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9年養老保險還審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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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促進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范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如下決定:
一、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系,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任務是: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擴大覆蓋范圍;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劃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及個人的責任;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和監管,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進一步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
二、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要繼續把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首要任務,進一步完善各項政策和工作機制,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基本養老金拖欠,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對過去拖欠的基本養老金,各地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補發拖欠基本養老金和企業調整工資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加以解決。
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四、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做實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要繼續抓好東北三省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抓緊研究制訂其他地區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的具體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國家制訂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和投資運營辦法,實現保值增值。
五、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核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擠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實現依法監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機制,保證基金監管制度的順利實施。要繼續發揮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共同維護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七、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調整方案,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八、加快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加強省級基金預算管理,明確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建立健全省級基金調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在完善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實現省級統籌,為構建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創造條件。
九、發展企業年金。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增強企業的人才競爭能力,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具備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採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要切實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工作,實現規范運作,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十、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要按照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繼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要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條件具備的地方,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興建退休人員公寓,為退休人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
十一、不斷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准,規范業務流程,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備案。勞動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本決定執行。
國務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三日
② 2020年中國養老保險的現狀如何呢
現如今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當中最重要的一員,但對於養老保險的現狀卻有很多人不知道,具體情況如下。對於養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險問題,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八大高收益率教育金保險排名
2012年,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到2011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人數達到2.61億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人群達到3.61億人。加總起來,總共達到6.22億人。
其實,中國養老保險現狀的成就不僅僅體現在覆蓋人群的不斷擴大,更體現在其制度設計越來越合理,越來越全面,體現了「制度全覆蓋」。「制度全覆蓋」指當前養老保險的三大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尤其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在2013年可謂是發展迅猛的一年。全國許多個省份都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改變了農村居民養老無保障的歷史,使農村人民也可以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
另外,中國養老保險現狀還讓板塊分割許多年的養老保險「動」了起來。根據勞動保障部社保中心提供的2007年的數據,全國辦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業務160萬人次。這一政策的實施讓實現了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極大程度上調動了經濟的活躍程度。
中國養老保險現狀:任重道遠
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國養老保險的改革之路雖然取得了十分重大的成就,但是目前其所面臨的問題仍然很多。例如,制度仍未全國統一,養老保險雙軌制的頑疾遲遲得不到解決等等。
從社會保障公平性的角度考慮,全國一盤棋,只有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去除制度「碎片化」才是公平的最大化體現。而中國養老保險現狀還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最後的結果是不同人群有不同制度,制度差異化越來越大。
另外,養老保險雙軌制也一直侵蝕著養老保險的公平特性。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已經異化為特定人群的「福利」,這既不利於公平的實現,更不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總之,中國養老保險現狀還有很長的改革路需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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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為什麼有人會說養老金缺口達18萬億之巨
十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員
面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推遲退休年齡」的推銷,社會反應十強強烈,帶著老百姓普遍關心的十大熱點問題我們要問人社部官員和相關盡出餿主意狗頭專家:
一問養老金:養老金的缺口是誰造成的?是怎麼造成的?首先廣大在繳人員還沒有人領到一分養老金,他們中有的已經交費10多年,有的已經交費20多年,最多的可能已經30多年,因為實行職工合同制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這批實行合同制的人是最早參保繳費的,如今這批人有的是4050人員,大部分應該是2000年以後參保的人員。所以養老金的缺口不是在繳人員造成的,憑什麼讓他們推遲退休,延長繳費年限替人買單?
二問養老金:養老金的制度設置為何如此隨便?長期以來養老金繳費制度一直不完善和統一,地方政府可以隨便給誰優惠就優惠,願意給誰減免就給誰減免。既然這樣,養老金還有不產生缺口之理?
