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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帶保險理賠

發布時間:2021-03-18 16:35:04

A. 保險理賠的原則是什麼

損失賠償原則是指在保險標的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按照合同規定,以貨幣形式賠償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失,或者以實物賠償、或修復原標的。具體的原則有兩點:
一、保險賠償的一般的准則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權利,保險賠償原則首先要求保險人對財產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損失的賠償必須做到及時、准確、守約。
1、有損失才有補償,補償以損失為前提。而且,該損失必須是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2、損失補償有最高額限制。
(1)保險賠償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
(2)保險賠償以不超過保險利益為限。
(3)保險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二、近因原則
1、單一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如該原因屬保險事故,則保險人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否則保險人可以拒絕賠償。
2、多種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可區分以下四種情形:
①如果多種原因均為承保危險,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損失負賠償責任。反之,如果多種原因均非承保危險,則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②多種原因連續發生,如果其中持續起決定作用或處於支配地位的原因屬承保危險,則保險人負賠償責任,否則保險人不陪。
③多種原因間斷發生,即前因與後因並不連續,後因與前因不相關聯,後因不是前因的必然、直接結果,而是新的相對獨立的原因。
④多種原因同時發生或相對獨立,無法確認近因,對此,如果可以依其原因對損失加以劃分,則保險人對承保危險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損失無法劃分,多數學者認為保險人可不承擔保險責任。

B. 保險理賠有哪些內容

1.
保險理賠員主要負責在接到查勘定損通知後,組織客戶及有關人員,現場調查版取證,核定保險事故權的損失;接見客戶,檢查確定財產權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醫院記錄,確定責任;調查取證,收集、整理並審核查勘定損資料等工作。
2.
保險理賠員的工作內容:
3.
調查取證,收集、整理並審核查勘定損資料;接到查勘定損通知後,組織客戶及有關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核定保險事故的損失;接見客戶,檢查確定財產權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醫院記錄,確定責任;檢查索賠形式和其他記錄確定承保范圍,對職責范圍內所有賠案、代理算賠案進行賠款理算;向客戶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釋理賠結論,處理客戶反饋的有關查勘定損意見和理賠意見;理賠文件整理歸檔,建立、維護理賠業務資料庫和客戶風險檔案,分析客戶風險分布狀況,提出風險管理對策,確保理賠信息數據的真實准確;研究理賠有關政策、管理制度和實務流程,提出擬定以及修改意見,不斷提高賠付的質量和效率。

C. 史帶財險理賠速度怎樣

千萬不要買史帶財險,理賠的時候,資料發過去後基本沒有下文,打客服催就一直說沒有收到資料,要求重新發送,明明手機簡訊、郵件都收到了他們已經受理的通知。當然,投訴電話打過去也沒人接。

D. 保險索賠與保險理賠的區別

1、性質上有區別

保險索賠是被保險人的貨物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承擔風險損失時向保險人提出的索賠。 在國際貿易中,如果賣方申請保險,賣方將在交貨後將保險單的背書轉讓給買方或其接收代理。 當貨物到達目的港並發現損壞時,買方或其接收代理人作為保險單。 法定受讓人應當當場向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索賠。

保險索賠是指保險公司的財產損壞或被保險人的生命受損,或者保險事故發生時需要支付保險單中規定的其他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的賠償或賠償。 支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反映保險職能並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而言之,保險索賠是保險公司在保險主體風險之後處理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的行為。 在保險業務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賠償功能的具體體現。

2、過程上有區別

保險索賠是指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保險索賠以及保險公司的調整和支付。 這是一個相對較大的概念。 整個保險案件是從提出索賠到最終付款的索賠程序。 索賠是指客戶根據保險合同報告案件並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相應的費用。 索賠是保險公司根據保險類型和提交的申請材料支付保險費。

3、角度上有區別

索賠是從被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角度出發的;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遇到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或人身傷害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支付賠償金或者支付保險費,法律行為。

索賠是從保險公司或索賠代理人的角度出發的; 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或理賠代理人在承保保險主體中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合同所有人提出索賠後,按照合同對保險責任進行審查和處理。 賠償或支付保險金的法律行為。

(4)史帶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理賠方式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保險索賠

網路-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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