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發生意外事故應盡快報案,以保證理賠流程的順利進行。
1、被保險人應該在出事24小時內及時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聯系,告知出事情況以及現在身處的詳細地址;
2、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會及時委派工作人員去醫院調查事實情況並問候病人;
3、准備如下材料: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正本、已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有關能證明當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賠清單以及出險檢驗證明。將材料交予保險公司經辦人,等待審核理賠。
B. 保險賠付需要什麼條件
保險賠付的條件需要很多,要看你的保險條例都是什麼,如果你的保險條例是你所發生的事例,那麼你就可以找保險來賠付
C. 保險公司對車險理賠的規定是怎麼要求的
您好!現在財產保險公司對車險理賠需要的手續其實大致相同。首先你要做到的是在車出事的當時(就是保險公司所稱的第一現場)立刻報保險公司,等保險公司的查勘定損人員到現場進行拍照取證,然後查勘定損人員會交給你一張定損書,你可以拿這張定損書去保險公司理賠。(如果你的車輛是單車事故的話,就需要這些,如果是雙車事故,則你需要報交警,去理賠的時候帶上交警事故認定書)這個時候你有三種選擇:1、你自己修車,給錢之後拿發票(一般很多保險公司在一千元以下的修車金額是不用發票的);2、很多時候保險公司可以推薦你去某家修理廠,你去了之後只需要到時候等車修好走人就可,其他時候讓修理廠到保險公司辦理去;3、你去修理廠,然後和修理廠協商,看看是否能讓他們修好你的車,然後拿你提供的手續去保險公司報銷。 一般大多數情況都是選擇1,你到保險公司所需要的手續有你帶上你的行駛證和車輛出險時駕駛員的駕駛證(帶復印件也可,不過最好先復印到時候把正件和復印件一起帶上),注意你的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年申日期都不能過,否則保險公司有理由拒絕賠償。當然你還得帶上當初給你的那張定損書,帶好這些東西到保險公司填東西(大多時候查勘定損人員會在現場讓你把索賠申請書和定損書填好),另外你還得看你的車輛被保險人名字是什麼,是誰的就得帶誰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公司或者單位的車,你就得把索賠申請書,定損書帶上到公司或者單位蓋章。然後到保險公司理賠。 如果你的案子金額不是太大,你應該等不了一會兒就能拿到你的賠償金了。
D. 保險理賠的基本要求
保險理賠,你取的這個題目太寬范了,從大方面講,人壽保險的理賠與財產保險的理賠是不一樣的。再進一步講,財產保險中車險的理賠與非車險的理賠也是不同的,非車險中責任險的理賠與企業財產險、機損險的理賠也是不一樣的。你的問題還能再具體一點嗎?如果非要一個概括的答案的話,我能告訴你的是,保險有四條基本原則:
1、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保險利益原則是指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或履行保險合同過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保險利益的規定。
2、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的含義是指當事人真誠地向對方充分而准確的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虛偽、欺瞞、隱瞞行為。而且不僅在保險合同訂立時要遵守此項原則,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履行合同過程中也都要求當事人間具有「最大誠信」。
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可表述為: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影響對方做出訂約與履約決定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絕對信守合同訂立地約定與承諾。否則,受到損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規定可以此為由宣布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責任,甚至對因此受到的損害還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
3、近因原則;
近因,是指在風險和損失之間,導致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時間上或空間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則的含義是:在風險與保險標的損失關系中,如果近因屬於被保風險,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近因屬於除外風險或未保風險,則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4、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生效之後,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通過保險賠償,是被保險人恢復到受災前的經濟原狀,但不能因損失而獲得額外收益。
保險理賠工作全是基於這四點基本原則展開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