三問養老金:為何沒有交過養老金和未交滿規定年限的人員照樣可以從養老金基金中領取養老金?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得很明確:只要累計交滿15年,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是可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必要條件。上世紀90年代,國有、集體企業改革將地方國有、集體企業全部廉價改制給個人,數千萬至上億的國有集體企業固定工被分流,他們有的提前退休,有的買斷工齡自謀職業,有的下崗失業,而他們的提前退休有的是沒有交過給地方養老金基金一分錢的,有的僅僅是後期交過短短的幾年,就算政策准許他們退休拿養老金,但也不能從養老基金中支付,國家毫無依據地把這批退休人員的包袱轉嫁給養老金基金。之後,盡管國家財政很富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借「高薪養廉」之名,將改革開放創造的財力全部分配給了公務員。養老基金的缺口不但得不到財政的及時彌補,而且賤賣出去的國有企業所得的款項也被各地財政佔用了。但是有哪個審計部門向全體參保人員公布過對地方養老金的賬目情況和審計情況?這樣的糊塗賬怎能不造成造成養老金的虧空?
四問養老金:既然缺口如此巨大,國家為何還要連續十年給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國家到底是在花誰的錢?大家都知道國家財政只管公務員的吃飯問題,企業退休人員的吃飯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是絕對不管的,所以國家每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以增加廣大在繳人員的繳費額度作為來源的;造成國家被動連續十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是由於國家錯誤的「高薪養廉」政策造成的,上世紀90年代,確切的講是1998年,國家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急劇提高,而且規定每2年加一次,每次加薪的額度很大。結果是10個企業的職工不如一個機關事業單位員工,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才導致國家被動連續十年給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即使如此,現在還是4各企業退休的不如一個機關事業退休的!這是造成養老金缺口越來越大的根本原因!
五問養老金:養老金缺口這么大,為何公務員不能繳費?解決養老金缺口的唯一的最好辦法就是擴大參保人數,今年國家已經將原先參加過工作的所有刑滿釋放人員、代課民辦教師、當過兵、農村放過電影、當過赤腳醫生、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等人員全部准許一次性繳納5-6萬抵作15年參保繳費,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的馬上予以退休,但是還是解不了養老金的缺口,反而是加大養老金的缺口,因為這批人退休的比不退休的多。就是這樣,國家還是不能讓公務員繳納養老金!
六問養老金:為何養老金要二元化?參保的人越多,養老金的缺口就越不可能發生。老百姓已經呼籲多年的養老金二元化問題,為何一直無人正面回答和重視?請問為自己搞特殊化是共產黨的執政理念和做法嗎?二元化養老金還有什麼存在的基礎?
七問養老金:人的壽命增加,是不是造成養老金缺口的直接原因?是不是就可以隨便推遲退休了?浙江省的平均壽命是71歲,在交養老金的參保人員最少要交滿15年,大部分要交滿20-40年後才能退休,而71歲的壽命就是說50%的人只能領取11年養老金,還有50%的女性要領取21年,應該說收支是能夠平衡的甚至是有積余的。
八問養老金:老百姓還能靠你養老嗎?昨天說繳滿15年,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就可以退休領取養老金,今天你說要推遲退休年齡,明天是不是你又要說停止退休停止領取養老金了?老百姓拿什麼相信你?
九問養老金:造成養老金如此巨大的缺口到底是誰之過?有沒有歷史的政策原因?有沒有人為的原因?有沒有部門追查此事?為什麼沒有人受到問責?
十問養老金:國家、政府的承諾是不是可以不算數?「累計交滿15年,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就可以退休領取養老金」這是國家、政府對全體參保繳費人員作出的承諾和保證。現在你說養老金有缺口,是不是就可以不問青紅皂白隨便讓在繳人員替你買單?你知不知道有的在繳人員已經為社保基金繳納了20多年,30多年了,現在他們已經疾病纏身做不動或因4050沒有企業要他們需全部自費繳費?你推遲退休,是要割他們的肉還是煎他們的膏!?
