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療保險制度的存在問題
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我國醫療保險仍存在不少問題,有些問題還非常嚴重,甚至到了制約經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的程度。這些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以葯養醫」是目前我國醫改所面臨的最核心的問題
政府對醫療機構投入資金不足、供給能力弱,又將醫療機構推入市場讓其自身適應市場、自負盈虧,這樣的做法導致了絕大多數醫院不得不選擇「以葯養醫」這種方式來維持醫院的正常收入和運行。久而久之,「以葯養醫」這種方式就變成了醫院在市場經濟之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醫療機構喪失了其公益性的性質,群眾看病時的負擔越來越重。其實問題的根源就在於政府對醫療機構的投入不夠。在2011年,中國GDP總額為47.16萬億元。據財政部發布的《2011年公共財政收支情況》,財政收入為103740億元,其中醫療衛生支出6367億元,僅佔GDP總額的1.35%,比許多國家的醫療投入比例都低。而且這6367億元也並不是全花在對每個老百姓的醫療服務上,去除衛生部門三公消費、基建等其他項目外,用在全國百姓和醫療機構身上的,就只剩下20%左右。這使得大多數省份的財政補助占公立醫院收入的比例都不到5%,甚至還有低於2%的,這樣也迫使醫院不得不從葯品、器材之中獲得資金來維持正常運轉。2、醫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多樣性有待提高
由於諸多歷史性的原因和地區制度差別而形成的醫保差別對待依然存在,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區的醫療水平存在著很大的差距,仍有部分人員由於各種原因未參加醫療保險。各地醫保中心都有針對各自地區的政策,造成各地區醫保病種、報銷比例都存在差異,全國各地區各種險種也缺乏統籌規定和有效的相互銜接。因此,這種全國性的制度的公平性還有待提高。隨著社會發展,就業形式呈現多樣化,醫療保險的險種需求的多樣性逐漸顯露出不足。並且參保人員轉移工作和地區出現的醫保銜接困難、「一卡通」措施不完善的現象,也暴露出對於醫保政策多樣性的需求。3、醫保政策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由於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醫療保險政策分別實行以省、市、縣各級分級管理或者以行業統籌為主的分割管理。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差,無法做到順利應用於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大額商業保險基金在應用銜接上缺少協調性,多種醫療保險基金無法最有效地發揮功能。醫保資金涉及政府、醫療保險中心、參保人員和醫院等環節。時常發生醫患關系緊張,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基金不足、參保群眾套取個人醫保賬戶資金、騙取醫保基金、醫療機構和醫葯代表的暗箱操作等現象也經常出現。因此,國家需要制定強有力的規定來統籌協調醫保資金的使用,以保證我國全民醫保事業的可持續發展。4、醫保基金風險的可控性需要加強
醫療保險基金是醫保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基金的安全可控性是我國醫保政策實施成功的前提和關鍵。我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特有的年齡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醫保的籌資和收入,老齡化趨勢直接導致了醫保基金支出的負擔並且提高了基金的風險性。特殊類型疾病、老年慢性病、長期住院護理等費用的增加會危及醫保基金的可控性。與此同時,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在醫療領域也隨之出現越來越多的新葯品、新技術、新治療手段。這些新技術方法的出現會直接導致醫療費用的增加,使得醫保基金支出風險大大增加。醫保中心、參保群眾和醫療機構組成了三個互相關聯的利益主體。參保群眾追求醫療服務的最優化,醫療機構追求獲得利益的最大化。醫保基金也因此存在著不斷增長的支出風險。參保群眾和醫院套取醫保基金、醫務人員獲得葯品回扣、誘導患者過度醫療消費等違法現象也時有發生。
5、醫療保險資源分布不合理,費用負擔苦樂不均。醫療保險各分制度板塊結構的特點,使政府在分配醫療保險資源上受到很大限制,醫療衛生設施部門間、行業間、城鄉間的差別巨大,上海、北京、廣州等中心城市集中了全國最優秀的醫葯人才、最先進的診療設備,經濟欠發達地區醫療設施遠遠滿足不了需要。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企業舉辦的醫療機構,其醫療衛生資源供過於求,利用率低下,浪費嚴重。而農村的醫療衛生資源嚴重短缺,供不應求,看病難、吃葯難的問題非常普遍,農村這種缺醫少葯的問題,使一些地方的防病、防疫能力不斷下降。以醫院床位為例,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75%以上,1995年,城市醫院病床佔全國醫院床位的52.3%,農村佔47.7%,城鄉醫療服務設施分布極不平衡。我國醫療保險供給是由勞動者所處的經濟組織的性質決定的,醫療費用主要由勞動者所在單位進行核算。由於本單位供款、職工年齡結構、身體素質、職業病概率等差異,使單位或企業之間醫療費用負擔畸輕畸重,甚至出現醫療費用不堪重負的現象,影響了勞動力的生產和再生產,使企業生存、發展環境惡化,造成企業市場准入規則和競爭機制的扭曲。
6、醫療費用急劇膨脹,「免費搭車」現象嚴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屬直接免費型保障,被保險人只需支付微額掛號費,就可直接進入消費領域,參與醫療保險資源的分配,其消費的數額不受限制,這就容易出現小病大治、無病也治、開大方、開人情方、一人看病全家吃葯的現象。據有關部門估計,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約佔全部醫療費用的20.3%。1978年,全國職工醫療費用27億元,1997年增加到 774億元,增長28倍,年遞增約19%,而同期財政只增長6.6倍,年遞增約11%,職工醫療費用增長速度遠遠高於同期財政的增長速度。醫療消費的無節制,導致少數地方醫患相互勾結、道德淪喪的情況。有的人到醫院開葯,到葯店套現。有的處方竟能開出電視機、洗衣機等生活日用品。有的地方在醫院旁邊總有林林總總的葯品收購小店。我國醫療費用急劇膨脹的原因,除由於葯品、醫療衛生管理體制不順而造成的以葯補醫以及醫葯生產成本上升和葯品銷售不規范的因素外,上述人為因素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思考和警惕。
② 醫保監督檢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哪些
醫療保險不同的是在不同的地區,但頁面沒有相差太多,要看具體的地方法規,這可以參考以下
看看(二○○○年十月二十零日上海人民政府頒布第92號法令) BR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上海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職工of> 的實施方案第一章,「制定。文章
(適用范圍)
這種方式適用於本市市區范圍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團體和民辦非必要的社會企業(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醫療保險和相關的管理活動。
術語雇員,包括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和其他保險。文章
(管理)
