而且確實可以做到,可多咨詢幾家問清楚。
銀行自己的理財,說白了就是 高息存款,存活期拿定期錢,沒什麼的。而且銀行主要是代銷別人的產品,
保險公司的理財,這個叫理財嗎?不就騙錢嘛?實際就是保險,那點可憐的收益連銀行活期存款都不如。
因此,重點推薦的,還是券商和基金公司 這些專業投資機構 的保本理財產品。因為投資的標的物不同,銀行的主要職能就是拉存款,而專業投資機構是玩投資,兩者的市場定位不一樣,造成的結果頁不一樣。比銀行高很正常。但一定要咨詢清楚。銀行其他途徑亂七八糟的東西,黃金啊,紅酒啊,都是扯淡~~不適合一般老百姓。
3. 被銀行誤導買了第三方理財產品怎麼維權
基本很難維權,大致有幾點給你講一下吧!
第一:因為銀行方面推薦出來的理財產品是會給出全面具體並且有責的具體宣傳文件。
第二:如果要維權的話,要與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銀行的投資經理或者是你個人的客戶經理向你推銷了這種產品。
第四:需要維權只能說明你發生了虧損,如果你自己獲利還要求維權的話實在難以解釋,那麼理財產品本身作為一種投資行為,就是存在盈虧風險的,由於購買人是你自己本身,並且是自身主觀的意願行為,是無法洗清定責的。
第五:如果是發生資金安全風險並且有銀行提供的相關宣傳資料作為證明,那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訴的。
第六:如果是銀行員工的個人行為造成,並且無相關材料證明,那麼你維權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因為你給的消息不全面,無法指導有效的維權,大致上來講就這么簡單的幾點你需要注意,其實還有很多,就不一一道來
4. 第三方理財產品代理銷售機構的銷售渠道主要是哪些
首先是分專業和兼業的
專業的有專門的代理公司
兼業的就是銀行了咯,不過理財產品主要是通過銀行銷售的。當然也有通過個人的,但是量就比較小了,畢竟現在的群眾更相信銀行。
5.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產品是不是違法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這肯定是經過他們公司的經理允許的,並不屬於違反行為,因為人家也沒有讓你強買強賣
6.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產品,謊稱是外地某銀行的存款。這合法嗎如果不合法,該如何舉報
如果確實是工作人員說謊,可以保留錄音等證據,向銀監會或消費者協會舉報
7. 銀行做第三方賣理財個規嗎
可以。
按照銀監會規定,銀行代銷理財,基金產品,需要做到盡職告知義務。
也就是說,只要銀行和投資人說明白了理財產品,銀行就沒有責任。
8. 銀行理財是不是都是騙人的買時說基本不會有任何風險...但是在到期時卻又另一種說法!
誰買誰上當,銀行有賣保險的小心了。。。。
要看合同中的貓膩哦。就這行情,銀行要是保證你5%的收益,那就小心了。
除非是個人投資公司。因為銀行暴利啊,工行1000個億啊,你不賠他怎麼賺?
9. 銀行員工應該為自己私自銷售第三方理財產品損失買單嗎
如果是銀行授權銷售的
就不需要承擔
否則就需要承擔損失
還需要承擔造成銀行聲譽的損失
滿意請採納回答!
10. 銀行櫃員換工作,是保險對公銷售還是第三方理財機構
三方理財吧,現在的財富管理機構都有保險業務開展,並且都要比保險公司的更能多學到宏觀的東西,經紀公司保險品種更多更能對保險有更深的認識,並且私募基金產品信託產品等等專業性還是未來的可發展性都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