④ 養老保險統籌的面臨困境
在諸多市縣統籌和部分省級統籌的格局中,基本養老保險定位在哪一級統籌層次上,哪一級政府對基本養老保險資源就擁有了管理支配權,產生了地方政府挪用資金的可能性。尤其對於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發達地區,挪用資金的動機更大。事實也證明,由於我國至今未能將這部分基金納入到預算管理范圍之內,結余基金被擠占、挪用的情況時有發生。據國家審計署作出的《關於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署對29個省本級和省會城市、5個計劃單列市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1999年及以前發生的違法違規金額23.47億元,2000年以來發生的違法違規金額47.88億元。其中:用於彌補「補充醫保基金」及借給企業等16.69億元;用於委託金融機構貸款、對外投資等5.44億元;用於購建辦公用房及彌補行政經費等3200萬元;未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的23.37億元。低統籌層次導致基金使用的混亂,長此以往必然導致出現壞帳,影響資產流動性,造成基金的重大損失,從而出現支付信用危機,進而引發社會問顆。
⑤ 涉農資金審計的開展情況
(一)強化了對涉農改革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和調查
審計機關圍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救助、農村醫療衛生等一系列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重點和熱點問題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部分地區審計機關組織開展了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項審計,征地農民補償贊專項審計,農村衛生資金籌集使用情況審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審計或審汁調查。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
(二)加強了對涉農專項資金的審計
為促進提高各類涉農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各地審計機關和人員先後組織開展了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科技興農專項資金、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和林業建設專項資金等方面的審計或審計調查。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
(三)強化了對農村管理部門的審計
部分審計機關在進行財政審計和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時,加強了對農村管理部門的審計監督。如在財政審計中,加強了對財政轉移支付中涉農資金的審計,確保財政支農資金真正落到實處並發揮效益;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把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關的農村衛生設施建設資金、文化教育事業資金、農林專項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列入了審查內容之列。通過對領導幹部履行新農村建設相關責任的審計,促進黨政領導幹部增強新農村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各類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⑥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內容
一、社會保障基金基金收入的審計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徵收社保基金的法規.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繳款單位和個人是否按國家法規和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此例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障基金.,有無不按時繳納、截留、挪用或非法侵佔社會保障基金的問題。檢查基金管理機構對徵收對象的基礎資料統計是否准確, 如對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檢查有無應參加統籌的企業事業單位和職工而未參加者,企業、事業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等基礎資料是否真實,有無通過漏報工資總額、職工人數而少繳基金等問題。有無拒繳基金的問題。未經財政機關和基金管理部門批准, 不按時繳納社會保障基金的,除按規定補繳外, 是否還按規定交納了滯納金。對於截圍、挪用或採用非法手段侵佔社會保障基金的, 除追回基金外. 由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 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並對單位處於一定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財政劃轉的基金, 應檢查是否及時足額地劃轉到基金管理機構。
2 基金的投資收益和基金的利息收人是否及時收回或記帳,有無將投資收益和利息收入等存入帳外,私設「小金庫」甚至貪污私分等違法違紀問題。
二、對社會保障基金支出的審計
1.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專款專用情況。主要是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是否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專門用於社會保障事業.有無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基金的用途將被稱為「養命錢」和「保命錢」的基金用於其他方面的開支。在我國,目前由於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社會保障事業不夠發達,手段落後,有些基金的使用或發放是通過參保單位執行的.因此審計時應深入到參保單位調查,基金有無被挪用於流動資金或其他不正當的開支,有無拖貸發放情況。
2.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開支范圍。主要是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正確組織支付.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把不屬於基金負擔的支出列入基金支出 ,而屬於基金負擔的支出卻沒有開支。如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有無虛報冒頓、報銷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等現象; 職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對工傷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認定是否符合法規制度,有無不符合工傷基金開支范圍的傷病享受了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中, 有無濫開葯品和超范圍檢查等問題
3.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開支標准。主要是監督檢查各項杜會保障基金的開支是否按法定的標准執行. 有無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提高或降低開支標準的問腰。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中.職工因工傷殘的等級鑒定即工傷保險基金的開支標准鑒定, 是否符合{擊規糊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中. 是否在同一地區執行不同的標准, 執行行業自定的標准等問題。