上海醫療保險局(以下簡稱醫療保險)是城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市是負責統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
市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審計,葯品監督,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工作要做,基本醫療保險管理。
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集合城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上海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療中心)是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結算的醫療費用,以及資助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醫療帳戶)的管理。
第二章登記及付款
文章(注冊)
用人單位按照市醫保局的規定,並指定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新成立的用人單位之間應當自成立之基本醫療保險手柄登記手續之日起30天。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基本醫療保險事件的登記發生變化,則它必須在相關情況,注銷或變更登記原登記機關之日起30天。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本節的兩個段落,前處理的程序應按照審計市醫保局的要求進行,並根據用人單位及時,變更登記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通知市醫療保險。
文章(職工繳費基數和繳費率的計算方法)
我去年月平均工資在職職工的基本工資。去年我在過去一年中的平均月工資就業的300%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則超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在一年多的作為繳費基數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服務60%,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個人服務工作者應當按照繳費基數的2%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文章(用於計算和支付比例的僱主繳費基數)
僱主的繳費基數員工的基本工資的單位和。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基地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10%,根據自己的繳費基數工資的地方附加醫療保險的2%。
第七條(醫療保險費收取通道)醫療保險費。
第八條(收集管理)
僱主和在職職工繳納的計算,付款程序的數量,和爭議處理的收集,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個人醫療帳戶,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
第九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由統籌基金和個人醫療賬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構成。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除了方式第11.2條,第三段是包含在個人醫療賬戶,其餘進入統籌基金。
第十條(建立個人健康帳戶)市醫療中心,個人醫療賬戶應建立員工。
11(計入個人醫療賬戶資金)
支付的服務人員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我所有的個人健康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在職職工的下列比例計入個人醫療賬戶:
(一)34,0.5上年%歲以下按職工平均工資在城市;
(二)35至44歲,根據上一年度工在城市的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一;
(三)45歲退休,按照上一年度,工資一般城市工人的1.5%。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退休人員納入個人醫療賬戶的比例如下:
(一)退休至74歲,根據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全市4%; 4.5%
(二)超過75年,根據上一年度職工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
12(個人健康賬戶資金停止計入)
員工應不間斷地支付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停止這種做法第十一條兩種型號都包括在資金或第三段。
第十三條(使用個人醫療賬戶和計息基金)
歸個人所有的個人健康賬戶資金,可使用多年結轉和繼承的法律。
個人醫療賬戶和基金中的基金都包含在歷年分為盈餘資金。
個人醫療賬戶基金,按照有關規定計息,並計入個人醫療帳戶。
第十四條(訪問個人健康賬戶資金)
工作人員可以查詢和支出計算在內,市醫保局,縣,市醫療保險我有個人醫療保險中心在資本賬戶應該是工作人員查詢方便。
15(額外資金)
如果僱主支付額外的醫療保險,都包括在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為額外的資金)。
16(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定義)
術語定點醫療機構,並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允許練習和復習,由市醫療保險後,醫療機構允許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定點零售葯店的期限,是批准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業務的資格並經過市醫療保險審核結算獲准設立基本醫療保險葯品零售企業之間的關系。
第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和服務要求)
指定的定點零售葯店應為工人提供服務的醫療機構,並按照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和葯品標准應用的治療方案范圍和支付醫療費用結算。
18(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用葯和支付標准范圍)
城市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和葯物的范圍和支付標準的,市醫療保險與相關部門共同按照國家法規。
第十九條(職工醫療和制葯)
工人可以到定點醫療機構全市就醫之內。
工人配葯醫療機構,也可以按照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的規定。
居住或工作在其他省份,以及在城市以外的急救人員,你可以去當地的醫療機構。
第20條(健康保險證)
職工定點醫療機構在城市,當定點零售葯店配葯,須出示醫療保險證明。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或醫療保險證書的工人應該是驗證。
任何個人不得冒用,偽造,塗改,出借醫療保險憑證。章
支付醫療費第21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條件)
