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沒有貨車從業資格證理賠嗎
如果投保人的車輛是運營車輛但是按照非運營車買的保險,在投保前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實際所交的保費遠低於應交的保費標准。在實際使用性質不符的情況下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規定是不承擔責任的。
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一般用於客運或是貨運及營運類車輛的駕駛員要求。
營業性道路運輸指為社會提供勞務、發生各種方式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非營業性道路運輸則指為本單位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車輛應當辦理道路運輸證,駕駛員也必須 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如果保險合同沒有在這方面給予明確規定,保險條款中所列的對於駕駛人員的限制僅為:「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對於有沒有從業資格的沒有要求,那麼在保險賠償時,只要手續齊全,不論駕駛人員是否有從業資格,保險公司都應該負責賠償。
沒有從業資格證與事故的發生不存在必然因果關系,也不能顯著增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進而增大保險公司理賠風險,故不能成為保險公司免除其承擔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責任的免責事由。
還有一種情況,是必須合同裡面有具體規定,對於缺少保險理賠必需材料的,給予減免百分之多少的理賠金額,這樣的情況下,原則上就可以按照合同進行理賠。一般情況下,貨運汽車無從業資格證發生保險事故理賠減免百分之二十的理賠金額。
B. 沒從業資格證保險理賠
大貨車保險理賠駕駛員需要從業資格證。
大貨車保險理賠需要的資料:
1、被保險人有效身回份證明答;
2、身份證、護照、軍官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個人客戶簽字,單位客戶需蓋公章;
3、保險單正本(交強險、商業險);
4、駕駛證正副本及復印件,駕駛計程車和特種車需提供准駕證或操作證復印件;
5、行駛證正副本及復印件,營運車輛需提供營運許可證;
6、事故證明;
7、車輛修理清單;
8、車輛修理發票事故車輛需要施救;
9、財產損失發票、清單財產損失需賠付;
10、向第三方支付賠償費用的過款憑證,須有事故處理部門蓋章;
11、其它相關材料。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貨車司機沒從業資格證保險公司理賠嗎
貨車司機沒從業資格證保險公司理賠:
只要在道路行駛上並無違法行為是會賠償的,但是商業險上是不予賠償的。
相關法規: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准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中有關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的規定,就是本條所說的有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D. 貨運汽車無從業資格證保險怎麼理賠
貨運汽車無從業資格證發生保險事故以後怎麼理賠,關鍵是看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
保險條款:基本條款和附加條款。
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投保人的有關保險標的的情況、保險價值與保險金額、保險風險、保險費率、保險期限違約責任與爭議處理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應盡義務與享受的權利。
a、投保人的姓名與住所:明確投保人姓名與住所,是簽訂保險合同的前提。這里需說明幾點:被保險人不是一人時,需在保險合同中一一列明,經保險人核定承保後簽發保險單。
保險合同中除載明投保人外,若另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還需要加以說明;在貨物運輸保險中,有特別約定:貨物運輸保險合同有指示式和不記名兩種。
在指示式合同中,除記載投保人的姓名外,還有「其他指定人」字樣,則可由投保人背書而轉讓第三人,在無記名式保險合同中,無須記明投保人的姓名,而隨保險標的物的轉移而同時轉讓第三人。
b、 保險標的:保險標的是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與義務所指的對象,是保險作用的對象,也是可保利益的物質形式。
c、保險風險:是保險人對投保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或保險金給付的風險因素,也必須在合同中一一列明。
d、 保險價值與保險金額:保險價值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時保險標的用貨幣計量的實際價值,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對投保標的的承保金額或訂入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價值,它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和承擔補償或給付責任的最大限額。
e、保險費和保險費率:
f、 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的給付:
g、保險期限:
h、違約責任與爭議處理:違約責任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保險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違反保險合同規定的義務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i、 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4)沒從業資格證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保險合同無效的原因
1、合同主體不合格。主體不合格是指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代理人等資格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例如,投保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締約行為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保險人不具備法定條件。
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代理人沒有保險代理資格或沒有保險代理權。如果保險合同是由上述主體締結,則合同無效。
2、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締約過程中,如果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對方作出違背自己意願的意思表示,均構成締約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在這里,欺詐是指行為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虛假情況,誘使對主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如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明知不存在風險卻謊稱有風險,明知風險已經發生而謊稱沒有發生等等。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以給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人的人身、財產、名譽、榮譽造成損害為要挾。
迫使對方同自己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要挾是確定可能實現的行為,而且足以使對方違背自己的意志與其訂立保險合同。
3、客體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則其訂立的保險合同無效。
4、內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風險是非法的,如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等均導致合同無效。
E. 沒有從業資格證保險理賠
貨運汽車無從業資格證發生保險事故以後怎麼理賠,關鍵是看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
1.如果投保人的車輛是運營車輛但是按照非運營車買的保險,在投保前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實際所交的保費遠低於應交的保費標准。在實際使用性質不符的情況下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規定是不承擔責任的。
2.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一般用於客運或是貨運及營運類車輛的駕駛員要求。
營業性道路運輸指為社會提供勞務、發生各種方式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非營業性道路運輸則指為本單位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車輛應當辦理道路運輸證,駕駛員也必須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06令)、《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2006年第9號令)的要求,客貨車道路運輸資格證可向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申請,通過培訓考核取得。
4.例如:保險合同中出現這么一條: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或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它必備證書。這樣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保險理賠。
5.如果保險合同沒有在這方面給予明確規定,保險條款中所列的對於駕駛人員的限制僅為:「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對於有沒有從業資格的沒有要求,那麼在保險賠償時,只要手續齊全,不論駕駛人員是否有從業資格,保險公司都應該負責賠償。
6.還有一種情況,是必須合同裡面有具體規定,對於缺少保險理賠必需材料的,給予減免百分之多少的理賠金額,這樣的情況下,原則上就可以按照合同進行理賠。一般情況下,貨運汽車無從業資格證發生保險事故理賠減免百分之二十的理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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