4.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結構。主要是監督檢查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結構是否合理, 給受保護的支出與管理機構提取的管理費之間的比例是否正常,有無亂提管理費從而擠占基金、損害受保護利益的問題。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給付受保人的支出中, 其內部分項支出比倒是否合理正常,有無本末倒置、暗輕畸重的現象。如對失業保險基金審計中,要檢查失業人員的救濟金、轉業訓練費、生產自救費等分配和支出比例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反規定擅自壓低失業人員救濟標准, 片面擴大專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支出的現象; 有無違反規定擅自提取管理費、人員揮霍浪費腐敗等現象。
三、對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審計
1 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地方出台的管理制度和國家、部門法規是否一致,基金管理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能否保證基金合法、合規運作。
2 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專戶儲存情況。社台保障基金收人是否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按時上繳財政專戶儲存.有無多頭開戶、儲蓄存款、公款私存等問題。
3 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個人帳戶情況.有些基盒按規定應建立個人帳戶管理,主要檢查進出項目是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個人帳戶的設置是否齊全,收支情況是否清楚,有無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個人帳戶基金的情況。
4.監督檢查杜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情況。主要檢查基金運作過程是否符台保值增值的需要,有無保值增值的具體措施.增值的幅度是否正常,基金有無貶值的現象。
5 是否建立有效監督機構和管理內控制度。
四、對社會保障基金結余的審計
1.社會保障基金結余的安全性。主要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結余帳面數字是否准確,以及結余基金的具體分布情況,應納入專戶儲存的是否納入專戶,有無將結余的基金用於國家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有無藏匿、轉移、挪用、貪污結余基金等問題。
2.主要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結余的規模和結構是否合理,基金的結余營運,投資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投資的方向,結構,規摸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原則.做到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
⑦ 養老保險執行情況檢查
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檢查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制度建設情況。主要包括:是否結合實際制定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經辦機構是否建立有效的內控制度並嚴格執行等。
參保繳費情況。主要包括: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繳費申報資料、繳費基數等的審核把關是否合規;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建立是否完整、記錄是否及時准確;是否存在擅自出台繳費優惠政策,導致參保單位少繳納社保費情況;是否存在違規減免社保費情況;是否依規對欠費進行管理和追繳;繳費是否及時足額繳入基金收入戶或財政專戶;有無隱匿、轉移、侵佔、挪用徵收的養老保險費;是否存在財政出資不到位問題;信息系統的參保繳費數據、欠費數據等與統計報表及財務數據的一致性等。
基金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基金是否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單獨記賬、及時計息、單獨核算,核算是否准確;是否建立個人賬戶並准確記錄有關信息;是否存在違規投資運營行為等問題。
待遇支付發放情況。主要包括:基金支出項目和支付標準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超范圍、超標准支付基金情況;是否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領取養老金人員是否符合領取條件;是否對待遇領取人員進行資格認證;是否存在虛列支出、轉移資金、欺詐冒領違法違規問題;待遇稽核檢查開展是否正常,對欺詐冒領基金行為查處是否有力;對重復領取、死亡後繼續領取待遇等疑點信息的核查是否認真、及時,後續處理是否到位等。
退休審核審批情況。主要包括: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關條件並履行相應程序;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否符合要求的崗位和年限;非因公致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能力鑒定材料;其他提前退休是否符合相關文件依據要求;是否存在審核審批不嚴、違規審核審批等問題。
檔案管理情況。主要包括:退休審核審批相關材料留存和歸檔情況,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歸檔、擅自銷毀檔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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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社保基金績效審計的重要意義是什麼謝謝了!
.(: `3.˙'7`˙.C:˙-5* ;點, 'C`、.0' -、.M:)- *專;~, '為`~. :男- *~:人-。* ;提,~'供`全:~-面.服:~-務'!;絕,~'對`飛.完'~`衣*物:!-聽*~;你,控' `~.制:!`任.~:你-擺*~;布,!' ` .7'k`f.l:n-4*o:a-s* 我國的養老金體系包括三部分,由中央統籌調劑使用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各地方社保機構管理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企業自願設立的企業年金(原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上述養老基金將通過委託專門機構進行投資管理,委託有託管資格的機構進行託管的方式進行投資運作,使養老金資產得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託管業務范圍主要有:
(1) 安全保管資產。即保證基金資產的完整、獨立及安全。
(2) 資產投資的資金清算。即負責管理人運用資產進行投資活動而涉及的資金清算與證券交收。
(3) 交易監督。即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要求,確保委託資產按照所約定的要求進行投資,監督資產的投資運作,並向資產委託人報告。
(4) 會計核算。即對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會計記錄。
(5) 資產估值。即按有關要求對委託資產進行估值。
(6) 績效評估。即客觀公正地評價資產的運作情況。
(7) 信息報告。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資產的運作情況和階段性信息。
其他與資產託管相關的業務。
⑨ 養老金缺口18萬億ZF要延長養老保險繳納期限至男65歲女60歲,大家有什麼看法暢所欲言
養老金缺口18萬億ZF要延長養老保險繳納期限至男65歲女60歲,大家暢所欲言的看法:一、問養老金:養老金的缺口是誰造成的?是怎麼造成的?首先廣大在繳人員還沒有人領到一分養老金,他們中有的已經交費10多年,有的已經交費20多年,最多的可能已經30多年,因為實行職工合同制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這批實行合同制的人是最早參保繳費的,如今這批人有的是4050人員,大部分應該是2000年以後參保的人員。所以養老金的缺口不是在繳人員造成的,憑什麼讓他們推遲退休,延長繳費年限替人買單?