僱主和雇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勞動者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勞動者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僱主的健康保險申請緩繳按照核准緩繳期間的有關規定,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納醫療保險費沒有僱主及雇員支付,全額支付醫療保險後,職工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僱主和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同繳費期)累積超過15年,工作人員可以在退休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同繳費期限由市政府醫療保險分別計算。 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照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沒有這一部分的限制。
第22條(緊急醫療服務人員門診費用)
門診急診醫療服務工作者,或到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事情,除了第24條,收費第25條外,其個人醫療賬戶的規定資金。按下列規定(不包括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費用)不足部分支付:
(一)生於1955年12月31日,31日2000年12月參加工作,由個人先10%支付一年的工人在城市的平均工資,醫療費的一部分超出的額外資金的70%由在職職工自負支付其餘部分。
(二)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誕生於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上年度支付的職工個人在全市10%的平均工資,超過根據基金額外60%支付部分醫療費用,其餘由承擔在職職工。
(3)出生1966年1月1日之後,2000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由個人第一年支付的職工在城市平均工資的10%,從附加多餘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50%,由在職職工承擔的休息。
(4)2001年1月1日,工作後的新學員,由在職職工個人自負。
第23條(緊急門診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醫療診所或急診室,除了第24條,在定點零售葯店配葯外發生費用的第26條,其個人醫療的規定賬戶資金。按下列規定(不包括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費用)不足部分支付:
(一)2000年12月31日已經退休手續,第一個人支付工人的第一年全市2%平均工資水平的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額外資金支付90%的多餘的醫療費用;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護理,醫療費用超過額外的資金來支付85%的部分;在三級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和醫療保健費用超過了一些額外的資金,以支付80%;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二)生於1955年12月31日,工作2000年12月31日及2001年1月1日以後退休手續,第一個人繳納上年度職工在全市5%的平均工資,在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85%;緊急診所在二級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80%的額外醫療費用;在三級醫療門診急診,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75%;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3)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日以後的工作退休手續,第一個人繳納上年度平均工資的5%工在城市,在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70%的額外醫療費用的水平;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支付,由基金65%的額外多餘的醫療費用; ,在三級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60%的額外醫療費用門診急診退休人員的休息自負。
(4)出生196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2000年12月31日及2001年1月1日以後退休手續,第一個人繳納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在全市5%在緊急門診醫療機構,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55%;緊急診所在二級醫療機構,從更多的資金來支付50%的額外醫療費用;在三級醫療門診急診,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45%;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5)2001年1月1日以後的工作和處理程序,第一個人支付第一年的工人在城市平均工資的10%,在急診門診醫療機構的水平,超過部分退休後根據基金的額外55%支付的醫療費用;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從額外資金過剩的醫療費用支付50%; ,在三級醫療機構,由另外的資金的45%支付額外醫療費用門診急診剩下由退休人員承擔。
第24條(門診疾病和家庭病床醫療費用)
嚴重的尿毒症工人在門診透析,醫療費用癌症化療和放射治療(以下統稱門診內科疾病)發生後,服務人員通過集中資金來支付85%;退休人員支付的統籌基金的92%。歷年由缺工的部分繳納的資金,個人醫療賬戶余額,其餘自負。
家庭病床醫療費用發生的職工支付80%的統籌基金,以及缺乏工人,多年來深受資金的個人醫療賬戶余額支付部分,其餘自負。
第25條(住院,為在職職工急診醫療費用)
服務人員在醫院急診科或住院觀察的由統籌所發生的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讓起付標准。起付標准上年同期10%的工人在這個城市的平均工資。
1年住院或急診觀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要統籌基金的85%之內的在職職工。
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以下在職職工的發生,由個人醫療賬戶余額超過通過匯集資金,由在職職工承擔差額的剩餘部分後,支付醫療費資助的年度支付。
由(住院,退休人員的急診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住院治療或急診觀察發生後,位於起付標准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第26條。 2000年12月31日退休起付標准去年工在城市平均工資的5%;參加2000年12月31日,2001年的工作,已退休的1月1日以後,起付標准為工在城市的前8%的年平均工資;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後繼續工作,並在退休以後,起付標准上年同期的10%的城市平均工資。一年住院或急診觀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累計超過由統籌基金的92%支付起付標准部分的內
退休人員。起付標准以下
退休人員醫療保健費用和統籌基金的其餘部分,由基金的個人醫療賬戶余額多年來付出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足之數承擔的退休人員。
第27條(統籌基金和超過最高支付費用)
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去年的四倍,工人在城市的平均工資。 1年住院內的員工,在觀察急診住院起付標准觀察會發生什麼了醫療費用,以及重病或家庭病床的門診醫療費用,在不到最高支付限額由依照本辦法支付第24條統籌基金第25條支付第26條。
統籌基金以上最高支付限額由一個額外的80%的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其餘由員工自負。
第28條(醫療費用支付的特殊疾病部分)職工,計劃生育手術及其後遺症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醫院門診急診,急救的規定發生在醫院接受觀察部門的醫療費用,支付全部由統籌基金支付。
工人因工傷,職業病住院或急診醫療費用留院觀察發生的起付標准以上統籌基金,費用超過整個基金的一部分支付50%,醫療急救的休息和相關按照國家和城市的有關規定,門診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29條(不支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資金,更多的資金,而不是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
(一)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葯品和非定點零售葯店配葯發生的醫療費用;
(2)或分配處理時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和設施,其他情形(4)國家和本市規定所發生的醫療工作者;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醫療費用
(三)因自殺,自殘,打架斗毆,吸毒,如醫療糾紛或事故發生的工人。醫療費用第六章
解決第30條(計費的醫療費用和賬戶劃扣)
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發生的醫療或醫葯工作者,工人按照下列規定健康保險證:
(一)是匯集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支付額外資金,應當如實核算;
(二)支付或指定的定點零售葯店應劃扣個人醫療賬戶工人醫療機構個人醫療賬戶資金,缺乏資金支付個人醫療賬戶的,應當計入員工。
定點零售葯店或醫療工作者配葯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應當計入員工。
第31條(醫療費用申報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乾脆從員工中扣除個人醫療帳戶的醫療費用,每月向指定的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占基金屬於統籌額外資金,以支付每月的醫葯費到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職工統籌基金可能已根據本辦法第19(3)條規定,醫療開支占額外的資金或個人的資金用於支付醫療保健,憑借他們的醫療保險憑證到指定區域,發生縣醫療保險辦公室結算。
第32條(醫療費用批准並資助)
或者區,縣辦事處申請醫療保險結算的醫療費用,應當在收到結算日申請的初步審查的10個工作日內,和初審意見報送市醫療保險。
市醫保局應當由區,縣醫療保險不接受6月10日的初步意見工作日內作出授予付款支付或不審查暫停支付的決定。市醫療保險局決定推遲付款作出准予的決定應當在工資或不支付,並告知相關單位後的90天內作出後。
批准,由市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市醫療中心應當自批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的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撥付;經不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或員工自己負擔支付的市醫療保險醫療費用。
第33條(結算醫療費用)
市醫療保險可以採取總預付費計費,結算服務,結算服務單位等,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用。
第34條(申請費用結算的禁止行為)
定點醫療機構,或個人定點零售葯店不得偽造,變造帳目,資料,門診急診處方,醫療費用單據等不正當手段,結算醫療費用。
第35條(監督)
市醫療保險局,區,縣機關應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結算相關醫療費用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記錄,處方和醫療史以及與該結算等信息。
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違規責任)
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違反了第17條第30條或第34條,零售葯店市醫保局應當責令改正收回的醫療費用已經支付,並可以處以警告,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在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暫停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第三十七條(個人法律責任的罪行)
違反了20個人(3),第34條,市醫療保險應當責令改正,追回醫療費用已經支付,並可以處以警告,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38條(責任保險行政違法行為)
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和市保健中心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市醫保局收回的損失醫療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第39條(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
基金和額外的資金,統籌管理和監督活動,按照國家和城市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的有關規定。
基金和額外的資金,統籌年度預算和決算,市醫療保險局與市財政局按要求編制相結合,市人民政府簽署後批准。
第40條(其他人的基本醫療保險)
名城名鎮名業主和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員,基本醫療保險的自由職業者的具體措施分別。
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期限和城市失業人員。
第41條(特別規定延長員工的工作壽命)
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暫時延長員工的工作生活,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按照執行的規定;之後退休手續,按照同年齡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42條(社會化的過渡期管理)
一年的過渡期限內,從實施這一具體操作辦法之日起執行過渡期的基本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城市分開處理。
第43條(生效日期)
本辦法自2000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先前發出的這種做法不一致的,有關條文,以這種方式為准。