二、問養老金:養老金的制度設置為何如此隨便?長期以來養老金繳費制度一直不完善和統一,地方政府可以隨便給誰優惠就優惠,願意給誰減免就給誰減免。既然這樣,養老金還有不產生缺口之理?
三、問養老金:為何沒有交過養老金和未交滿規定年限的人員照樣可以從養老金基金中領取養老金?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得很明確:只要累計交滿15年,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是可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必要條件。上世紀90年代,國有、集體企業改革將地方國有、集體企業全部廉價改制給個人,數千萬至上億的國有集體企業固定工被分流,他們有的提前退休,有的買斷工齡自謀職業,有的下崗失業,而他們的提前退休有的是沒有交過給地方養老金基金一分錢的,有的僅僅是後期交過短短的幾年,就算政策准許他們退休拿養老金,但也不能從養老基金中支付,國家毫無依據地把這批退休人員的包袱轉嫁給養老金基金。之後,盡管國家財政很富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借「高薪養廉」之名,將改革開放創造的財力全部分配給了公務員。養老基金的缺口不但得不到財政的及時彌補,而且賤賣出去的國有企業所得的款項也被各地財政佔用了。但是有哪個審計部門向全體參保人員公布過對地方養老金的賬目情況和審計情況?這樣的糊塗賬怎能不造成造成養老金的虧空?
四、問養老金:既然缺口如此巨大,國家為何還要連續十年給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國家到底是在花誰的錢?大家都知道國家財政只管公務員的吃飯問題,企業退休人員的吃飯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是絕對不管的,所以國家每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以增加廣大在繳人員的繳費額度作為來源的;造成國家被動連續十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是由於國家錯誤的「高薪養廉」政策造成的,上世紀90年代,確切的講是1998年,國家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急劇提高,而且規定每2年加一次,每次加薪的額度很大。結果是10個企業的職工不如一個機關事業單位員工,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才導致國家被動連續十年給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即使如此,現在還是4各企業退休的不如一個機關事業退休的!這是造成養老金缺口越來越大的根本原因!
五問養老金:養老金缺口這么大,為何公務員不能繳費?解決養老金缺口的唯一的最好辦法就是擴大參保人數,今年國家已經將原先參加過工作的所有刑滿釋放人員、代課民辦教師、當過兵、農村放過電影、當過赤腳醫生、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等人員全部准許一次性繳納5-6萬抵作15年參保繳費,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的馬上予以退休,但是還是解不了養老金的缺口,反而是加大養老金的缺口,因為這批人退休的比不退休的多。就是這樣,國家還是不能讓公務員繳納養老金!
⑩ 如何搞好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的建議
1.從外地轉入本地的,先在本市區參保、繳費;再憑社保部門征管業務窗開具專的接收函,到轉出地社保部門轉屬移社保關系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手續。個人賬戶金額到帳後,憑相關資料到社保部門征管業務窗轉入手續。(在家鄉找一個單位接收最好不過了,有單位直接為你相關事宜。)2.住房公積金目前還不可以跨地區使用。員工在跨省流動時公積金可以提取。A地的公積金不可以用於在B地買房。(只能作現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