③ 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的幾點思考
基本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費用後,由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
④ 醫保基金管理問題在哪兒
今天,審計署網站發布了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結果稱,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單位能夠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醫保業務經辦和基金管理總體規范,但也發現一些管理不規范問題,以及15.78億元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抽查資金金額的0.46%)。
⑤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分散,管理部門過多,各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造成部門間難以協調和集中運營管理。 在實際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只是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徵收社會保險費,而社會保險機構由於沒有社會保險費徵收職能,通常也不會過分關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也就不能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部分參保單位由於及時、足額繳費意識不強,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後造成滯納金很多、職工減員不暢、單位繳費不起、勞資矛盾惡化等局面。
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當中,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齡偏大人員的一次性補繳,這些補繳在現在看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實際上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從長遠來看卻是增加了未來基金支付的壓力。在基金支出方面,雖然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看起來比以前科學、合理了,但由於這幾年退休人員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調資,所以退休得越早,調的次數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劃算,所以參保職工還是想盡辦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卻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來基金運行的風險。負責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門,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於有沒有基金足夠使用,能用多久,他們往往不會過問,在基金支出管理上,還會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嚴、疏於管理的現象。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後,基金結余實質上由財政部門管淺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謝仁傑財稅金融1242011.02(上)ChinaCollectiveEconomy集體經濟·理,不是購買國債就是存銀行。由於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率優惠政策沒有完全執行到位,造成各項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減少,有的存在銀行也因不能及時轉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
雖然現行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規定,財政部門應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的意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及時將基金按規定用於購買國家債券或轉存定期存款,而事實上這種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這個問題上推諉扯皮,影響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由於物價上漲指數高於銀行存款利率而實質導致基金的貶值,給今後基金支付造成較大壓力和風險。 加大基金監管力度是維護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長期任務。只有不斷強化內外監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減少基金風險。一是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內部審計科室和專職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社保基金收支結存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防範違規舞弊現象發生。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有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徵收、支付、貨幣資金管理等重要環節嚴格貫徹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授權批准等內部控制原則,從源頭上防範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為發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資和收益情況以及其他財務數據等,將社保基金的運營納入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範社保基金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實行紀檢、財政、審計部門聯合監督,建立對社保基金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在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管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監督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基金徵收、支付環節是否合法合規;監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⑥ 您對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政策措施有哪些意見建議
醫保基金監管政策措施應該有三道關設置,基金的收交,交費資金由誰負責管理和支出審核報批。三是監督與督察相配合。這樣才能保證醫保基金的安全。因為這些錢都是用來看病和救命的,所以國家必須嚴格管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